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些媒体报道似乎有个误解,说“纳吉居家服刑之路又迈进一步”,“纳吉居家服刑见曙光”什么的,讲到好像纳吉势必允许在家服刑似的,其实并不。
联邦法官扎巴丽亚(Zabariah Yusof)说的很清楚,虽然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存在,其存在并不自动等同于法律效力。
就如我上回说的,如果总检察署的上诉失败,此案将发还高庭审理,但这并不表示高庭的裁决必定会对纳吉有利,高庭还是要裁定,虽然附加谕令确实存在,但它如不如法(请看《不是存不存在,而是如不如法》20250429)?
扎巴丽亚法官还说,现阶段无法确定该附加谕令是否由前国家元首即彭亨苏丹发出,因其日期与特赦令相同,其真伪(genuine)和有效性(legal validity)尚无定论,因此必须在实体审理中处理,以鉴定其法律地位。
说的也是,如果是在特赦局开会的同一天做的决定,为何不写进特赦令,几天后却出现附录,连特赦局成员都不知情?
沙菲宜律师迫不及待要求联邦法院当天继续审理此案,他担心交回高庭审理将耗费时间,影响到正在服刑的纳吉;既然确认了附加谕令存在,政府就该立即执行谕令,不应受到质疑。
联邦法院三司拒绝了沙菲宜的要求。
沙菲宜事后表示,为厘清没有执行纳吉居家服刑的原因,不排除传召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出庭供证。
特里鲁丁便是日前被卷入“司法干预指控”的联邦法院法官,他于2022年受委总检察长,但在去年11月转当联邦法院法官,被传是有人有意升任他为首席大法官铺路(请看《有关司法干预指控的前后传》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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