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May 2018

财政部不得不替1MDB还债

根据《华尔街报》报道,国行去年底以20亿令吉向政府买地,其实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用意是替1MDB还债。

当时,在1MDB和IPIC的和解协议下,1MDB必须在去年底缴付6亿美元给后者。但1MDB哪来的资金?当然是由财政部代它还债,这笔钱又从哪来?虽然财政部拒绝透露,当时市场早就怀疑,是来自国行买地的钱,财政部还提早10天缴清IPIC这笔债款呢(请看《国行向财政部买地》20180108)!

新任财长林冠英透露,财政部官员向他告知,自去年4月以来,财政部就开始替1MDB还债至今将近70亿令吉,这其中包括与IPIC和解协议中的50.5亿令吉(12亿美元)。

和IPIC达致和解的数额,还是重复缴付的。

大家如果记得事情的来龙去脉,1MDB前后汇给IPIC子公司Aabar总值35亿美元,竟然是汇去了一家同名的假公司,正牌的IPIC/Aabar当然坚称没有收到钱,告状到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去,向1MDB/大马财政部追讨65亿美元(266亿马币),包括其他债款和利息在内。

财政部不得不和IPIC达致协议,去年4月,财政部同意缴付总值60亿美元的债款给对方,去年缴清12亿美元后,还要在2022年前偿还48亿美元给IPIC。

也就是说,汇去假Aabar的35亿美元,已经报销了,财政部要代1MDB再缴一次给IPIC!

林冠英说,1MDB在2013年发行总值30亿美元债券,原本要为TRX发展计划筹资,但TRX从未收到这笔资金,最后唯有售卖部分土地集资。

就是这笔资金被汇去了假Aabar,TRX没有收到一分钱,IPIC/Aabar也没有收到,所以财政部才要替1MDB重付同一笔债款两次,荒谬之极(请看《世纪大骗局》20160414)。

财政部心甘情愿替1MDB重复还债,却未闻1MDB或财政部要向假Aabar追回汇去的资金,实在不寻常。而实际上,假Aabar也已经清盘,要向谁去要钱?

令人担忧的是,本月底又一笔1.44亿令吉的利息到期,公司已表明无法偿还,接着9月及11月又共有一笔8.1亿令吉利息到期,财政部担保1MDB发行的债券,不得不替1MDB代付。

潘俭伟说,因为做了担保,财政部别无选择,若不偿还债务,就会引发交叉违约(cross default),意即政府担保的其他债务都马上要还。

除了国行的20亿令吉,去年8月,财政部也曾向国库赎回一批总值12亿令吉的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s),相信也被用来偿还1MDB的部分债款。

至于存在BSI银行所谓的“单位”,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乃意料中事。记得吗,原本阿鲁说有11亿美元资金存在邻国BSI银行,后来改口说剩下9.4亿美元,然后纳吉说是些纸上资产(不懂什么意思?),当时还是第二财长的胡斯尼却说成是些“单位”,那又是什么“单位”?胡斯尼也说不出口。

明明是由财政部代1MDB还债,通讯部特别事务局(JASA)总监弗亚护主心切,坚持政府没有还双倍债给对方,却无法解释之前的汇款去了哪里。

JASA是巫统的“官方”公关部门,是敦马上星期关掉的其中一个部门。另外4个部门是:SPAD、PEMANDU、JKKKP(联邦村委会)和NPC(国家教授理事会),都是职务重叠或无所事事的部门。

跟着,1MDB说已从“单位”套现5,000万现金来还债。难道,原先据称有11亿美元的存款,套现后只得5,000万马币?兑成美金那时也不过1,250万,只够还1%(请看《套现5,000万一很高兴》20170426)。

这些窃国盗贼,真该天诛地灭,打入十八层地狱,累世不得翻身。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298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8%B2%A1%E6%94%BF%E9%83%A8%E4%B8%8D%E5%BE%97%E4%B8%8D%E6%9B%BF1mdb%E9%82%84%E5%82%B5

Wednesday 30 May 2018

隆新高铁V.半弯桥

509后的第二个周末(19/5),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即前往布城拜会重作冯妇的敦马,两人谈了40分钟。

一般预料是,两人重新检讨两国共建的隆新高铁计划(HSR),但,会谈内容及结果如何,当时似未真正对外宣布。

一周后(28/5),敦马正式宣布,政府决定取消该计划。

目前尚未听到新加坡的反应。敦马在宣布取消时提到,该计划成本高达1,100亿元,按照双方协议,一旦一方毁约,则须作出5亿元赔偿。

不知敦马从何取得1,100亿元数字?因为敦马在接受《The Edge》访问时说,计划尚未施工,工程合约也未出炉,只有两国官方签署的项目合约。

既然如此,整个计划的成本应该未获证实,那1,100亿元数字何来?

根据早前报道,预算成本只在500亿至700亿元之间,为何突然飙涨近倍?敦马有没有报大数呢?或他是怎样算到这个数字?倒很有兴趣要知道。

隆新高铁全程长350公里,成本若是1,100亿元,平均每公里耗资3.14亿元成本,这可高得吓人,要多少年才能回本?若将成本全部转嫁给乘客的话,会不会还贵过搭飞机?这等等考量,有没有先做个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才来做决定?

根据报道,对比中国高铁的平均成本,每公里为1.29亿人民币,或约8,000万马币。隆新高铁却贵了4倍!

如果预算成本原本只是500-700亿元之间,我相信敦马是把计划的超支可能性和利息预算也算了进去,所以才会变得那么高。

马新两国是在前年12月签署马新高铁项目,5亿元的赔偿应该是双方达致的协议。这数字也太高了吧!

敦马说,他将寻找途径,看有没有办法减低赔偿额。问题是,这还要新加坡点头才行。5亿元不是小数目,新加坡会轻易答应吗?

但是,敦马隔天却说了些让新加坡政府不悦的话。不知是不是一时口快,他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访问时说,大马自独立以来首次政党轮替,或会让邻国新加坡人有所启发,他们必定也会像大马人民那样,对长久面对同样的政府和政党感到厌倦。

身为一国之首,如此评论他国尤其是邻国之政府和政党,实在是不应该。敦马若非故意,就是老懵懂了。

但敦马为何故意?莫非当天两人会谈没有谈出一个让双方满意的结果,所以敦马就单方面作出宣布,而非在当天会谈后召开联合记者会一同作出宣布?我想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

这样一来,双方的关系不是搞僵了吗?你认为新加坡还会同意减低取消计划的赔偿额吗?我认为机率是零咯。

除非他有他不为人知的议程,我觉得与其当众宣布隆新高铁计划取消,然后赔偿邻国5亿元,敦马不如只是宣布暂时搁置该计划,将来再来考虑不迟。

既然合约未签,工程未实施,宣布计划搁置应该是可行的,至少暂时可以不必作出巨额赔偿。

取消隆新高铁计划,我说敦马或有他的隐议程,因为我想起了当年阿都拉宣布取消的「半弯桥」(crooked bridge)。

记得「半弯桥」吗?当年,敦马要建的「半弯桥」(或称美景大桥),却在阿都拉接任首相后宣布取消,气得敦马扎扎跳,要阿都拉下台。

阿都拉说撤销敦马的一些pet projects,包括双轨计划和半弯桥在内(是的,还有一个双轨计划),是为了减赤,以避免国家破产云云(请看《阿都拉的觉醒,敦马的反击》20130823)。

取消兴建半弯桥,导致政府必须赔偿承包商2.74亿元,等于建桥成本11亿元的25%,引起民间哗然。

听起来多么熟悉。敦马不也说若不取消纳吉时期的一些mega projects,国家也会破产吗?不过,如果比较起来,5亿元赔偿是1,100亿元成本的0.5%,若也是25%,那就不得了了!

兴建半弯桥,也是敦马当时的一厢情愿,因为新加坡那时也不赞成建桥,总不成我国只建一半的半弯桥吧!

你看,历史又再重复发生了。当年,新马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如今会不会再次陷入僵局?

当年是新加坡不赞成建半弯桥,如今是大马取消建高铁。不同的是,高铁计划取消,新加坡或会获得巨额赔款,当年的半弯桥计划取消,我国还要赔偿合约成本的四分一给承包商。

我倒担心,取消了隆新高铁,敦马会不会又不死心的重提他的半弯桥计划?他可以拿成本较低为由,而以半弯桥来取代高铁。了解敦马的性格,你不能排除他会那样做。

Friday 25 May 2018

不换政府,国债何止一兆........

前财长首相纳吉质疑新政府乱报国债数据,根本没有一兆那么高,也没有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5%,新政府耸人听闻,害到股市大跌,数以亿计市值在一天内蒸发,肯定大大影响国内基金如公积金和国民投资基金(ASN)的派息率。

为证明国债数字不是凭空想象,新财长林冠英昨天出示数据,截至去年底,国债总额高达1.087兆令吉,breakdown如下:

1)联邦债务6,868亿令吉,占GDP 50.8%;
2)联邦担保GLC债务1,991亿令吉,占GDP 14.6%;
3)联邦承担公私租赁合约(PPP)支付2,014亿令吉,占14.9%。

第一和第二项总和8,859亿,占GDP的65.4%,就是敦马之前所指已超出纳吉所谓的法定顶限55%。

提到第二项,林冠英举例,这些债务包括国家基建基金(Danainfra Nasional)的422亿、国家基建(Prasarana)的266亿、大马铁道(MRL)的145亿、GovCo控股的88亿,以及1MDB预估至少高达380亿。

这些都是亏损连连的GLC,最后肯定要由政府代付。

以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贷款40亿予财政部子公司SRC为例,当被问及SRC没有偿债能力的时候,KWAP的CEO不是说吗,他不担心,因为有政府担保(请看《政府担保SRC》20160413)?

很多GLC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态,所以十有八九都亏损经营,反正有政府注资,反正有政府担保。

上述三项加起来就冲破一兆,是1.0873兆令吉,高占GDP的80.3%!

纳吉告诉人民国债仍未达到法定顶限的时候,那是因为他没有把第2及3项包括在内,这样的算法是不对的。

我在旧文《国家继续沉沦》(12/01/2017)里提到,政府喜欢通过GLC举债,避免让国债数字显得太高,其实是不对的,因为这些债务都由政府担保,万一这些GLC无力还债的话,政府就要代还;1MDB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那时就曾预测,终有一天,国债将冲破一兆(10,000亿),那还只是一年前的事(请看《可以相信沙里尔?》09/01/2017)。

幸好509后换了政府,不然可以想象,以当今国债无节制增长的速度,未来国债又何止一兆?

Thursday 24 May 2018

新首长兼任财长不贪污

敦马宣誓首相后,第二天即宣布内阁首批内阁阵容,主要有四个,分别是副首相、财政、内政及国防部长人选,分别是旺阿兹莎、林冠英、慕尤丁和末沙布。

其中以林冠英最引人瞩目,因他是自陈修信,隔了44年后再次出现的华裔财长,也是我国第三位华裔财长。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再当首相的敦马,这次没有兼当财长一职;不止没有,他还将财长职交回给一名非巫裔,打破了这44年来的“忌讳”。

这点,已引起土权份子的不满,说马来议程已被破坏,因为财政部机构(MoF Inc)里有很多关乎马来人的公司与计划,所以应该由马来人当财长。

所以你看,有很多根深柢固的保守想法,要在一夜之间改变他们的想法,实在不容易。这个国家,不管怎样,还是充斥着种族间的傲慢与偏见。

20年前,敦马开了先例,在革除时任副首相兼任财长的安华后,自己兼任财长一职,于是,后来的阿都拉和纳吉也萧规曹随,遵循这个先例,当了首相也兼任财长。

更糟糕的是,从此,许多州属也有样学样,首长/州务大臣也兼管州财政,包括本州前首长慕沙。

首相/首长兼任财长,恰当吗?从纳吉的例子我们也看到了,没有一个监管机制,就容易贪污滥权,所以,为何要制造那样的机会?

就好像公司CEO也兼当财务经理、社团主席也兼管财政,这其中的利益冲突太明显,缺乏制衡作用,一点都不恰当。

首相/首长兼任财长,敦马是始作俑者,是当年为了方便自己而立下的恶例,他没有想到后人会将此恶例延续下去,甚至发扬光大,终于爆发像1MDB这宗轰动全球的世纪大丑闻了。

敦马再当首相,没有再兼任财长,相信他也察觉到,首相兼任他职尤其是财长一职的“风险”,他必须以身作则,断绝此“恶习”,不能再冒这个险了。

敦马以身作则,但某些州属还是继续沿袭这个“恶习”,首长/州务大臣也兼任财长,包括本州新任首长沙菲宜在内,引起州民质疑:这和前朝有什么不同?

针对这点,沙菲宜解释说,他兼任财长是暂时性的,是“为了在提高州财务管理方面更有效率,以振兴本州经济,吸引外资,制造更多就业机会”。

他说,因为本州财政部仍有许多漏洞和弊端需要被纠正。他也保证,贪污滥权之事不会在他身上发生,不要把他和前朝政府相提并论.......。

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诚意,但瓜田李下,为何还要明知故犯?

不知道沙菲宜有没有财务管理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就算有的话,他提出的理由,也是不够说服力的。难道委任他人就无法提高州财务的管理效率吗?除非,蜀中无大将,民兴党/希盟的中选议员们,没有人有财务背景,没有人可以胜任?不可能吧!

新首长说他有意仿效敦马,成立一个属于沙巴的“元老精英理事会”,迅速推动沙巴的发展。

如此说来,他肯定知道联邦财长是林冠英,而不是由敦马兼任。如果他也可以仿效敦马这点,相信州民会给他更大的掌声。

当敦马被问及沙巴首长兼任财长一事时,他却不以为然的表示:沙巴首长不是首相。

什么意思?首相治国,首长治州,道理不是一样吗?还是因为民兴党不是希盟成员,所以不便作出评论?

敦马没有兼任财长,一度有意兼任教育部长,引起朝野非议,指希盟在大选宣言承诺,“首相不会兼任其他部门尤其是财长职”,何以食言?

这些敦马都听进去了,最后改委马智礼当教长。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2132/%E6%95%A6%E9%A6%AC%E6%B2%92%E5%85%BC%E4%BB%BB%E8%B2%A1%E9%95%B7-%E6%B2%99%E8%8F%B2%E7%9B%8A%E5%85%BC%E4%BB%BB

Wednesday 23 May 2018

1MDB的26亿和SRC案是真的

两年前,反贪会三个大阿头先后被提早退休、辞职或调职,他们分别是时任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副主席苏克里和特别行动组主任巴里(请看《反贪会主席被辞职,副主席被退休?》20160623)。

509后,这三人又被召回来,阿布卡欣成为1MDB调查特工队2.0的其中一员,巴里也复职协助调查1MDB和SRC案,苏克里则被委任为反贪会主席。

苏克里上任后第二天即召开记者会,透露了当年不为人知的秘密,也证实1MDB的26亿元案和SRC案是真的,他还为此求见多名内阁部长,但只有三人敢开声,他们是时任副首相慕尤丁、乡村部长沙菲宜和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

前两人,大家都知道,一个后来加入了敦马成立的土团党,一个成立了民兴党,509后又回朝。

胡斯尼也在当时的内阁重组时被辞职,跟着也把所有官党职位都辞掉(请看《世上还有天理》20160630)。却很耐人寻味的,从去年底开始,他又开始“活跃”起来,公开指责安华涉及鸡奸案,又高调表示支持纳吉,说他必留下“零贪污”政绩云云。

胡斯尼在此次大选再获上阵,但不幸落败。

说回正题。苏克里说只有三名内阁部长针对1MDB案发言,那其余的部长们,包括华裔部长以及来自沙巴的部长们?难道都没有人说话吗?

凯里509后才来马后炮,说他为了捍卫纳吉后悔没有说真话。

纳吉回应说,凯里当时应该直接告诉他,他是不会去对付那些跟他意见不合的人的。

真的吗?那看看慕尤丁、沙菲宜、慕克里等人,他们后来的下场怎么了?纳吉杀鸡儆猴,谁还敢跟他说真话?

当然,如今看回头,慕尤丁等人真要感谢纳吉,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在希盟旗帜下回朝了。

不知苏克里是否会见每位内阁部长,包括前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内?当被问及此事时,阿末扎希竟说不知情。

除了会见内阁部长们,苏克里说他也两度觐见统治者理事会,但都失望而归。

针对这,掌玺大臣回应,统治者理事会曾发布文告,表示关注1MDB案的发展,并谕令必须透明调查该案。

显然,单单发文告表示关注是不够的,要不然,就不会是今天这个局面了。

苏克里提到有位来自北方号称“金钱之王”(Cash King MP)的国阵国会议员两次找他,叫他息事宁人,不要再追查下去。

据知这名“金钱之王”就是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对纳吉忠心耿耿,是后者的亲信,当年被指利用朝圣基金高价购买1MDB土地。昨天(22日),反贪会刚上门找他,并充公了逾50万现金和珠宝。

其实,随着改朝换代,与其迟早被炒,他不如识相的自动辞职。

苏克里也直指反贪会前主席祖基菲里是“叛徒”,他也是因为不想在他手下做事,所以才选择提早退休。

刚刚读到祖基菲里的回应,他说今早收到苏克里的WhatsApp向他道歉,他也表示原谅了他。

我有点怀疑,为何苏克里不是公开向他道歉,而是私底下?相信媒体很快就会向苏克里求证。

至于祖基菲里,他已回到总检察署工作,但相信也不会做太久了。

不过,我倒有点担心,苏克里甫上任就大爆料,会不会打草惊蛇?就连资政理事会旗下的1MDB调查委员会(不同于阿都甘尼的调查特工队2.0)主席阿布达立(Abu Talib)也劝他暂时少发言,以免影响调查工作。

可能他“谷”在心里太久,不吐不快吧!

Tuesday 22 May 2018

国债早就冲破一兆!

大选前,纳吉恐吓人民,说如果让希盟执政,国债将破一兆。

如果你对一兆没有概念,它是数字1的后面跟着12个0,以我国3,000万人口来计算,每个人的银行存款若有RM33,333的话,加起来就是一兆了。

倒过来说,因为这一兆国债,等于你我每人要替他背负RM33,333的债(一兆=1,000,000,000,000)。

当读到上述报道时,心里就很纳闷,因为当时记得国债已经飙到9000多亿元了,若再加上政府担保的债务,早就冲破一兆大关了。不需要等希盟执政,以国阵政府当时的开销方式,国债迟早都将飙破一兆。

昨天,敦马正式到布城首相署上班,他在首相署常月集会上透露,国家财政状况糟透,导致我国欠债超逾一兆,是前所未有的情况。

上网去找资料,当敦马在2003年卸任首相职位时,国债是1888亿元,阿都拉在2009年交棒给纳吉的时候,这六年期间,国债倍涨至3764亿元,而根据最新数据,即到去年首季为止,这八年期间,国债再涨三倍到9161亿元。

若从敦马时期算起,国债则飙涨了五倍。这个速度,是蛮吓人的。

为何国债只升不降?以前也提过了,每当有债务到期的时候,纳吉的做法就是举新债来还旧债,如此一来,国债如何会降(请看《内债不怕借,缴税可救国》20131125)?

纳吉根本没有在怕,他一再向人民保证,国债只占经济生产总值不到55%,仍在控制之内,所以安全得很,还说其他国家外债比我国高很多bla bla bla。

我们怎能和其他国家比?他没有想想,我国大部分的开销都花在行政开销上,有多少是发展开销?两成都不到。

很早我就说了,从纳吉的经济言论,就知道他不懂经济,如何当财政部长(请看《找一个懂经济的人来当财长》20131226)?

我在2013年就那样讲了,果然,在2016年,纳吉被《亚洲金融》封为亚洲表现最差劲的财政部长,证明我不是无中生有。但,纳吉完全不察觉自己没有理财能力,也没有另委他人当财长的意思。

纳吉刚上任的时候,就自吹自擂,自创一个经济名词,说美国大学还开了一个课程来研究,叫纳吉经济学(Najibnomics),说得煞有其事,但这纳吉经济学到底是什么?(请看《首相的财政能力 实在有问题》20131108)?

九年执政下来,大家都可以看到,哪有什么经济学,说穿了,也不过是派钱买民心买人心罢了,要不然,怎会有那么多人保护着他?但这些钱哪里来?就是举债又举债,好像这些债不用还似的,也的确,到期的时候,他又举债来还这些到期的债了。

如今国阵政府结束,一切盖棺论定,可不可以说,纳吉经济学只是:派钱、举债,是一个最失败,经不起考验的经济模式?

然后开销,每年的预算案,你可以看到,过半的预算都去了首相署/财政部,里边又有一些神神秘秘的项目,用途模糊,每年有增无减,却还是年年通过(请看《首相署拨款86亿,26亿献金算什么?》20151028)。

有这么一位只会花钱不会存钱的财长首相,我国国债怎会不飙升?当时还算是尽忠职守的PEMANDU总监伊德里斯还忠告说,如此挥霍下去的话,国家将在2019年破产,却引起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党挞伐,伊德里斯最后也落得随波逐流,改口说国家不会破产。

有这样一个不懂财政的财政部长,也好在他输了此次大选,要不然国家恐怕就要步津巴布韦委内瑞拉等国的后尘,马币怕要贬值到什么不可想象的水平。

但,他留下的烂摊子,却要希盟政府来收拾,这一兆的国债要怎么还?债留子孙,恐怕三代都还不完。

Monday 21 May 2018

纳吉要和安华组联合政府?

安华获释后透露,509当晚,纳吉两次拨电给他。

安华没有说明纳吉拨电给他讲什么,只说后者问他怎么办,他也以朋友的身份劝告纳吉承认败选。

听安华这么说,让人好生奇怪,两人明明是政敌,纳吉怎会拨电给他,求他教他下一步的行动?要问,至少也要问巫统领袖,如阿末扎希或希山慕丁等人吧!

当天晚上,选委会迟迟未宣布官方选绩,最后宣布希盟赢得113国席,以过半议席胜出,敦马也召开记者会单方面宣布希盟组成新政府。

虽然如此,国家皇宫未在第一时间召见敦马进行宣誓仪式,一直到晚上10点,敦马才成功宣誓就任为大马第七任首相。

安华也透露,最高元首原本献议由旺阿兹莎,即公正党主席出任首相,因公正党赢得最多议席,但旺阿兹莎婉拒这项献议,因希盟早有协议,一旦执政,将由希盟总裁敦马出任首相,旺阿兹莎则担任副首相。

国家皇宫延迟新首相就职宣誓,与纳吉召开的记者会不无关系。纳吉在记者会上表示尊重人民的决定,却也提醒人民,“目前没有任何政党能以简单多数议席执政,因此根据宪法,将由国家元首决定谁来组织政府”。

写到这里,你一定也很奇怪,明明希盟已经以113国席,若加上沙巴民兴党的8席就是121席,超过总数222国席的一半,怎能说没有政党取得简单多数议席?

回到开头,安华提到纳吉拨电给他两次,原来并不只是问安华他该怎么办那么简单,你做梦也没想到,纳吉找安华,原来是想和公正党组成联合政府!

也就是说,纳吉想说服安华背叛希盟,转和巫统/国阵组联合政府。

纳吉打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公正党在此次选举赢得48席,加进国阵赢得的79席,共127席,就足以成立联合政府了。

不知谁是纳吉后面的军师,如此匪夷所思的建议都会给他想到,也幸好安华当时没有答应他,要不然大马历史如今又要改写了。

相信纳吉当时提出此建议时也答应安华,一旦组成联合政府,他将向最高元首要求赋予安华全面特赦,即刻获得释放。

当然安华不为所动,因为他知道,只要希盟组成新政府,敦马也会向最高元首作出同样的要求。

所以,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虽然选绩清楚显示,希盟已取得过半的议席,纳吉还是强调没有任何政党取得简单多数议席,并要最高元首来决定谁才可以组织新政府。

有鉴于此,如安华透露的,最高元首才会召见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献议由她出任首相。

纳吉辩说因希盟是个尚未注册的联盟,所以不能以希盟赢得的议席来计算,若以个别政党来算,就没有一个政党赢得多数议席了。

但宪法并没有阐明必须以赢得最多议席的政党主席出任首相,只要获得大多数议员支持者,即可出任首相,即是说,土团党虽不是赢得最多议席的政党,但因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敦马仍可出任首相。

虽说回教党是此次大选的第三势力,纳吉为何没有找回教党,乃因为回教党只赢得18国席,加国阵79席共得97席位,一半不到,所以纳吉在509当晚才硬着头皮找安华,希望和公正党组成联合政府。

知道了背后的真相,就明白为何敦马的宣誓仪式延后到隔天晚上才进行了。

Friday 18 May 2018

因1MDB被禁出国的12人

《星报》今天报道,被禁出国的人士已增至12人,他们分别是:纳吉两夫妇、1MDB前董事成员伊斯密(Ismee Ismail)、1MDB首任CEO沙鲁、1MDB现任CEO阿鲁、总检察长阿班迪、前总警长卡里、财政部前秘书长兼1MDB/大马城/TRX城主席伊万、前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SRC董事经理聂费沙。

上述名字,我算来算去只有10人,是《星报》算多了两人,还是算漏了另两个人的名字?

这些被禁出国者,你会发现,他们大都与1MDB有关。

其中伊斯密是1MDB初期的一名董事,当时他也是回教银行(BIMB)子公司Takaful主席,回教银行属朝圣基金所有,因此他也是朝圣基金CEO。

这个也是丑闻连连的朝圣基金,总检察长阿班迪还被前朝委任为其董事成员之一(请看《AG兼任Tabung Haji董事,可以咩?》20160127)。

根据《砂拉越报告》以及如今已解密的总稽查司报告,由于1MDB投资在石油沙地的10亿美元,其中7亿美元在1MDB董事局的不知情下被转入了刘特佐的公司Good Star户口,1MDB的首任主席Bakke(森那美主席)和另一名董事Azlan Mohd Zainol因此辞职抗议。

另两名董事留了下来,伊斯密便是其中一人,另一人便是武装部队基金主席罗丁(请看《七亿美元的奇幻漂流》20150713)。

身为1MDB当时的董事成员之一,伊斯密没有随另两人辞职,他在1MDB丑闻里扮演什么角色,或他知道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导致他被禁止出国?且拭目以待。

之前已经提过沙鲁了,公账会报告指他应该为1MDB案负责,并建议对他采取行动。真相是他被调职到首相署,安然无事。

前总警长卡里为什么被禁出国?在当初成立的1MDB四人特工队,据说当时的总检察长阿都甘尼草拟控状准备提控纳吉,是他向纳吉告密而导致阿都甘尼以健康理由被革职,特工队也因此被解散。

还有SRC 的CEO聂费沙,是国行和反贪会要找的人物之一。他是纳吉在阿马银行户口的授权代理人(mandate holder)。

SRC原本是1MDB的子公司,两年后在原因不明之下转给财政部,成为财政部的子公司。如今我们在解密后的总稽查司报告知道,SRC转给财政部的原因,是要将1MDB的部分亏损转走。

此外,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贷款40亿元。其中4,200万元流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口,也是由这位聂费沙经手的,因为他是纳吉银行户口的mandate holder,替纳吉处理他的银行事务。

东窗事发后,纳吉还说,他不知道这笔钱是谁放进他户口的。聂费沙是SRC的CEO,又帮他处理他的银行户口,他怎会不知道是谁将来自SRC的钱放进他户口?

据说聂费沙已逃离我国,据说之前逃至印尼,后来有人说看到他在沙巴。总之他已没有在SRC,但潘俭伟说他的薪水还是照发,真是奇也(请看《政府担保SRC》20160413)!

无论如何,如果他早就潜逃海外,如今才列入移民厅的黑名单,是不是太迟了?

如今在野政党却抨击新政府滥用权力禁止这些人出国,说在一个法治国家,在没有证据证明某人有罪时,这样的情形是不应该发生的。问题是,如果某人涉嫌犯案,或在接受调查当中,却因畏罪出国不回来,那要到哪里去找人?

在前朝,不也同样有在野人士被禁出国,包括来东马;那时候,这些人为何不出声?

Wednesday 16 May 2018

与其等着被炒,不如自己辞职

现在,你明白了吧,为什么四、五个月前,巫统里的领袖突然同仇敌忾地向郭鹤年大肆挞伐,包括那时还是财长首相的纳吉在内?

事因拉惹布特拉(RPK)忽然在他的部落格一连两篇攻击郭鹤年的文章,指他金援行动党以推翻国阵bla bla bla。于是,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巫统领袖群起向郭鹤年围攻,连纳吉也相信RPK说的,开声指郭鹤年忘本,显得格外不寻常(请看《郭鹤年惹了谁?》20180226)。

林吉祥说,是不是巫统向郭鹤年要求“捐款”被拒而恼羞成怒(请看《下错了郭鹤年这枚棋》20180306)?

509后,敦马第一时间成立了一个「元老理事会」(Council of Elders),后改称「资政理事会」(Team of Eminent Persons),冀望能为新政府提供经济与金融方面的建议,将国家财务导回正轨。成员除了前财长达因、前国行总裁洁蒂、前国油主席哈山马里肯、经济学家佐摩外,郭鹤年赫然也在其中。

这时候你想到了什么?我的看法是,可能在当时,巫统发现了敦马和郭鹤年的联系,气急之下就拿行动党来指桑骂槐;为阻吓马来选票给了希盟,行动党遂成了巫统猛烈攻击的对象。

这是我个人猜测,相信不中亦不远矣。

如今尘埃落定,国阵败得一塌糊涂,敦马快刀斩乱麻,成立「资政理事会」后,也成立了一个「体制改革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forms Committee)。

既要改革体制,那些未能公正执行职务,滥用权力、为非作歹、助纣为虐的大小官爷们,当然就要人头落地。

目前已知的有总检察长阿班迪、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财政部秘书长伊万、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PEMANDU总执行长伊德里斯、联土局主席沙里尔等人。

其中数人已被禁离境待查,也包括前总警长卡里。

我还想到社团注册局总监苏拉雅迪、总稽查司玛蒂娜、联土局前主席目前为SPAD主席的伊沙、朝圣基金主席阿都阿兹、武装部队基金主席罗丁、1MDB首任CEO沙鲁和现任CEO阿鲁等人,相信只是时间上的迟早而已。

第一个被敦马点名的是总检察长阿班迪,他被指示即时休假30天,其职务由律政司(Solicitor General)诺费沙(Engku Nor Faizah Engku Atek)暂代。1MDB丑闻爆发时以健康理由被停职的前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可能复职。

与其被停职,反贪会前主席祖基菲里先自己辞职,但他却是回到总检察署,也就是他任职反贪会前的服务部门。

记得吗?当年阿班迪展示1MDB资金的流向图,宣布没有证据可以提控MO1的时候,坐在一旁笑眯眯的就是祖基菲里(请看《新官上任三把火》20160816),他在反贪会前主席阿布卡欣”被退休“后,接了后者的棒子。

他自行回到总检察署报到,难道想接阿班迪的棒子?我不认为敦马还要他在政府部门里待下去,相信他很快就会步阿班迪后尘,无限期休假去也!

跟着是财政部秘书长兼1MDB/大马城/TRX城的主席伊万。此人一度被纳吉钦点为国行新总裁,是财政部里最有权力的人物,安排万达集团王健林入主大马城不惜和IWCity毁约的人就是他,连前第二财长佐哈里都要靠边站(请看《财政部买回106交易塔》20180309)。

此人前天(14日)即时被调至公共服务部门(PSD)去坐冷板凳,不得担任秘书长或执行与财政部有关的任何工作,他的服务合约也从原本的2019年3月6日缩短至下个月14日中止。显然是给他一个月的通知时间。

至于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在大选期间推行诸多刁难反对党的条例,包括不可使用党主席或署理主席以外的肖像做宣传,其官员甚至把有敦马的肖像剪掉或遮掉。

莫哈末哈欣也被指蓄意延迟公布选绩,其官员拒签承认反对党胜选的Borang 14。在本州计票当晚,敦马和沙菲宜指其官员在几个民兴党已胜出的选区重算选票,导致民兴党的席次从35席最后减至29席。

随着纳吉败选,所有1Malaysia的标志和广告从此走入历史,因此,BR1M、KR1M、PR1MA等计划相信也会改名或撤销。

敦马也指示停用TN50(国家转型2050年)这个字眼,因此,负责为国家转型的PEMANDU主席伊德里斯已停职,丝毫不让人意外。

一直来,PEMANDU只会在数据上为纳吉歌功颂德,完全与实际情况脱节,实在浪费了伊德里斯的才能。

沙里尔在大选时落败,辞去联土局主席职乃理所当然。但,早前把联土局搞到亏损连连及丑闻迭起的前主席伊沙,为什么还未辞去他在首相署SPAD的主席职?与其被人炒,自己辞职,不是更体面吗?

Tuesday 15 May 2018

人人要做执政党,没人要做反对党

政局瞬息万变,波谲云诡,变幻莫测,看得人眼花缭乱,变天后的局势演进,让百姓看傻了眼。

上个月就曾提到,州民大都看好民兴党和沙巴希盟的结盟,是最有实力对抗沙巴国阵的联盟(请看《不可轻视民兴党与沙巴希盟的结盟》13/4)。

当时看好民兴党会重演30多年前团结党的戏码,便是以简单多数议席接手当新届政府,加上几位从民统和巫统过档的议员,虽无三分二之优势,但轻舟已过,对方徒做困兽斗。

半岛上演更激烈的戏码,国阵领袖做梦也没想到会在第14届大选溃不成军,除了失去守了一甲子的联邦政权,最后只保住玻璃市和彭亨两个州政权,60年江山,最后终结在拉曼的预言里。

说回本州。当晚当选绩揭晓,两方各得29席,其余2席由杰菲里的立新党获得。

沙菲宜说,计票当晚,民兴党其实能获得34席,但他们(选委会)重算又重算,最后竟然减至29席。

事实是否如此?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当然否认。如今江山已定,选票有没有被操纵,此时对沙菲宜来说已不重要,因为有几名民统和巫统议员跳槽,沙菲宜最后还是取得足够人数,相信他也不会去追究选票舞弊之事了。

但接受跳槽者一事,不可来者不拒,照收不误,否则到了最后,希盟岂不变成国阵的翻版?这可不是选民当初所要看到的。

就好如霹雳这次再次面对悬峙议会情况,希盟29席、国阵27席及回教党3席。回教党原以为可以造王,扮演关键角色,但最后希盟成功拉拢了两名国阵议员加入,得以31席对国阵/回教党28席成立政府。

虽已成功成立政府,为了巩固政权,新州务大臣阿末费沙(Ahmad Faizal)又接受前州议员伽玛鲁丁(Jamaluddin Mohd Radzi)加入土团党,引起盟党的反对与不满。

阿末费沙不在希盟的前身民联,无法理解盟党的感受,说他们不是跳槽,他们只是“移居”(a migration),还说土团党党员本来就来自巫统,所以没什么不妥。

(最新消息:阿末费沙已拒绝伽玛鲁丁加入土团党。)

这位伽玛鲁丁是谁?大家记得2009年发生的“霹雳逼宫事件”吗?当时有三名民联议员受利诱跳槽国阵,结果导致民联州政府垮台。

这三位跳槽议员,大家或对许月凤比较有印象,另一名变节者,就是这位伽玛鲁丁大兄了。

如今霹雳换政府,这位大兄再次见风转舵,身为希盟成员党的土团党却大表欢迎,不理盟党的感受,实在说不过去。

说到议员跳槽之风,不知本州算不算始作俑者?总之对州民来说,已经见多不怪。

此次选举过后,第一个宣布从国阵过档至民兴党联盟的是民统党,紧接着再有巫统议员跳槽,让沙菲宜得以成立州政府。

有趣的是,两位跳槽的民统州议员,其实已被慕沙委任当部长,如今加入民兴党联盟,相信同样也会获得一官半职。

慕沙成立的国阵州政府名存实亡,随着沙菲宜宣誓就职,州元首也已通知慕沙他不再是州首长,唯获慕沙委以副首长兼农业部长职的杰菲里却“照常上班”,奇怪的是该部门官员也让他入内,还与他一同“开会”,向他“汇报”。难道他们对谁是政府还蒙查查?

沙巴国阵成员党,除了民统党正式加入民兴党联盟,民团党、团结党和自民党也先后宣布退出。看来沙巴国阵瓦解,只是一件迟早的事;这也包括沙巴巫统在内。

根据杰菲里说法,慕沙已加入团结党,但未获慕沙本人证实。觉得这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慕沙何需如此委屈自己,寄人篱下?

忽然想起大选前声称其候选人按柜金失窃的新沙统,慕沙不如加入新沙统,当其新领导人,再创沙统过去的辉煌,那也体面一点。

值得一提的是,民统党、民团党和团结党三个土著党大头在大选前成立了一个“主席团理事会”,向慕沙表示支持后者继续当沙巴首长,大选后,率先宣布退出沙巴国阵联盟的,反而是这三个土著党,世事的多变,真叫人感慨万千。

民团党主席佐瑟古鲁也表示欲加入民兴党/希盟,说唯有加入希盟,才能兑现该党向选民许下的诺言。

至今未闻沙菲宜是否接受他的申请,但古鲁那样说是站不住脚的。难道身为反对党就不能服务人民,一定要在执政党才行吗?身为反对党,扮演的是监督的角色,为何不可?

如果民兴党/希盟过去都可以当反对党,为什么角色不能对调?如果人人只要做执政党,那由谁来做反对党?

Friday 11 May 2018

大选已过,但尘埃未落定

大选已过,但尘埃未落定。联邦方面,敦马带领的希盟虽已取得多数议席,却延至晚上10点才正式宣誓就任为我国第七任首相。

各州方面,至少出现了三个悬峙议会,分别是吉打、霹雳和沙巴,其中以沙巴最显得混乱,变幻莫测,好如当年团结党击败执政人民党时的翻版。

这一次是国阵和民兴党/希盟各赢取29个州席,其余2席则由杰菲里吉丁岸的立新党胜出。

你可以看到,立新党顿时成了此次悬峙州议会的造王者。

理论上,同样身为反对党,大家以为立新党自然会和民兴党/希盟联手组织政府,原先也的确如此。

根据报道,杰菲里原已答应和民兴党/沙巴希盟共组政府,没想到镜头一转,他却宣布加入国阵阵营,让沙巴国阵得以31席继续执政。

他声称与国阵组织政府,条件是沙国阵议员必须退出巫统及国阵。

这个条件,听来可真匪夷所思,如此一个重大决定,沙国阵成员可愿意接受?这也太为难人了吧!

退出国阵及巫统,那这些国阵议员们将何去何从?难道要他们加入杰菲里自己的立新党不成?

除了巫统,沙巴国阵还有其他成员党,它们会认同一起退出吗?退出后,它们在联邦的国会议员又是什么地位?他们是不是另组一个反对阵营?

新闻没有交待沙国阵成员或慕沙本身是否已接受了杰菲里开出的条件,总之随着敦马宣誓仪式完毕后,慕沙也在州元首府宣誓就任为新一届的首长。这也是慕沙第四次连任。

儿戏的是,另一方面,民统党代主席丹高却宣布退出国阵,表示要与民兴党/希盟共组联合政府。

丹高说这是经过党最高理事会一致达成的决定。

其实,大选前,丹高曾和国阵另两个非回教土著党即团结党和民团党成立了一个“主席团理事会”,向慕沙表示将继续支持后者继续担任沙巴首长。言犹在耳,丹高在大选后第二天即宣布退出国阵,实在有点突然。

相信民兴党主席沙菲宜原本的如意算盘是,民兴党/希盟29席加杰菲里立新党的2席再加民统党的5席共36席,就能把国阵29席减民统党5席所得的24席远远抛在后头,那民兴党/希盟就能成功执政。

而沙菲宜也的确两次驱车进入州元首府却被阻拦。

问题就在杰菲里的急转弯,让沙菲宜措手不及。

而在丹高宣布民统党退出国阵之时,该党中选的五个州议员并没有与他一起,反而是在沙巴国阵主席慕沙官邸,他们同时表态不会退出国阵,要与慕沙成立州政府。

如此一来,沙巴国阵保持29席加立新党2席共31席,比民兴党/希盟的29席多2席,意即沙国阵将以简单多数议席继续当沙执政党,慕沙也就凭靠杰菲里立新党的2席得以连任。

随着民统党宣布退出国阵,继续留在国阵的5位民统党州议员已成为“无党派”独立人士,他们已表示打算自组新党或选择加入团结党。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当然就是加入现有的国阵成员党,即团结党。

另一厢,民兴党主席沙菲宜暂时还不能圆其首长梦,民兴党/希盟议员自然也还不能当执政政府。

这次选绩还带来一个问题,那便是,国阵的12位华裔国州候选人都在此次选举全军覆没,即是说,慕沙在组织新内阁时,将面对没有华裔代表的囧境。

唯一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便是以官委的方式,就好像联邦以委任上议员的方式,让华裔代表入阁。

州宪法允许新政府委任六名官委州议员,如果慕沙运用这个权力的话,那国阵议员就得以再增加至37位(31+6),对比民兴党和希盟的29位。

大家记得吗,在1985年的州选举,团结党得25席,对比人民党6席加巴索党1席及沙统16席共23席,照理团结党已以2个多数席胜出,没想到人民党/沙统却把6个官委议员人数算进去,说两党取得28席,比团结党多出2席,因此可以成立联合政府。

这便是当年轰动一时的“逼宫事件”的来由。

当然官委议员的权力,必须先由取得多数议席的政党才有此权力。团结党几经一番折腾,最后才得以成功成立新政府。

如今国阵和民兴党/希盟面对的悬峙情况,不就是当年历史事件的重演吗?

矛盾的是,团结党最后还是加入了国阵阵营,当了几十年州议员也当过两届州首长的党主席百林在此次选举中也终告落马,把他拉下马的,正是他的胞弟即立新党主席杰菲里。

杰菲里这些年来一直鼓吹为沙巴争取自主权,如今却选择与沙国阵合作,已引起人民的不满,说他“背叛”了人民。

其实,根据杰菲里过去的言行与表现,旁观者对他此次的决定并不感到意外。

说回宣布退出国阵的民统党,原本以为可以和民兴党/希盟成功组织新政府,结果失算,可说是始料未及。

若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当年团结党艰苦执政了一年,第二年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结果赢取34个议席,比上一届取得更好的选绩,。

慕沙会不会也来这一招,通过重选希望取得更好的选绩?当然也不要忘记,通过重选,选民会给予民兴党更大的肯定也说不定。因此,重新选举后慕沙所获得的议席会不会大幅增加?那就很难讲了。

不要忘了,国阵在联邦已经成了反对党,不再是执政党,慕沙目前所面对的,与百林当年所面对的情况相似,不同的是,选民对成立政府的民兴党给予更多的同情,重选的话,民兴党反而会赢取更多的议席,因此,除非有特别状况,否则,我觉得慕沙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的机率不大。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1258/%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B2%99%E5%B7%B4%E9%A6%96%E9%95%B7%E9%AC%A7%E9%9B%99%E5%8C%85%EF%BC%9F

Thursday 10 May 2018

87万按柜金是假新闻?

近百万按柜金被党财政顾问卷走,导致某政党84名准候选人无法上阵?

这是几天前读到一则令人起疑的新闻,给人的直觉就是假新闻,不然就是有人报假案。

大家知道沙巴以前有个沙统(USNO),本州第三任首长马士达华便是来自这个政党,但自人民党在70年代一举将它击败后便一蹶不振。在90年代的时候,巫统东渡,沙统解散,所有党员加入巫统,沙统自此成了一个历史名字。

几年前,就传出有人欲成立新党,并以新沙统(USNO Baru)为名。

若非此次报道,还不知道原来新沙统也有参与本届大选。

根据报道,新沙统本要竞选所有沙巴25个国席和60个州席,再加纳闽一个国席,却因为已准备好总数达87万的按柜金被党财政顾问(financial adviser)Jun Alias卷走了,结果只有两名候选人成功提名,他们还是自掏腰包缴付按柜金的。

沙巴警察总监南里丁(Ramli Din)证实接获新沙统的投报,并援引刑事法典408(刑事失信)条文进行调查。

今天读到跟进报道,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这笔87万款项不存在,警方怀疑另有内情”。

哦,难道有人制造假新闻,报假案?难道不怕会在假新闻法令下被控?

警方透露,该名党财政顾问已经向警方报案,指自己自始至终未曾收到任何款项,也没有人把这笔款项交给他。

南里丁说,不排除该党候选人的确有将款项交给特定人士,警方至今已经向10名人士录取口供,包括党主席Dulli Tiaseh。

警方说这笔87万款项不存在,又说的确有人将款项交给某特定人士,前后矛盾,到底有没有这笔钱存在?真是读得一头雾水了。

可能警方的意思是说,是有一笔钱,但数目没有这么多吧!还是,数目不止这么多?

原先的报道是说,报案的是党最高理事之一John Kisil,指党主席在提名日前夕将这笔钜款交给党财政顾问,由他在提名日将钱分配给党候选人充作按柜金。

这点我就有点不明,照理这些候选人应该分布在全州各提名中心,而提名时间是从早上8点到9点止,他如何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到全州各地包括纳闽将按柜金交给所有86位候选人?

总之报道指他没有出现在提名中心,也没有将按柜金交到各候选人手上,选委会给予时间至午夜12时,最后只有在斗湖成功提名竞选巴隆(Balung)和摩罗带(Merotai)州选区。

《星报》引述该党斗亚兰区部主席Sharudin Sukimin的话,指某人不愿把钱交出来,除非党主席和总秘书辞职。Sharudin也是党副总秘书。

被指将钱交给财政顾问的是党主席,既然财政顾问说没有拿到钱,那只要和党主席对质一下就能真相大白了。

不过,如果Sharudin说的属实,该名财政顾问既要党主席辞职,那两人理应不合,党主席还会放心把钱交给他吗?我想应该不会。

依此推理下去,这位财政顾问或真的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他是不是被人陷害了?也就是说,有人报假案?

倒很好奇,假设的确有一笔87万钜款存在,对一个新党来说,这不是小数目,这笔钱从何而来?何以这么有信心角逐所有的国州议席?

这些疑团,不知有没有解开的一天?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0492

Monday 7 May 2018

选委会采取了什么行动?

上周五提到公正党斯德兰(S Streram)在提名日时被拒提名,结果让森州大臣莫哈末哈山在晏斗(Rantau)州选区不劳而获。

斯德兰被拒提名,原因只是因为没有通行证,因而被拒进入提名中心。问题是,他不是忘记带,而是选委会根本没有发证件给他。

拉菲兹直指是该提名中心选举官哈菲占(Hafidzan Idris)搞鬼,指他是前林茂区部巫青团团长兼宣传主任,是巫统活跃党员,还为森州大臣助选。

时隔一周,莫哈末哈山出来澄清,承认哈菲占的确是前巫统领袖,他不是选举官,他只是初阶选委会官员,但他当时只是在提名中心外执勤,并未阻拦斯特兰入内。不让斯特兰入内的是选举官即林茂县署官阿米诺(Amino Agus)。

但他又前后矛盾,因跟着他又说,被指阻止斯特拉入内的官员已不在巫统担任任何职位,而且他也只是遵照指示履行职务。

这就奇了,他既然没有阻止斯特拉进入提名中心,那他“遵照指示”履行的是什么职务呢?

而且,此事为什么不是由选委会作出解释,却要劳烦森州大臣出来澄清呢?其言下之意,哈菲占似乎是听取选举官阿米诺指示而在提名中心外阻拦斯特兰入内的,那还是他啊!

选委会有必要解释,为何不发通行证给斯特兰,然后又以此为由拒绝让他进内提名。那才是问题的症结。

今天要谈的是,邮寄投票已经从上周末开始,如我之前说的,在这短短四天内,这项邮寄选票有办法在投票日前收到吗(请看《海外选民DIY》30/4)?

果然,根据报道,许多海外选民投诉说至今都还未收到选票,如何投票?

净选盟说,目前收到数百项海外选民说未收到或未能在509前收到选票的投诉。实际上,就算是在509收到选票,也不可能在大马时间五点前将选票寄回来吧!

选委会的回应是非常不负责任的。选委会霹雳州主席莫哈末纳兹里说,该会早在4月30日就已将选票寄出,若有选民迟迟未收到,那不再是选委会的责任。

30日寄出,五月一日是公假,再扣掉周末两天和投票日当天也是公假,大马邮政的工作日只有五天,如何赶得及让住在偏远国度的海外选民收到再将选票寄回来?

以往是让海外选民到大马大使馆投票,这次改以将选票直接寄给海外选民并要选民自己邮寄回来,那就应该给予充足的邮寄时间,如今从邮寄日算起只有短短9天,除掉公假和周末只剩5天,这不是有意为难吗?

却有选民收到两份不同编号的选票,那他应该用哪一张选票?选委会会不会因此将他的选票当成废票?

除了海外邮寄选票,军警人员等也在上周末(5日)提前投票。

每逢大选,有关身份被盗用投票的新闻时有所闻,没想到这次连警官身份也被盗用,被人捷足先登,替他投了票。

此事就发生在吉隆坡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一名警长阿末法迪里身上。他说,有几位同僚也面对相同的情况。

不知警方或选委会调查得怎样?我觉得要调查并不难,既然这位阿末是在警察总部投票,只要找出在总部代他投票者是谁,怎会查不出?

一直以来,选委会都难获选民的信任。网媒疯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选委会官员涉嫌把选票带走而被逮个正着。选委会澄清说,那是2013年大选的视频,不是在上星期六提前投票日发生的。

不管是2013年还是上星期六被拍的视频,选委会并没有否认视频内容,这么说,选票被移走或被掉包的事件是真实的咯!那么,事件发生后,选委会采取了什么行动来避免这类事件继续发生,还是置之不理呢?

Friday 4 May 2018

选举官助森州大臣不选而胜

蔡添强因在上周提名日提名失败而起诉选委会(请看《选举官“推翻”法官判决》2/5),吉隆坡高庭法官诺丁(Nordin Hassan)今早以没有权限聆审而驳回他的申请。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8条文,任何挑战选举成绩事宜,必须以选举请愿(election petition)方式进行,并应该由选举法官聆审。

除了蔡添强,另一名在提名日莫名其妙被拒绝参选的也是来自公正党的斯德兰(Dr. Streram Sinnasamy),结果让森州大臣莫哈末哈山在晏斗(Rantau)州选区不劳而获,未选先胜。

当天,斯德兰不获准进入提名中心,原因是他没有通行证。问题是,他不是忘记带,而是他根本就没有领到通行证。

根据他的说法,他在上周三(25/4)向选委会缴付按柜金等费用及填妥表格后,选委会并没有给予他或提及需领取通行证一事。

他是在周五(27/4)傍晚才获朋友告知需要领取通行证,但那时选委会办公室已经关闭,一名选举官员告诉他,当天在提名中心也可以领取到通行证;谁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事情其实很容易解决,这只是一个技术问题,选委会未发出通行证给斯德兰,本来就是选委会疏忽,当天补发给斯德兰就可解决了,有什么困难?

选委会却反而以此作为拒绝斯德兰提名的理由,不让他进内,也不允许由第三者代他提交。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太明显了。

事在人为,选委会理应保持开放态度,而非诸多为难,只因一些技术问题就拒绝提名,何况通行证本来就是要发给准候选人,当天为何不能补发?以没有通行证为由,却又不肯补发给对方,岂非故意为难?

拉菲兹因此直指这是国阵与选委会事先串谋,不让斯德兰提名,让森州大臣不劳而获。

拉菲兹更爆料,指该提名中心的选举官哈菲占(Hafidzan Idris)是前林茂(Rembau)区部巫青团的团长及宣传主任,现在还是巫统活跃党员,提名前一个星期还穿着国阵制服为森州大臣助选。

拉菲兹还从哈菲占的脸书截图,证明他所言非虚。

如果属实,拉菲兹的指控是非常严重的。所有选举官员不都是立场中立的公务员吗?这位叫哈菲占的选举官为何可以是当地的巫青团团长及宣传主任?还积极为州大臣助选?

拉菲兹也指说,提名当天凯里也在现场,为什么袖手旁观,没有阻扰事情发生?

凯里是林茂区的前国会议员,晏斗是该国会选区的四个州席之一。

针对拉菲兹的指控,凯里已发律师信,要他收回对他作出的诽谤性言论。

拉菲兹根本没有在怕,叫凯里放马过来。

倒觉得,这名巫统选举官的举动,让人更讨厌国阵,更加决心要把票投给反对党。

Thursday 3 May 2018

选委会的公信力不够

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之前兴致勃勃,说将在来届大选派出50位观察员,在全国50个热门的焦点选区进行监督,包括吉隆坡、雪兰莪、吉兰丹、吉打、霹雳、玻璃市、彭亨、森美兰、沙巴及砂拉越等地。

殊不知,两天后,人权委员会主席拉扎里(Razali Ismail)透露,选委会拒绝了其监督第14届全国大选的申请。也就是说,人权委员会不被允许在投票站进行监督。

选委会为何会拒绝人权委员会的申请?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我想是不是因为人权委员会早前质疑选委会的公信力,而引起选委会不悦。

约在两个星期前,拉扎里曾发文告指选委会之选区重划不公、偏颇及选区大小不符,让公众对选委会失去信心。

他说,选委会没有提供足够资料说明选区重划的效果,也缺乏举办有意义的听证会,这已违反了人民获得讯息自由的权利。

选委会是否基于上述原因而拒绝让Suhakam成为来届大选的观察成员之一?那就不得而知。

选委会反而邀请了来自海外15个国家的观察团前来监督来届大选,其中7个国家已经证实派团前来,它们包括:印尼、泰国、马尔代夫、柬埔寨、东帝汶、吉尔吉斯(Kyrgyzstan)和阿塞拜疆(Azerbaijan)。

这7个国家在全球民主指数排名,除了东帝汶,其他6个排名皆在大马之下,其中柬埔寨、吉尔吉斯和阿塞拜疆更被列为独裁政权(authoritarian regime)。如此情况,来自这些国家之代表是否适合成为我国大选的监督成员?

目前,缅甸、澳洲和哈萨克(Kazakhstan)已经拒绝,另外波斯尼亚、乌兹别克、印度、巴基斯坦和纽西兰未予答复。

不知选委会是以何标准来遴选这些观察成员国?

根据负责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早前在国会解释,选委会邀请的对象只限于他国的选举管理机构(EMB),即所谓的选委会,一些国际NGO或独立机构不在受邀名单内。

这里要提出两点。首先,身为一名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代表选委会在国会答话,显示选委会不是一个独立机构,而是听命于首相署。

第二,受邀对象不是NGO等独立机构,却是他国的EMB,此举被视为是互惠性的安排(reciprocal arrangement),旨在加强彼此的合法性,并非真正要监督选举的进行。

例如这次所邀请的对象,你会发现,除了澳洲和纽西兰位在亚洲不算,没有一个西方民主国家是在选委会的受邀名单中。而且,除了几个东协国,几乎过半都是些东欧与中亚小国。

问题是,这些受邀国本身在《经济学人》的民主指数排名都不高,大部分还比我国来得低,有者更被列为独裁国,它们如何能在我国大选期间提供有效的贡献?

它们也不是独立的NGO机构,只是礼尚往来形式上的安排,作用不大。

至于本地观察员,阿莎丽娜表示,独立的NGO组织和任何符合资格的团体代表将可担任,选委会将考虑它们的申请,由选委会决定批准与否。

阿莎丽娜或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都没有透露有关选举观察员的资格和详情。至少Suhakam的申请被拒绝,选委会总要提供一个理由吧!

无论如何,选委会主席透露,共有14个本地NGO和大学代表受邀成为本届大选的观察员,半岛6个、砂拉越6个及沙巴两个。

看样子,这些观察员都是受邀,没有一个是如Suhakam般主动申请的。Suhakam被拒绝,或是基于这个原因吧。

我也注意到净选盟没有在名单内,意即它也没有受邀。

慢着,怎么半岛和砂拉越各有6个NGO/大学代表被邀,本州却只有两个?这两个组织分别是沙巴青年理事会(Majlis Belia Sabah)和沙巴土著商会(Dewan Perniagaan Bumiputra Sabah)。它们是否具备代表性?两个是否足够?

沙巴土著商会既然被邀,为什么却漏了沙巴中华工商联合会或沙巴中华大会堂?为什么都没有受邀呢?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39334/%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9%81%B8%E5%A7%94%E6%9C%83%E7%9A%84%E5%85%AC%E4%BF%A1%E5%8A%9B%E4%B8%8D%E5%A4%A0

Wednesday 2 May 2018

选举官“推翻”法官判决

提名日乱象丛生,这里无法一一详述;倒是要提蔡添强当天提名被拒一事。

蔡添强是公正党副主席,已是两届吉隆坡峇都国会议员,当天再次寻求蝉联,提名当该区国席候选人,却被选举官(RO)撤销竞选资格。

该区选委会选举官安华莫哈末(Anwar Mohd Zaid)解释,他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8条款(有官司在身)拒绝蔡添强的提名申请。

他说,该条文阐明,任何人被联邦的法庭判定不少过一年监禁或不少过2,000元罚款,在没有获得赦免的情况下(to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RM2,000 and has not received a free pardon),将自动失去竞选国会议员资格。

“根据选委会法律顾问意见,蔡添强在其最新案件被判2,000元罚款,即从原本3,000元减至2,000元,因此在1981年选举条规下失去竞选资格。”

这位选举官不是自作主张,而是征询过了选委会法律顾问的意见才做的决定。

关键是在“不少过”这个字,它是包括2,000元在内,还是要超过2,000元以上,即从2,001元才开始算起?

其实,高庭早在2010年已曾在针对蔡添强被判罚款2,000元的判决书有所诠释,即“不少过”是“超过”的意思,即2,001元以上。

当时,选委会没有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

国会议长班迪卡当时也未因此取消蔡添强的国会议员资格。

2013年,蔡添强提名参选当时,选委会也没有因此拒绝他的提名,何以这次选委会却态度大逆转,对法庭判决有了180度不同的诠释?让人百思不解。

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说,只要法庭判决未被推翻,其判决即代表现有法律。

选委会不可能会忽略或不知道有此判例,怎会作出自相矛盾的行动?

蔡添强的助选团也透露,他们在提名前已咨询过了选委会官员,后者当时表明没有问题,没想到到了当天提名时间结束后,才被告知蔡添强提名失败。

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在被记者问及此事时显得相当不负责任,说是当时选举官(RO)做的决定,若有任何不满,那就让法庭去处理。

但选举官有说他是咨询过选委会法律顾问的,他理应也有知会过身为选委会主席的莫哈末哈欣才做决定的,后者不应推卸责任。

报载,选委会法律顾问(不愿具名)的答复是,若根据联邦宪法第53条款,由国会议长定夺其议员资格,当时国会并未取消蔡添强的议员资格,所以他获得保留议员资格,直到国会解散为止。

“但现在国会已经解散,如今进行新的选举,所以权力又回到选委会手上,选委会有权决定其参选资格。”

听起来好强词夺理,那法庭的判决先例(precedent)呢?难道选委会权力还大过法庭,不必考虑法庭判决,可以推翻法庭判决?

选委会此举,岂非有藐视宪法与司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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