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儿童强奸案有多严重?数据会让你吓一跳!
联邦妇女部长罗哈妮在国会透露,根据警方数据,从2010年至今年七月期间,我国有13,272儿童被强奸。
意味着每年有1,896个儿童受害,平均每月158个,每天至少五位儿童被强奸。
这些还是报案数据,那些没有被发现,或被发现却因各种因素而没报案的,可能更不计其数。
没有报案,受害者可能被警告不可说出来,或说出来了大人却不相信,也有事发后受害者家长接受赔偿或让受害者和对方结婚了事。
总之,强奸案已成了国内一个严重的问题,发生在未成年身上的强奸案更需要被正视,当局必须采取严厉行动,而非敷衍了事。
身为妇女家庭社会发展部长的罗哈妮,在针对此课题时,理应站在保护儿童的立场慎言,而非像日前在国会发言时模棱两可。
如何模棱两可?她在举本州一桩未成年少女强奸案为例时竟然说,嫁给强奸犯当时13岁不到的少女生活和健康良好。
她的意思是,那位未成年少女下嫁给强奸她的男子,是没有问题的吗?
当然大有问题。
第一是该名男子已婚,本身有四名孩子,最大的17岁,比受害者还大。
第二是事发后,受害者家长收了男子一万元,同意女儿和男子结婚,是女孩的姑姑报警才揭发案情的。
男子最终被判坐监12年,女孩继续和父母同住,却也停止上学,在家帮忙照顾姐姐的孩子。
所以,部长是凭什么断定女孩生活良好?
这桩强奸案,仅属冰山一角,也是当今社会一个严重的问题。
很多时候,受害者都保持缄默,直到被意外发现后才说出来。
受害者为什么选择不说,会有几个情况:
1)受害者受到恐吓,不可把事情说出去;
2)受害者对强奸者产生感情,无法抗拒,甚至愿意下嫁对方;
3)因为无知,无法辨别对方对她的侵害是不对的;
4)有告诉家人,如母亲,却因为不相信或害怕经济来源因此被切断,斥受害者无中生有,选择沉默;
5)久而久之,本有机会逃走或报案却仍然不那么做,因为已经习以为常。
走笔至此,忽然发现,许多乡民对待政治的心态,不也和这些未成年的受害者一样吗?
明知苛政猛于虎,他们还是愿意为虎作伥,甘之如饴,没有一点求变的欲望。
许多乡民,只要获派锌片水缸,就心满意足,感激不尽了。
我说的乡民,不只是那些住在甘邦或只限于某个族群,他们也住在城市,受过高等教育,却自愿助纣为虐,狼狈为奸。这到底是什么心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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