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1 October 2016

SRC 求售求存

财长首相今天启程中国进行六天访问。

我国驻中国大使再努丁说,首相将与中国签署超过20项各领域的协议和备忘录,官方和商务各半。

昨天,邻国《海峡时报》有则报道,指纳吉此行,也包括求售SRC资产予中国,以解决SRC偿还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40亿元贷款问题。

SRC这家原本是1MDB子公司后转移成财政部子公司的背景,相信大家都对它有印象了吧?

财长首相在阿马银行的私人户口无端端多出4200万元,即来自SRC,但财长首相却说他不知情,不懂它来自何方,也不知它为何会进入他的户口。

总检察长阿班迪说:不知者不罪。

这也难怪首相,因为他的私人户口是由聂费沙代理的,就是所谓的mandate holder,所以他大可说他不知情。

聂费沙也是SRC的CEO,他为何把公司的钱转进纳吉的户口?找他来问一问不是知道啰!

的确,反贪会也在找他要问个明白,但他早已不在我国,有人说他在印尼,也有人说看到他在沙巴。

不管他人在哪里,反贪会就是找不到他,他也没向公司请假,虽然他没上班逾一年多,公司也没换人,他的薪水也照领,真离晒谱!

SRC为何会从一家1MDB子公司转为财政部子公司?其中必有原因,但我一直找不到这方面的报道。

瑞士总检察署揭露,1MDB多宗可疑交易,其中8亿美元Ponzi Scheme式的交易也涉及SRC,可惜没有更深入的详情,所以不知道这8亿美元(约32亿马币)黑钱,多少是经过SRC的。

(请参阅《一个超级庞氏计划》20161007)

前第二财长胡斯尼上周在国会提出一连串有关1MDB问题时也质问“为何KWAP给SRC的贷款是一次过?

(请参阅《胡斯尼俨如反对党》20161025)

难怪胡斯尼说他当第二财长时为了1MDB和SRC承受了巨大压力,因为连他都没有答案,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又如何取得答案?

是的,为何SRC需向KWAP贷款40亿?当时的说法是为了投资在蒙古的一项能源联营计划(又是联营计划),但后来财长首相自己在国会书面透露,在蒙古的投资只用了6000万美元(约2.5亿马币),那其余的资金去了哪里?

《海峡时报》报道,截至2014年三月财报,公司并没有投资在任何资源公司(no tangible investments into companies involved in natural resources or commodities),其海内外投资只在股票、债券、金融市场和定存,是可脱售资产(available-for-sale investments)。 

难道说,蒙古的能源投资Gobi Coal & Energy Ltd也是子虚乌有的?

公司的国内投资只有3.06亿,海外投资38亿,但都没有显示任何回酬。

公司2014年亏损达1.65亿,2015及2016财报仍未出炉。

向KWAP贷款的40亿偿还期长达10年,既然SRC没有收入来源,贷款要怎么还?

KWAP的CEO却很定,他说不怕,因为有政府做担保。

(请参阅《政府担保SRC》20160413)

其实,今年三月,在政府的追加预算,其中22.9亿即是给KWAP的拨款。这是拉菲兹说的。

这笔开销叫做“担保开销”,不知是不是政府代SRC偿还给KWAP的部分贷款?

(请参阅《SRC借钱未还,KWAP获拨公款》20160330)

之前,SRC每年须缴付1.64亿利息给KWAP,从明年开始则须开始缴还母金,联带利息明年须还6.6亿,2018年是 9.64亿,SRC要怎么还?

有政府担保又怎样?政府捉襟见肘,已经没有钱了。

唯一下策,就是将SRC变卖,但那还值得41亿(3.06+38)吗?

国内1.6百万名公务员在明年的预算案获得特别眷顾,成了最大赢家,你能说不与SRC的贷款大有关系吗?

http://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state-owned-firms-debts-another-headache-for-najib

Thursday 27 October 2016

补房租不补食油

房长诺奥马说到了2018年,我国将建成100万个可负担房屋(affordable houses)单位。

这个数字让我吃一惊,因为昨天才算来,根据历年财政预算案报告,从2013年至今,PR1MA计划理应建了378,000个单位,但财长首相在上周的2017年预算案报告透露,只有12,000个单位被预订,另85,000个单位则在批准的各个阶段中。

政府能够在未来两年内,达成100万个单位目标吗?我很怀疑。

诺奥马澄清说,PR1MA的配额是50万个单位,其余将由一马公务员房屋计划(PPA1M)和国家房屋局(SPNB)各负责10万单位、其部门负责6万和各州政府共负责12万个单位,总共88万个单位。

那还剩下12万个单位由谁负责呢。诺奥马没有说清楚,大概在下来两年再进行分配吧!

上星期,我也读到房长抨击银行不肯提供房贷。

其实,正确来说,不是银行不肯提供房贷,而是不符资格的购屋者借不到房贷。为什么?就是同样的老问题,因为屋价太贵收入太低,造成银行有太多房贷变坏帐,这样的生意银行哪里敢做?

诺奥马不是不知道这个问题,但他叫银行不止应该提供贷款,还要提供100%屋价的贷款。

你认为银行会照他的话去做吗?当然不会。

可能便是这样,他才很创意的鼓励发展商也提供贷款,也建议发展商建屋出租,政府再补贴不足给发展商。

有政府补贴租金之不足,与其贷款给购屋者,发展商应该会很乐意选择出租房屋吧!

提到补贴,昨天有则令人相当混淆的新闻,便是由贸消部长韩查宣布,从下月1日开始,国内仅1公斤袋装食油继续享有政府津贴,其他公斤装价格则由市场决定。换句话就是不再有政府津贴。

其实,这也不算新闻,因为两星期前半岛油厂公会就已发布相关文告了。问题是第二财长佐哈里却做出否认,指受影响的只是供销售出口的食油,人民将继续享有津贴,不会受到影响。

周末的时候,第二财长直指贸消部未严厉执法,导致政府在津贴食油方面多付了逾倍的费用,平均每年多达5400万元食油津贴遭到滥用。

是不是因为第二财长“指名道姓”,造成贸消部长韩查不高兴,干脆完全取消食油津贴,1公斤袋装除外?

于是,原本是要取消食油供出口的津贴,如今连国内食油津贴也取消,人民一并受到影响,真是无妄之灾。

人民还是少吃煎炸,多吃蒸煮食物,算是为身体健康着想吧!

Wednesday 26 October 2016

这一次,发展商都当包租公包租婆去了

记得上个月房长诺奥马提出发展商可贷款给购屋者一事吗?

受到各界恶评,诺奥马说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因为一些发展商早就获得相关执照了,其部门只是要修正相关条文,使之更加完善。

昨天,诺奥马又有新动作。这次他说,政府将津贴房屋发展商建屋出租给年轻人,租约五年。

也就是说,发展商除了建屋子,也可以兼当包租公包租婆。

他说这是明年预算案的计划之一。

他举例:假设发展商应得回酬是一年300万租金,但他们只赚取250万,那政府就会补贴他们50万。

这计划可行得通?我觉得比让发展商贷款更难实行,也更容易被滥用。

什么是应得回酬?这个数字谁来鉴定?如果租户欠租不还,是不是由政府代还?总该有个限制的吧?

至于五年租约,是不是说五年后租户就必须把屋子买下?如果买不起或住进去后就还不起租金,是否就把他赶出门呢?

其实,在提出发展商提供贷款之前,当时新官上任的诺奥马曾提过内阁批准了一个「房屋援助计划」(Program Bantuan Rumah,PBR),让月入2,500元以下的购屋者以租贷方式拥有房屋。

这个计划到底有多成功?发展商在此计划下建了多少房屋?有多少低收入者受惠?那就不得而知了。

财长首相在上星期公布预算案时说,政府在提供“可负担房屋计划”下,至今“已预订的房屋有12,000个单位,价值33亿元;还有85,000个单位则在批准的各个阶段中”。

建成的有多少个单位?兴建中的有多少个单位?却完全没有提到,是不是很奇怪?

根据历年的预算报告,从2013年的123,000间价值19亿元的PR1MA单位,到2014年的80,000个单位价值13亿元,到去年175,000个价值16亿元的单位,这三年来理应建了总值48亿的378,000个单位。

但,这些单位到底建成了多少呢?没有人知道,纳吉首相也没有在预算案里报告,却只报告预订和批准中的数字,真怪哉也!

就算只拿2013年的123,000间房屋做准,三年后还没建好吗?为什么只有12,000间或10%被预订?这个成绩也太差了吧!

Tuesday 25 October 2016

胡斯尼俨如反对党

新加坡金管局(MAS)调查1MDB案,不是已经将所有相关户头冻结了吗?

其中涉案的BSI和Falcon银行也已相继被关闭。

昨天,潘俭伟在国会提问,BSI被关闭后,由1MDB子公司Brazen Sky存放在BSI的9.4亿马币基金单位去了哪里?

财政部给的书面答案是:已存放在另一家托管银行。

这则新闻很令人混淆。

首先,根据早前报道,9.4亿是美元不是马币,曾几何时缩水四分三成了马币?

第二,既然BSI已关闭,1MDB相关户口也已冻结,公司怎样还有办法将“单位”转移给另一家托管银行?

第三,BSI早前曾经证实相关户口里没有现金,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这9.4亿不是马币也不是美元而是“单位”,既然是“单位”,我们也可以假设它的价值未必是9.4亿马币或美元。

第四,根据阿鲁早前证实,这9.4亿“单位”来自开曼群岛的24亿美元的其中11亿美元资金,而24亿美元资金则来自和沙地石油联营的一个夭折计划。

还记得阿鲁当时说其中13亿美元已赎回国内还债?但根据《TheEdge》报道,开曼群岛的24亿美元资金被换成本票(Promissory Notes),投资在由香港Bridge Partners管理的高风险基金。

也就是说,1MDB当初投资在沙地石油的18.3亿美元资金,如今只剩下价值不明的9.8亿个“单位”。根据财政部的文告,这9.8亿“单位”如今已交给另一家银行托管,至于是哪家银行,财政部却拒绝透露。

总之,在1MDB事件上,财政部还是有所隐瞒。

有必要这么神秘兮兮吗?愈要隐瞒,岂非更惹人怀疑?

其实,总部在瑞士的BSI已在今年五月卖给另一家瑞士银行EFG。

那么,Brazen Sky的9.4亿“单位”会跟着改由EFG托管吗?

我觉得不会咯,既然1MDB与相关户口已被新加坡当局冻结,Brazen Sky在BSI的资产包括单位在内又如何交予另一家银行保管?

除非新加坡当局偷偷解冻1MDB的资产。

不是有传言说纳吉曾到邻国去,试图说服邻国当局吗?但我不觉得邻国会如此做法。

难道财政部又企图误导,瞒骗人民?

也是这笔资金,害当时还是第二财长的胡斯尼在国会里口齿不清,不确定那是存款还是基金单位。

也因为1MDB,害胡斯尼丢了官。

昨天,他在国会发言的口吻俨然变成了反对党,针对1MDB抛出一连串问题向财政部逼问:

1. 为何当初要成立1MDB?
2. 为什么至今还未针对1MDB采取行动?
3. 为什么投资40亿美元在一家冒牌的Aabar公司?
4. 有一笔在去年到期的10亿美元投资单位如今去了哪里?
5. 为何KWAP一次过贷款马币40亿元给SRC?

他还质问财长首相,为何在提呈明年预算案的时候不再提2020宏愿,是不是承认2020宏愿已经失败,所以突然出现一个2050年国家转型目标(TN50)?

胡斯尼身为前第二财长,当然知道很多关于1MDB的真相,他当时有没有在内阁提出过或提出反对?如今辞职后才爆出来,但有用吗?

完全没有用,因为身兼财长的首相昨天没有出席国会,新第二财长佐哈里不会替纳吉作答,胡斯尼只是乘机会在国会发泄一番,但过后呢?一切恢复现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大家也可以记着,国家现在已经不谈什么2020宏愿了,因为那已是个无法达致的宏愿,再说,那也是前首相敦马的宏愿,不是纳吉的宏愿。

纳吉如今有了自己的一个目标,那就是再推迟30年至2050年,不叫2020宏愿,改叫2050国家转型目标。

反正还有30多年,到时能不能达到,现在谁可以说?

Monday 24 October 2016

本土政治新版图

沙菲益的新党终于宣布将中文译名从「传承党」改为「沙巴人民复兴党」,简称「民兴党」。

王鸿俊在文告解释:“复兴一词充满极大意义,旨在复兴有志之士举臂号召,联合万众团结一致,创党继承传统,改革迈向进步”。

以“复兴”取代“传承”,解说得头头是道,大概是有高人在背后给予指点吧?

却也有人戏称“复兴”两字音同“负心”,不见得是好意头。

我觉得总比谐音“船沉”的「传承党」好多了,否则简称「民兴党」就没有问题了。

但,沙菲益新党的号召力到底有多强?我不敢乐观。

沙菲益的地盘在东海岸拿笃仙本那一带,德雷尔和王鸿俊有足够分量分别吸引各别族群的支持吗?我认为时机还未成熟,尤其是过去三年来,也未见两人有任何特出表现,来届大选,他们会否继续获得选民支持?这是一个问号。

另一厢,由杨德利进步党、杰菲里吉丁岸立新党和邦布宁爱沙党组成沙巴联合阵线已经表明将联同其他本土政党以联盟旗帜竞选所有国州议席,以“抗衡强势的西马政党”。

言下之意,来自半岛的反对党包括公正党和行动党将不在此联盟阵线内。

这意味着什么呢?来届大选肯定将有多场三角多角战,最后鹿死谁手?假设反对票将分散给本土党和西马党,恐怕国阵仍将占最大优势。

难道本土党领袖看不到这点?

杨德利说新兴本土党领袖前身属于西马政党,表示愈来愈多沙巴汉开始唾弃西马党而回归本土党。

这不完全对,因为这些原本隶属西马政党的本土领袖都是为了各自原因退党,他们并未加入现有本土政党,而是成立本身政党,这不意味选民也会跟着他们转而支持本土政党,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沙菲益的「复兴党」和拉津有待成立的新党愿不愿意加入这个联盟?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无论加入联盟与否,在决定各党参选议席和候选人人选方面能否达到共识?我乐观其成。

Friday 21 October 2016

写不尽的沧桑史

媒体查证,在1976年支持修宪第1(2)条文,以将“大马乃由沙砂马来亚三邦组成”改为“大马乃由13州组成”的本州国会议员,除了昨天所提的8人外,还有3人也支持修宪,合共11人,另有5人缺席,无人反对。

即是说,当时的沙巴国会议员共有16人。

这16人,除了三位华裔来自当时的巴华,其他13人都是来自沙统。

这两个种族政党都已不复再。

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吗?有,就是,为什么没有来自嘉达山杜顺族政党的议员?

答案是:那时的确没有足以代表嘉达山杜顺族的种族政党,因为当时的嘉达山政党,也就是UPKO(非现在的UPKO),已早在1967年的时候被解散了,其议员也加入了沙统。

回顾历史,大马在1963年成立后的第一位沙巴首长唐纳史蒂文即来自UPKO,但他在第二年就被联邦强逼辞职,巴华的罗思仁当了短暂的过渡期首长,其实是要让位给沙统的马士达华,史蒂文到半岛当负责沙巴事务的首相署部长。

当新加坡在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据说史蒂文因质疑沙砂两州未被谘询而再次被逼辞职,此后他移居澳洲,在那儿当了几年大马最高专员,1973年戏剧性地回来,改信回教,受委沙巴州元首。

那时的州元首仍被称为国家元首(Yang di-Pertua Negara),不是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

马士达华当沙巴首长9年,作风愈来愈独裁,也愈来愈不“听”联邦的话,甚至想效法新加坡脱离大马自任沙巴苏丹,于是,在联邦背后的支助下,改唐纳叫Muhammad Fuad的史蒂文成立了人民党(Berjaya),在1976年州选一举击败沙统和巴华组成的联盟,成立人民党新政府。

这是我所记得的当年历史。

敦法(Fuad)被视为嘉达山族的第一位民族英雄(Huguan Siau),但也有嘉达山族人认为他当年自行解散UPKO的举动,等同背叛了自己的族群。

敦法的政治生涯其实并不长,众所周知,人民党虽在1976年4月赢取了州选,敦法却在那年6月的双六空难不幸罹难了。

双六空难的真相,至今都不能公布;罹难者的家属也说不欲知道真相,真是离奇!

说到自主权,从过去的历史,我们可以确定,从成立大马后不久,我们就开始丧失自主权了。

且看:首长和州元首人选由联邦决定说换就换;还不可置疑新马当年分家事件;国家元首被降级为州元首;支持新党推翻原有政府;强迫沙砂两州接受5%石油税;本州未获应得的40%净税收;双六空难的发生等等。

之后改变整个沙巴人口结构的「M计划」就更不用说了。

之前听过州民骄傲的说:沙巴汉很勇敢,不喜欢的政府就把它换掉。但,没有联邦的blessing,你以为这个州政府做得下去吗?过去几届政府,不都是这样吗?

当年的团结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后还不是乖乖的申请加入国阵直到现在?

说回1976年的联邦修宪,当年支持修宪而“出卖”了州民权益并“放弃”自主权的,都是本土国会议员,反而是半岛的在野党议员在当时投下了反对票;先不说他们的本意为何,虽未成功,至少他们间接替东马人民捍卫了他们的权益。

而且那时候半岛的反对党包括行动党还没有东渡,国会也没有来自东马的反对党,沙砂两州的国会议员也没有反对党,当这些朝廷议员被迫根据联邦指示投决的时候,谁来捍卫州民的权益?

记得那时就有个说法:州选要选本地政党,国选要投西马反对党。意思是州选时投本地政党当州政府,大选就投半岛的反对党,这样他们才会把我们的心声带到国会去。想想,还真有点道理。

如今炒起本土自主权课题,但见本土反对党散乱如一盘散沙,如何群起团结对抗或制衡国阵?

只怕如当年的团结党那样,就算赢了州政权,最后还是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乖乖申请加入国阵阵营,这不也是另一种对州民的背叛吗?叫州民情何以堪?

加入了国阵,也未见这些本地政党议员曾为州民争回了什么。

再说,如今的州国阵政府,除了巫统马华民政,其他不也是本土政党议员吗?也未见他们在国阵内部为州民争取了什么,只见他们向党中央唯唯诺诺,为虎作伥。

有没有发现,当初脱离英殖民地期间的三大种族政党:沙统、巴华和UPKO,都在大马成立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先后解散?

不止如此,标榜多元种族的人民党也在败选后几年宣告成为一个慈善机构,如今不知还在不在?

座落在加拉门星的人民党大厦也因欠了电力局庞大的电费而易手,成为沙电力局SESB大厦。

这就是本州50多年以来一部写不尽的沧桑史。

Thursday 20 October 2016

放弃自主权,愿当联邦定存

「本土自主权」课题方兴未艾,随着沙菲益新党成立和有待成立的拉津新党皆打着“本土化”的口号,这个课题还会持续沸扬到下届大选。

上回提到前州秘书赛门西豹指出,因为联邦政府在1976年修宪,导致本州地位从三大立国伙伴降格为13州之一。

(请看旧文《还不如在英殖民地时期》20160919)

那时候,难道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也支持修改宪法第1(2)条文,即从“联邦是由马来亚半岛(11个州、婆罗洲(沙巴和砂拉越)和新加坡三方所组成”,改为“联邦州属由柔佛、吉打、吉兰丹......沙巴、砂拉越和登嘉楼等13州所组成”吗?

昨天,媒体刊登了当年的国会纪录文件,显示“来自沙砂两州而且都是本土政党的国会议员一致支持修宪,反而是半岛的行动党和社会正义党全体九位国会议员集体反对”,其中包括林吉祥、曾敏兴、陈志勤和李霖泰等人。

本州支持修宪的国会议员则有:罗思仁、林培河、彭瑞麒、干尼基隆、赛德(Said Keruak)、邦基兰阿末、James Stephen Tibok和Buja Gumbilai。

赛德就是现任联邦通讯部长沙里的父亲。

另外两名议员缺席,包括在当年州选落败的前首长兼沙统主席马士达华。

如果他未在当年刚过去的州选输掉,他会不会也支持修宪呢?

我想大概不会,因为当年就因为谣传他有意将沙巴脱离大马,自任苏丹,所以人民党才会成立,目的就是将马士达华拉下台。

而人民党虽是本土政党,其实是有联邦做后台才得以成立。

也许就是因为马士达华要脱离大马让沙巴独立,联邦才急于修宪,将东马两州降格为州。

当年还一连串发生了好多事,详情请参阅上述旧文。

我倒很有兴趣知道,当年马来亚反对党九位议员反对修宪的原因是什么?纯粹因为是反对党议员所以为反对而反对,还是真切认为将沙砂两州降格不符合建国契约?

同样,当年的沙巴国会议员为何会同意修宪,是不得不支持,还是因为“以东西马大团结为前提”?

那时候,本州的国州大选还未像现在这样同步举行的,原本的沙统和巴华联盟已在那年的州选输给了人民党,但国会议员仍是来自两党的代表,事实上他们已经沦为反对党议员,为什么还要支持修改相关宪法条文?那就不得而知了。

如今40年已经过去,州朝野领袖像是忽然苏醒,纷纷嚷着要取回自主权。

所以我才一直强调,过去40年来,尤其是巫统东渡前的那30年期间,我们的州领袖在此课题上曾经做了什么,争取了什么给州民?

事实上,我们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比如20条款、石油税、基建设施、医疗教育、还有纳闽岛等等等等,还被当成了联邦的定存,任予任取,真的是比在英殖民地时期还不如。

砂首长阿德南日前也表示不接受当年的修宪行动,不懂他是否为了收买民心,或只是说说而已,反观我们的州议会却连提都不敢提。

这也难怪,首长、州议长和多数州议员都是巫统党员,没有半岛的阿头点头,他们岂敢随便开口?

不像砂拉越,阿德南不是巫统党员,他百无禁忌。

如今,本土朝野政党皆打着“本土化”的旗帜,以古鉴今,州民接不接受他们这一套?那就得等下届大选的时候才能揭晓了。

Wednesday 19 October 2016

「传承党」破釜沉舟

今天来写点轻松的。

就是沙菲益新党名称Parti Warisan Sabah被中译为「传承党」,当时听到这个译名就认为怪怪的,总觉得不是很恰当,难道没有更好的名称了吗?

果然,「传承党」这个名称也在网上被人取笑,为什么?因为“传承”两字的音同“船沉”,上了船就沉,这怎会是好意头?相信这个「传承党」迟些应该会取个较好听的中文名,否则如何赢取华裔选民的支持?

这也难怪,新党里除了王鸿俊和他的几位追随者年纪轻轻,前途自然无可限量,但华文水平还有可以改进的空间,否则王鸿俊当天的退党文稿也不会乱用什么“忍辱负重”、“暗渡陈仓”和“破釜沉舟”等莫名其妙的成语。

王鸿俊说他退党乃“破釜沉舟”之举,这句成语,冥冥中不与沙菲益新党中译的谐音“船沉”党不谋而合吗?

凑巧得很,新党党徽也是一艘船,船身则是一双相握着的手。

但为什么扬起的帆是黑色的,其中一只手也是黑色的?SABAH一字也是黑色。不是我爱挑剔,说的是事实,因为一般上华人并不爱黑色。

不管是个人姓名也好,公司宝号也罢,谁不想取个吉利名?这个「传承党」,无论你怎么叫,发音不准或稍不留神就会把“传承”说成或听成“船沉”。

沙菲益本身可能不懂华语,但里边的华裔领袖和党员就难辞其咎,不如及早想个较吉祥较顺耳的中译党名,有备无患。

翻译有好几种方式,如果取其音,不妨考虑「华丽山」,取其意则比较难,warisan除了可以是“传承”的意思外,也是“遗产”的意思,但「遗产党」就更不恰当了。

当然也不一定要音译或意译,笔者想到两个名称可供参考:「传薪党」和「革新党」。大家意见如何?

Tuesday 18 October 2016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媒体昨天报道有误,指获保释的州水务局正副总监恢复职务,照常上班。

州秘书苏卡迪赶紧发文告澄清,州政府已经中止涉「33亿水门案」水务局正副总监的职务,从他们的被捕日开始生效,因此,他们不可进入全州各地的水务局办事处。

在调查期间,两人也不可离开沙巴,每个月需向反贪会报到。

说的也是,让两人回去上班,岂非让两人有机可“毁尸灭迹”?

其实,你会相信水务局里僅这两人涉贪吗?当然不止。

反贪会上周也扣留了第五名嫌犯,他是水务局的前副总监,退休前在职11年,去年退休后受委州财政部当“技术工程顾问”。

其实,我不明白为何财政部需要一位“技术工程顾问”,是不是向财长兼首长提供水务局工程局及各项工程的技术性意见?

现任张姓副总监那时还是水务局的高级工程师。

反贪会至今已向近百人录取口供。媒体还报道,在录取口供期间,有三名水务局职员自愿交出约100万“贪赃”给反贪会。

报道说他们是水务局的部门主任(heads of sections),有份参与“联邦拨款的批准程序”。

反贪会说,“他们没有被逮捕,因为他们充分合作”。

咁都得?如果两名正副总监和那名前副总监也给予充分合作,或转为证人,最后会不会也获得无罪释放,皆大欢喜?

如之前提过,贪赃20亿,两人只贪了3亿,其余的17亿去了哪里?可见案情并没有我们外人所以为的那么简单。

另外也要更正一下,昨天提到沙菲益的新党有三位署理主席,王鸿俊是其中一位。

今天读到报纸,署理主席只有一位,就是公正党跳出来的德雷尔(Darell Leiking),王鸿俊和另一位前巫统议员Jaujan Sambakong则是副主席。

如此一来,沙菲益的新党甫成立就立即有了二国三州议员,可说声势上已先夺人。另一人是和德雷尔从公正党一起跳槽的Terence Siambun。

至于拉津的新党命运如何?目前还未知晓。

其实,有太多反对党未必是件好事,尤其是各自为政,各怀鬼胎的话,最后恐怕也只让国阵有机可乘,坐收渔利。

虽说所有本土反对党都打着“争取州自主权”的口号,但那只是一个口号,若真的为自主权而来,那些从政至少也有廿卅年以上的政党人物,这些年来在这课题上又做了什么呢?

这次选民会买单吗?暂时还不知道,除非这些反对党达到共识,在每个选区以一对一对垒,那机会可能还大一点。

但要这些反对党达到共识,有可能吗?恐怕难矣,只要看看过去几次大选情形就可明白。

不止有本土的反对党,还有来自半岛的反对党,如何达到共识?

新党成立,本意为何?当年敦马让本土政党纷纷成立,以期让当时的团结党政府倒台,现在的纳吉,不就向敦马学习?目的也是一样,就是分裂州反对党。

看到州行动党主席黄天发表示,愿意与任何在野党,包括沙菲益的新党进行合作,就觉得很有趣。

言下之意,他是不是原谅了他的旧同志王鸿俊?之前,他还痛斥他是政治青蛙。

唉,古人都说天下大势,本就没有永远的敌友。

Monday 17 October 2016

忍辱负重、暗渡陈仓的政客

沙菲益的新党终于获得注册,党名叫Parti Warisan Sabah,根据《当今大马》报道,中文叫「传承党」。

觉得译名怪怪的,Warisan不是“遗产”(heritage)的意思吗?

不管叫遗产或传承都好,有没有更恰当的译名?

《星报》报道,「传承党」是个多元种族政党,沙菲益是当然主席,三位署理主席也来自三大种族。

华裔代表,赫然是行动党的王鸿俊!

他不是和公正党的拉津同日宣布各自退党的吗?为什么他不是加入有待批准的拉津新党,反而是加入沙菲益的新党?

难道说,拉津组织新党只是一个幌子,最后他也将加入沙菲益的新党?

总之,这就是本州政客的一贯作风,个个都说为了州权益,那之前又是为了什么?

我现在还在思考王鸿俊说他当初加入行动党“忍辱负重、暗渡陈仓,如今破釜沉舟”的意思是什么?他是不是想说,他在行动党时的日子很受委屈,所以只好和他党暗渡陈仓,如今时机成熟,他终于破釜沉舟?

还是他根本乱用成语?

另一厢,水务局的正副总监和另两名被告皆获保释,两人还回去正常上班,真叫人百思不解。

而上周四,反贪会再扣留了水务局的前副总监Lim Beng Lam,那时现在的副总监还是水务局的高级工程师,这位前副总监退休后由现任副总监接替。

这位前副总监退休后,却获委为州财政部的财政顾问。

州财长就是首长慕沙。

案情看来愈来愈精彩了。

Friday 14 October 2016

1000万美元之白宫行

这几天,有关1MDB的新闻几乎天天有,真是不提它都几难。

先是瑞士总检察署要求我国在1MDB案上给予配合,还特别感谢新加坡当局在这方面的合作。阿班迪听了,不知是什么味道?

然后,新加坡就提控了BSI银行两名高层,同时关闭Falcon银行,也向DBS银行和瑞意银行(UBS)罚款。

BSI已在五月的时候被关闭,因此,Falcon是第二家因1MDB而被邻国关闭的银行。

两名BSI高层则是因为1MDB而被告的第三和第四人。

1MDB真是害人不浅。

但,国内的涉案人士为何却相安无事?

随着新加坡的行动,瑞士也充公Falcon的250万瑞士法郎(约马币1059万元)不法盈利;其总检察署昨天也宣布对Falcon展开刑事诉讼。

今天则有两则来自美国的相关报道。

一则是美国司法部延长对电影《华尔街之狼》制作公司红岩(Red Granite)诉讼的回应期限。

司法部早前入禀民事诉讼,寻求充公及追回1MDB逾10亿美元(约马币42亿)资产,包括电影《华尔街之狼》之全部收入。

第二则由《华尔街报》爆料,美国联邦调查人员正在调查纳吉首相在2013年年尾的白宫行,中间人Frank White Jr是否不当获取1000万美元(马币4200万元)来自1MDB的资金。

这1000万美元是通过IPIC/Aabar一家子公司MB Consulting付给Frank的。

记得那年,纳吉和奥巴马打高尔夫球吗?纳吉一直引以为傲,还向在美国留学的大马学生炫耀,说他是唯一曾和美国总统打高尔夫球的大马首相!

那时半岛东海岸闹着水灾,之后他才匆匆赶回来。

除了上述1000万美元,1MDB还付了6900万美元(约马币2.9亿)给这位仁兄的公司DuSable,参与一项在我国的太阳能计划。

这则新闻早在去年11月《华尔街报》就曾报道过,慕克里今年辞去吉打大臣职后也曾爆料,说纳吉首相曾经找他,要他在吉打找一块土地以进行有关计划。

除了Frank White,DuSable股东还有Shomik Dutta和Pras Michael。

Frank是奥巴马2008年的财政委员和希拉里的募款人,Shomik是投资银行家兼白宫前特别助理,Pras是一个Fugees乐团的前团员。

这项太阳能计划在我国进行,但似乎不多人知,虽然有慕克里后来爆料,媒体似乎也未多提。

根据《华尔街报》报道,DuSable为一个Yurus股权组合基金筹募5.5亿美元(约马币23亿),而IPIC的子公司Aabar则拥有这家Yurus基金。

如慕克里所言,DuSable和1MDB计划在吉打兴建一个50兆瓦的太阳能发电厂,但这项计划后来告吹。

但1MDB澄清,虽然双方曾经讨论,最后并没有与DuSable签署任何合约。

然而《华尔街报》报道,有一份2014年4月双方签署的协议,DuSable通过Yurus持有太阳能计划的49%股权,1MDB Synergy持51%股权,唯1MDB半年后收购所有股权。

问题是,DuSable或Yurus并没有注入任何资金在有关计划,1MDB却半年后支付6900万美元给Yurus,作为收购有关计划的其余49%股权。

记得Yurus是Aabar持有的基金,即是说,这6900万美元可能又进了Aabar户头,计划最后也告吹。

这样的modus operandi,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

1MDB和沙地石油的联营计划,跟这也是同样一个模式。

和沙地石油的联营计划,沙地石油也没有注入任何资金,1MDB却前后注入了18.3亿美元(约马币76亿)进了该计划,所知至少有7亿美元(约马币29亿)去了某人公司Good Star的户口。

两年后,和沙地石油的联营计划宣布取消,有关资金却去了开曼群岛,如今只剩下为数不明的“单位”。

这一次,《华尔街报》也八卦一番,指这位Frank White是在纽约夜总会圈子里认识了刘特佐,而他的一位姊妹嫁给美国第一夫人的表亲。

是不是因为这样,奥巴马两年内来了大马两次,这有点不寻常,究竟是为了何事?

http://www.wsj.com/articles/suspect-malaysian-fund-tied-to-lobbying-of-white-house-1476403764

Wednesday 12 October 2016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新加坡和瑞士当局合作无间。

随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关闭Falcon银行新加坡分行后,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也指示Falcon银行需交出250万瑞士法郎(约马币1059万)不法盈利,及未来三年禁止该银行与外国敏感政治人物进行商业往来。

你或会奇怪,为何昨天我说Falcon是Aabar的子公司。

原来,它原先叫AIG银行,是美国AIG集团的子公司,AIG后来陷困,Aabar在2009年收购AIG银行,将它易名为Falcon银行。

Aabar前CEO是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他亦是Falcon主席。

在美国司法部(DoJ)诉状即点名他挪用1MDB资金。

根据DoJ诉状,一如《华尔街报》之报道,总共6.81亿美元是从Falcon银行及Tanore金融汇入阿马银行的私人户口的。

我国总检察长阿班迪说,这笔资金来自沙地皇室的捐款。

六个月后,如阿班迪说的,6.2亿美元又汇了出去,但不是还给沙地皇室成员,而是转回Tanore金融在新加坡Falcon银行,一名叫陈金隆的户口。

FINMA则透露,经过Falcon的1MDB资金流达38亿美元(马币158亿),其中12亿美元(马币50亿)流入了一名“大马年轻商人”户头。

这名“大马年轻商人”,不用指名道姓,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难道说,这名沙地皇室成员,其实就是这名“大马年轻商人”?

DoJ诉状揭露,1MDB在2013年3月(注意是在505大选前)由高盛发行的30亿美元债券当中,有12.6亿遭数人转移至Tanore金融在新加坡Falcon银行的户头。

这些人包括刘特佐和陈金隆;后者竞标名画,再将名画“赠送”给刘特佐。

看来,纳吉的确只用了6,100万美元的“捐款”,其余的“还回”给了那位“大马年轻商人”。

这些不是我无中生有,而是根据FINMA文告、美国DoJ诉状和《华尔街报》先前报道的。

根据FINMA文告,瑞士总检察署亦发表文告,表示考虑是否对Falcon展开刑事提控程序。

不止新加坡和瑞士当局合作无间,两国的总检察署和各自的金管局(新加坡有MAS,瑞士有FINMA)亦配合无间,反观我国的总检察署和国行,真有天渊之别。

随着邻国和瑞士的最新发展,我国执法当局岂能保持视而不见,无意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本州水务局高官须为3亿元贪脏接受法律的制裁,这158亿贪脏(注意不是26亿)又岂能一直逍遥法外?几时才要将首号贪官绳之以法?

https://www.finma.ch/en/news/2016/10/20161011-mm-falcon/

Tuesday 11 October 2016

这个世界公平吗?

本州「水门案」案情扑朔迷离,没有如媒体报道的那么简单。

原先坊间传出退出巫统自组新党的前联邦乡村部长沙菲益涉及「水门案」,但反贪会已否定这项传言,说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轮到首长兼州财长慕沙站出来,呼吁公众不要对「水门案」作出猜测,不要影响反贪会调查云云。

这么一桩大事,你不能阻止人们高谈阔论,更何况个个高官争先发言,与之撇清关系,唯恐避之不及,怎不引起公众狐疑?

反贪会说两位官员贪赃3亿,正巧是水务局33亿联邦拨款的10%,但还有17亿下落不明,肯定去了其他人的口袋,反贪会一定要一并查出来。

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啊!

今天暂且不谈本州「水门案」,今天要谈回1MDB。

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谈1MDB了,因为对它已经有点厌倦和失望。但最近的进展一定要记录下来。

上周记录了瑞士总检察署再次向我国总检察长阿班迪寻求协助,阿班迪一直忠心耿耿,我觉得除了口头答应,他不会认真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昨天,邻国针对1MDB案提控BSI银行两名高层,他们是叶耀志(Yak Yew Chee)和谢耀凤(Seah Yew Foong)。

他们是1MDB案第三和第四名被告,第一和第二被告是杨家伟(Yeo Jiawei)和洪伟庆(Kelvin Ang)。详情可参阅旧文《无一不与1MDB有关》(29/4)。

除了叶耀志和谢耀凤,另外还有三名BSI高层名字已提交给新加坡总检察署,他们是BSI前总裁Hans Peter Brunner、前副总裁Raj Sriram和前理财主任Kevin Michael Swampillai,未知这三人是否也会被带上法庭。

(请参阅旧文《新加坡关闭BSI》20160524)

是的,新加坡在五月间关闭了BSI银行,今天再关闭另一家涉案的Falcon银行,理由是“触犯反黑钱条例及管理不当”,因此银行执照被撤销。

此外,DBS银行和瑞意银行(UBS)也同样因涉及1MDB案分别被罚款100万新币和130万新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示,其调查行动获得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的支持和合作。MAS没有提到大马当局呢!不懂是不是因为我国当局不给予回应,就像我国总检察署不回应瑞士总检察署的要求那样?

据知新加坡当局也在调查高盛在1MDB发行债券所扮演的角色。

谈到Falcon银行,记得6.81亿或7亿美元(26亿马币)的所谓阿拉伯捐款吗?Falcon就是负责将其中6.2亿美元辗转汇入纳吉阿马私人户口的银行,另外6100万美元则由Tanore Finance汇入,总额6.81亿。

Falcon和Tanore都是Aabar/IPIC的子公司,但Tanore已经在2014年关闭。

(请参阅《神秘捐款又去了新加坡》201150817)

Falcon一名前董事Mohamed Badawy Al-Husseiny即是Aabar的前CEO,他和Aabar前主席Khadem Al Qubaisi已经被公司炒掉,原因也是因为1MDB,两人亦涉嫌成立假Aabar,原本要汇给IPIC/Aabar的1MDB资金却汇进了这家假公司。

Al-Husseiny自称赞助纳吉继子里扎拍摄《华尔街之狼》。当然信不信由你。

在全球都在调查1MDB并将涉嫌人士控上法庭之当儿,唯我国是最早宣布没有人因1MDB犯罪因此也没有人需要被控上法庭,是不是很矛盾?

连阿马银行也只是罚款了事,国行也不再追究。

这可以当作1MDB案件已经了结吗?其实反贪会和国行还在追缉好几位人士,据说这些人都已逃至海外,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了结案子吗?这我就不懂了。

再说,如果是无辜的,为什么要逃到海外去?如果清白,那就回来接受调查。

他们究竟是不是在海外?那是报道说的。但是有人说聂费沙可能已回国,因为有人看到他身在沙巴。

聂费沙就是SRC的CEO,也是替纳吉处理他在阿马银行私人户口的代理人。

虽然他已不在公司,但财政部迟迟不另委新CEO,潘俭伟说,聂费沙还是挂名SRC的CEO领薪水。

你可以想象一个讽刺的局面,在海外,多少人因为替1MDB洗黑钱而付出代价,国内的相关人士至今仍然相安无事。这个世界公平吗?

http://www.theedgemarkets.com/my/article/%E4%B8%8E%E5%88%98%E7%89%B9%E4%BD%90%E5%8F%8A1mdb%E6%A1%88%E5%85%B3%E8%81%94-%E6%96%B0%E5%8A%A0%E5%9D%A1%E6%8E%A7bsi%E4%B8%A4%E5%89%8D%E8%81%8C%E5%91%98?type=%E6%96%B0%E9%97%BB

Monday 10 October 2016

本土水门案

上周在本州爆发的「水门案」案情荒诞如天方夜谭,教人相信背后必另有高官涉及。

水务局的33亿联邦拨款,报道说高达60%被挪用。

即是说贪污数额不是上周提的至少3亿,而是至少20亿。

20亿,还差6亿就与大马官员一号的26亿平齐,那也不过是50步和100步之遥。

当然后来我们也知道,官员一号的贪赃不止26亿,至少超过40亿......。

反贪会只从两人查到总值3亿元贪赃,即是说还有17亿元(20-3)下落不明,这17亿元又去了谁的口袋?

一时风声鹤唳,高官个个忙着撇清关系。

州副首长也是基建部长的百林说不知情,因为拨款直接来自联邦乡村部。

联邦乡村部那段期间的部长就是上周提到的沙菲益,他的新党还在等着ROS的批准。

沙菲益不甘示弱,嘲讽百林和州政府只顾自身清白,硬将责任推给其任内的联邦乡村部,不尊重不信任反贪会还在调查中。

说的也是,就算拨款由联邦直接拨与州水务局,州基建部不可能完全不知情,那不如将州水务转由联邦负责好了。

觉得有趣的是,涉贪的是水务局正副总监,但这些政治人物却纷纷出来表示与己无关;除了上述人士,还有州旅游部长马西迪和丹南巫统国会议员莱米翁基,难免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沙菲益透露,就算拨款来自联邦,未必只来自其乡村部,也有可能来自能源部;而联邦能源部长麦西慕,正巧也来自本州,他也是百林团结党的署理主席。

既然是州水务局,不可能所有拨款来自联邦,于是,刚刚脱离行动党的王鸿俊也来插一口,说水门案的其中5000万现金,可能来自州财政部。

他以数据为证,指州政府在2012至2016年期间,共批准了4.5亿至7.1亿的水供特许管理合约。

如果王鸿俊说的属实,那就不能一口咬定两名水务局的贪赃全数来自联邦拨款。

如此一来,百林就不能推卸责任,州财政部也不能推卸责任,而州财长不是别人,他便是州首长慕沙。

说到此,几年前的4000万现金悬案不了了之,至今都还没有真相大白呢!

至于王鸿俊本身,此事理应与他无关,何以他也热衷针对此事发言?难免让人相信,此案与最近的退党潮和成立新党事件大有关系。

如果一个州务局的两名官员都可以涉贪3亿,那部门级联邦级的官员岂非贪更大?

联邦首席秘书阿里韩沙澄清说,本州水门案只是“零星个案”,大部分的116万公仆都没有涉贪。他真的那么肯定吗?

本州水门案怎能算是“零星个案”?三月间,凯里的体青部部门秘书不是因贪污2000万被控上法庭吗?

更早之前,莎丽扎还是妇女部长时,其私人政治秘书在Azam除贫计划中饱私囊逾亿元。

再来是诺雅谷还是第二财长期间,其政治秘书也贪掉了至少200万元、4部豪华车和4所洋房。

(请参阅《大有大吃 小有小偷》20160322)

这是我随手拈来的几个例子,相信也只是冰山一角,实际上可能多不可数。

同样,他们多是政府部门里百人之上一人之下的二三号官员,那各部门的头号高官岂非更有机会大贪特贪?

当然和26亿相比,这些贪污又算什么?

我相信,116万名公仆里,真正涉贪人数比率上或许不多,但,就凭这一小撮害群之马,就足以把国库掏空,然后由人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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