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4 May 2018

新首长兼任财长不贪污

敦马宣誓首相后,第二天即宣布内阁首批内阁阵容,主要有四个,分别是副首相、财政、内政及国防部长人选,分别是旺阿兹莎、林冠英、慕尤丁和末沙布。

其中以林冠英最引人瞩目,因他是自陈修信,隔了44年后再次出现的华裔财长,也是我国第三位华裔财长。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再当首相的敦马,这次没有兼当财长一职;不止没有,他还将财长职交回给一名非巫裔,打破了这44年来的“忌讳”。

这点,已引起土权份子的不满,说马来议程已被破坏,因为财政部机构(MoF Inc)里有很多关乎马来人的公司与计划,所以应该由马来人当财长。

所以你看,有很多根深柢固的保守想法,要在一夜之间改变他们的想法,实在不容易。这个国家,不管怎样,还是充斥着种族间的傲慢与偏见。

20年前,敦马开了先例,在革除时任副首相兼任财长的安华后,自己兼任财长一职,于是,后来的阿都拉和纳吉也萧规曹随,遵循这个先例,当了首相也兼任财长。

更糟糕的是,从此,许多州属也有样学样,首长/州务大臣也兼管州财政,包括本州前首长慕沙。

首相/首长兼任财长,恰当吗?从纳吉的例子我们也看到了,没有一个监管机制,就容易贪污滥权,所以,为何要制造那样的机会?

就好像公司CEO也兼当财务经理、社团主席也兼管财政,这其中的利益冲突太明显,缺乏制衡作用,一点都不恰当。

首相/首长兼任财长,敦马是始作俑者,是当年为了方便自己而立下的恶例,他没有想到后人会将此恶例延续下去,甚至发扬光大,终于爆发像1MDB这宗轰动全球的世纪大丑闻了。

敦马再当首相,没有再兼任财长,相信他也察觉到,首相兼任他职尤其是财长一职的“风险”,他必须以身作则,断绝此“恶习”,不能再冒这个险了。

敦马以身作则,但某些州属还是继续沿袭这个“恶习”,首长/州务大臣也兼任财长,包括本州新任首长沙菲宜在内,引起州民质疑:这和前朝有什么不同?

针对这点,沙菲宜解释说,他兼任财长是暂时性的,是“为了在提高州财务管理方面更有效率,以振兴本州经济,吸引外资,制造更多就业机会”。

他说,因为本州财政部仍有许多漏洞和弊端需要被纠正。他也保证,贪污滥权之事不会在他身上发生,不要把他和前朝政府相提并论.......。

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诚意,但瓜田李下,为何还要明知故犯?

不知道沙菲宜有没有财务管理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就算有的话,他提出的理由,也是不够说服力的。难道委任他人就无法提高州财务的管理效率吗?除非,蜀中无大将,民兴党/希盟的中选议员们,没有人有财务背景,没有人可以胜任?不可能吧!

新首长说他有意仿效敦马,成立一个属于沙巴的“元老精英理事会”,迅速推动沙巴的发展。

如此说来,他肯定知道联邦财长是林冠英,而不是由敦马兼任。如果他也可以仿效敦马这点,相信州民会给他更大的掌声。

当敦马被问及沙巴首长兼任财长一事时,他却不以为然的表示:沙巴首长不是首相。

什么意思?首相治国,首长治州,道理不是一样吗?还是因为民兴党不是希盟成员,所以不便作出评论?

敦马没有兼任财长,一度有意兼任教育部长,引起朝野非议,指希盟在大选宣言承诺,“首相不会兼任其他部门尤其是财长职”,何以食言?

这些敦马都听进去了,最后改委马智礼当教长。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2132/%E6%95%A6%E9%A6%AC%E6%B2%92%E5%85%BC%E4%BB%BB%E8%B2%A1%E9%95%B7-%E6%B2%99%E8%8F%B2%E7%9B%8A%E5%85%BC%E4%B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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