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名字,我算来算去只有10人,是《星报》算多了两人,还是算漏了另两个人的名字?
这些被禁出国者,你会发现,他们大都与1MDB有关。
其中伊斯密是1MDB初期的一名董事,当时他也是回教银行(BIMB)子公司Takaful主席,回教银行属朝圣基金所有,因此他也是朝圣基金CEO。
这个也是丑闻连连的朝圣基金,总检察长阿班迪还被前朝委任为其董事成员之一(请看《AG兼任Tabung Haji董事,可以咩?》20160127)。
根据《砂拉越报告》以及如今已解密的总稽查司报告,由于1MDB投资在石油沙地的10亿美元,其中7亿美元在1MDB董事局的不知情下被转入了刘特佐的公司Good Star户口,1MDB的首任主席Bakke(森那美主席)和另一名董事Azlan Mohd Zainol因此辞职抗议。
另两名董事留了下来,伊斯密便是其中一人,另一人便是武装部队基金主席罗丁(请看《七亿美元的奇幻漂流》20150713)。
身为1MDB当时的董事成员之一,伊斯密没有随另两人辞职,他在1MDB丑闻里扮演什么角色,或他知道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导致他被禁止出国?且拭目以待。
之前已经提过沙鲁了,公账会报告指他应该为1MDB案负责,并建议对他采取行动。真相是他被调职到首相署,安然无事。
前总警长卡里为什么被禁出国?在当初成立的1MDB四人特工队,据说当时的总检察长阿都甘尼草拟控状准备提控纳吉,是他向纳吉告密而导致阿都甘尼以健康理由被革职,特工队也因此被解散。
还有SRC 的CEO聂费沙,是国行和反贪会要找的人物之一。他是纳吉在阿马银行户口的授权代理人(mandate holder)。
SRC原本是1MDB的子公司,两年后在原因不明之下转给财政部,成为财政部的子公司。如今我们在解密后的总稽查司报告知道,SRC转给财政部的原因,是要将1MDB的部分亏损转走。
此外,SRC向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贷款40亿元。其中4,200万元流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口,也是由这位聂费沙经手的,因为他是纳吉银行户口的mandate holder,替纳吉处理他的银行事务。
东窗事发后,纳吉还说,他不知道这笔钱是谁放进他户口的。聂费沙是SRC的CEO,又帮他处理他的银行户口,他怎会不知道是谁将来自SRC的钱放进他户口?
据说聂费沙已逃离我国,据说之前逃至印尼,后来有人说看到他在沙巴。总之他已没有在SRC,但潘俭伟说他的薪水还是照发,真是奇也(请看《政府担保SRC》20160413)!
无论如何,如果他早就潜逃海外,如今才列入移民厅的黑名单,是不是太迟了?
如今在野政党却抨击新政府滥用权力禁止这些人出国,说在一个法治国家,在没有证据证明某人有罪时,这样的情形是不应该发生的。问题是,如果某人涉嫌犯案,或在接受调查当中,却因畏罪出国不回来,那要到哪里去找人?
在前朝,不也同样有在野人士被禁出国,包括来东马;那时候,这些人为何不出声?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