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0 March 2015

新馬分家,沙砂未被知會

上星期寫的《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大概是我被傳閱(share)最多次的一篇博文,我所能跟蹤到的有fb六次和Google+一次,若是直接從我的部落格原文直接share出去的,則無法追蹤了。

也因此,短短一個星期不到,至今已被點閱了1009次,對我個人而言,大概是個記錄。

上一次有此記錄的(包括被share次數),是前年1月25日寫的《光華日報《刀鋒政影》作者林大刀抄我的稿!》,也是在短短一個星期內打破千次點擊記錄,目前點閱次數1941次。

關於《光華》抄襲事件,曾經兩次電郵過去投訴抗議,但該報完全沒有回應,連個道歉也沒有。

我也曾到該作者的fb留言抗議,反被他unfriend掉。

有網友認為我應該窮追猛打下去,但人家不回應我能怎樣?我有更多更有意義的事情需要去做,何必和這些人一般見識?公道自在人心。

這些都是今天的題外話。

《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的點擊率高,吸引力相信是在題目本身。

但當我閱讀裡邊的一些留言,有些網友似乎不認同我用“背叛”兩字,他們不認為李光耀“背叛”了東馬兩州,也認為我不應該在這個時候“貶低”或說壞李光耀。

其實,如果有讀內容,我并沒有“貶低”李光耀,連“背叛”兩字都沒有用到,持有意見的網友,相信他們只是看題目還沒讀內容就先下定論,所以才會那樣留言。

所以我才特別把“背叛”兩字劃上括號。

相反的我還贊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是塞翁失馬,否則就不會取得目前的成果,把大馬遠遠地拋在後頭。

我只是把當年所知的來龍去脈寫出來,讓年輕的一代知道歷史的真相,畢竟這些都無法在學校的歷史課本里讀到。

就算能讀到,相信我國課本和新加坡課本里所描述的,應該也會有所差異。

那天看了當年東姑和李光耀宣佈新馬分家的影片後,讓我深信,沙砂兩州的領袖事前是完全未被知會的。

從這即可看到,東馬兩州的地位,當時在新加坡和半島領袖的眼裡并不被看重。

東姑需要沙砂兩州來“壯大”馬來西亞的領土,李光耀需要沙砂以制衡馬來亞半島的政治權力,他們各取所需,沙砂只是他們的兩枚棋子。

所謂平等的“立國夥伴”,事實與理想還是有所差距的。

否則,在決定新加坡“被”脫離之前,沙砂是否也應該被知會,或重新檢討當初參組時所達致的協議呢?

這些顯然都沒有做到。

既然沙砂是因為李光耀的成功遊說而參與建國,但新馬分家卻未被事先知會。我覺得李光耀在這點未處理妥當。

新加坡脫離後,唐納史蒂文即要求東姑重新檢討沙巴在大馬的地位,這讓東姑非常生氣,隨即革除了唐納在聯邦的部長職位,將他調到澳洲當大馬大使。

唐納五年後回國,在1971年改信回教,取名莫哈末法,1973年受敦拉薩推薦成為州元首,被封為「敦」,改稱敦法。

當時州首長馬士達華,由於權力日愈壯大,甚至想將沙巴脫離大馬獨立當沙巴蘇丹,在聯邦的安排下,敦法辭去州元首職,與哈里士等人成立人民黨,在隔年1976年的州選舉大勝,成立新州政府。

但在當年六月六日,敦法和其內閣成員在內共11人卻在一場離奇的飛機意外喪生,真相報告至今仍被列為官方機密,這些都可以在我較早的博文里讀到。

Thursday 26 March 2015

我國需要一個數學及格的財長

到底有多少個單位和工作隊在調查1MDB?我真是被搞糊塗了。

根據首相早前透露,他已指示總稽查司審查1MDB帳目,然後將其報告交給公帳會再進行調查。

有沒有發現納吉有這個偏好?就是喜歡成立委員會或工作隊,然後就沒有了下文。

不然就是在同個課題上成立一個又一個的調查工作隊,一個工作隊完成調查後又成立另一個工作隊“調查”上一個工作隊的調查報告。

聽來有沒有很熟悉?

你猜對了!當年的PKFZ便是這樣。

本州的非法移民調查也是這樣,在皇委會(RCI)完成報告後,結果才發現它不是RCI,它只是一個普通調查委員會。

然後納吉又委任百林成立一個工作委員會,“以針對(非)皇委會報告尋求解決非法移民問題的方案”。

這樣子,問題就真的能夠解決嗎?會不會當百林的工作委員會提出解決方案後,納吉又成立一個委員會來研究百林提議的可行性?

如此沒完沒了,根本就是一個拖字訣嘛!

言歸正傳。

在納吉宣佈指示總稽查司審查1MDB帳目後,隔幾天,總警長卡立也宣佈連同反貪會和總檢察署成立了一個工作隊(task force)調查1MDB。

昨天,第二財長胡斯尼在國會透露,政府將成立一支特工隊(special task force),以徹查1MDB,包括其420億元債務。

胡斯尼說,他將是特工隊成員之一;其他成員包括首相署部長阿都華希(Abdul Wahid Omar)、政府首席秘書阿里韓沙(Dr Ali Hamsa)和財政部秘書長莫哈末伊萬(Dr Mohd Irwan)。

看樣子這個特工隊成員只有四人,但其中立性可能叫人質疑,阿都華希來自首相署、伊萬來自財政部、胡斯尼身為第二財長更不用說了,難道他們之前對1MDB的作業一無所聞?這樣的一個工作隊架構,不就等於自己查自己?我不認為它會作出真正獨立的調查報告。

財政高官們的誠信也不得不令人質疑。繼在支持信事件上否認後又改口承認後,所欠銀行的20億元究竟是由誰買單?雖然之前極力否認是阿南達,胡斯尼昨天終於在國會里承認,是阿南達通過丹絨(Tanjong)協助1MDB再融資(refinancing)。

他特別強調,不是阿南達借錢給1MDB,而是他的公司丹絨。

其實,這有分別嗎?一家GLC無法再向銀行借錢,或倒過來說是銀行拒絕再借錢給這家GLC,逼得它要向私人領域借貸,這可不是很體面呢!

胡斯尼說,這筆貸款的償還期是15個月,利息每6個月到期。

精打細算的阿南達的貸款利率多少?相信不會少過銀行利率吧!

其實,市場早就相信是阿南達出手相助,既然如此,財政部就大大方方地承認吧!何苦像現在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欺瞞,以後狼來了誰還會要相信啊?

是的,我們還要聽多少狼來了的故事啊!

在國會,胡斯尼也拒絕回答有關沙地石油七億美元去處的提問,也拒絕公佈借貸給1MDB的本地銀行名單。

針對1MDB支付過高利息給高盛事件,財長首相再次以書面向國會報告,否認一筆所籌50億美元回債所付的利率太高,“因為那筆回教債券是我國最早發行的債券,數目龐大,時間長達30年“。

老實說,我不懂那篇書面報告要表達什麽,它只否認費用太高,但它沒有解釋那它為何是在那個水平,根本是答非所問。

根據潘儉偉的說法,在籌資1MDB的50億美元回債,高盛收取11.2%佣金和9.4%費用,而一般的費用分別僅是0.2%和0.1%。

一般只有垃圾債券,或發行者的信貸評級不高,才會收取較高的利息和佣金。

難道說那時候1MDB的債券已淪為垃圾債券?為何會自願繳付比市場高10倍以上的利息和佣金?

難怪潘儉偉要揶揄納吉,說我們需要一個數學及格的新財長。

但你相信納吉真的不懂數學嗎?

Wednesday 25 March 2015

1AZAM 小巫見大巫

公賬會(PAC)主席諾加茲蘭說:婦女部在推行1AZAM時出現許多紕漏,從2011至2013年間撥出的14.5億元撥款,只讓3906人受惠。

我上網找出舊聞,此除貧計劃原本撥款預算是13.5億,協助對象是國內473928窮人。

結果僅3906人受惠,還超支一億元!

我還真懷疑這將近4000名的受惠者,有多少是真正的合格者。

在此計劃上,婦女部的KPI嚴重不及格!

當然若和1MDB相比,這也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1AZAM也是納吉上臺後的產物,他和依德里斯推出巧立名目多不勝數的轉型計劃,除了ETP(經濟轉型計劃)還有GTP(政府轉型計劃);GTP下概括了六大國家關鍵成效領域(NKRA)。

NKRA的全名是National Key Results Area,六大關鍵成效領域包括:減低犯罪率、打擊貪污、國民教育、提升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提升鄉區基本建設和改善城市公共交通。NKRA便是要提升這六大領域的KPI。

1AZAM是根據第4個NKRA(提升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推行的除貧計劃,其“行動藍圖”當時是這麼寫的:

“通過1AZAM消除赤貧,將貧窮率減少至2.8%以及提升窮人擁有房屋或租屋率至50%。”

撥款超支一億至14.5億在短短兩年內花完,受惠人士卻不到4000人;貧窮率減至2.8%及窮人擁有房屋或租屋率50%肯定都不達標,但錢都花去了哪裡?

總稽查司在2013年的稽查報告里便已揭發,在2011年正式推行的1AZAM,婦女部沒有根據e-kasih(首相署推行的赤貧家庭資料庫)的申請者作出批准,受惠者都不是窮人。

在1AZAM正式推行期間的婦女部長是莎麗扎,她在2012年其上議員任期屆滿時卸下部長職,由納吉本身親任“代”婦女部長。

由於在308大選落敗,莎麗扎是以上議員身份入閣當婦女部長。

名義上她是因任期屆滿卸任,事實上當時她備受「養牛案」醜聞纏身。

巧合的是(或許也非巧合),在2013年,其政治秘書蘇海米因涉嫌挪用1AZAM公款而受到反貪會扣留調查,但調查結果如何?至今沒有下文。

當時莎麗扎對其政治秘書的醜行知不知情?我認為她也難以推卸責任。

如今由公帳會作出調查報告,總結是1AZAM的發放撥款沒有依照程序,也沒有過濾受惠者名單,調查受惠者資格和背景等。

也就是說,大部份的發放都落入了不具資格的申請者手裡。

但公帳會沒有建議應該採取何種行動,那不是它的工作,它的工作只是作出調查,然後向國會報告。

情況就如同總稽查司所作的報告,要不要採取行動,那是反貪會和總檢察長的工作。

這就是我國的另一種“分權”法。

Tuesday 24 March 2015

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

年輕一輩的可能不知道,新加坡曾經是馬來西亞的四分之一員。

當年馬來亞、新加坡、砂拉越和沙巴是四個“立國夥伴”,所成立的國家叫「馬來西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地位是平等的。

可是在短短兩年後,也就是1965年,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宣佈獨立。

與其說它“脫離”馬來西亞,其實它是被迫離開。

如今看回頭,如果新加坡仍然待在馬來西亞,它又會是什麼樣的光景?

在很多方面,不管你願不願意承認,它現在的成就,我國只能望塵莫及。

兩者比較,新加坡人民應該感到慶倖吧。

至少在幣值方面,新幣從當年的一兌一馬幣,50年後竟增值了2.7倍,倒過來說,則是馬幣貶值了63%,一塊錢馬幣如今只值37分新幣。從這方面來看,我國領袖是不是要找個洞鑽進去,無地自容?

什麽理由,一個彈丸之地,相較之下什麽天然資源都沒有的一個小國,經濟表現竟然跑贏一個擁有資源豐富的國家?教育水準都比我們高?

原因很簡單,在廉潔度方面,新加坡幾乎年年高占前三名,我國卻只能在50多名徘徊,這就是原因,在這方面你我可以心照不宣。

作為東馬人民的一份子,有時我就會想,如果當年我們像汶萊那樣,拒絕成為大馬的一份子,或像新加坡後來自成一國,東馬沙砂兩州今天會是怎樣?

當然世事并沒有如果,也無法預測。

可能在那個時候,東馬兩州并沒有獨立的條件,雖然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但人民的教育水平低落(現在也是),基礎施設缺乏,政治意識不高,可以說,那時是別無選擇中的最好選擇,除非像汶萊那樣,繼續接受英國的保護,直至有能力自治獨立為止。

三年前曾寫過一篇《新加坡改寫東馬歷史》。

老一輩的應該都會知道,當年是李光耀說服了唐納史蒂文(敦法)共組馬來西亞。據說他當年告訴唐納史蒂文,東姑阿都拉曼答應在他退休後,李光耀將繼任他成為第二任首相,而那時他(李光耀)就將委任唐納當副首相。

據說唐納史蒂文相信了李光耀的承諾,毅然決然答應參組馬來西亞。

當然李光耀無法兌現他的承諾,因為新加坡兩年後脫離了馬來西亞。

和馬來亞半島新加坡比起來,由於東馬條件較差,當年簽署的《沙巴20條款》和《砂拉越18條款》,原本是爲了保障和維護東馬州民的權益,但在《沙巴20條款》有條奇怪的條款,便是第七條,它闡明“沙砂兩州沒有脫離聯邦的權利”。

Point 7: Right of Secession
There should be no right to secede from the Federation.

這明明是個限制,怎會是個權益?

前年,在一個配合沙巴50周年慶典由沙巴學會(Sabah Soiety)舉辦《大馬成立-沙巴未知的真相》(Formation of Malaysia–Sabah's Untold Story)的論壇上,受邀的其中一名政壇元老馬吉干透露說,加入第七條款,那原來是李光耀的主意,是爲了不准東馬兩州有“反悔”的機會。

爲什麽新加坡本身沒有這樣的條款?對東馬兩州來說不是很不公平嗎?兩州領袖為何又會接受如此對己不利的限制?這些都沒有答案。

更矛盾的是,新加坡本身卻在兩年後退出了馬來西亞。

馬吉干也說,原本當年唐納史蒂文連同砂拉越和汶萊領袖正在協商要成立一個「婆羅洲」聯盟,但因為李光耀的成功遊說,所以有了「馬來西亞」,要不然所成立的應該是「婆羅洲國」。

所以說,新加坡是不是改寫了東馬兩州的歷史?

隨著新加坡的退出,沒有了新加坡在政治權力上的制衡,在半島領袖眼中,沙砂兩州的政治權力已被大幅削弱,原本就不顯著的地位,從此更大不如前。

原本三者應該平起平坐,沙巴砂拉越和半島的關係,逐漸演變成“主僕關係”,地位與“殖民地”並沒有兩樣。

當然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州領袖自願自我矮化,自願被“統治”被“殖民”,很多政治經濟教育上的權力和權益都沒有積極去爭取。

《20條款》里還有一條關係到新加坡的,便是第十七條:“聯邦國會代表權在劃分選區時應考量北婆羅州(沙巴)人口分佈與發展潛能,總之皆不可比新加坡少。”

Point 17: Representation in Federal Parliament
This should take account not only of the population of North Borneo but also of its size and potentialities and in any case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that of Singapore.

這點相信也是李光耀的主意,主要就是選區不可僅以人口來劃分,也要根據地勢劃分,需占總國會議席至少三分之一,這是爲了平衡與馬來亞半島國會選區在種族結構上的比例,不讓馬來亞半島的馬來人占優勢。

可是同樣的,隨著新加坡脫離了馬來西亞,馬來亞半島目前165個國會議席占了全國總數222的四分三,東馬選區僅占57個或25%,分別是沙巴26個(包括納閩)和砂拉越31個,在選區劃分方面,對東馬兩州顯然非常不利。

再回顧一下,唐納史蒂文當年的「婆羅洲」理想國如果成真,它擁有豐富的石油等天然資源,理財得當的話,「婆羅洲」國的貨幣肯定不會比現在的馬幣低,最起碼會和汶幣一樣,每元兌2.7元馬幣,不會像現在僅值汶幣的37分。

如今,油田開採所得的95%都去了半島,沙砂兩州僅獲取區區5%稅收,雖然不久前要求提高至20%卻不果,這便是東馬參組馬來西亞所付出的極大代價。

http://borneo-sarawakian.blogspot.sg/2012/06/20.html

Monday 23 March 2015

這個國家,遲早被人玩完。

本來準備要寫李光耀,卻讀到財政部今天在國會提呈追加預算法案的新聞。

年初才剛剛提到,自從納吉上任,就慣於每年提呈兩次追加預算法案,通常在六月和隔年三月。

國會在去年六月通過為數41.12億元的2014年的第一次追加預算,今年三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也就是今天,財政部再次提呈一筆22.24億元的追加預算。

其實,才在今年一月的時候,為應付國際油價下跌對國家收入帶來的影響,納吉首相宣佈「修正2015年預算」,自稱“節省”了55億元行政開銷。

言猶在耳,今次追加預算22.24億元,加上第一次追加的41.12億元,所謂“節省”的55億元,豈非功虧一簣?

這次的追加預算,幾乎一半是用在七個部門和機構的公務員薪金、花紅和援金。

讓我想起今年年初世行經濟學家桑德(Sander)對政府每年追加預算的不認同。

他說,那表示你原先的預算案做得不好,所以才需要一直“附加”。

以公務員薪金和花紅為例,他說,如果你覺得公務員需要花紅,那爲什麽不在準備預算案當初就算進去?

這顯示了政府缺乏長遠策略,太多應急措施,只為解決當前問題。

納吉年初推出的「修正2015年預算」,只能以“不知所云”一言概之,如劉鎮東說的,只是納吉的公關把戲。

最引人詬病的是,他竟然不是在國會里做宣佈,無需國會通過,而是在布城會展中心作出宣佈。

如此草率的做法,可見他對所謂財政修正的重視。

那也不稀奇,他在去年也曾推出11項撙節措施,還說那是一個開始,陸續還會推出各種節省措施。

成果如何?有些措施,好像半途就宣告中斷。

結果,去年的預算仍然“入不敷出”,還是照樣要追加預算。

消費稅落實在即,人民叫苦連天,那邊說撙節,這邊繼續揮霍浪費。拉菲茲上周爆料說,政府已經擁有五架私人專機,卻又在去年添購多一架。

這個國家,遲早就被他們玩完。

Thursday 19 March 2015

1MDB能上市嗎?財政部無信心

連財政部對1MDB能否成功上市都沒有信心?

但在幾天前,第二財長胡斯尼不是才告訴國會:等1MDB上市,公司的“短期”財務問題就會“好轉”嗎?

剛剛在《TheEdge》讀到,財政部已委任聯昌投行(CIMB)替1MDB的能源資產尋找買家。

由於擔心1MDB無法推出IPO,財政部因而考慮尋求另一選項。

報導說,1MDB原本預訂去年上市,後延至今年年中。

如今已是三月,看來年中也無法如期上市。

就算有IPO吧,是否能夠吸引投資者認購呢?如果認購不足,那也是一個問題。

總之,不要拿EPF或其他GLC的錢來認購就行了,那只是推卸責任,尤其是EPF,那是人民的血汗錢啊!

報導說,一些1MDB高層在獲悉財政部的計劃時表示不悅。

財政部採取雙管策略,上市計劃籌備工作照舊進行,但也不排除變賣資產之可能,但看哪件比較可行。

這也難怪,根據報導,公司預算上市籌資190億馬幣,這麼龐大的數字,際此經濟低迷馬幣疲弱國際前景不被看好時刻,是否能夠吸引海內外投資者認購?

今天媒體也報導,惠譽(Fitch)可能將我國信貸主權評級連降兩級,從A-降至BBB。

由於公司債務龐大,1MDB每年需償還高達約25億馬幣的利息成本。

當初舉債收購這些資產的時候,難道沒有預算到這些借貸成本嗎?

上市若不成功,會有多少潛在買家?

最有可能的,便是要求阿南達買回,他會壓價嗎?

在1MDB等課題上,身為財長的首相一直迴避,也不出席國會,僅以財政部名義做書面報告。

既然如此,財長是不是應該換人做?但,國陣里,誰又是適合人選呢?

http://www.theedgemarkets.com/my/article/strategic-sale-option-1mdb-power-assets

Wednesday 18 March 2015

答案在茫茫的風裏

巫統元老拉沙里在敦馬時期當過財長。他說,在他那個年代,政府在發出任何財務上的支持信或擔保信前,都會先尋求國會通過。

any letter of guarantee or similar government undertaking on matters of finance have always been tabled in Parliament.

那應該是比較恰當的做法。就像財政預算案必先在國會里通過後才能落實,支持信或擔保信也一樣,萬一所支持或擔保的公司無法還債,政府就要負責,所以,這樣的支持信或擔保信,怎可隨意發出?

但現在的情形已經不一樣,擔保信只要由內閣通過就好,支持信卻任由一位部長簽發,居然也具有“擔保”的作用。

這在PKFZ醜聞里已經證明,如今財政部也證實,首相為1MDB簽的30億美元支持信,也具有擔保作用。

但爲什麽沒有人質問,既然等同於一封擔保信,爲什麽沒有先經過內閣?是不是因為財長也是首相本身,所以他有資格給予支持/擔保?

但這樣一來,不是有利益上的衝突嗎?

可見首相的權力實在太大了,他可以自個兒做主,完全無需經過內閣成員通過,更遑論經過國會。

首相不該兼任財長職位,這個論點已經提過很多次了,就是因為他的權力太大了,所以今天才會發生1MDB這尾大不掉的世紀大醜聞。

一旦這筆30億美元債券到期,相信最後還是要由政府償還。

我不懂這個國家到底有沒有理財專才。

上周,從國行總裁潔蒂的言論,感覺到她的無奈,國家經濟走向似乎不是她所能夠掌握,對記者的提問,竟然是不回應。

財政部里的第二財長和副財長,打的都是官腔,你很難對他們的說話有信心。

國家財政已經由財長首相獨攬大權,他的拿手本事就是舉債。

雖然國債高築,今天讀到最新的一則新聞,便是“政府計劃發售多達20億美元的回教債券”。

很明顯的,這又是首相喜歡的“新債還舊債”的做法,因為根據報導,國家將有一項12.5億美元回教債券在六月屆滿。

既然1MDB借不到錢,我懷疑政府發售的這項回債,最後恐怕也是流入1MDB的戶頭。

1MDB所舉的420億元馬幣債,究竟用去了哪裡?相信沒有多少人可以說出一個所以然。

說回政府所支持/擔保的30億美元,原本是用來“與阿布扎比Aabar投資公司聯營成立一家阿布扎比大馬投資公司(ADMIC)進行兩項發展計劃”,即大馬城和TRX計劃。

但據《The Edge》去年九月曾報導,Aabar和另一家來自中東的QIA考慮退出兩項發展計劃,因為“缺乏透明度和進展緩慢”。

後來進展如何,似乎沒有讀到相關報導。

潘儉偉指出,根據1MDB的2014年財政報告,30億美元的將近一半(14.4億美元)已用在營運資本和還債,其餘15.6億美元則沒有清楚說明去向,只說投資在“擁有良好信譽的執照金融機構監管下”的各項計劃。

潘儉偉問,既有這筆15.6億美元(馬幣約58億)的流動資金,還有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據說其中12億美元或馬幣45億已回國),爲什麽1MDB還要向政府要求30億元資金,最後也獲得9.5億元的“預備金”?

答案啊答案,依舊在茫茫的風裏。

Tuesday 17 March 2015

1MDB重蹈覆轍PKFZ

財政部終於承認,為1MDB的30億美元債券發出的支持信,具有擔保作用。

去年年底,副財長阿末馬斯蘭原先否認政府曾為1MDB發出支持信,在潘儉偉出示支持信副本後,又改口說它不具有擔保作用。

馬斯蘭當時說,政府只擔保一筆58億馬幣的債。

如今財政部終於承認,一旦1MDB無法償還那30億美元債務,有關支持信就會生效。

等於說,支持信的效用與擔保信無異。

馬幣近來大幅貶值,30億美元,如今已是111億馬幣。

你看,政府永遠學不到教訓,那麼快就忘記了PKFZ那四封由前後兩位交長林良實和陳廣才簽的支持信,導致政府必須為PKFZ背負高達125億元的債。

明知道它等同是政府的擔保信,財長首相還是為1MDB簽了支持信。

相信除了這30億美元債,還有其他債券都有政府的支持信支持。像我之前說的,對一家沒有業績的公司,你認為投資者會要認購它發行的債券嗎?

與擔保信唯一不同之處,就是支持信不需經過內閣通過批准,有部長簽名就可。

這個根本就是一個大漏洞,內閣可以事先不知情,部長可以隨便簽信表示支持,然後卻要政府負責。

而在PKFZ,大家也看到,兩位交長最後都“無罪釋放”,無需為自己簽的支持信負責,反由政府負責。

當年,納吉還成立了一支11人特工隊調查PKFZ,為何自己卻明知故犯?

由此可見,1MDB的債務,不止這30億美元債券,只要1MDB無法還債,最後還是要由政府出馬解決,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部長們還是不要再誤導人民吧!

潘儉偉說,1MDB是在前年三月發行這30億美元債券,主要是投資在與阿布扎比聯營的ADMIC,但其中14億美元已被用作還債及其他用途。

借30億,將近一半用來還債,這是1MDB一貫“借債還債”的老伎倆。

財政部現在終於承認所發的支持信具有擔保作用,是不是在預告大家政府將幫1MDB還這筆債?

Monday 16 March 2015

請不要動用人民的血汗錢!

政府批给1MDB的資金叫什麽名堂,standby credit(預備金)或貸款或撥款,我想並不重要,因為最後公司還是會用到這筆錢。

果然,根據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隔天證實,公司已經動用了其中六億元。

胡斯尼起初強調那是預備金,給人的印象是只是“預備”而已,1MDB未必真正會用到。

事實是,在媒體報導內閣拒絕注資30億元的同時,卻悄悄批了9.5億元給公司,這不是“障眼法”是甚麼?

這9.5億元肯定是不夠的,那稍後內閣會不會繼續批准更多的資金給1MDB?那並不出奇。

根據胡斯尼的說法,一旦1MDB子公司上市成功,公司的“短期”財務問題就會“好轉”。

萬一公司無法“如期”上市,內閣是不是會繼續注資以解決其“現金周轉問題”?

其實,1MDB原本預訂在去年首季上市,後改至下半年,現在預訂今年末季,好如其貸款期限被數度延後,如果今次再次延遲,那內閣是不是又要出手拯救呢?

但胡斯尼不承認這是一項拯救計劃。

若非拯救,那該叫什麽呢?

我也很困惑,財政部在上周國會書面報告提到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資金時,證實前一半(12億美元)已引回我國,其餘11億美元則存在鄰國的BSI銀行。

先不說11億美元存在鄰國的荒謬理由,引回國的12億美元兌成馬幣少說也有43億,拿來償還三度延期的20億元貸款和2.4億元利息也還剩20.6億啊!爲什麽還要向阿南達借20億又向政府要求30億(結果內閣批了9.5億)?

這點還請阿末胡斯尼或財政部里的任何官員最好是財長本身向人民解釋清楚好嗎?

就算1MDB成功上市,還有一個疑慮,根據媒體報導,1MDB的電力子公司上市只將籌措10億美元,兌成馬幣約36億,這筆資金,其實還是不夠的。

單單公司當年向阿南達收購丹絨能源已達85億,後收購雲頂能源23億,共108億,就算公司成功籌集36億馬幣,還有其餘72億,難道是股東資本?但公司的股東資本,都是貸款籌來的,要還的利息都是億億聲,是不是每次都由內閣批准由納稅人來買單呢?

眾所周知,每當有GLC搞上市,其他GLC包括EPF(其實EPF不能算是GLC)在內,必被要求認購其IPO。

拉菲茲說,一旦1MDB子公司進行IPO時,他將申請庭令,禁止EPF動用資金購買1MDB股權。

我100%認同拉菲茲的說法。

請看看當年首相千方百計將聯土局搞上市,如今其股價僅剩下淒淒慘慘的2.15元,對比上市價4.55元,不見了逾半價錢,怎不叫那些借錢買股至今還抓住股票的墾殖民們欲哭無淚?

所以拜託啊拜託,請不要不要動用人民的血汗錢!

Thursday 12 March 2015

潔蒂不回應1MDB課題

第二財長胡斯尼在國會承認鄰國《商業時報》的報導,但更正說那是“standby credit”,不是貸款;數字是9.5億,不是9.7億。

他說那筆錢是讓1MDB繳還利息(正巧10日有筆2.4億馬幣利息到期),一旦1MDB成功上市,公司的現金周轉問題就獲得解決。

但,內閣不是在兩周前的會議上拒絕財政部注資30億給1MDB的申請了嗎?副首相慕以丁上星期也發文告聲明在完成稽查工作前,政府不應打救1MDB了嗎?

怎麼轉一個身,卻說1MDB已獲9.5億元standby credit?

高官們,請不要一直篡改臺詞好嗎?我已讀得頭暈腦脹了!

如果不是新加坡報紙報導,我們馬來西亞百姓還被蒙在鼓裡呢!

昨天,國行總裁潔蒂發佈《國行年報》時說了一些重點如下:

1.高負債企業(1MDB)受到嚴密監督,不會拖垮國內銀行系統;

2.國行不能容忍洗黑錢活動;

3.油價走跌對國家經濟的影響被誇大;

4.馬幣被嚴重低估;

5.國家不會恢復固匯制。

請看,潔蒂能做的就是一律否認,尤其是在1MDB課題上。

有關首相昨天在國會書面作答,1MDB將開曼群島贖回的11億美元存在新加坡,原因竟然是“爲了避免國行條規,因為超過5000萬數額需要國行的批准”。

對此,潔蒂不願作出回應。

昨天我就質疑,身兼財長的首相,竟然說出這番話,難道又是首相署里哪個笨蛋公關幫他寫的文告?

做為財長的首相,就爲了避免需要尋求國行批准而將資金存在海外?太可笑了吧!

唯一可以合理解釋的,就是納吉自己也不想國行知道有這筆錢。

而這廂,1MDB有錢不還,寧可存在鄰國,政府說不批又批,再撥9.5億給1MDB繳利息,這算哪門子的邏輯?

拉菲茲問得好,1MDB既是政府子公司,顧問也是財長首相本身,難道會面對無法取得國行批准的問題嗎?這完全不合理。

而且,財務既然受到調查,政府是不是應該停止注資給這家財務有問題的公司?

既然內閣已經拒絕注資給這家公司,爲什麽這家公司還繼續獲得注資?

可憐的大馬子民,我們還要被這樣愚弄下去多久啊!

http://www.scmp.com/news/asia/south-east-asia/article/1735651/well-connected-malaysian-jho-low-living-hk-denies-fraud

Wednesday 11 March 2015

內閣聲東擊西 · 國行束手無策

兩個星期前,當媒體報導內閣拒絕批准財政部30億元注資1MDB的要求,我就覺得事不尋常,難以相信,因為那等於投了財長首相不信任票,納吉豈非要辭職下臺?

果然,《The Edge》今天引述鄰國《The Business Times》報導,說財政部已發放了一筆將近10億元貸款給1MDB。正確數字是9.7億元。

啊?怎麼那時候沒有這樣報導啊?

好一招聲東擊西。只說內閣拒絕30億元,卻沒說內閣批准了9.7億元。

難怪阿魯開心地發文告說,公司已經繳清了於昨天到期的6600萬美元(約2.383億元馬幣)的利息。

至於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資金,納吉今天以書面告知國會,僅有前一半(12億美元)引回我國,另一半(11億美元)則存在鄰國的BSI銀行。

存在鄰國的原因是爲什麽?納吉身為財長給的理由真好笑,竟然是為了“避免國行條規,因凡超過5000萬匯款就需要國行的批准”。

"The decision to use BSI Singapore (is) to facilitate easier withdrawals since regulations set by Bank Negara Malaysia needed its approval for transactions over RM50 million,"

這麼說,納吉豈非露了馬腳?現在是將錢匯回國,爲什麽會“怕”國行批准?

難道當初匯出國外去的時候,是偷偷匯出去,國行被蒙在鼓裡,所以未獲國行批准?

這豈不與潘儉偉拉菲茲聲稱1MDB違法轉帳七億給劉特佐公司一事不謀而合?

難怪之前阿魯支支吾吾地不肯說出開曼群島資金的去處。

http://www.theedgemarkets.com/en/article/putrajaya-extends-rm970m-loan-1mdb-fortnight-ago-spore-bt

今天報紙報導馬幣跌至六年新低,一度逼近一美元兌3.70。

今天一早,馬幣已跌破了3.70大關,截至12.30pm是3.753,下一個3.80關口,也就是當年固匯制的水平,很快就會迫近。

上個月底,國行總裁潔蒂還說什麽馬幣已被低估,但國行做了什麽應對政策嗎?她沒有說,她只強調說我國經濟基本面和金融結構依然強勁,寄望那些國際信貸機構給予公平評級。

她這段話,聽來好無能為力,也不是身為國行總裁所應該說的話。

如果經濟基本面和金融結構依然強勁,國際信貸評級機構豈會看淡我國前景?馬幣豈會無端端下滑?

潔蒂這麼說,是不是表示國行什麽也不會做,任由馬幣滑落?

其實,國行有許多問題需要作答,尤其是在1MDB課題上,可是它卻出奇的靜,靜到非常不尋常。

至少在1MDB被指繞過國行轉帳七億元給劉特佐公司一事,明顯地已經違反國行條規,但國行採取了什麽行動?

還是因為國行一無所知,所以沒有對兩者採取行動?

若是那樣的話,潔蒂不是應引咎辭職嗎?

Tuesday 10 March 2015

1MDB 耐人尋味的工作隊

原本不想再寫1MDB了,但關於它的新聞天天變化無窮,怕日後難以跟進,真是不寫都難。

讀到總警長卡立也來湊熱鬧,昨天突然宣佈連同反貪會和總檢察署成立了一個工作隊(task force)來調查1MDB。

據卡立說,這個工作隊已經在四天前成立。

這就叫人好生奇怪,昨天算起四天前,不就是上星期四(5日)嗎?

首相署不是在星期三晚發文告說,首相已指示總稽查司審查1MDB帳目,然後將其報告交給公帳會進行調查嗎?

怎麼現在總警長也和反貪會還有總檢察署也說要調查1MDB?那他們是與總稽查司雙管齊下,還是等後者審查完畢呢?

這個工作隊是他們主動成立,還是由首相委任?這方面,卡立沒有進一步透露。

讓我想起六年前PKFZ這醜聞之母,當時納吉宣佈成立了一個來自11個部門與私人專業的11人特別工作隊(special task force)來調查PKFZ。

爲什麽是11人?因為11是納吉的幸運號碼。

這個特工隊由政府首席秘書莫哈末西迪為首,結果直到莫哈末退休了,特工隊還是查不出什麽結果來。

而眾所周知,那之前,PKFZ已被調查n次了,結果仍然不了了之。

若拿PKFZ做參考,1MDB會不會也會那樣?查查下最後就沒有了結果?

卡立說他是有鑑於拉菲茲報警所以才要進行調查。但據我所知,拉菲茲並未報警,昨天他說今天才要報警,何以卡立效率那麼快,未獲拉菲茲投報就先與反貪會總檢察署成立工作隊進行調查?

上周報警的是潘儉偉,不是拉菲茲。卡立是不是搞錯了呢?

雖然首相上周宣佈總稽查司調查1MDB,總稽查司安比林今天才正式作出公佈,比總警長還遲了一天。是不是很耐人尋味?

Monday 9 March 2015

1MDB 生金蛋的鵝?

馬幣繼續滑跌,幾乎跌回當年固匯制時的3.80元。

這些,國行總裁和財長首相完全看不到嗎?可以告訴人民,爲什麽這幾個月以來,馬幣一直跌跌不休嗎?

我可以想到原因,便是醜聞纏身的1MDB。

一家連20億貸款都還不起,銀行拒絕再延期,卻還嘴硬說公司財務健全的GLC,內閣也不願注資打救,你說外資怎還會對這樣的一個國家有信心?

卻還有部長說,1MDB是一家會生金蛋的鵝,不解為何它會飽受攻擊?

敦馬都說了,內閣里沒有人才,只有蠢材,人才都在反對黨。

所以,也不必期望這些部長會說什麽聰明的話,他們選擇瞞騙自己,有關1MDB這世紀大醜聞的背後故事曝光,他們選擇不相信。你還能對他們期望甚麼?

上周,首相署發佈文告宣稱內閣接受1MDB和稽查公司的解釋,對公司具有信心。

週末的時候,首相會晤了160名巫統區部主席,也向他們解釋1MDB的來龍去脈。

報紙說,這項會面長達一小時。

一小時可以說多久?我讀《紐約時報》、《砂拉越報告》和其他相關的報導,都要讀好幾遍才大約弄清楚裡邊的來龍去脈,納吉只花了一個小時就說清楚,觀眾都沒有問題?

也是巫統最高理事的農長伊斯邁告訴媒體說,區部主席們對首相的解釋也感到“高興”與“滿意”。

有沒有發現,首相似乎在迴避媒體,最近都由首相署代發文稿或由他人代他發言?

1MDB和Deloitte是如何向內閣解釋?他又如何向巫統區部主席們解釋?爲什麽他們輕易接受他們的解釋?何不就公佈他們的解釋,也讓人民和反對黨接受他們的解釋,那天不是一下子就光了?何須天天全國上下如此為一家GLC紛擾不清?

爲什麽納吉只選擇向內閣和巫統區部解釋?為何不直接向人民解釋?也向全世界解釋,說不定馬幣就止跌回升了。

有兩人因有“要務在身”,沒有出席週末的集會,他們是副首相慕以丁和吉打大臣慕克里。

值得一提的是,慕以丁在前一天發表不尋常的文告,特別強調總稽查司應該獨立全權調查1MDB帳目,而且應該從2009年公司成立那年開始。

而且公帳會不必等總稽查司的報告,可以立即展開調查。

他說,政府也不可進行拯救1MDB,公司如果要賣地還債,要確保政府廉價賣給1MDB的TRX和大馬城的土地不會受到變賣。

我說不尋常,是因為之前,幾乎沒有聽過慕以丁提到1MDB。

這也不屬於他的範圍,因為他管的是國家教育。

不要說沒有聽過他提1MDB,其實近來他都非常低調,這次卻不鳴則已,難道他背後有誰在撐著他?

他說,“公司董事局必須清楚解釋,數項看來無法為公司帶來長期利益的交易.....如果報告顯示公司經營出現疏忽或舞弊,公司董事局必須扛起責任,面對法律制裁。”

爲什麽慕以丁特別強調董事局而不是公司管理層?這個很有趣。

Friday 6 March 2015

1MDB 遊戲結束?

事情也演變得太快了吧!

昨天才讀到內閣接受1MDB解釋和首相將指示總稽查司審查1MDB帳目的新聞,今天就讀到《路透社》引述“可靠消息”,指1MDB可能變賣資產還債,只留下一個骨架(skeletal structure)。

這其實早可預料。如我幾天前說的,公司債務相繼到期,包括向阿南達借的兩億元在內,要怎麼還?如果對外(發售債券)對內(內閣拒絕注資)都已無計可施,最後唯有變賣資產求存。

所以,如果內閣真的“對1MDB和Deloitte的解釋表示滿意”,難道內閣個個都那麼好騙?難道不對納吉繼子上億美元的資產何來、劉特佐在1MDB的角色、與沙地石油的神秘交易完全不產生懷疑嗎?

有哪位內閣成員可以站出來證實一下,那篇首相署文告內容的真偽?

當全球媒體包括《紐約時報》、《泰晤士報》,甚至緬甸和菲律賓報紙也在大肆報導1MDB醜聞的時候,卻還有人視若無睹,說那是具有政治動機的議程。

今天英國《經濟學人》也發表一篇針對1MDB的評論。

千瘡百孔的1MDB,已經造成近期馬幣大幅下滑,國家信貸評級下調,國家經濟大受影響,卻還有人忠心耿耿地願意為公司和高官領袖背書。

內長阿末扎希還警告說:攻擊1MDB等於攻擊國家,將以煽動法令對付!

天!我們怎會選到如此素質的領袖啊?

既然他這麼維護1MDB,就請他來解釋一下,內閣為何會拒批財政部注資30億給1MDB的申請?

根據《路透社》報導,委阿魯當公司新CEO,是爲了要將公司重組。

除了通過上市脫售80%能源公司股權,也將脫售其「TRX敦拉薩中心」和「大馬城」的大部份資產。

但,面對當下種種問題,其能源公司還上得了市嗎?這點值得懷疑。

至於「TRX敦拉薩中心」和「大馬城」這兩個最令首相和依德里斯在ETP最引以為傲的超級計劃,根據報導,其資產產權最後竟然將由財政部擁有。

讓我想起去年,一家1MDB子公司SRC在獲得40億元貸款後,也是同樣轉予財政部,不再是1MDB的子公司,同樣叫人撲朔迷離。

「TRX敦拉薩中心」和「大馬城」若轉移至財政部,這兩個超級計劃還建得起來嗎?

報導沒有深入探討,相信公司也未有任何一個明確概念,目前還是先求存要緊。

但老實說,若將能源公司取走,這兩個超級計劃抽掉,1MDB的確也只是名存實亡,不如將它清盤算了。

不久前,身兼財長也是1MDB顧問主席的首相還自誇說,政府只投資100萬在1MDB,但公司目前已擁有逾500億資產。

這樣說其實是相當具誤導性,不然就是納吉對財務數字一竅不通,如此怎能當財長?

他沒有說的是,政府對1MDB債務的擔保,當前的420億元債務,據說若把利息也算進內,目前可能已經高達470億。

可能納吉還會辯說,那也還有30億的凈資產啊!

別傻了!所謂的500億資產,其實並不值得500億,那是經過重估後的數字。

如「TRX敦拉薩中心」和「大馬城」的土地是來自政府以低過市價賣予1MDB,而後在重估而取得“利潤”的!

這種帳目的利潤,能稱為利潤嗎?真太不老實了!

一家GLC被搞到這樣,相信當年的PKFZ和70年代的土著銀行都要自歎不如。

一個廉明的政府,早就該將相關人士繩之以法,並將公司結束清盤,以免繼續製造虧損,而非像現在這樣欲蓋彌彰。

Thursday 5 March 2015

內閣相信1MDB沒有犯錯

1. 內閣被告知,1MDB最近所面對的指控,其實是針對第三方如沙地石油進行的交易,不是1MDB。

2. 在聆聽1MDB和Deloitted的澄清後,內閣表示相信1MDB沒有犯錯,并希望公司獲准落實所建議的策略檢討結果。

3. 首相告知內閣他已指示總稽查司獨立核查1MDB帳目,其報告將交由公帳會進行透明審查。

4. 若證實有任何舞弊,公司將受到法律對付,沒有例外。

首相署發出一篇文告,說首相傳召1MDB與其稽查公司Deloitte向內閣匯報,內閣也相當滿意,無論如何,首相還是會指示總稽查司審核1MDB帳目,若發現有任何弊端,必會採取法律行動。

我看了首相署的文告,主要就是上述4個重點。

但我看來看去,總覺得文告內容造假,像閉門造車,一點都不真實。它更像是有人在為自己辯解,讀起來就像此地無銀三百兩。

首先,向內閣匯報的1MDB和Deloitte代表是誰?既是向內閣報告,必然是公司的最高層人士,怎可能無名無姓?

他們花了多少時間向內閣匯報?就憑口頭報告,假設每人花了一至兩小時吧,三言兩語怎說得完?不可能就把公司的帳目解釋清楚。而且,內閣成員那麼輕易就接受兩人的解釋嗎?

"Having received clarifications .. Cabinet expressed confidence that no wrongdoing had been committed by 1MDB"既然內閣接受公司和稽查公司的解釋,并對公司有信心,爲什麽還要指示總稽查司進行核查呢?

程序上根本不對,理應等到總稽查司報告出來後,內閣成員讀了報告,才來“表示滿意”不遲啊!

文告開頭就先強調是“沙地石油”進行的交易而非1MDB,似要與沙地石油撇清關係。

但一個巴掌拍不響,沙地石油單方面所得的資金來自1MDB,兩方成立一家聯營公司,1MDB有責任解釋有關交易如何進行,如果獲利,那筆錢又去了哪裡。

針對1MDB神秘交易的各種指控,有物證圖證人證,除非這些證據造假,公司應該一一解釋清楚,才能叫人信服。

還有據稱內閣在上週拒絕財政部30億元給1MDB的申請,既然內閣對1MDB有信心了,那30億元現金還批不批給1MDB呢?

http://www.sarawakreport.org/2015/03/were-1mdb-auditors-complicit-queries-dap/

Wednesday 4 March 2015

州官儘管放火 百姓不可點燈

由貿消部推行的「全國降價運動」三月開跑,貿消部長卻在三月的前夕宣佈燃油起價。

「全國降價運動」開跑的第一天,第一件不降反漲的,反而是由政府本身管制的燃油價格,真是極盡諷刺。

貿消部長哈山馬力還警告商家,不要藉油價上漲而趁機起價。還說“如果有人以油價上漲為由趁機牟利,我們會採取行動”。

部長應該沒有聽過「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的故事吧?否則他應該無地自容。

當他被問及這個問題的時候,他說油價僅占商品成本的2至5%。言下之意,就是商家不能拿油價做藉口。

但不久前,高官不是異口同聲說油價跌了,商家們沒有理由不降價嗎?

如果油價僅占商品成本的區區2-5%,物價何需隨同油價下降?如今貿消部選在「全國降價運動」開跑當天率先調漲油價,根本是自打嘴巴嘛!

部長還說,全國有一千家商店響應「全國降價運動」,將有82,000項物品跌價。

老實說,我還沒有看到有哪些物品降價,看到有物價尤其是食物起價就真。

所以我說,不管做什麽事,我都看不到高官與部長們的誠意。

難怪之前哈山就先改口為自己找下臺階,說油價不是物價騰漲的主因,還包括其他因素如外匯、氣候、進口價格和電費等等。

他是不是自相矛盾呢?既然油價不是主因,難道商家不能拿其他因素來做調漲物價的理由嗎?

近來馬幣跌得很厲害呢!那些進口貨物也不能因為進口成本上漲而起價嗎?

部長在公佈三月油價的時候,(第一次)提到「匯率」也是成本之一呢!

我國作為淨出口國,馬幣跌應該對出口有利,意即以美元計算的石油出口兌成馬幣只會增加營收,怎會變成增加成本呢?

這點我看部長搞混淆了吧!

就好像當國際油價高漲的時候,高官就說燃油津貼因此增加,也因此增加政府的負擔。

高官沒有說的是,做為產油國,油價高漲其實是好事,因為國油收入必然增長,大大蓋過燃油補貼的部份。

高官顯然有意要誤導百姓,這下可好了,近期油價大幅滑跌,國油業績首次報告虧損,其去年末季創下73億元凈虧損,對比前年同期128億淨利。

國油爲什麽忽然轉盈為虧?顯然就是因為油價挫跌所致。

國油業績下跌,國庫收入當然也下跌。

對一個習慣向人民說謊的政府來說,這是一個很好的大教訓。

所以,尊貴的首相以及部長們,你們到底要看到油價回升還是下跌?請弄清你們的立場再來說吧!

高官還要嘴硬,說政府現在已經減少對石油收入的依賴,不到30%。

就算是30%吧,首相在制訂今年預算案的時候,是以原油價每桶100美元爲準,假設今年油價平均55美元吧,那來自國油的收入還是會少了四成五。

(55美元是國油今年的油價預測。)

政府要如何來填補這個差距?

所以爲什麽國內油價不能隨著市價下得那麼快,三月更不跌反起,便是這個原因。

拉菲茲說,政府在制訂油價的時候,悄悄地嵌入了30分的燃油稅。這點貿消部并沒有否認。

稍微簡單檢討一下國油業績。

其實國油去年末季收入從前期848億減少6%至794億,即減了54億。

卻從128億淨利轉為73億凈損,盈虧差距201億,是收入跌幅(54億)的3.7X。

可見其虧損主因不是因為油價下跌,而是因為成本上漲。若是因為油價下跌,那最多也只減少其淨利而已,從128億減至74億(128-54),不會變成虧損73億。這是假設其成本不變。

Tuesday 3 March 2015

1MDB 山雨欲來風滿樓

本來不要再寫1MDB了,今天打算談國油第4季業績虧損。

午間打開電腦,又看到拉菲茲大爆料。

除了馬銀行和興業的20億元欠款,還有一筆借自阿馬銀行的20億元貸款。這筆貸款是用來融資大馬城(Bandar Malaysia)計劃。

由於借貸程序不正當(irregular),一月尾的時候,阿馬幾位高層,包括集團董事經理拉瑪穆迪(Ashok Ramamurthy),被迫離職。

拉菲茲說,國行在進行銀行稽查時發現該筆貸款違規。他懷疑是不是還有其他銀行也借貸給這家GLC。

但是拉菲茲沒有透露,這筆貸款是否已經發放給1MDB。

據知大馬城計劃目前也只是在“計劃”階段而已,若如拉菲茲說的“irregular”,那是否意味著貸款已先發了給1MDB?

如果馬銀行興業的20億元貸款拖欠了一年四個月後才獲得解決,這另外20億的阿馬貸款又將如何解決?

讓我想到,之前提到政府在上月發行的兩項總額21億元的國庫券,難道就是準備撥給1MDB以償還阿馬的貸款嗎?

阿馬高層集體辭職的新聞在上個月出現,除了集團董事經理拉瑪穆迪,還有CFO Mandy Simpson、Wholesale Banking MD Pushpa Rajadurai和Wholesale Banking Products MD郭德祥。

不過,阿馬後來發表文告澄清,只有拉瑪穆迪辭職,其餘三人根據現有合約繼續任職。

當時報導並沒有提到1MDB貸款,拉菲茲說他是從一名“吹哨者”得到上述消息。

這才發現,原來上個月1MDB宣佈取消的84億元回教債券計劃,也是由阿馬主理發行。

拉瑪穆迪的辭職和84億元回教債券的取消,兩者顯然大有關係。

當時阿魯宣佈,公司將暫停收購資產和投資活動,除非是爲了再融資現有貸款或付還現有債務,否則不會再發行新債券。

暗地裡,公司卻向財政部要求注資30億元現金,但媒體報導內閣已在上星期拒絕了財政部的要求。

我懷疑這則新聞的真實性,不然就是納吉當時不在場。

且看明天的內閣會議會不會有什麽進展。

Monday 2 March 2015

油價計算法 加匯率因素

關於油價漲跌,上周就有消息傳出,因為國際油價回漲,今次國內油價將回升,一律漲價20分。

結果油價一律回漲25分。

油價部長哈山馬力當晚作出宣佈時說,新價格是取介於二月的平均油價及匯率兌換,未來也將按照市場價格和當時匯率來決定每個月的燃油價格。

請注意,雖然部長的油價計算方程式遲遲未予公佈,如今顯然已將匯率起落加了進去;不僅二月如此,今後每個月亦將如此。

那可以請問部長,馬幣跌的時候,國內油價應該起或跌呢?

做為石油凈出口國,馬幣跌的時候,以美元出口的石油收入,兌成馬幣不是應該增長嗎?

馬幣近來大幅貶值,那國內油價成本的匯率部份應該下跌才對啊,為何三月的油價反起25分呢?

部長還提到,因為上月的平均油價已回彈至60美元。這其實是不對的,二月最高也只上到53美元,月底收市的時候還跌回50美元以下.

無論如何,就算不打算跌價,最多也保持原價,沒有理由漲價啊!

如此一來,三月油價1.95(RON95)和2.25(RON97)還比一月價格高(1.91和2.11),但現在的國際油價50美元還比當時的國際油價平均60美元低啊!

油價部長到底是怎麼算?我真懷疑究竟有沒有所謂的formula,國家真的有根據這個formula來計算嗎?爲什麽無法將formula公佈出來?

讓我想起上個月當農長伊斯邁發表「杯葛華商論」引起各界圍攻的時候,這位油價部長哈山卻意外表示:油價下降不意味其他物價也必須下降,因為物價還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

而之前他其實也抨擊商家(不過沒有像農長那樣點明是華裔商家)沒有將物價下降,爲什麽後來他改變論調?

恕我小人之心,我相信那時他已有計劃調漲下個月的油價了,爲了合理化油價調漲,所以他才那樣說,還將匯率做為調漲的理由之一。

油價調漲,豈非與政府要物價下調的努力背道而馳?這樣一來,商家是否有更充足的理由無需將物價調降呢?

尊貴的部長,你到底要怎麼說啊?

難道政府才有漲價的權力,商家就沒有嗎?

政府做了最壞的榜樣,你能叫商家服從嗎?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