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9 February 2012

稀土廠課題:快來救這個國家吧!

人民去年就已反對稀土廠了,不知不覺已過了一年,但政府仍未解決這個問題。

可見政府的辦事效率有多差勁,近來更每下愈況。

看看最近的眾多課題,除了稀土廠,還有養牛中心、健保計劃、聯土局上市計劃、公積金15億貸款、蘇丹街.....等等等,政府的處理手法,沒有一樣深得民心。

去年今天,除了稀土廠,還有山埃、煤電、核能廠等爭議性的環保課題,然後被台灣百姓拒絕的國光石化,也要來馬設廠。

可見我國高官的環保意識和知識真的有必要加以提高,不要唯利是圖,什麽都人棄我取,還要獎掖對方來開廠,卻拿人民安全和健康來做賭注。

去年我也寫過了:

如果稀土那麼安全,爲什麽萊納斯不在澳洲自己的國土建廠?

澳洲地廣人稀,無論如何總比在我國建廠安全。

何況稀土也是取自澳洲沙漠,為何要特別運來我國處理?

政府不拒絕也罷,還提供12年免稅期給這家公司。

更難以理解的是,澳洲一早就已表明不會允許將廢料運回澳洲去,爲什麽我們4位內閣部長竟然還“達成共識,希望萊納斯將稀土廠廢料運回澳洲”。

這4位部長是衛長廖中萊、貿工部長慕斯達法、科藝部長麥西慕和天然資源環境部長道格拉斯。

他們還只是“希望”而已,如果萊納斯不能做到,或把他們的“希望”當做耳邊風,我們也只能無可奈何。

國家原子能執照局批准「暫時執照」給萊納斯,我覺得也是笑話。

讓我想起我們這裡地方當局,也常發出「暫時入伙紙」給發展商。

批准便批准,哪裡還有暫時性的批准?

恕我不懂這些執法當局發出這種「暫時」批准的用意。

這些帶有條件的「暫時」執照或「暫時」入伙紙,其實是多此一舉的。

假設對方無法符合當局訂下的條件,難道你就把執照給收回嗎?

那已建好或建了一半的廠或屋子,難道就拉倒或荒置成廢墟嗎?

我相信在批准「暫時執照」之前,不管是口頭或白紙黑字,政府就已經允准了萊納斯的申請。

如今面對人民始料未及的反對聲浪,叫政府騎虎難下,進退兩難。

所以首相要找出的解決方案,不是“喊停”,而是“可獲得人民認同,又不會影響國家的投資發展”。

而且還提出「科學驗證」,說“稀土廠不會為當地居民構成傷害”。

如果很安全,爲什麽當局發出的「暫時」執照還要附帶其中以下條件呢?

1. 須提呈“永久埋毒槽”(PDF)的地點與相關資料;

2.“永久埋毒槽”圖測與地點不可以把稀土研發結果商業化、循環再使用為考量。

不懂第2項是指什麽。

總之,不管有毒沒有毒,大家可以到本州蘭瑙去看看當年的馬木銅礦運作後留下來推積如山的廢料,只要經過,你所看到的廢料山就是一個很驚人的eyesore。

政府根本沒有能力處理這些廢料,難道我們還要讓這樣的悲劇重演?

還有很多讓我不懂的事。

比如說,大選快到,爲什麽不是想法子修好和人民的關係,盡是在做這些扣自己分的事情?

連流氓暴民也出動了。

這樣的政治水準,真的不懂要說什麽。

如果選績不盡理想,結果不是更不堪設想?

天啊!快來救救這個國家吧!

Tuesday 28 February 2012

讓國陣奪回三分二國席,反貪會就更獨立


昨晚讀到納吉的語無倫次,以為他日理萬機忙到不小心說錯話。

還是媒體誤解他的話?

他說:只要國陣奪回三分二國席,他就會讓反貪會更獨立。

乍聽之下,還以為國陣幾時變了反對黨。

這句話應該由反對黨來說才比較恰當,不是嗎?

首相這樣說,存在兩個矛盾:

1. 國陣還是執政黨,要讓反貪會獨立,易如反掌,何必等到大選後取得三分二國席?

2. 這樣說,也等於承認反貪會仍然受到執政黨的控制,原本從「局」改為「會」後的反貪會,至今仍然不獨立。

首相這樣說,豈非自打嘴巴?

當然他也可能在暗喻,前首相阿都拉在這方面做得不夠好,所以反貪會仍然不獨立。

今早再讀一遍,我才讀懂納吉的真正意思。

他的意思不是說:國陣現在沒有能力改變反貪會。

首相的真正意思,就是和人民講條件。

就是:只要人民投國陣一票,讓國陣奪回三分二國席,他就會讓反貪會更獨立(不投國陣一票,就什麽都甭談)。

這個條件,和他成為口頭禪的“你幫我、我幫你”的政治交易原理是一樣的。

說不好聽,就是威脅人民壓迫人民。

你看,我國政治道德水準,已經淪落到了這樣一個地步。

政府為人民服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同樣,反貪會本來就應該獨立,才可以取得效率,哪裡需要和人民講數?

這豈不等同承認反貪會過去這幾年來所發生的事件,包括趙明福和沙巴尼事件在內,都是因為人民沒有給國陣三分二國席所造成的?

所以國家貪污指數有起無落,那都要怪人民所致嗎?

還有人怪林冠英,要後者為檳城發生的暴力事件負責,因為後者沒有知會警方。

警方竟然不知道有綠色集會事件,也不知林冠英當天行蹤,要勞煩身為首長的林冠英主動告知警方?

這是什麽爛藉口,太好笑了吧!

不去譴責那些鬧事的流氓暴徒,還與他們同流合污、狼狽為奸!

這些人,只能讓我引以為恥。

Monday 27 February 2012

皇委會未成立,先關心非法移民孩子問題


雖然我覺得成立皇委會乃無濟於事,未必能夠把真相找出來,但我覺得做人要有誠信,政治人物更要取信於民。

不能取信於民,你如何取得天下?

孟子不是有說嗎:失民心者失天下?

當然在現實社會中,得民心者未必得天下,同樣的,得天下者未必得民心。

那是題外話。

在成立“皇委會”事件上,我感覺不到高官的誠意。

東博和麥西慕兩位州領袖之前不是一直在強調,說內閣已經通過成立一個皇委會以調查州非法移民問題,當首相來訪沙巴時,就會隆重宣佈皇委會的成立?

結果首相來了也走了,對設立皇委會調查州非法移民問題,隻字未提。

回到半島,首相繼續保持緘默,一直到媒體發問,首相不置可否,只簡單答說:“還在探討細節”。

但報導不是說,在2月8日的內閣會議上,部長們已經同意設立皇委會,并委任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負責皇委會調查的範疇;而且首相會趁來沙的時候做出宣佈?

爲什麽臨時變卦?

所以,當初聽到將成立皇委會時,我沒有感到特別高興。

因為沒有盼望,所以當首相失信的時候,我也沒有感到失望。

就算成立皇委會,把真相調查出來了,政府的後續跟進行動才最重要。

但看林甘的皇委會調查事件,花費了幾百萬進行調查,人證物證俱在,但結果是什麽?

一切還是回到原點,一些人依然逍遙法外,無需面對法律的制裁。

不能不讓人想到,背後是不是有更大的力量,在阻止真相的大白?

雖然說,關於非法移民的問題,州民其實都心知肚明,也有人報案,也有人出書,不必成立皇委會調查,真相早就昭然若揭,只看執法當局有沒有採取行動的意願。

好,不成立皇委會也罷,今天讀到新聞,久未發言的內長希山慕丁忽然說:內政部已經在“兩天前派遣特別隊伍前往沙巴,深入調查該州無國籍兒童問題”。

他說調查將著重在幾個地區,包括仙本那。

仙本那?眾所周知,那裡是非法移民人數最多的聚集地之一。

爲什麽忽然要處理這些無國籍兒童問題?

無國籍兒童就是非法移民在州內生下的兒童。

這些兒童處境堪憐,鄰國不承認他們,我國也不當他們公民。

這個問題該如何根治?

原本已同意設立皇委會以調查州內非法移民問題,爲什麽突而轉為成立特別隊以調查這些非法移民兒童的問題?

而且“先斬後奏”,行動後兩天才作宣佈。

如此鬼祟行動值得懷疑。

的確,當你無法取信於民的時候,你不能怪人民為何會質疑你處事的動機。

在半島,週末的報紙也報導首相宣佈國內泰裔將享有與土著同等的地位和權利。

想當然他們都是回教徒。

因為在半島,土著的定義就是你必須是回教徒。

不知道這些泰裔的人數有多少,但這樣的政策不需經過討論,由首相宣佈就算數的嗎?

爲什麽要給他們土著地位?首相說因為“他們對國家及政府的忠誠是被肯定的”。

爲什麽在這個時候?

因為有大選因素。

所以也不要問爲什麽忽然關心起本州非法移民的孩子來?

答案還不夠明顯嗎?

Friday 24 February 2012

敦馬:政府還有很多虧損計劃


寫敦馬,其實我有點懶。

但他近來異常高調,幾乎天天上報,說話就像當年做首相的樣子。

他可能以為他還在當首相。

但這可能不是一件好事,給人感覺他在“垂簾聽政”。

普騰“私有化”給DRB一事,他比任何人都預先知道。

在普騰和國庫還宣稱“不知情”和“沒有最新發展”的當兒,他已經對外宣佈有關發展。

甚至現在,他儼然成了代表普騰-DRB的發言人。

政府撤銷對達祖丁的索償,公正黨的西瓦就問道:“到底誰有這樣大的權勢,可以如此脅迫政府?”

其實,這個答案,唔駛問阿貴,大家都猜得到。

敦馬當然否認一切有關他的指責,說不知道爲什麽會庭外和解。

昨天他還挑戰說,若有證據顯示他在當首相時濫權,大可向當局投報。

今天,他終於承認當年的“拯救馬航”計劃,說那是因為“別無選擇”。

其實,正確來說應該是“拯救國行”計劃。

因為達祖丁是在受到指示下向國行收購馬航股權,好讓國行脫困。

當年,國行炒作英鎊,據說虧了300億,炒作的對手據說是索羅斯。

這便是敦馬恨索羅斯入骨的原因。

他還好意思說:政府還有很多蒙受巨額虧損的計劃,爲什麽單單針對“馬航”課題?

他說:馬航並非最壞的一個(it was not the worst)。

然後,他又拿阿都拉開炮。

他說,阿都拉上臺後擱置的雙軌鐵道工程,就讓國家損失了80億。

不知他這80億如何算出來,但馬航的虧損,肯定可以算出來。

納吉接任後,一度曾讀到雙軌鐵道工程重啟之報導,不知目前進度如何。

而曾經是敦馬期間計劃之一,同樣在阿都拉上臺後擱置的“聯土局上市”計劃,也在納吉接任後最近重新啟動。

昨天,敦馬表示支持聯土局上市,說那是籌資來投資的大好機會。

所以我說,所謂的「經濟轉型計劃」,正確來說,應該是重啟「敦馬主義計劃」。

Thursday 23 February 2012

墾殖民股息有首相保證


敦馬說:聯土局需要上市,因為墾殖民沒有可開發的資本。

他是回應拉沙里昨天的評論。

拉沙里不認同將聯土局上市,因為那樣做將使墾殖民面對失去土地的風險。

如我昨天所說,墾殖民並不需要股票,他們需要可墾種的土地。

敦馬早在2000年就曾計劃將聯土局上市,不知為何原因遲遲沒有行動。

後來阿都拉上任,把許多大型計劃擱置,包括聯土局上市計劃,氣得敦馬扎扎跳。

因此,對於敦馬支持此次聯土局上市,其實也在預料當中。

說不定這也是納吉聽取敦馬的意思。

大家沒有察覺嗎,納吉現在所在進行中的一些大型計劃,說是經濟轉型,其實與當年的敦馬計劃無異。

或者可以說,納吉正在替敦馬重拾當年未及完成的計劃。

包括聯土局上市計劃。

敦馬說:這是爲了籌資以進行更多投資的一個方法。

但,將聯土局上市的方法已經引起了質疑。

因為,FGVH在海外子公司的投資虧損連連,若將聯土局合作社(KPF)的資產轉移給FGVH,豈不等於侵蝕了墾殖民的利益,和變相注銷FGVH的虧損?

聯土局主席伊沙不認同這個說法,還怪責反對黨誤導了墾殖民。

好笑的是,伊沙在KPF匯報會上告訴墾殖民們說:公司上市,墾殖民的股息已獲得首相保證。

你看,這些政治人物就是喜歡亂亂做保證。

投資回酬難料,哪有保證之理?何況是上市公司的虧盈?

現在是納吉做首相,那當他下臺後,接任的首相,難道也給予同樣的擔保嗎?

在場的一名墾殖民就是這樣子問伊沙,說納吉不可能永遠做首相,結果被趕出了會場。

由於KPF被法庭阻止將資產注入FGVH,伊沙宣佈聯土局將成立一家SPV公司,取代KPF,收購FGVH股權。

伊沙說,這家SPV仍將照顧到112,000名墾殖民的利益。

成立一家SPV公司取代KPF,又繼續“照顧”到墾殖民的利益,不知道聯土局如何可以做到?

宣佈KPF為“非法”組織,再以另一家“合法”組織來取代?

這樣的“巧取豪奪”,若真的發生了,那也毫不足奇。

這個國家,還有什麽未曾發生過?

Wednesday 22 February 2012

墾殖民要的是土地不是股票


聯土局合作社(KPF)取消原訂在今天召開的特大。

召開特大,是要票決將合作社持有的51%聯土局控股(Felda Holdings)股權轉給聯土局環球創投控股(FGVH)。

根據報導,KPF特大將有3項提案:

● 將合作社資產轉移给FGVH。
● 將管理權交给政府委派的集團代表。
● 上市後的股票可以自由交易。

FGVH就是聯土局將要上市的控股公司,全名是Felda Global Ventures Holdings。

長話短說,FGVH成功上市後,墾殖民雖將換取FGVH股票,卻完全失去管理權。

一旦將手裡的股票變賣,墾殖民就連擁有權亦完全失去。

爲了短利,墾殖民拋售股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可想而知,墾殖民真正要的,并不是這樣的安排。

墾殖民要的是土地,不是股票。

墾殖民因此成立了一個墾殖民之子協會(ANAK),反對FGVH的上市計劃,并在上周取得庭令。

雖然KPF因此取消了今天的特大,不代表不會將特大延後。

當然政府的說法是,將聯土局通過FGVH上市對墾殖民有利,至於如何有利,又說不出來。

還是讓他人得利?

首相前年委任伊沙為聯土局主席,便引起很大的爭議。

因為此人曾在2004年因“金錢政治”而被黨紀律局凍結黨籍和辭官下臺,但反貪會從未調查他。

有這樣背景的人,竟然受委當擁有最大地庫的聯土局主席!

FGVH的上市,真的是爲了墾殖民的利益嗎?

據說FGVH本身在海外的投資虧損連連,將墾殖民土地注入FGVH上市,是否是爲了off-set其業績的虧損?

另一個要將FGVH上市的原因,是爲了“打造一個全球最大的種植企業”。

這句話聽來好熟悉。

好幾年前,在前首相阿都拉時代,政府不也打出這樣的一個口號,將八大上市公司合而為一,成立了Synergy Drive,說要打造一個全球最大的棕油種植集團。

結果呢?Synergy Drive原來就是Sime Darby,盈利也沒有倍數增長,還鬧出嚴重的巨額虧損。

既有前車之鑒,FGVH上市,恐怕只是重蹈覆轍,真正受益的未必是墾殖民。

政府爲甚麼急著要將FGVH上市?

我想這與最近要推動或已實行的一連串不得民心的計劃,動機都是一樣的。

隨手拈來就有:1Care健保計劃、公積金的15億貸款、消費稅、SARA 1M信託貸款、普騰私有化、國庫國投脫售非核心公司,削減人民補貼等等等。

總括一句,就是政府錢不夠用。

Tuesday 21 February 2012

確保人人繳稅?


在《大馬局內人》讀到一篇文章,在此和大家分享。

前天提到依德里斯說,政府必須落實消費稅,因為“國家有2800萬人口,但只有100萬人繳稅”。

“消費稅則可以確保人人繳稅。”

100萬對2800萬人的比例是3.6%。

國家只有3.6%人口繳稅?這麼少嗎?

這點,就要問稅務局了。

如果只有100萬人口繳稅,那公積金局如何可能擁有上千萬名的會員呢?

19日刊在《大馬局內人》的文章是“1 Care: Show us the mathematics”,作者是John Teo。

他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如果僅有100萬大馬人繳稅,這100萬人有可能為全國2800萬人醫療費用買單嗎?

他這樣問,是因為在建議中的“一個大馬健保計劃”,雇員需繳不超過薪水的10%做健保費。

他是假設只有納稅人才需要繳健保費。

還是,不管你有沒有繳稅,你都必須繳這健保費?

根據去年公佈的2012年財政預算案,政府的醫療開銷達到18億,約占預算案的3.7%。

相比之下,國防部開銷比醫療開銷大,占預算案的5.3%。

另一個部門是交通部。

醫療開銷僅達18億是太少了,應該不止此數。

但,國防部龐大的開銷卻是事實。

難道國家正面對著甚麼外來侵襲,才需要不斷地增加國防開銷嗎?

如果政府真的沒有錢,是否要削減一些比較次要的開銷呢?

爲什麽只想到要向人民開刀呢?

我也在網站讀到一篇來自大馬醫學院專科學院的作者透露,政府花費在國民醫療開銷上僅達全年GDP的3%,這比WHO所建議的7.6%低了一半。

因此,要強制人民參與“健保計劃”繳付“高保費”的邏輯在哪裡?

是政府理財不當,沒理由要人民填洞。

若是有人失職,那就應該引咎辭職,那才對得起人民。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sideviews/article/1-care-show-us-the-mathematics-john-teo

Monday 20 February 2012

公積金 此情已多年不再


同樣一段話,不同的解讀,不同的結論?

依德里斯是因為大選快到了,才改口說國家不會破產嗎?

上周,讀到《南洋》報導依德里斯“國家不會破產”的言論,標題是「依德里斯改口風、國債安全大馬不會破產」。

今天,讀到《中國報》同樣的新聞報導,標題則是「總債務占生產總值54%,依德里斯:大馬不致於破產」。

《中國報》的新聞與《南洋》可說一致。

《星洲》和《光明》打出的標題則是「依德利斯:稅收增合理化津貼奏效‧大馬破產風險大減」。

依德里斯到底說了甚麼?是“國家不會破產”還是“破產風險大減”(但還是有破產風險)?

我去找了英文報來對證一下。

很奇怪,英文報幾乎完全沒有提及“破產論”,只有關於GST。

GST就是消費稅。

依德里斯說,國家將在一年後才落實消費稅。

爲什麽要落實消費稅?他的解釋是:因為國家有2800萬人口,但只有100萬人繳稅。

言下之意,落實消費稅,對納稅人來說比較公平。

真的有這麼少人繳稅嗎?我不是很肯定,我只知道我是其中一位。

若是真的,那落實消費稅的前提,必須先大幅降低所得稅率,那對國內100萬納稅人來說,才不會造成雙重的負擔。

但,就算依德里斯話里的原意是“國家破產風險大降”,我認為那也言之過早。

如潘儉偉所說的,國債未減反增,已從前年4071億增11%至去年4557億,再加帳外融資969億元的話就是可怕的5526億。

但高官說不可怕,因為有>90%國債是對內融資,到時只要發售債券就可。

對內融資就不怕?發售債券就解決問題?

嘩!這是甚麼財政觀念?難怪我國財務被理得一團糟。

對內融資就是不向海外借貸,而是向國內機構借錢。

向國內借錢,除了銀行等金融機構,政府國內最大的“債主”就是公積金。

公積金的錢,就有>40%借給政府,高官已把公積金當做政府錢來用,導致公積金無法派高息給雇員們。

你會問,公積金不是剛剛宣佈派6%股息給雇員嗎?

6%,僅比去年5.8高了0.2%,這樣你就很滿意了嗎?

報紙還頭版標題說是10年來最高呢!

6%就很值得高興嗎?其實我很擔心。

如果你知道股市這10年來已經漲了一倍,平均起來每年也有10%,你會不會納悶,爲什麽公積金無法派10%的股息?

金融風暴發生前,公積金曾經每年派息8-8.5%,此情已多年不再。

Friday 17 February 2012

依德里斯推翻自己的「國家破產論」


兩年前,依德里斯語出驚人,說國家將會在2019年破產。

昨天,依德里斯再次語出驚人,推翻了自己的「國家破產論」,改口說國家不會破產。

爲什麽會有這180度的改觀?

依德里斯自己解釋說,如果人民過度貸款,將造成國家債務增加,所以在借貸的同時,得確保有償債能力。

我懷疑依德里斯是不是蓄意混淆視聽?

人民過度貸款,那是個人債務,最多也導致個人破產,那不是國債,怎會造成國家債務增加?

當年他是這樣說的:政府必須削減補貼,若繼續維持龐大的補貼開銷,國家勢將在2019年破產。

言下之意,人民補貼是國家破產的唯一導因。

事實上,有許多所謂的“人民補貼”,受益者其實是壟斷商家,並非人民本身。

這兩年來,國債數據有增無減,補貼情況也未見減少,爲什麽依德里斯忽然改口?

這次他說,我國財政赤字約在5%水平,國債佔GDP的54%,距離導致國家破產的10%赤字及100%總債務還遠。

聽出他話中的矛盾嗎?

他只說離破產的比率還遠,并沒有說將來會不會到達破產的水平。

而且,現在才2012年,那到了2019年,赤字會不會到達10%,國債會不會到達100%?

這點他需要進一步澄清。

而且,之前說55%是危險水平,如今卻100%才是危險水平。

這近倍的差距可大呢!

若以55%作為危險訊號,我國可能早就高過這個水平了。

潘儉偉昨天指出,截至2011年底,政府債務已達到4557億,比2010年的4071億在增加11%。

除了這4557億元債務,還有額外969億元帳外融資。

何為帳外融資?就是off-balance sheet financing。

潘儉偉說:“賬外融資不列為聯邦政府債務,近年來政府通過其法定機構和企業實體發出的債務票券越來越多,這些貸款獲得政府出面擔保,不視為聯邦政府借貸。”

其實,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EPF借貸給吉隆坡組屋租戶、爭議性的1Care健保計劃、非核心公司“土著私有化”,何嘗不是變相的帳外融資方法?

Thursday 16 February 2012

政府注銷達祖丁債務之謎


早在2009年,法庭便已諭令達祖丁必須償還所欠的5.9億債款加每年2%利息,同時也駁回達祖丁索償的139億元反起訴。

既然政府已經贏了官司,爲什麽還會同意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等於把Danaharta的5.9億元完全注銷掉。

這數字,比NFC的2.5億元還多了1.4倍。

政府就是喜歡做這種善事,不是補貼就是賠償,不然就是注銷。

這還不止,去年,納茲里還“勸告”其他GLC也撤銷對達祖丁的索償案,并說那樣做可為布城節省數十億。

納茲里的“勸告”耐人尋味。

不索償,不是等於把債款注銷掉,怎會說為政府省下數十億?

到底是誰欠誰?Danaharta只要求償還剩餘的5.9億,達祖丁憑甚麼反訴政府139億元?

雙方同意庭外和解,原因卻是個謎。

謎底是甚麼?我覺得與達祖丁所提的“國民服務”有很大的關聯。

記得當年國行因炒匯導致虧損300億元的傳言嗎?

當年達祖丁受到“指示”,向政府收購馬航,據說便是爲了協助政府“脫困”。

根據達祖丁的說法,敦馬和達因給了他“免責”承諾(immunity),所以他才願意高價收購馬航股權。

相信達祖丁握有“免責”承諾的證據,所以政府才不得不撤銷所有對他的索償?

是否因為這樣,政府不得不把庭外和解的原因保密?

這樣一個“免責”承諾,若有白紙黑字證明的話,不也等於是一個擔保信嗎?

既然達祖丁指名道姓,敦馬和當時的財長達因,是否應該出來澄清或解釋一下?

在PKFZ,林良實和陳廣才因為“誤導”內閣或“欺騙”敦馬而簽了擔保信,導致政府可能面對高達125億元的虧損。

敦馬和達因的“免責”擔保,是不是也因而導致政府必須撤銷所有對達祖丁的索償行動,而注銷百億元的虧損呢?

TERAJU揠苗助長


大家有聽過「揠苗助長」的故事吧!

首相推介TERAJU時,宣佈國庫和國投(PNB)將各自脫售5家非核心公司給土著商家,以提高土著股權。

前天,國民再保(MNRB)忽然價量大起。

原來是因為《星報》報導說,MNRB是國投可能脫售的非核心公司之一。

此外,國投可能脫售的公司也包括寶利(Bonia)和亞洲文件夾(Asiafile)。

報導還說,MNRB虧損連連,是國投脫售的原因之一。

這就好笑了,如果連國投都無法將它轉虧為盈,將它脫售給土著商家,就有辦法讓它重生嗎?

到時候,還不是要靠政府繼續出手搭救?

再來,這些本來就已經是上市公司了,說是賣給土著商家,實際上只是將持有權轉至其名下而已,這與當下分配股權的做法有甚麼不一樣?

這不就與當年將馬航持有權轉至達祖丁名下一模一樣嗎?

這樣一個做法,與其說是爲了提高土著股權,倒更像達祖丁說的“國民服務”,為政府籌錢。

名義上是爲了協助土著,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不也像是政府借這些土著名字向銀行借錢嗎?

這就是達祖丁當年的角色。

除了達祖丁,還有哈林沙厄、阿敏沙....。

好吧!就算是政府真心有意要協助土著,讓他們擁有上市公司,但不懂經營之道,最後還不是一樣要坐吃山空。

要學做生意,哪有一步登天之理?

這些土著商家會帶著怎樣的心態來持有這些上市公司股票?

我看不出與分配股權的做法有什麽分別。

還有一個問題,若是非核心業務,但公司賺錢,國庫或國投會願意將相關業務脫售嗎?

正常的做法,應該是先脫售不那麼賺錢的公司吧!

那對要接手過來想當然沒什麽企業經驗的土著商家公平嗎?

真正要培養企業人才,還是從基本做起吧!

除非政府的本意不是如此。

Wednesday 15 February 2012

政府和達祖丁庭外和解


昨天剛提到達祖丁,今天就讀到他和國家資管(Danaharta)庭外和解的新聞。

庭外和解的詳情不詳。

大家還記得整件案情的來龍去脈嗎?

達祖丁就是馬航的前執行主席。

2002年,馬航報警指他擔任馬航主席期間導致馬航蒙受80億元損失。

根據The Edge報導,達祖丁是在1994年以17.9億收購馬航32%股權,因無法在限期內償還貸款而遭銀行起訴。

金融風暴期間,政府成立國家資管以協助公司脫困。

2001年,國家資管向所有銀行收購達祖丁壞賬。

2006年,國家資管起訴達祖丁,要求償還剩餘的5.9億元。

但達祖丁反訴國家資管、大馬政府、幾家GLC和個人等多達24造,總共索償134億元。

達祖丁說他向銀行貸款收購馬航,是項被逼的國民服務(national service)。

言下之意,他只是政府的一名nominee。

(忽然想起,當下DRB收購普騰事件,是不是也是一樣?)

2009年,高庭裁決達祖丁須繳付5.9億元予國家資管及兩家子公司和4名董事,同時撤銷達祖丁索償134億元的反起訴。

但在去年,案情忽然峰迴路轉。

首相署的納茲里宣佈,政府已經和達祖丁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并“勸告”各造停止起訴。

這長達六年的國家最大宗企業訴訟案,昨天終於正式達致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包括撤銷所有欠款,各不相欠嗎?這點無可奉告。

從這案件,讓我想起首相上周推介TERAJU時,說要將國庫和國投(PNB)旗下10家非核心公司“私有化”,給合適的土著企業家,協助他們上市,以提升土著股權。

這不與敦馬當年爲了“先讓小部份土著富起來”的做法如出一轍嗎?

馬航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還有一些其他例子,最後還是倒回政府來收拾爛攤子,難道還不足以借鑒嗎?

我相信達祖丁說的,他只是在履行“國民服務”,替政府管理馬航這家“國家資產”。

這就解釋了爲什麽當年政府以8元,高出市價一倍的價錢,向達祖丁回購馬航股票。

因為達祖丁便是以每股8元買進馬航以“拯救”政府,如此“為國捐軀”,政府當然也要以同樣價格向他“贖回”借放他那裡的股票。

或許這也就同樣解釋了,為何雙方最終同意庭外和解。

但,馬航的80億虧損,以及Danaharta的5.9億餘數,現在該去向誰要?難道就這樣一筆勾銷了嗎?

Tuesday 14 February 2012

納茲里:NFC需要還錢,莎麗扎無需辭職


針對「養牛案」醜聞,民聯要莎麗扎引咎辭職。

覺得很奇怪,何以民聯只是要莎麗扎辭職,而沒有要求歸還2.5億元?

重點不是被濫用的2.5億元嗎?

雖然我同意莎麗扎的確應該辭職,但我覺得那2.5億元才更重要,否則將來又被“一筆勾銷”,那可是人民的錢呢!

爲什麽我說收回2.5億貸款比莎麗扎辭職重要?

我的看法是,反正大選快到,既然她輸了上回308大選,相信此次她也不是一名winnable candidate,既然不winnable,那當然也不會被派上陣。

除非首相另有想法。

既然貸款已被濫用,覺得政府應該recall該筆貸款才是,而不是盡在拖延時間。

昨天,才讀到納茲里建議,說莎麗扎只需歸還2.5億元貸款而不需辭職。

今天他就更正,說該還錢的是「養牛中心」,與莎麗扎無關。

無論如何,他說“因為貸款在未經批准下用在其他用途,這已違反了國家養牛中心的經營條件”。

相信他是第一位承認「養牛中心」經營計劃失敗的部長。

既然失敗,而且公司“不務正業”,把錢用在投資高檔產業上,政府收回貸款,那是天經地義的事。

雖然我說莎麗扎辭不辭職並不重要,但納茲里針對這點的說法似乎有欠妥當。

他說莎麗扎無需辭職的理由有二:

1. 如果莎麗扎辭職,就會中了反對黨的圈套。
2. 如果莎麗扎辭職,政府恐怕就收不回貸款。

不知道納茲里有沒有想到,如果莎麗扎不辭職,那才真正「中」了反對黨的圈套。

不是嗎?反對黨繼續以此醜聞抨擊政府,莎麗扎不下臺,那才真正對國陣不利。

納茲里不可能不察覺這點。

我倒是擔心納茲里“如果莎麗扎辭職,政府就收不回貸款”的說法。

雖然我也覺得這筆貸款早已“凶多吉少”,難道對方就以此作“威脅”,以保住官位?

當然,政府的發款方式也有問題。

根據媒體報導,有關貸款並不是根據計劃進度來發放,而是放進一個銀行戶口,任公司“取用”。

哪有這樣的發款方式?

至於先貸款后簽約、完全drawdown后才需要開始償款的說法,如果屬實,就更應該打政府100大板了。

更令人眼界大開的是,監督此「養牛中心」計劃的政府委員會,竟然多達4個,分別是:

1. 國家養牛計劃管理委員會
2. 國家養牛計劃技術委員會
3. 國家養牛計劃工作委員會
4. 國家養牛計劃部門協調委員會

這麼多個委員會,竟然管不住一個「養牛中心」?太可笑了吧!

相信這4個委員會只是掛名,并沒有進行實際監督工作,否則,有那麼多個委員會監督著,怎麼還會任其揮霍在不當的用途上?

慕以丁還是其中一個委員會主席,這點他也難辭其咎。

我國最欠缺的,就是高官們的問責態度。

政府爲什麽推動TERAJU?


爲什麽推動TERAJU?

首相解釋說:“政府通過這種方式提昇馬來人股權,遠比直接向馬來人分配股權有效,因為馬來人手中的土著股權很快就在市場拋售出去,土著資金無法持續下去。

過去,馬來人通過首次上市計劃(IPO)的30%土著股權固打制獲得600億元土著股權,但在即時出售后,馬來人掌控的股權目前只有20億元。

我們只是給馬來人股票,馬來人會說股票價格起,為何不拋售套利。可是當馬來人賣掉手中的股權,他也沒有一夜致富,最多是為自己添一間新房子或一輛新車.....。”

首相說馬來人目前只持有20億元值的股權,實際數據應該不止於此。

單單賽莫達的公司總值,都不止了。

以前的哈林沙厄、阿敏沙還有達祖丁,他們又是如何把整個企業江山給垮掉?

最後還不是又要政府出手搭救?

可見高官的確瞭解為何土著無法保有他們的(不止)30%股權。

讓土著接手政府GLC,就能夠保證他們不會變賣他們手中的股票嗎?

未必。

最大的問題并不在他們持有多少股權,而是他們經營企業的心態。

如果一直抱著反正政府會幫我的心態,這個企業可以走得多遠呢?

Monday 13 February 2012

TERAJU 延長「新經濟政策」


首相去年2月宣佈成立土著議程推動單位(TERAJU),重新推動40多年前新經濟政策(NEP)下的30%土著股權目標。

這個TERAJU,顯然與「一個大馬」精神和經濟轉型計劃(ETP)概念完全背道而馳。

原要推動的新經濟模式(NEM),本來不分種族,要“把扶弱政策轉移到40%低收入群”,但在面對土權等NGO的抗議后,「新經濟模式」終於胎死腹中,取而代之的是死而復生的「新經濟政策」。

不,「新經濟政策」從來都沒有消失過,TERAJU不過是讓它延長下去。

上周,在TERAJU成立一周年后,首相正式推介,并鑒定了國庫和國投(PNB)旗下10家非核心公司,說要讓給適當的土著企業去協助他們上市,以提升土著股權。

已經推行了40多年的30%股權計劃,至今仍未達到?

40年,這段時間太長了吧!

如果這個政策不能發揮效率,那一定是哪裡有問題,是不是應該換另外一個方式,而不是如此抱殘守缺下去?

問題的癥結在哪裡?政府似乎從未真正去探討,反之只是一味以此做理由,以將NEP延長。

其實,大家都知道問題在哪裡,只是不願承認而已。

如果每家上市公司都必須符合30%股權的條件才能夠上市,這40多年來,上市公司少說也達到1000家,哪有不能達到30%股權之理?

高官們自己也曾叫土著們不要爲了短期利益而把股權隨意賣掉。

如果你一直爲了眼前短利而把保留給你的股份賣掉,你又如何保留你的30%股權呢?

所以,不能達到30%股權是誰的問題?高官其實知道問題在哪裡,但都視而不見、避而不談。

也只有這樣,土著才能繼續受到保護與協助。

遂有了TERAJU的成立,國庫和國投更需讓出10家公司出來,根據報導,其中5家將在今年內上市。

其實,政府協助土著成立公司并上市,這并不是頭一遭。

但,有多少是真正成功的?當局應該有所記錄。

大家對當年的玲瓏、TRI和納魯里等印象還在吧!

當年,這些都是叱咤風雲一時的土著股,後來都經過重組又重組,如今何在?

上市的都如此,那些未上市的又怎樣?

金槍魚計劃、廢置的巴士計劃,等等等。

還有當下鬧得沸沸揚揚的養牛計劃,根本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丟進大海。

爲什麽政府還要明知故犯?

不管有沒有TERAJU,再來另一個40年,再另一個新經濟政策,30%股權將是一個永遠無法達及的目標。

Friday 10 February 2012

為「養牛中心」尋求解決方案


從「養牛中心」CEO萬沙希努的辯解,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便是這2.5億貸款發放方式的源頭有問題,其家族才得以如此揮霍。

萬沙希努是莎麗扎的公子。

其實,他不說還好,說多就錯多。

他的辯解是:因為政府“擱置”了宰牛場計劃,所以公司必須在宰牛場竣工前,善用政府發出的貸款,用在投資產業上。

這段話是不是前後矛盾?既然已經“擱置”了宰牛場計劃,既無“開工”,何來“竣工”?

公司必須在竣工前善用貸款?貸款不是應該跟著凍結嗎?為何還可以挪用?

所以說貸款發放方式有問題,貸款用途既然是養牛用,包括興建宰牛場,那就應該根據建築進度(progress payment)來發放貸款,而不是一次過把2.5億元放進一個銀行戶口任公司使用。

民聯早先爆料,公司在2009年將1.8億存入銀行定存。

這就已經占了貸款的70%。

再在馬新兩國豪擲數千萬元買了數間豪宅,加上驚人的私人開銷,等於說,用在「養牛中心」計劃上的成本,在比例上根本寥寥無幾。

政府如此發放貸款,太隨便了吧!

這點,相關部門是不是也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相關部門應該是財政部和農業部。當時的財長是前首相阿都拉,農長是現任副首相慕以丁。

所以納吉要慕以丁尋求解決方案,恰當嗎?

萬沙希努辯稱合約上并沒有阻止公司投資產業。

這位CEO的KPI真是不及格了。

難道合約就有允許公司將貸款拿去投資產業嗎!

既然是要成立「養牛中心」,那當然也是貸款的用途。

本來就是應該公款公用。

那些產業卻都是用私人名字購下的,那豈不等於承認濫用公款?

也許,公司帳目上就注明是directors borrowing吧!

這位CEO說這些產業投資是“短期”投資,確保獲利,“合理又安全”,還自誇說那是“明智的經商之道”。

投資產業屬於“短期”投資?能確保獲利?有沒有聽錯?

以那麼高的天價買進,能夠確保獲利?我不是那麼肯定。

而且償還期長達20年以上,那是短期嗎?

萬一「養牛中心」要動工,要用到這些款項的時候,你在短期內如果變賣這些產業來兌現?

首相要慕以丁尋求解決方案。

我看,乾脆將「養牛中心」永遠擱置,收回貸款算了。

Thursday 9 February 2012

EPF和直轄區部長說的不一樣


民聯領袖會見EPF副(投資)CEO沙里爾,後者向民聯領袖作出了以下澄清:

1.EPF不會參與聯邦直轄區推出的“特別融資計劃”。

2.EPF不會直接貸款給吉隆坡組屋買主。

3.沒有15億那麼多,目前只發出3億元貸款給政府。

4.EPF將直接向政府發放撥款,并要求政府作出總值相等於貸款2.67倍的抵押。

5.政府抵押將包括房地產、現金及所繳還的貸款利息,還有政府擔保。

沙里爾的解釋,顯然與直轄區部長拉惹龍吉所說的完全不一樣,甚至南轅北轍。

根據上周報導,這位部長是這樣子說的:

1.這是一個由公積金提供的“15億特別貸款計劃”。

2.EPF將直接貸款給這些吉隆坡組屋買主。

3.公積金將分批發放15億貸款,首批貸款3億。

4.若有拖欠貸款,將有組屋單位做擔保。

5.政府不提供擔保。

是不是說的不一樣?人民該以誰說的為準?

或許民聯領袖應該會見EPF的CEO。

沙里爾只是公積金投資部門的副CEO,他知道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嗎?

例如貸款總數,沙里爾強調只有3億元,但根據龍吉的說法,那只是首批貸款而已,總數還是15億。沙里爾豈有不知之理?

民聯領袖似乎對沙里爾的解釋感到滿意,難道沒有發現他的解釋與龍吉部長說的有很大的出入嗎?

既然有所出入,那是不是應該叫兩人來對質一下,看誰說的才是事實?

究竟是直接借錢給這些組屋居民,還是借給政府再由政府借給他們;有擔保和沒有擔保,分別可大了!

Wednesday 8 February 2012

查麗娜和莎麗扎:來自“上頭”的指示


去年底寫了一篇「查麗娜和莎麗扎相似之處」,今天要寫「查麗娜和莎麗扎不同之處」。

查麗娜就是證監會主席。

報導說她將在三月尾合約屆滿后離職。

莎麗扎是婦女部長,三周前請假三個星期,“方便反貪會調查養牛課題”。

莎麗扎今天“返工”,但,“養牛案”調查仍然未有個結果。

其實,昨天她就到處進行工作訪問了。

所以林吉祥問:莎麗扎是否應該繼續請假,直至“養牛案”水落石出為止?

這便是查麗娜和莎麗扎不同之處。

她們相同之處,就是各自被老公所累。

不知道查麗娜是否自願離職,但,事至如此,如我上回說的,未免利益衝突,兩夫妻其中必須有一人辭職才恰當。

根據報導,證監會成立的專案小組調查森那美收購E&O事件,經過三個月的調查后,結論是:證監會是受到“上頭”指示豁免森那美強制性全面收購E&O。

這則新聞是由鄰國《海峽時報》先報導,然後才由我國引述。

報導沒有進一步說明這“上頭”來自哪裡。

它可以來自證監會內部,也可以來自證監會外的更高層。

從這也可以看出,這其實是涉及一場商業利益上的鬥爭。

身為E&O主席,查麗娜丈夫在森那美宣佈收購E&O股權的前幾天增持股權。

此舉若非是時間上的巧合,便是局內人交易。

理論上,如果查麗娜知情的話,她理應要森那美強制性全面收購(MGO)E&O其餘股權,如此她老公才能從中受益。

但,證監會豁免森那美MGO,可見這“上頭”不是來自查麗娜,而是來自證監會以外的更高層次。

如此說來,查麗娜離職,恐怕不是自願的。

至於莎麗扎的際遇,與查麗娜比起來,真有天淵之別。

你看她不止提早一天“返工”,還口口聲聲說她有百萬名以上的巫統婦女組成員支持她,所以她必須繼續服務下去。

巫統婦女組真的有那麼多成員?我非常懷疑。

其實,她在308大選早已遭到了人民遺棄,若非前首相阿都拉好心,她也不會受委一官半職。

難怪她只敢以巫統婦女組做後盾,而不敢說有2700萬人民的支持。

這宗撲朔迷離的“養牛案”,最後不知會如何結束?

首相上個月“授權”慕以丁和諾奧瑪為“養牛案”尋找解決方案,慕以丁隨後透露委任了PWC會計樓進行稽查。

但慕以丁上個星期又指示諾奧瑪,要在一個月內解決此事。

不知諾奧瑪與PWC的調查是相輔相成,還是工作重疊?

一個是要“稽查”,一個是要“解決”,兩者應該不會有所衝突吧!

不過,看莎麗扎信心滿滿,而且聲稱有婦女組的支持,似乎已經準備迎戰下屆大選。

再回頭看看查麗娜,兩人果然無法相比。

Tuesday 7 February 2012

SARA 1M信託貸款和EPF組屋貸款有甚麼不同?


首相透過財政部特別成立一家大馬發展控股私人公司(MDH)來管理SARA 1M的5億元貸款,讓低收入者向銀行貸款購買AS1M信託單位。

MDH每月派發134元給貸款者,其中84元還給銀行,50元則替貸款者換成AS1M信託單位。

政府要公積金撥15億元貸款,讓吉隆坡的低收入者購買政府組屋,卻不需成立一家公司來處理貸款事項,而是要公積金直接提供貸款給這些低收入者,但政府又不提供任何擔保。

公積金的15億貸款是SARA1M計劃5億貸款的三倍。

SARA1M的貸款還有四家銀行來分擔,政府通過MDH擔保償款,是包賺不虧的貸款計劃。

公積金卻須獨自承擔這15億的風險,唯一的擔保是組屋本身。

如果組屋本身能夠做擔保的話,爲什麽這些低收入者卻無法取得銀行貸款?

這些銀行寧可貸款給SARA1M的低收入戶,也不願貸款給有產業價值的低收入戶,這不是很奇怪嗎?

關於這點,政府是否欠了每個月繳付公積金的雇員們一個解釋?

潘儉偉說的不錯,政府爲什麽這樣做?因為政府已經債臺高築了,已經無法再承擔更大的債務。

之前國家稽查報告不是有數據顯示,我國債務水平對GDP比例經從2008年的41.4%漲至2010年的53.1%?

政府債券成長率遠超出國家成長率。

相信去年再破新高。

財政副部長林祥才卻說尚在可控制水平,并拿歐盟國家做比較。

難道我們要到了歐盟那個處境才需要控制需要擔憂嗎?

看,我們的國家就是缺乏有智慧的理財專才,所以我國的財務才會弄得這麼一團糟。

雖說這只是“區區”的15億,但我相信,只要此例一開,肯定後續有來。

我們的高官領袖黨政不分也罷,如今竟也把公積金當作國庫來使用,這樣下去,那還得了?

你還會放心把你的退休養老金繼續存在公積金里嗎?老實說,我很擔心。

Saturday 4 February 2012

糖價跌補貼反增的理由


這麼荒謬的辯解,貿消部長應該引咎辭職才對得起人民。

上周,部長說,由於國際糖價飆漲,爲了不讓白糖起價,避免增加人民負擔,政府將提高今年的白糖津貼,從去年的2.62億增加到5.67億元,或每公斤20分增加至54分。

這個漲幅是驚人的170%!

但,潘儉偉爆料說:國際糖價哪有飆漲?不止沒漲,去年還下滑了21%!

糖價跌了,部長卻說漲!那部長不是說謊?

不!部長解釋說,因為目前的糖價比3年前簽署的白糖供應長期合約的價格高,因此政府必須提供更多津貼。

部長解釋,新合約是以每磅26美分(馬幣約78.5仙)的價格購買白糖,為期3年;而3年前的合約將糖價訂在每磅17.5美分(馬幣約51.3仙)。

原來我國購入白糖是以每三年長期合約價格簽訂的。

那邏輯上,國內白糖價格是不是每三年才需要調整一次?理論上,糖價就不應再受當下國際價格波動的影響。

不!單單在去年,就一連漲了三次。

每當提高白糖價格的時候,就說是因為國際糖價漲了,卻未說我國簽下了長期購糖合約。

一公斤等於2.2磅。

我國白糖價格是一公斤2.3元。

在部長所說的新合約下,國家(其實是壟斷白糖入口的MSM)是以每磅78.5仙購入白糖。

每磅78.5仙折成公斤是每公斤馬幣1.73元。

即是說,白糖的入口成本是每公斤1.73元,零售價格2.30元,賺幅33%,盈利綽綽有餘,哪裡還需政府補貼?

再說,既然已經“私有化”了,公司與對方簽的購糖合約又與政府何關?

不管買高買低,盈虧自負,哪有一直要政府給予補貼的道理?

所以我說,政府根本不是在補貼人民,而是在補貼這些私人企業。

政府何以那麼照顧這些私人企業,難道這也是經濟轉型計劃ETP的措施之一?

但這與當年的NEP有什麽不同?

這些企業做壟斷事業也罷,政府還要給予終身保護。

部長還說是補貼人民。

這樣的補貼,受益的真的是人民嗎?我懷疑。

這樣的補貼,人民還是不要算了!

相信人民都厭倦於津貼這樣的東西了,難道高官們在說出這樣堂而皇之的理由的時候,不會感到心虛不會累嗎?

Friday 3 February 2012

補貼企業,政府樂此不疲


報導說:銀行樂意為總值70.7億的西海岸大道(WCE)工程融資。

當然,包賺的生意誰不願意做?銀行當然也不做虧本生意。

由首相署批准,這70.7億成本的西海岸大道工程,政府將貸款22.4億,公司也將向商業銀行籌資另30億。

政府貸款部份的利率是4%。

對商業銀行的融資,政府將給予高達3%的利息補貼,長達22年。

連銀行利息也有政府補貼?不知之前有沒有這樣做過?對我來說,這倒是新聞。

依德里斯在那邊高嚷減除人民補貼否則國家要破產的當兒,這種企業補貼,政府依然樂此不疲。

我大約計算一下,22年的利息補貼等於1.98億。

也就是說,融資銀行將獲包賺的3%補貼,何樂不為?

難怪這些銀行都競相要借錢給該公司。

政府厚待的部份不僅於此,最引起爭議的有二:

1. 原本大道成本30.1億,卻在短短5年后飆漲134%至現在的70.7億。

2. 原本33年的經營權也獲增一倍至60年。

整條大道長316公里,等於每公里成本2237萬元。這不太離譜了嗎?

原本的路程是216公里,以30.1億成本計算,每公里成本也只有1394萬元。

不止路程變長,平均成本也倍增,民眾更要繳付多27年的過路費,這點要如何解釋呢?

70.7億元成本,據說還未把購地成本計算在內。

購地成本估計9.8億,這數目還要由政府來承擔。

那邊剛將南北大道“官有化”,這邊又將西海岸大道“私有化”,又獲得低利和超長的經營權限期,比敦馬時期的種種“優待”還有過而無不及呢!

這算甚麼政府與經濟轉型呢?這與當年的敦馬作風有甚麼不同呢?

沒有轉型還好,原地踏步也罷,實際上好像在退步。

我更擔心的是,萬一大道不獲准提高過路費的時候,政府是不是又要像以往那樣作出賠償?

我真被政府言行不一的作風搞糊塗了。

Thursday 2 February 2012

向「一個大馬健保計劃」說不!


去年讀到衛生部將在2012年底提出“一個大馬健保計劃”(1Care for 1Malaysia)。

現在才二月,昨天忽然讀到,政府可能在今年三月的國會上提呈法案設立一個全國健保機構(NHFA),以負責此1Care計劃。

顧名思義,這應該是一個照顧人民健保福利的計劃,但,爲什麽它給我的印象,就像在想方設法要搜刮民膏?

大馬私人醫生聯合會(FPMPAM)已在網上發動一項運動,號召大家“拒絕一馬健保計劃”(taknak1care),因為它“將剝奪大馬人民的醫藥權利”。

“1Care健保計劃”詳情如何?相信應該還在企劃中。

根據衛生部總監哈山阿都拉曼去年透露,它會仿效公積金那樣像人民征費。

但,人民繳的費用還不夠嗎?繳了公積金,繳了所得稅,還有遲早也要實行的消費稅,再來這個健保計劃,我不知人民還剩下多少收入可以過活。

根據報導,建議中的計劃強制雇主和雇員各繳薪水的10%做健保費,每年限制你只可看6次病。

我寧可相信這只是謠傳而已,因為太匪夷所思了!

假設我的收入每個月2000元,10%健保費就是200元,那一年內我就還了2400元,加上雇主的部份,總共是4800元。

但我一年只可看6次病,那不等於說,每次看病的收費高達800元?

一年的投保費4800元,這太昂貴了吧!

我不如自己去買一個健保更划算!

以此類推,你的收入愈高,你需繳付的健保費就愈高。

但你只能獲得與他人同等的醫藥服務水平。

也就是說,你要替政府為他人承擔他人的醫藥費。

這本來是政府的責任,現在卻要全民大家一起來承擔。

衛生部總監的合理化解釋是“整合政府醫療機構與私人醫療機構,讓後者獲得充分利用”。

我相信其實是政府為政府醫院的龐大開銷不勝負荷,所以才想到要打私人醫院的主意,也要人民來共同負擔這龐大的開銷。

但,提供人民醫藥服務,應是政府最基本的公共福利服務之一。

人民有獲得政府醫藥服務的權利。

那些有經濟能力的,他們可以選擇去看私人醫生,為何這點政府也要管?

說來說去,還是政府沒有錢了,所以只好出此下策。

但這仍然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啊!

政府沒有錢,何以在補貼賠償方面仍然那麼大方大手筆呢?

如果政府強制性實行這健保計劃,我可以想像國家的通膨會將惡化。

爲什麽?雇主無端端要為雇員繳付10%的健保費,等於是增加雇主負擔,提高成本開銷。

這些額外成本開銷是不是要轉嫁給消費者?物價是不是也要跟著高漲?

消費者還是我們這些也要繳付10%健保費的人民,薪水已經少了10%,隨著物價高漲,人民的消費能力又被剝削,最後受苦的還是人民。

SARA 1M:咁大個蛤蟆隨街跳


真是荒謬!

SARA 1M推出后,才說要擬定其細節。

真是程序顛倒!這些不是在推出前就要做好的工作嗎?

SARA 1M官方網站解說得含糊不清,首相說的與網站說的又有出入,難怪媒體和基金經理感到混淆。

這還不止,根據報導,連參與此計劃的4家銀行也說法各異。

可見此計劃在推出前並未經過詳細策劃,才會落得如此混亂。

連為負責此計劃而成立的MDH(大馬發展控股)也搖擺不定。

今天讀到報導,財政部官員透露,SARA 1M的細節正由MDH擬定。

這位財政部官員說:每月的134元,銀行將之換成134股信託單位,跟把134元存進戶頭,是沒有分別的。

怎會沒有分別?一個是信託單位,一個是現金,分別就在這裡。

但,這與SARA 1M網站說的又不一樣。

SARA 1M網站說,媒體也白紙黑字說:每個月的134元,84元歸銀行,50元歸投資者。

但你又拿不到現金,因為這50元將轉換成信託單位給你。

財政部官員說的又不一樣。

照財政部官員的說法,投資者將每個月得到134元,如果你不要信託單位,你可以換成現金取出來。

真的是這樣嗎?口說無憑,我寧可相信官方網站的說法。

如果134元完全歸投資者所有,那這個貸款計劃的回酬率就不止先前說的12%,而是32.2%呢!

真的有這麼大的蛤蟆隨街跳嗎?

政府或者MDH,要把這筆貸款投資去哪裡,才夠取得至少32.2%的回酬來付給投資者?

每貸款5000元,五年得付8040元;整個計劃的投資總額5億,那MDH就得付利息共8.04億。

難道政府也做起大耳窿生意來?

否則,根本不可能取得這麼高的回酬。

報導說,政府已經撥出一億元來支付SARA 1M的利息。

但五年所必須支付的利息是8.04億,那還有7.04億,要從哪裡找呢?

可能這也是當初沒有想到的“細節”吧!

希望到時候不要又來打公積金的主意。

所以我不得不對這SARA 1M計劃充滿懷疑。

Wednesday 1 February 2012

政府不斷打EPF的主意


政府不斷打雇員公積金的主意,實在是不應該。

自去年動用公積金115億來“官有化”南北大道后(還一筆勾銷65億政府賠款),最近又動用15億公積金,作為吉隆坡政府組屋的房屋貸款。

這個做法,根本是匪夷所思的。

但看樣子,政府食髓知味,可能還會繼續動用公積金的錢。

經濟風暴期間,拿公積金的錢去拯救官聯公司,那也吧了!

拯救朋黨公司,雇員們也只能忍氣吞聲,無可奈何。

近來一再動用公積金的錢,是否有違公積金局成立的宗旨呢?

公積金逐漸成了方便政府提款的一個ATM。

難怪公積金近年來的派息率一直無法提高。

政府難道不知道公積金是雇員們的血汗錢嗎?

公積金局理應為雇員們尋求可觀回酬的投資,而不是聽從政府指示,將雇員的血汗錢隨便讓政府拿去做房屋貸款。

這些購屋者爲什麽不去向銀行貸款?

報導說,就是因為他們向銀行借不到錢。

那總還有馬銀行、聯昌等官聯銀行吧!政府一個指示,難道它們敢不借?

退求其次,總可以通過BSN、BIMB、MBSB、Bank Rakyat等政府銀行機構去借貸吧!

爲什麽就是要打公積金的主意呢?

唯一的解釋就是政府沒有錢了。

至於這些購屋者借不到錢,是因為屋價對他們來說太高,根據銀行的標準,他們的收入不夠償還貸款,所以借不到錢。

既然如此,爲什麽要公積金來承擔這個風險?

政府是否能夠做擔保呢?

沒有。

我讀到聯邦部長拉惹龍吉說:若有貸款者拖欠貸款,將有組屋單位做擔保。

也就是說,公積金可以做的,就是把拖欠的房屋拿去拍賣,夠不夠還所欠的貸款,那就不一定了。

你看,公積金也做起銀行貸款的工作來了。

但是,利息卻比銀行的低。

高風險低回酬?政府簡直把公積金當作慈善組織了!

既然是政府用公積金的錢去做房屋貸款,政府本身是否應該給予擔保呢?

假設拍賣所得都不夠還清欠款,公積金豈不做了虧本生意?

這樣子做,對繳納公積金的雇員們,是否欠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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