Monday 10 November 2008

沙巴先用,有“多余”的才送去砂拉越?


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双嬴”,大家皆大欢喜就好。

周末读到新闻,说內閣應東博要求,同意在沙巴落实石油化工业,但金馬利到砂拉越民都魯的天然氣輸送管計劃照跑。

有趣的是,根据星洲报导:多餘的天然氣将供應給沙巴,以應付沙巴人民的需求。

但根据本地报纸亚洲和华侨的报导:东博说:只有剩余的天然气才经该输送管送到砂拉越民都鲁。

因此,问题还是来了:究竟是先将天然气供应给沙巴,有剩余的才送到民都鲁去,还是先输送到民都鲁去,有多余的才留给沙巴?

还有就是,“多余”的定义是甚麽?

听东博的语气,他似乎对这样的安排相当满意。

加布却泼冷水,他说:根据本州过去的经验,很多承诺结果都不成事。

“他们可以作出百般承诺,然后又改变决定。”

真是一针见血。

加布叫沙巴人且慢高兴,他应该是过来人,所以可以看得那么透彻。

东博也是非常资深的政治人物,却那么轻易就接受上述的安排,他可能没有想到细节。

其实,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立刻看到问题的存在。

对我来说,天然气是有限资源,它有时尽,应该多多益善,哪有可能出现“多余”?

就算有“多余”的,是沙巴先用,有“多余”的才送到民都鲁;还是先送到民都鲁,有“多余”的才留给沙巴?

这个课题,将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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