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August 2017

GDP增长是因为物价升涨

官方经济数据出炉。

国行公布数据:国家生产总值(GDP)次季增长5.8%,比预期5.4%好,也高出首季的5.7%。

首半年增长5.7%,因此,看好全年经济成长将突破4.8%。

大马厂商联合会(FMM)会长林伟才不以为然,他说,作为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大马应该以美元计算GDP,若以美元计算,大马GDP将不长反减。

以马币计算,今年次季GDP增长5.8%,但马币对美元在这期间走贬9.1%,所以实际上这期间的GDP萎缩了3.3%(9.1-5.8=3.3)。

第二财长佐哈里不认同以美元计算国家GDP。

也觉得FMM会长的言论不完全正确,因为GDP计算的是国内的生产总值,包括供出口的产品总值,但不包括进口产品总值,当然应该以马币来计算,若以外币计算,包括美元在内,不是会因汇率的波动而跟着变动,如此就不能正常反映国家的经济状况与走向了。

不过,如果是要与其他国家的GDP做比较,那将所有国家的GDP一律兑成统一货币如美元则是可行的。

否则,若以我国GDP用马币值去比较邻国的GDP,如新加坡GDP的新币值,或印尼GDP的印尼盾值,就等同拿苹果和橙来做比较,谁的GDP高或低,又该如何来做标准呢?那样的话,就需要全部兑成统一汇率才能做比较了。

但如果是要知道GDP的实值(real term),那就应该把国家的通膨率也算进去,才能更准确知道该年GDP是增是减。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国家生产总值从去年的100万增至今年110万,那我们可以说今年的GDP增长了10%。

但,如果增长的10万元,是因为物价平均涨了10%,所以生产总值才会增长10万元收入,实际上生产数量并没有增长,涨的是物价不是产品增加,这样的话,GDP钱值(money term)虽然增长10%,GDP实值(real term)是没有增长的。

这就是若把通膨率算进去的差别;通膨率愈高,GDP的增长率就愈低,甚至有可能会呈负数。

根据统计局数据,国家七月通膨率是3.2%,比六月的3.6%略减,最高在三月5.1%,是八年来新高;全年至今年六月则涨4.1%。

如何可以得出GDP的实值?很简单,就是将GDP减去通膨率就是了。

以今年为例,如果首半年GDP增长5.7%,而半年通膨率4.1%,那GDP实值只有1.6%(5.7-4.1=1.6)。即是说,我国首半年的GDP并没有比去年增多5.7%,因为其中4.1%是因为物价升涨,扣掉物价涨幅,实际生产数量仅增加了1.6%。

几乎可以说,GDP增长是因为物价升涨,如此增长法,实在也没什么好高兴。

你不觉得吗?近来官方不断释放利好数据,给人感觉国家经济一片大好,却似乎完全与你我无关,因为人民无法感觉得到,你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

Wednesday 30 August 2017

上头说不要插手

今天继续谈国行炒汇RCI的听证会。

听证会最经典的语句恐怕是:“上头说不要插手”(orang atasan cakap jangan campur tangan)。

这是国行当时的高级稽查师甘纳逊(P Kanason Pothinker)在请示总检察署咨询组主管艾侬(Ainum Mohamed Saaid)的法律意见时,后者这样子告诉他的。但他没有问后者“上头”是谁。

之后,总检察署以书面答复他,说有关问题应该由总稽查司和国行总裁两人去解决。

前天有提到,若炒汇亏损逾300亿,但如第四证人即国行前稽查经理黄优生说的,只有一笔85亿亏损从“其他储备”账目中扣除,那其余约200多亿亏损去了哪里呢?

昨天的听证会似乎提供了答案。当时的国行会计部经理莎丽哈(Saleha Lajim)说,这些亏损都归纳为递延开支(deferred expenditures),因为其他储备账目都无法处理如此庞大的亏损数额。

不过,她已不记得确实的亏损数字,只记得相当庞大,以致不能记录到其他储备账目。她记得大部分外汇活动都蒙受亏损,一般都被吸纳到投资波动储备及汇率波动储备账目。

她也提到是国行前副总裁(Deputy Governor)林西彦指示她在1993年的财报做出一些修改。

林西彦在供证时透露,总裁嘉化有告诉他,诺莫哈末是负责外汇交易的首席交易员(chief dealer)。诺莫哈末当时是国行助理总裁(Assistant Governor)之一。

这也证实了前天第三证人前国行外汇交易员弗扎曼诺的说词。他说诺莫哈末没有交易限制,当时诺莫哈末也授权他进行超过他交易顶限的数额。

林西彦说,他有告诉总裁嘉化,外汇亏损如此庞大,不应该再让诺莫哈末负责外汇交易,应该让另一助理总裁阿都慕拉(Abdul Murad)接管。

阿都慕拉便是年初重提国行炒汇丑闻,财长首相因此决议成立特工队调查,所以有了后来的RCI。

林西彦是当时的副总裁之一(1980-1994),总裁嘉化胡申引咎辞职后,由他接过总裁位。退休后,林曾当过太平银行(Pacific Bank)主席。

记得太平银行吗?它在银行合并期间被并入了马银行。

另一点要提的是,根据当时是国行总裁特别助理(special assistant to BNM Governor)的另一证人Liew Siew Kuan的供词。

当他和林西彦向总裁嘉化报告炒汇亏损高达90亿元的情况时,总裁感到很震惊,并要刘去向当时的总稽查司伊萨(Ishak Tadin)报告,让他知道情况。

刘透露,总裁不知道亏损数额如此庞大,也不敢相信,最后辞职了事。

Tuesday 29 August 2017

阿马兴业余波未了

阿马兴业合并建议已经告吹,但余波未了。

《星报》上周末的一篇分析报道《What led to the collapse of Ambank-RHB deal?》,导致国行和阿马赶紧回应,原因却不尽相同。

《星报》提到,是国行勉强阿马和兴业进行合并洽谈,但因为双方意愿不大,最后失败告终,不令人意外。

国行很快隔天就回应,指该篇报道内容并不准确,国行并没有干预银行合并和收购,这些活动都是由市场所驱动,以商业做为考量,国行只是扮演程序推动者的角色。

真的是这样吗?记得当年银行大合并的期间,在联昌欲并购南方银行时,国行如何偏向联昌,要南方就范,你会相信国行完全没有从中干预过吗(请参阅《南方银行:国行的双重标准》20110601)?

长话短说,当年南方认为联昌出价太低,转而要和马银行洽谈,却不获国行批准。国行的理由是,银行每次只可和一家银行,不可同时和多家银行洽谈。

但在第二轮银行合并时,国行却批准联昌和马银行同时和兴业洽谈。

更诡异的是,马银行和联昌原本双双都表示对兴业没兴趣,不会竞标兴业股权,但国行仍然”批准“两者进行竞购;当然,最后依然告吹(请参阅《兴业资本:国行令大家都不开心》20110624)。

问题是,为何联昌和马银行可以同时和兴业洽谈而南方却必须一对一?对南方来说,是不是很不公平?

所以你说,国行有没有干预过银行合并和收购?说没有,那才奇怪。

至于阿马,其CEO苏莱曼(Sulaiman Mohd Tahir)回应《星报》报道时否认是因为银行涉及1MDB丑闻才导致并购告吹,只说因为“双方看起来不是那么适合对方”。这个理由,与其说是理由,倒不如说是结论。

《星报》的分析,与我上星期在《合并失败是因为1MDB》(23/8)写的结论相似,1MDB问题,不能不说是个绊脚石,不止对阿马如此,兴业也因为Aabar而受到影响,而Aabar,不也和1MDB有关吗?所有我才说,合并失败是因为1MDB。

值得一提的是,《星报》的分析也提到,原本想参与洽谈的EPF,因EPF也是两家银行的大股东,因担心考量到美国DoJ行动可能会影响到并购的进展,最后决议让两家银行做决定。

至于原本有意收购澳纽银行持有阿马股份的KWAP,自然也因洽谈告吹而不成了。

KWAP原本就持有阿马股权,之前是说有意买过澳纽的股份而成为阿马大股东。这些在我早前的文章里有提到(请参阅《兴业阿马有共同大股东》14/6及《KWAP买阿马银行》13/7)。

其实,《星报》不过是为并购告吹而做分析,国行和阿马不必反应过敏。

https://www.pressreader.com/malaysia/the-star-malaysia-starbiz/20170826/281535111117588

Monday 28 August 2017

又一个RCI成立

上回提到内阁成立了一个特工队调查上世纪的国行炒汇案,经过四个月的调查,以西迪哈山(Sidek Hassan)为首的特工队建议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RCI),以“更有权力深入调查还原真相”(请参阅《国行炒汇亏损有时尽,1MDB债务增长无绝期》29/6)。

RCI终于成立,依旧以前首席秘书西迪哈山为主席,并已在上星期一(21日)开始进行听证会。他现在是国油主席。

这之前,敦马和安华曾要求撤换RCI主席西迪哈山和成员苏子文,因为他们也是特工队成员,参与RCI,难免因先入为主而有偏见。

我也认同此说法,既然身为特工队主席和成员的他们建议成立RCI,那RCI主席和成员人选就应该另觅他人,才能显其中立性。

如RCI主席西迪听证会首日即结论“发现国行在1991-1994年之间损失315亿元”,听证会才开始,这个结论也下得过早了吧!

至目前为止,证人的供词大都与已公开的报道没什么出入,只是透露得更详细而已。

例如第三证人前国行外汇交易员弗扎曼诺(Fizaman Noor Mohd Nasir)供证时说,当年他曾一天处理最高8亿美元(当时汇率约20亿马币)的外汇交易,这个数额也太吓人了。

而他当年的每日交易顶限只是3,000万美元,超过这个顶限,则是由当时还是国行助理总裁的诺莫哈末授权,后者没有交易限制。

第四名证人即国行内部稽查前经理黄优生说,1992及1993年间的每月外汇交易平均额为1,497亿和1,534亿马币,其中1993年2月更高达7,507亿马币。

如此说来,如果炒汇损失总额高达100亿美元或300亿马币,那也不会太令人意外了(请参阅《查一桩陈年旧账............》16/2)!

可是,如上回说的,国行对外公布的炒汇亏损只有90亿,怎会差那么多呀?

黄优生也说,根据1992年稽查报告,外汇亏损是85亿元,因为确实有一笔85亿亏损额从“其他储备“账目中扣除。

因此,他不清楚揭发此案的前国行助理总裁阿都慕拉(Abdul Murad)是如何确认100亿美元的亏损数额。

黄君只提到1992年的稽查报告,未提接着三年的报告,如果炒汇一直持续到1994年,那三年的亏损是多少,又是在账目哪里呈现呢?

就让RCI来给我们答案吧!

不要像本州「Project M」的RCI那样,成立以收买沙巴民心,因为那时正值上届大选来临,大选过后,报告千呼万唤始出炉,却百般借口再另外成立委员会来检讨RCI报告,然后束之高阁。

调查结果,没有罪魁祸首,浮现的问题比找到的答案还多。

其实,有没有成立RCI,根本就没有分别,人民日子照过,不会因RCI而自此改变。

Thursday 24 August 2017

他们知不知道买贵了?

上星期(16日)才提到联土局投资机构FIC也收购亚庇位于1Borneo,如今改名叫Grand Borneo的酒店,为什么反贪会没有调查,隔天就读到,这家以8,640万元收购的沙巴酒店,反贪会原来也在调查,是否以高价收购。

除了古晋酒店和这家亚庇酒店,原来FIC也在彭亨、柔佛、马六甲、霹雳、登加楼和沙巴拿笃投资了另六家酒店和度假村,反贪会是不是都要一并调查?

也很好奇,为什么都是买酒店?

在FIC购买酒店案,反贪会最后逮捕了前联土局/FGV主席伊沙协助调查。

FIC被指在2014-2015年期间收购英国伦敦Grand Plaza Kensington Hotel和砂拉越古晋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酒店,收购价比市价高出数亿马币。

拉菲兹说,FIC酒店买贵了,财长首相难辞其咎,因为一般上,GLC的任何投资,都必须先通过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EPU)的经济理事会(EC)批准,而纳吉是EC主席。

这让我想起了玛拉在澳洲买贵楼一事,同样也是发生在2014-2015年期间。

FIC买酒店牟利的手法,和玛拉在澳洲买楼的手法非常相似。

玛拉在澳洲买楼事件,首先由澳洲《The Age》报曝光,指这些外国人的不诚实行为,已捣乱了澳洲产业价格。

该报报道,我国玛拉机构在澳洲投资1,780万澳元(约5,700万马币)产业,却要求对方将价钱提高至2,250万澳元(约7,200万马币),对方再给予475万澳元(约1,500万马币)回扣。

此外,玛拉也通过在英属维京岛及在新加坡注册的空壳公司高价另三栋楼房,总值约8,000万澳元(约2.6亿马币)。

该报说,涉及人物有三位玛拉高官和一名前高级部长(请参阅《MARA丑闻再澳洲曝光》20150623)。

网媒很快就把这位前高级部长搜索出来,他便是前乡村部长安努亚慕沙,在505大选后受委MARA主席。

安努亚辩说不知道有关买贵及回扣的指控,说玛拉在澳洲的交易是获得首相批准的,因为玛拉投资都必须通过乡村部呈给首相署EC的批准。

既然这样,那乡村部长伊斯迈沙比里和首相署的EC成员对玛拉买楼事件都应该知情,但他们知不知道买贵了?

无论如何,反贪会当时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如何?似乎没有跟进报道。

安努亚本身的玛拉主席任期也将届满,乡村部长伊斯迈已宣布由前副财长阿旺阿迪接任。

根据澳洲《Financial Review》揭露,玛拉买楼丑闻的modus operandi就是:成立一家“中介”公司,先由“中介”购买,玛拉再向“中介”买过来。

而有关“中介”公司是由玛拉官员成立的。

今年年初的时候,安努亚宣布成功脱售其中一个楼产以减轻债务,并声称从中赚了约1,800万马币。

其实,何止玛拉买楼牟利的modus operandi是如此,许多和政府相关的交易投资何尝不是如此?根本已经成了一个见怪不怪的正常规范。

国防部当年购买法国两艘潜水艇的情况不也一样吗?还闹出了至今沉冤未雪的蒙女案。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0570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4%BB%96%E5%80%91%E7%9F%A5%E4%B8%8D%E7%9F%A5%E9%81%93%E8%B2%B7%E8%B2%B4%E4%BA%86%EF%BC%9F

Wednesday 23 August 2017

合并失败因为1MDB?

今天,各报的财经版都大幅报道兴业和阿马合并告吹新闻。

这个消息对两家银行是坏是好?从两只银行股价回升的走势就能看出端倪了。

其中兴业涨幅较大,因为当初是预测兴业收购澳纽银行所持有的阿马股份,通常收购对买方较“不利”,因为要出资,所以跌幅较多,或涨幅没有卖方的多,如今既然并不成,当然回升也较大了。

其实,两个月前就曾预料(请参阅《兴业、阿马和1MDB的三角关系》13/6),那时我说,两者合并的成功几率不大,可能最后仍以失败告终。

那时我觉得最大的阻碍,将是来自兴业的一大股东Aabar,因为当年它是以12元高价买入兴业股权,但兴业之后从未升回过12元购入水平,当今5元市价更不及当年的一半,Aabar怎么肯以如此“贱”价脱售手中股份?

根据媒体报道,此次并购告吹,是因为无法达致双方可接受的条款和条件。

当然这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通常最大的原因,我想应该还是在价码/估值方面。

有分析员指出,合并不成,也反映银行领域前景还好,所以无需要急着合并。

说来也有理,因为各自还有得做,自然也没有必要合并。

但这又与前年兴业欲与联昌以及马建屋(MBSB)并购失败的原因相抵触。

那时分析员将并购告吹的原因归咎于“市况不佳“。是不是自相矛盾?

反而MBSB不声不响,最近寻求与亚洲金融银行(AFB)合并,欲转型成为第二大回教银行。

AFB是家来自中东的回教银行,在我国只有两家分行,分别在吉隆坡和柔佛。

说回兴业阿马合并事件,当初是因为各自有股东要脱售手里持有的股份,所以才想到要找对方。

兴业方面便是要“吊高来卖”的Aabar。当然这也怪不得它,要怪就要怪1MDB,如果不是因为1MDB背后的人物,它也不会被说服收购兴业(请参阅《砂拉越和1MDB的关系》20160506)。

阿马方面则是其大股东澳纽银行,同样也是因为1MDB,不,正确说来,是某人在阿马的私人户口被用来洗黑钱,害它在去年被国行罚款5,370万元加一亿元银行系统和员工培训开支。

这已经算好了,如果是在邻国,怕已被当局吊销银行执照,国行则只要阿马当时的董事经理Ramamurthy以家庭为由辞职返乡,另两位高层好像也同样辞职。

《The Edge》引述消息指出,合并洽谈失败,可能因为阿马拥有1MDB庞大债务需要提供巨额拨备金(provision),但阿马已强烈否认此传言。

反过来,也有消息说,兴业的庞大油气贷款亏损,让阿马感到担忧。

这之前,兴业也曾和联昌进行过至少三次洽谈不成,这次和阿马洽谈同样告吹,看来可以洽谈的对象也不多了,除掉本身大到不想与人合并的大众和丰隆,大概只有阿芬和安联比较“好吃”。

至于阿马本身并不急于合并,主要是其大股东之一澳纽银行要脱售其股权,若有好价钱,相信它还是会考虑的。

上回有分析员说此番并购会掀起另一轮并购热潮,我说不会,因为这只是one-off个案,果然如此。

世事难预料,也许过不久,各自又找到并购对象,谁知道?

Monday 21 August 2017

乡愿,与强奸受害者的心态一样

国内儿童强奸案有多严重?数据会让你吓一跳!

联邦妇女部长罗哈妮在国会透露,根据警方数据,从2010年至今年七月期间,我国有13,272儿童被强奸。

意味着每年有1,896个儿童受害,平均每月158个,每天至少五位儿童被强奸。

这些还是报案数据,那些没有被发现,或被发现却因各种因素而没报案的,可能更不计其数。

没有报案,受害者可能被警告不可说出来,或说出来了大人却不相信,也有事发后受害者家长接受赔偿或让受害者和对方结婚了事。

总之,强奸案已成了国内一个严重的问题,发生在未成年身上的强奸案更需要被正视,当局必须采取严厉行动,而非敷衍了事。

身为妇女家庭社会发展部长的罗哈妮,在针对此课题时,理应站在保护儿童的立场慎言,而非像日前在国会发言时模棱两可。

如何模棱两可?她在举本州一桩未成年少女强奸案为例时竟然说,嫁给强奸犯当时13岁不到的少女生活和健康良好。

她的意思是,那位未成年少女下嫁给强奸她的男子,是没有问题的吗?

当然大有问题。

第一是该名男子已婚,本身有四名孩子,最大的17岁,比受害者还大。

第二是事发后,受害者家长收了男子一万元,同意女儿和男子结婚,是女孩的姑姑报警才揭发案情的。

男子最终被判坐监12年,女孩继续和父母同住,却也停止上学,在家帮忙照顾姐姐的孩子。

所以,部长是凭什么断定女孩生活良好?

这桩强奸案,仅属冰山一角,也是当今社会一个严重的问题。

很多时候,受害者都保持缄默,直到被意外发现后才说出来。

受害者为什么选择不说,会有几个情况:

1)受害者受到恐吓,不可把事情说出去;

2)受害者对强奸者产生感情,无法抗拒,甚至愿意下嫁对方;

3)因为无知,无法辨别对方对她的侵害是不对的;

4)有告诉家人,如母亲,却因为不相信或害怕经济来源因此被切断,斥受害者无中生有,选择沉默;

5)久而久之,本有机会逃走或报案却仍然不那么做,因为已经习以为常。

走笔至此,忽然发现,许多乡民对待政治的心态,不也和这些未成年的受害者一样吗?

明知苛政猛于虎,他们还是愿意为虎作伥,甘之如饴,没有一点求变的欲望。

许多乡民,只要获派锌片水缸,就心满意足,感激不尽了。

我说的乡民,不只是那些住在甘邦或只限于某个族群,他们也住在城市,受过高等教育,却自愿助纣为虐,狼狈为奸。这到底是什么心态呢?

Thursday 17 August 2017

把国库变成第二个1MDB

上回提到财政部机构(MoF Inc)拥有45家大小子公司,大多亏损不赚钱,第二财长视为理所当然。

国库控股(Khazanah)也隶属财政部,拥有89家大小公司股份,比财政部机构多一倍,但表现比财政部机构好,是少数赚钱的GLC/GLF。

为什么国库可以赚钱,财政部机构表现却糟糕?我想问题还是倒回管理层的动机和心态,是真心要做生意,还是搞政治。

两者同样由财长首相担任主席,CEO的背景却大不相同。

国库CEO是阿兹曼莫达(Azman Mokhtar),自2004年任职至今,之前曾在私人/商界/银行界服务,在官企管理方面可说是经验丰富。

财政部机构则由财政部秘书长伊万负责,很明显的是一项政治委任,我想最大的不同处就在这里吧!

阿兹曼在国库任职13年,如今也说要退休了。

消息指出,当局已经在考虑接班人选;其中一位人选,你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竟然是1MDB现任的CEO阿鲁!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问,阿鲁不是已被打入冷宫了吗?

没错,自从伊万接过大马城/TRX主席职后,阿鲁就只负责1MDB,但1MDB的大部分资产早已转至财政部名下,阿鲁在公司里就只能坐冷板凳,还要向兼任1MDB主席的伊万报告,我想他怎样都蛮不是味儿吧!

会不会因为这样,财长首相才考虑把他调到国库去?果真如此,相信又会引起很大的争议,就像上回伊万几乎被委任为国行总裁那样。

我觉得阿鲁若被委为国库的CEO,必会引起极大争议,那不止是政治委任,最主要是阿鲁在1MDB这期间的表现乏善可陈,护主心切的他,很多真相他都没有说出来,没说也罢,还要替主人圆谎,在数据上根本无法令人信服。

这样一个表现,若让他来主导国库,恐怕会让国库转盈为亏,步上1MDB后尘。

最近,应回教党要求,他曾向回教党做了个汇报。

雪州前大臣卡里也有出席汇报会。他说,阿鲁在会上解释,IPIC坚持没有收到1MDB汇去的35亿美元,是因为1MDB将钱汇去了IPIC的子公司Aabar,而Aabar并没有把钱转汇给IPIC。

这些都是我们已知道的事,不用阿鲁汇报,这些媒体都已报道了。阿鲁没提的是,汇款对象并非正牌Aabar,而是一家假公司啊!既然是家冒牌Aabar,它怎会将钱转给母公司呢?

为什么阿鲁没有将这点说出来?同样,如果卡里和回教党领袖有读报的话,应该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为什么没有质问阿鲁?尤其是,如果真的已经汇款给对方,为什么对方还要向1MDB/财政部要钱?财政部/1MDB又同意再还多一次?

60亿美元不是小数目,兑成马币至少250亿。如今连第一笔6.2亿美元欠款都无法按时缴清,接下来还有50多亿美元,1MDB肯定无法还钱,财政部又去哪里找钱?

所以,既有这样的“表现”,你会放心让阿鲁担任国库CEO职,然后事事听命于财长首相吗?

财长首相此举,就好如当初委伊沙当联土局/FGV主席,把联土局/FGV管理得惨不忍睹,股价一落千丈,伊沙却拍拍屁股走掉,改去当SPAD主席。

阿鲁当1MDB CEO,如今公司成了空壳,又想调他去当国库的CEO,这到底恰不恰当啊?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04732/%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8A%8A%E5%9C%8B%E5%BA%AB%E8%AE%8A%E6%88%90%E7%AC%AC%E4%BA%8C%E5%80%8B1mdb

Wednesday 16 August 2017

反贪会说会有大鱼被捉

因涉嫌滥权赞助球会而在今年一月被冻结玛拉(MARA)主席职的安努亚慕沙,如今半年已经过去,调查结果如何(请参阅《最后一里路,要看一个人的成败》15/2)?

玛拉是属于乡村部门的一家机构,部长是伊斯迈沙比里。

安努亚有没有滥权?至今还没有宣布结果,相信已不了了之。

而在职务被冻结期间,安努亚忽然没来由公开表示要支持承认统考,还似模似样的拜访董总成员,说要为他们争取等等(请看《谁最需要钱,谁就输了!》16/3)。

看样子,他为独中的争取也仅能到此为止。

因为安努亚的玛拉任期即将在这个月底届满,而他已表明不要续任。是不是因为这样,对他涉嫌滥权的调查也因而停止?

乡村部长伊斯迈也不勉强他,昨天宣布玛拉主席新人选,他便是曾在上两届(2006-2013)当过副财长的阿旺阿迪。

阿旺阿迪对大家来说应该不会太陌生。从政之前,他曾是国行副总裁;在阿都拉时代受委副财长,但在308大选时落败,改以上议员身份继续当副财长,505大选后,因为上议员任期届满,他被调任我国驻美国大使(2014-2016)。

其实他也当过乡村部副部长(2004-2006),如今改当玛拉主席,听命于乡村部长,在职位上似乎降了两级。

相信他也不会介意,政治人物的官职都是这样调来调去,早已习以为常,就算输了大选,仍可受委上议员继续有官职,总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论功行赏,无需忧愁没官做。

因为在朝人选不多,所以看到来去都是一些熟悉的脸孔;借敦马的一句话:人才都跑到反对党去了!老实说,到底有多少人才还在朝?我看到的,都是一群阿谀者。

这是不是朋党委任?首相说不是,是唯才是用。

昨天有则比较“轰动”的新闻,便是前联土局/FGV主席伊沙被反贪会逮捕的新闻。

两个月前,伊沙一口气炒掉了四名FGV高层,包括CEO查卡里亚,指他们涉及“多项不法行为”。

查卡里亚不甘示弱,反指他是因为不认同公司的一些“荒谬”投资而被令辞职的(请看《荒谬投资,不怕亏损》7/6)。

明眼人都看得出,问题出在主席伊沙本身,当年他的种种事迹这里就不再重述了,总之当年他获财长首相委任联土局及将上市的FGV时,市场已纷纷议论,不受人们看好,垦殖民更是反对到底。

果如所料,FGV上市不久就亏损连连,股价也一泻千丈,万劫不复。

公司连串丑闻爆发,争议性的收购此起彼落,反对党/垦殖民三番数次提出抗议,一直不得要领。

当年执意将联土局弄上市的财长首相,眼看大选将临,顾忌到关键性的垦殖民选票,今年一月,另委沙里尔当联土局主席,但伊沙在FGV的主席位子却意外的获得保留,令人大惑不解。

FGV的问题未获得解决,伊沙依然只手遮天,四名“不听话”的高层因此遭殃,被停职调查。

甫于去年上任的FGV CEO查卡里亚不忿被炒,主动带着一堆文件告到反贪会去,对伊沙提出四大罪状,信心满满。

事情闹大了,财长首相不得不出手干涉,委伊德里斯调查查卡里亚等人被停职事件,同时也把伊沙“炒掉”。

且慢高兴,虽然伊沙这边被“炒”,那不表示他“失业”,因为财长首相只是把他调职,改当陆路交通局(SPAD)代主席,还说为了“感谢他在联土局/FGV时期的贡献”(请参阅《感激他的贡献,伊沙地位quantum jump》20/6)。

当然,他的SPAD主席职也不获交通业者的认同。

报载,反贪会的调查主要在联土局投资机构(FIC)高价收购两家分别在伦敦和砂拉越古晋的酒店案。

FIC在2014年以6,000万英镑(约三亿马币)收购伦敦Grand Plaza Kensington Hotel,比市价高出4,000万英镑(两亿马币)。

至于古晋酒店则是以1.6亿马币收购,据称比市价高出了5,000万元。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FIC也曾收购亚庇位于1Borneo如今叫Grand Borneo的酒店,不知反贪会是否也有进行调查?

针对酒店收购案,反贪会之前已经逮捕数人,当时我就在想,这些涉及数亿元的收购案,怎有可能不经过主席批准?身为主席的伊沙怎会不知情?果然,伊沙终被逮捕。

一两个星期前,反贪会说会有“大鱼”被捉,原来所提的“大鱼”就是伊沙。

伊沙铲除异己,炒掉查卡里亚等人免得碍手碍脚,如今自己反被扣留调查,可说是害人害己,相信他自己也始料未及。

当然在法律下,人人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但回看伊沙过去的“金钱政治”记录,相信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他的清白,除了当年委任他的财长首相。

如努鲁说的,希望此案不要和许多类似案件一样,当事人总是先被“定罪”,经过几番反复,嫌犯最后还是相安无事,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伊沙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看他一脸淡定,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你认为他会有事吗?

以安努亚慕沙为例,他也涉及玛拉在澳洲买贵楼事件,但未闻他因此有事。

所以我相信,伊沙最后还是会吉人天相,就像当年他因涉及“金钱政治”而辞职了事一样(请参阅金钱政治(3):我不是贪污,我只是涉及金钱政治20091007)。

这个国家,从上到下,一直都是“你帮我、我帮你”而皆大欢喜。眼前所见,未必为真,谁知道?

Monday 14 August 2017

开放沿海贸易政策,为了卖掉海港?

大家还记得「曙光」这只沙巴股吗?那是在90年代的时候,市场掀起了沙巴股热潮,凡沙巴股或与沙巴扯上一点关系的股票,都被炒得无法无天,连半岛股都叹为观止。

其中佼佼者就有利高、奥金、北婆等,曙光也在其中。

可惜好景不长,一个金融风暴来袭,所有股项兵败如山倒,沙巴股也不能幸免。

曙光原本是沙巴银行的母公司;是的,年轻一代可能不知道,我们当年还有自己的银行,却因为遇上国行谕令银行必须大合并,结果沙巴银行被并入了安联银行集团,曙光也成了一只空壳。

为了不让曙光从交易所除牌,如果没有记错,州政府是在2004年把沙巴海港局(Sabah Ports Authority)“私营化”,将资产注入曙光,让海港局成了一家上市公司。

沙巴海港局除了管理/经营亚庇港口,它也管理州内另外七个港口,分别是实邦加湾的货柜港口(Sepangar Bay Container Port)和油码头(Sepangar Bay Oil Terminal)、古达港口、山打根港口、斗湖港口、拿笃港口和古纳港口。

可以说,它是州政府屈指可数的主权资产之一。

今天会谈到它,是因为已经超过一个星期了,读到半岛媒体报道,指马矿业机构(MMC)正在与曙光洽商,以收购后者全资拥有的沙巴港口股权。

照理这样一则大新闻,本地报也应该大事报道才是,但很抱歉,至今我还没有在本地报读到相关报道,若有,也可能是从西马报转载过来的。

但,从本地角度去探讨政府脱售全州港口主权的影响,还有业者的反应呢?

业者似乎还未察觉有这样的一个事件正在进行着,否则怎会毫无反应,完全噤声?这可很不寻常。

报道还指出,双方可能早在去年年杪就已进行协商,如今双方各自向交易所呈报,是否意味着成数相当高呢?州政府愿意放弃全州港口的控制权?真是匪夷所思。

这让我想起两三个月前,财长首相来沙期间,说为了俯顺民意,突然宣布从六月一日起,开放(还是撤销?)已超过30年的沙巴沿海贸易政策(cabotage policy)。

这是个什么样的政策?它限制只有大马船运才能从半岛运输货物到东马,而外国货船也必须到达半岛港口才能运至其他地区。

明显的,这已导致运至东马的货物成本被不必要的高昂,也造成某个程度的垄断。

财长首相说,随着政策的开放,“沙巴人民不再埋怨本州物价昂贵是受到沿海贸易政策的影响”。

相关政策开放如今已有两个多月,州内物价有没有因此而下降?可能时间太短,还不足以显现出来吧!

这却让我无可避免的把两件事联想在一起,开放东马沿海贸易政策,是不是为了让沙巴海港局的洽购,对MMC来说,更具吸引力?如果MMC自去年尾就开始与曙光洽商,那是大有可能的。

否则,为什么本州业者争取了那么久,完全得不到任何回应,州政府也未为业者积极争取,而财长首相两个月前来一趟本州,就忽然做出了相关宣布。

MMC老板便是赛莫达,拥有半岛最大的港口资产,若成功收购东马港口,就等于将业务扩展到全国,成为全国港口业务老大,何乐不为?

因此,财长首相宣布开放东马沿海贸易政策,何尝不是为此洽购铺路?

再下来,州政府还剩下什么?我们还争取什么主权,如果港口都保不住?

Friday 11 August 2017

首相的”技术问题“很中国

昨天(10日),1MDB忽然缴付了3.5亿美元(约马币15亿)给IPIC。

1MDB原本错过了两次限期,即上个月尾(31/7)和本星期一(7/8),IPIC同意再延长限期,即至本星期六(12/8)前缴付一半欠款3.1亿美元,另3.2亿美元余款则在本月尾(请参阅《不是不还钱,而是没有钱》8/8)。

没想到,1MDB不仅提早两天付款,款额一半有多,多付的0.4亿美元(3.5-3.1),有可能是多付,也有可能是利息。

1MDB有没有能力缴付月底的3.2亿美元余款,还有年底的第二笔6.5亿美元欠款?到时就知道了。

根据《Malaysian Insight》报道,1MDB是通过马银行汇款给IPIC的。

早前的消息是,没有银行愿意替1MDB汇款,以免被卷入洗黑钱疑云(请参阅《国内外银行怕被洗黑钱》9/8)。

我倒很好奇,这笔汇款是出自1MDB的户头,或是财政部或其他户头?1MDB户头是不可能无端端生出这笔钱的,财长首相之前不是说有“技术问题”吗?所以,这笔钱来自何处?

生性多疑的我,就想到了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刚刚在前一天进行动土仪式。

报纸不是有提吗,仪式上满场的中文标语旗帜飘扬,引起土权等人士的不满,说这个活动好像不是在马来西亚而是在中国。

而且,竟然连一面大马国旗都看不到,司仪也用华语主持bla bla bla。

当地巫青团护主心切反驳:没有啊,首相和MRL主席都以国语发言呀!

MRL(大马铁道公司)就是政府成立以负责ECRL的两块钱nominee公司(请参阅《2MDB》20161110)。

你知道MRL主席是谁?他又是财政部秘书长伊万!此人几乎成了所有财政部子公司的主席了。

为什么我会联想到ECRL?因为早在去年底,《砂拉越报告》就已经透露,中国交通建设(CCCC),ECRL的承建商,将先支付8.5亿美元(37亿马币)给1MDB,作为偿还IPIC贷款,及承担总额48亿美元(206亿马币)的债务,包括IPIC所担保的利息在内,总数56.5亿美元(约马币243亿)。

《砂拉越报告》的资料应该不会造假,因为都有文件支持(请参阅《全球最贵的铁路在大马》20161107)。

而且,别忘了ECRL是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的。如果大马城需要公开招标,为何成本比大马城大五六倍的ECRL却不用?

和IPIC达成的协议是在今年四月,总共需还对方60亿美元(258亿马币)(请看《还两次债,还到下一代》25/4)。

无巧不成书,就在和IPIC达致协议的第一笔欠款到期的当儿,ECRL就进行了动土仪式,然后,1MDB就有能力缴付IPIC第一笔欠款的一半,这是不是太凑巧了?

这是否就是财长首相说的“技术问题”呢?当时我不是说他说得“胸有成竹”,语气非常肯定吗(请看《1MDB是受害者,还是共犯?》2/8)?

Thursday 10 August 2017

政府无力还债,是技术问题

1MDB无法如期偿还IPIC一笔6.27亿美元(约26亿马币债款),财长首相淡定答说,只是技术问题。

是什么“技术”问题?这个答案好抽象,说了等于没说。

事有凑巧,政府同日发售一笔25亿马币债券,引起诚信党胡桑慕沙质问,政府是否用这笔资金来替1MDB还债?

第二财长佐哈里赶紧否认,说胡桑质问得完全没有根据。

怎会没有?佐哈里说,政府发售债券是很普遍的事,每年,我们都有个财赤预算案,所以需要通过发行债券,以融资这些政府开支。

每年预算案都呈赤字,所以年年需要发行债券?第二财长说得理所当然,有没有想过要拿什么来还?

难怪国债年年有增无减,截至今年五月,已经又是新高9,162亿元。纳吉首相刚上任时,国债仅有3,764亿,八年期间涨了三倍,问你怕未?

敦马卸任期间,也就是2003年,更只有1,888亿,所以14年来涨了五倍。

好像借钱不用还似的,挥霍无度,将债留子孙去还,通膨率都没有这么高吧!

佐哈里没有否认政府发行25亿债券,只否认债券是拿来还IPIC的债。

且看,胡桑指25亿回教债券(murabahah bond),根据国行记录,是在上星期二(1日)开始发售的,也就是1MDB欠IPIC的26亿债款到期的第二天,不止数目接近(25-26亿),时间上也太巧合了。

一般上,售债筹资都要预早计划,绝少如此临时临急匆促发行,可见胡桑不是无的放矢。

这笔债券原定在上星期五(4日)发行,届满日期是2037年8月4日,为期20年。

记录显示,政府发行的回教债券期限并没这么长,有些甚至只有几个月;数额也没这么低,通常介于45亿至125亿之间。

如此看起来,这25亿债券似乎是特别为还IPIC的债而特别量身订造的。

债券长达20年至2037年,胡桑说,那时纳吉已经84岁,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不管他还活着不活着,他不可能还在当我国首相吧!那可是国家的一大不幸。

所以,这不是债留子孙是什么?

如果财政部真的能在宽限期内(7日)偿还IPIC,那就大有可能款项来自这批债券。

财长首相所谓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性就在此吧!

不过,据说因为认购率不足,25亿债券计划已经告吹了。

财库早已空虚,财长首相不足为虑,以为只要举债售债即可,没想到没有买家对这批债券有信心。换句话说,国家已经信用破产了。

财长首相大概也不在意,只要提高消费税,让人民还债,高官又可以高枕无忧了。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03760/%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4%BF%E5%BA%9C%E7%84%A1%E5%8A%9B%E9%82%84%E5%82%B5-%E6%98%AF%E6%8A%80%E8%A1%93%E5%95%8F%E9%A1%8C

Wednesday 9 August 2017

国内外银行怕被洗黑钱

伊万说一半不说一半,含糊其辞,说IPIC同意延长付款期限至八月底,并将与对方签署一项延长付款协议。

当时就很困惑,不过延长一个月,有必要如此小题大做,重新签署协议吗?

果然,今早读报,IPIC不错是再延长限期,但只延长一半欠款的期限。根据它提交给伦敦交易所的文告,它仍要1MDB/财政部在本月12日(星期六)之前,必须先缴付另一半的欠款,即原本到期的6.3亿美元(26亿马币)欠款的一半3.1亿美元(13亿马币)。

12日落在本星期六,还有三天就是了,我相信财政部/1MDB肯定还是无法缴出这笔减半的债款,真缴得出的话,那又何必拖延到星期六?

伊万还在蒙骗自己,和财长首相唱同一支调,说因为“当中涉及套现基金单位,需面对一些监管方面的要求等等”。

我认为根本没有所谓的基金单位,若有也早就套现完了。早在四月套现那5,000万马币的时候,为什么不全部一并套现掉?

而且,既说有24亿美元的单位,为何只能套现到马币5,000万?那只是区区的千多万元美金,比例上也太少了,我觉得有古怪咯(请参阅《套现5,000万元很高兴》26/4)!

《Malaysian Insight》引述消息说,财政部/1MDB无法付款,是因为没有一家国内或外资银行愿意处理和1MDB相关的交易,尤其是汇款。

这倒真的是新闻。联昌银行,纳吉胞弟纳西尔的银行也包括在内吗?

国行去年向阿马银行杀鸡儆猴,其他银行还不见鬼怕黑吗?

谁要像阿马银行那样,还有邻国近十家银行,因直接/间接处理和1MDB相关的账户而被执法当局罚款,至少两家外资银行的银行执照也遭到撤销,好几位银行高层也在洗黑钱法令下被罚款坐牢。人生几十年,不值得这样子去博吧!

你看,1MDB已经如此臭名昭彰,连银行都不愿为虎作伥,免得被来届政府以涉嫌洗黑钱对付。

政府/财政部的信用近乎等于零了,短短一个星期内竟然两次跳票,若这星期六再无法缴付一半欠款的话,那就是第三次;年底又有第二笔6.3亿美元款项到期,到时会不会重蹈覆辙?国家财库真的没有问题?

第二财长佐哈里还是重复那句:1MDB至今尚未要求政府代它付款,政府也从未动用公款替1MDB还债。

真的吗?我可不那么肯定。潘俭伟立即为他指出来:SOCSO的8亿贷款和大马城的24亿回教债券,这总额32亿元债在财政部接手TRX/大马城后就必须由人民买单了。

潘俭伟还透露,根据被列为机密文件的总稽查司报告,几乎所有1MDB的贷款都没有用在这两项工程计划的发展上。

这也包括IWH-CREC付给1MDB的大马城7.41亿元定金,当财政部单方面取消有关合约,是财政部将7.41定金退还给对方,不是1MDB。

佐哈里永远都不在状况中,他不知道1MDB主席就是财政部秘书长伊万吗?这位秘书长独揽财政部账务多年,翻云覆雨,权力比第二财长还大,哪需向佐哈里你报告?

所以说,财政部秘书长不应该兼任1MDB主席职,就像首相也不应该兼任财长,理由是一样的。对他们来说做事当然方便之极,但那存在着明显的利益上的冲突啊!

Tuesday 8 August 2017

不是不还钱,而是没有钱

8月8日,时间已过了午间12点,也是IPIC给1MDB五个工作天宽限期的最后时间。

却未闻1MDB或财政部宣布偿还上个月尾到期的6.27亿美元(约26亿马币)债款。理论上,1MDB/财政部已经违约了!

IPIC会拿1MDB怎么样?大概也无法拿它怎么样,除了开始计算逾期利息(penalty interest),直到1MDB还钱为止。如此利上加利,1MDB的债款只会增加不会下降。

财长首相好整以暇,好像与己无关;之前他说是技术问题,导致1MDB无法按期还债,那五天限期已过,他是不是该说几句话?毕竟他是1MDB的前顾问主席,也是财长首相,1MDB又是财政部子公司,债务由财政部担保。

第二财长佐哈里说1MDB没有要求政府代付,那他要去问财长首相还有1MDB的现任主席伊万,伊万也是财政部秘书长,大家都是多重身份,要等谁来开口?

伊万也该开口说话吧!到底现在是什么状况?

财长首相和财政部高官们不能撇开关系,因为IPIC的和解协议不只是和1MDB签约,财政部也有份签,因此,IPIC不会只向1MDB要钱,而且它也知道1MDB已一无所有,所有资产产业已经转至财政部名下,应该向做担保的财政部要钱才对啊!

国行向国内发售25亿回教债券,照理已在上周五(4日)发行,这笔资金不是用来还IPIC债的吗?

根据《砂拉越报告》,国行无法对外筹资,只好向GLC推销,却无一GLC有能力认购这批数额不小的债券,25亿元债券因此告吹。

1MDB逾期未还债款的理由是,因为“需要额外监管批准”,言下之意好像真的有钱可付,只等监管批准而已,所以将偿还期推到八月。

它指的八月,很有可能就是八月的最后一天,即31日,也是我国的国庆日。

噢!那是多么好记的一个日子。

我国的credibility?对不起,早在1MDB丑闻爆发后,信用就全失了!

最新消息,这次由伊万出马,他告诉记者说,IPIC已经同意延长限期,日期未定。

我想,最多也只给你到8月31日而已。

Monday 7 August 2017

KR2M

一马商店(KR1M)?要不是消费部长韩查上星期谈到它,我差一点忘记了它的存在。

虽然有时去UTC还账单的时候会经过它的店面,除了刚开张时的一两次外,之后就压根儿都没有想进去看或购物的念头。

老实说,里边的货品种类不多,物价也不见得比其他商店便宜,除了本身牌子的产品,但那是因为品牌不同,品质有别,价钱自然相对较廉宜

至于其他相同牌子的产品价钱不见得会比其他商店来得低。

上一次提到它,是在三年前(请参阅《从Ops Harga说到一马商店20140121及《贫富差距,我国排第二》20140122)。

那时候,潘俭伟就已指它的货物都卖得比别人贵。

问题是,它每年都获得当局每间上百万元的津贴,目的就是要它卖得比别人便宜。

然后,在「价格标准计划」下,本州的KR1M商店也获得额外津贴,除了要卖得比本地商店便宜,也要和半岛的KR1M商店的物价统一。

据说,半岛的每间KR1M商店获得平均47.1万元的津贴,而本州每间获得153万元津贴。

那是三年前的金额,后来有没有增减,就不得而知了。

但,根据本州巫青团当年做的一次调查,本州的几间KR1M根本没有做到上述两点。

可惜,巫青团没有继续追踪问题的根源,后来反而改口,将本州“物价高涨”归咎于“中间人”。但这“中间人”是谁?嚷嚷之后,问题就不了了之了(请参阅停止漲價吧!人民受够了!20151215)。

好了,如今事隔几年,轮到口无遮拦的副首相阿末扎希揭发,指一些KR1M商店虽然收了政府津贴,所卖的物品居然比市价还贵;总之就是卖贵了。

跟着,消费部长韩查打蛇随棍上,说要终止卖贵了的KR1M商店的合约。

读到这则新闻时,我心想,几年前潘俭伟提出来时又不见相关部长有所反应,副首相一提就得到即时反应。

当年的消费部长便是现在的乡村部长伊斯迈沙比里。

KR1M商店的母公司Mydin/MRT喊冤,说其实KR1M面对着重大亏损,它是被逼之下才进行这项企业社会责任计划的。

听到吗?KR1M是一项企业社会责任计划,所以是不被期待会赚钱的。

这些官商似乎都带着这样一个心态,凡GLC都是为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或如当年马航的达祖丁说的若是个人就是为了履行“国民服务”,所以不被期待赚钱,亏损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财长佐哈里提到捷运营业公司Prasarana时不也这么说吗?

问题是,政府本身如今都捉襟见肘,自身难保了,却还在无止尽的津贴下去,不又是另一个无底洞吗?

于是,周末的时候,消费部长韩查再开口,说要推出KR1M 2.0计划,“以协助减轻人民的生活负担”。

言下之意,这KR1M 2.0将取代目前的KR1M,反正Mydin也放话说如果政府终止合约,它也愿意放手。看来两方的关系已经闹僵了。

KR1M 2.0就会做得比现有的KR1M好吗?未必。如果换汤不换药,换了人,新经营者仍然保持现在的心态,那最多也只是加了个数字2.0,什么都没有改变。

Thursday 3 August 2017

财政部是国家超级企业

上星期(27/7)谈到财政部45家子公司生意做好大,可惜十有八九不赚钱。

上网看,原来第二财长佐哈里去年初上任时就察觉到这个问题了。

当时他满腔热忱,说要把MoF Inc里的公司分为三大类别,如下 :

1)赚钱公司(performing)、
2)持续亏损(continuously losing money)、
3)虽然亏损仍需要保留(need to retain despite losing money)。

为什么需要如此区别?自然是因为亏的比赚钱的多,才要这样子来分了。

尤其是第三类别,明知道亏损也无望扭转乾坤,财政部还是要保留这些公司,佐哈里解释,因为那些多是基建公司,包括MRT和Prasarana。

MRT负责捷运计划的工程,Prasarana负责营运管理(《财政部接管捷运工程》20110819)。

你看,一来就提到MRT和Prasarana。

连新官上任就表明接受两家基建公司亏损的事实,认为它们无需也不会赚钱,政府自然会给予补贴,就像普腾和马航那样,你觉得它们还会努力去转亏为盈吗?当然不会。

所以我在七年前就预言它注定是个亏损计划了(《吉隆坡捷运:一个注定失败的超级亏损计划》20101223)。

第二财长的理由是,因为政府有义务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基本设施。

拜托,这些基本设施不是免费,人民还是要还钱的啊!

所提到的45家子公司,还不包括几家银行在内,即中小企业银行(SME Bank)、国民储蓄银行(BSN)、出入口银行(EXIM Bank)、农业银行(Agro Bank)和开发银行(Bank Pembangunan),这些都是财政部属下的银行,是少数赚钱的财政部子公司。

除非有特殊原因,银行很少不赚钱,若连银行都亏钱,那就更不寻常了。

所以我说财政部的生意做很大,一点都不夸大。

单单财政部的生意都做这么大了,其他部门的GLC更不用说了。

最近,马大就相关课题进行研究,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那便是,GLC已经成了驱动国家经济的重要主力,而财政部是其中的超级企业。

马大Edmund Terence Gomez教授说,这造成前所未有的权力集中。

信不信由你,根据他的研究,至2013年,国内10大企业,其中7家就是GLC,30大内一半都是GLC,这个比例已经太高了。

此外,七家GLC直接或间接控制超过68,000家大小公司,包括:财政部机构、国投(PNB)、国库(Khazanah)、KWAP、EPF、朝圣基金和武装部队基金(LTAT)。

这七家官企持有35家上市公司显著股权,占据几乎整个市场资金的42%。这个比率,你说大不大?其中权力过于集中在财政部,这是相当令人担忧的。

记得在敦马/阿都拉时代,政府不是曾经表明要逐步将官企私有化,减持企业股权吗?

10几20年下来,何以官企不仅不见减少,还反其道而行,大事收购现有私有企业。近年的实达(国投收购)、Sunrise(UEM收购)、IJM置地(MRCB收购)及E&O(森那美收购),都是从私人企业变成了GLC。

伊德里斯在其ETP经济转型计划也说要减持GLC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如今为何背道而行,甚至变本加厉,增持私人股权?(请参阅《不是固打,而是垄断》20110929)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0273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8%B2%A1%E6%94%BF%E9%83%A8%E7%9A%84%E7%94%9F%E6%84%8F%E5%81%9A%E5%A5%BD%E5%A4%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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