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古晋酒店和这家亚庇酒店,原来FIC也在彭亨、柔佛、马六甲、霹雳、登加楼和沙巴拿笃投资了另六家酒店和度假村,反贪会是不是都要一并调查?
也很好奇,为什么都是买酒店?
在FIC购买酒店案,反贪会最后逮捕了前联土局/FGV主席伊沙协助调查。
FIC被指在2014-2015年期间收购英国伦敦Grand Plaza Kensington Hotel和砂拉越古晋Merdeka Palace Hotel & Suites酒店,收购价比市价高出数亿马币。
拉菲兹说,FIC酒店买贵了,财长首相难辞其咎,因为一般上,GLC的任何投资,都必须先通过首相署经济策划单位(EPU)的经济理事会(EC)批准,而纳吉是EC主席。
这让我想起了玛拉在澳洲买贵楼一事,同样也是发生在2014-2015年期间。
玛拉在澳洲买楼事件,首先由澳洲《The Age》报曝光,指这些外国人的不诚实行为,已捣乱了澳洲产业价格。
该报报道,我国玛拉机构在澳洲投资1,780万澳元(约5,700万马币)产业,却要求对方将价钱提高至2,250万澳元(约7,200万马币),对方再给予475万澳元(约1,500万马币)回扣。
此外,玛拉也通过在英属维京岛及在新加坡注册的空壳公司高价另三栋楼房,总值约8,000万澳元(约2.6亿马币)。
该报说,涉及人物有三位玛拉高官和一名前高级部长(请参阅《MARA丑闻再澳洲曝光》20150623)。
网媒很快就把这位前高级部长搜索出来,他便是前乡村部长安努亚慕沙,在505大选后受委MARA主席。
安努亚辩说不知道有关买贵及回扣的指控,说玛拉在澳洲的交易是获得首相批准的,因为玛拉投资都必须通过乡村部呈给首相署EC的批准。
既然这样,那乡村部长伊斯迈沙比里和首相署的EC成员对玛拉买楼事件都应该知情,但他们知不知道买贵了?
无论如何,反贪会当时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如何?似乎没有跟进报道。
安努亚本身的玛拉主席任期也将届满,乡村部长伊斯迈已宣布由前副财长阿旺阿迪接任。
而有关“中介”公司是由玛拉官员成立的。
今年年初的时候,安努亚宣布成功脱售其中一个楼产以减轻债务,并声称从中赚了约1,800万马币。
其实,何止玛拉买楼牟利的modus operandi是如此,许多和政府相关的交易投资何尝不是如此?根本已经成了一个见怪不怪的正常规范。
国防部当年购买法国两艘潜水艇的情况不也一样吗?还闹出了至今沉冤未雪的蒙女案。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0570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4%BB%96%E5%80%91%E7%9F%A5%E4%B8%8D%E7%9F%A5%E9%81%93%E8%B2%B7%E8%B2%B4%E4%BA%86%EF%BC%9F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