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1 October 2016

写不尽的沧桑史

媒体查证,在1976年支持修宪第1(2)条文,以将“大马乃由沙砂马来亚三邦组成”改为“大马乃由13州组成”的本州国会议员,除了昨天所提的8人外,还有3人也支持修宪,合共11人,另有5人缺席,无人反对。

即是说,当时的沙巴国会议员共有16人。

这16人,除了三位华裔来自当时的巴华,其他13人都是来自沙统。

这两个种族政党都已不复再。

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吗?有,就是,为什么没有来自嘉达山杜顺族政党的议员?

答案是:那时的确没有足以代表嘉达山杜顺族的种族政党,因为当时的嘉达山政党,也就是UPKO(非现在的UPKO),已早在1967年的时候被解散了,其议员也加入了沙统。

回顾历史,大马在1963年成立后的第一位沙巴首长唐纳史蒂文即来自UPKO,但他在第二年就被联邦强逼辞职,巴华的罗思仁当了短暂的过渡期首长,其实是要让位给沙统的马士达华,史蒂文到半岛当负责沙巴事务的首相署部长。

当新加坡在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据说史蒂文因质疑沙砂两州未被谘询而再次被逼辞职,此后他移居澳洲,在那儿当了几年大马最高专员,1973年戏剧性地回来,改信回教,受委沙巴州元首。

那时的州元首仍被称为国家元首(Yang di-Pertua Negara),不是州元首(Yang di-Pertua Negeri)。

马士达华当沙巴首长9年,作风愈来愈独裁,也愈来愈不“听”联邦的话,甚至想效法新加坡脱离大马自任沙巴苏丹,于是,在联邦背后的支助下,改唐纳叫Muhammad Fuad的史蒂文成立了人民党(Berjaya),在1976年州选一举击败沙统和巴华组成的联盟,成立人民党新政府。

这是我所记得的当年历史。

敦法(Fuad)被视为嘉达山族的第一位民族英雄(Huguan Siau),但也有嘉达山族人认为他当年自行解散UPKO的举动,等同背叛了自己的族群。

敦法的政治生涯其实并不长,众所周知,人民党虽在1976年4月赢取了州选,敦法却在那年6月的双六空难不幸罹难了。

双六空难的真相,至今都不能公布;罹难者的家属也说不欲知道真相,真是离奇!

说到自主权,从过去的历史,我们可以确定,从成立大马后不久,我们就开始丧失自主权了。

且看:首长和州元首人选由联邦决定说换就换;还不可置疑新马当年分家事件;国家元首被降级为州元首;支持新党推翻原有政府;强迫沙砂两州接受5%石油税;本州未获应得的40%净税收;双六空难的发生等等。

之后改变整个沙巴人口结构的「M计划」就更不用说了。

之前听过州民骄傲的说:沙巴汉很勇敢,不喜欢的政府就把它换掉。但,没有联邦的blessing,你以为这个州政府做得下去吗?过去几届政府,不都是这样吗?

当年的团结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后还不是乖乖的申请加入国阵直到现在?

说回1976年的联邦修宪,当年支持修宪而“出卖”了州民权益并“放弃”自主权的,都是本土国会议员,反而是半岛的在野党议员在当时投下了反对票;先不说他们的本意为何,虽未成功,至少他们间接替东马人民捍卫了他们的权益。

而且那时候半岛的反对党包括行动党还没有东渡,国会也没有来自东马的反对党,沙砂两州的国会议员也没有反对党,当这些朝廷议员被迫根据联邦指示投决的时候,谁来捍卫州民的权益?

记得那时就有个说法:州选要选本地政党,国选要投西马反对党。意思是州选时投本地政党当州政府,大选就投半岛的反对党,这样他们才会把我们的心声带到国会去。想想,还真有点道理。

如今炒起本土自主权课题,但见本土反对党散乱如一盘散沙,如何群起团结对抗或制衡国阵?

只怕如当年的团结党那样,就算赢了州政权,最后还是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乖乖申请加入国阵阵营,这不也是另一种对州民的背叛吗?叫州民情何以堪?

加入了国阵,也未见这些本地政党议员曾为州民争回了什么。

再说,如今的州国阵政府,除了巫统马华民政,其他不也是本土政党议员吗?也未见他们在国阵内部为州民争取了什么,只见他们向党中央唯唯诺诺,为虎作伥。

有没有发现,当初脱离英殖民地期间的三大种族政党:沙统、巴华和UPKO,都在大马成立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先后解散?

不止如此,标榜多元种族的人民党也在败选后几年宣告成为一个慈善机构,如今不知还在不在?

座落在加拉门星的人民党大厦也因欠了电力局庞大的电费而易手,成为沙电力局SESB大厦。

这就是本州50多年以来一部写不尽的沧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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