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Thursday, 4 March 2010
验尸庭和体外话
验尸庭,顾名思义,便是为了要调查一位死者的死因。
以为五年前在兵南邦发生的命案已经结案,一两天前又开始出现在报纸,原来是死者的父母向该前部长要求赔偿。
在回答诉方律师的问题时,前部长说:验尸庭宣判他是因“自卫”而无罪释放。
这里我就不明白,原来验尸庭不仅是为了调查死因,它也可以断定对方是“蓄意”还是因“自卫”而导致对方死亡的。
如果一个人从家里拿了枪,里边装了两粒子弹,在那样的情形下,他还算是“自卫”的吗?
当然,我没有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只是感到不解而已。
这宗命案,再次看见总检察长拥有绝对的权力,操生杀大权。
记得当时报纸引述他的话说: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形下,要如何定罪?(大意)
如果没有记错,这位前部长并没有因这宗命案而被提控,反而是在另两宗打架案件中被判罚款和坐牢六个月。
至于后来有没有坐牢,还是以罚款代替,我已不记得了。
问题是,一个大好青年的生命在那个晚上被人用枪结束了,当时警方还宣布破案,结果却如上述,叫人百思不解。
一宗闹出人命和两宗打架的案件,在同一个晚上发生,哪个比较严重?
结果闹出人命的案件不了了之,反而是打架案件被判决。
提到验尸庭,使我想到赵明福;案件如此一拖,孩子都生下来了,验尸庭却还没有一个定案。
令人纳闷的是法医们各有看法,但看你是哪方。
更令人纳闷的是,同一个法医,也可以有前后不一的说法。
再离题一些,在安华的案件,当样本化学报告和医生报告出现矛盾,法官应该接受哪一个报告?
如果没有被插入,哪来的精液?
难道是体外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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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comments:
呵呵,没有插入,却有精液,因为华叔已经会隔山打牛的招式了。
现在局面就是乱,渐而烦厌,为了钱与权,多么丑恶、肤浅、下贱、无聊的话都可以说,可以做。
$
tamiya, 遗臭万年。
frank, $$....
所指的就是04年杪凌晨3点多,发生在东贡岸图书馆前大马路上的青年鱼贩郑金福遭前YB持猎枪射杀的命案吗?
当时该凶手父子被以嫌犯的身份羁押了11天后获释,然后此案就如石沉大海了。
后来以现任自民党魁刘伟强与刘静芝为首的四人律师团,曾义务替死者家属伸冤,上告到联邦司法相关部门。该部门派3名提审官来本州专查此命案,然而,过后同样没了下文。
人民想问的是,高等法庭是在何时对这前YB的判决作了“自卫无罪”的宣判?好像从来就没有为这起命案开过庭嘛!
杀人凶手虽说是“自卫”,但是,携带猎枪到市镇去杀人,难道就是合法的吗?
因自卫杀人还是属于有罪的,不可能无罪释放吧?除非能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是名抢匪。
我还以为死者的父母与该前YB早已经就这起命案在庭外以金钱交易和解了,想不到他们现在才来要求杀人凶手赔偿。
这起事件与另两起杀人无罪的命案,标志着本州的司法已死亡,钱可以解决一切,这就是我们这个烂政府的得意之作了。
not $
but$$$$$$$$$$$$$$$$$$$$$$$$$$$$$$$$$$$$$$$$$$$$$$$$$$$$$$$$$$$$$$$$$$$$$$$$$$$$$$$$$$$$$$$$$$$$$$$$$$$$$$$$$$$$$$$$$$$$$$$$$$$$$$$$$$$$$$$$$$$$$$$$$$$$$$$$$$$$$$$$$$$$$$$$$$$$$$$$$$$$$$$$$$$$$$$$$$$$$$$$$$
山城客,
根据报导,此案只在验尸庭审,而后总检察长说无可“告”而结案(记得是这样)。
然后又跑出两宗之前没有报导过的殴打案来,读得人莫名其妙。
Fair仔,
$ = power
体外射精又怎样进肛门内。
他事后自己涂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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