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0 March 2015

新馬分家,沙砂未被知會

上星期寫的《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大概是我被傳閱(share)最多次的一篇博文,我所能跟蹤到的有fb六次和Google+一次,若是直接從我的部落格原文直接share出去的,則無法追蹤了。

也因此,短短一個星期不到,至今已被點閱了1009次,對我個人而言,大概是個記錄。

上一次有此記錄的(包括被share次數),是前年1月25日寫的《光華日報《刀鋒政影》作者林大刀抄我的稿!》,也是在短短一個星期內打破千次點擊記錄,目前點閱次數1941次。

關於《光華》抄襲事件,曾經兩次電郵過去投訴抗議,但該報完全沒有回應,連個道歉也沒有。

我也曾到該作者的fb留言抗議,反被他unfriend掉。

有網友認為我應該窮追猛打下去,但人家不回應我能怎樣?我有更多更有意義的事情需要去做,何必和這些人一般見識?公道自在人心。

這些都是今天的題外話。

《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的點擊率高,吸引力相信是在題目本身。

但當我閱讀裡邊的一些留言,有些網友似乎不認同我用“背叛”兩字,他們不認為李光耀“背叛”了東馬兩州,也認為我不應該在這個時候“貶低”或說壞李光耀。

其實,如果有讀內容,我并沒有“貶低”李光耀,連“背叛”兩字都沒有用到,持有意見的網友,相信他們只是看題目還沒讀內容就先下定論,所以才會那樣留言。

所以我才特別把“背叛”兩字劃上括號。

相反的我還贊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是塞翁失馬,否則就不會取得目前的成果,把大馬遠遠地拋在後頭。

我只是把當年所知的來龍去脈寫出來,讓年輕的一代知道歷史的真相,畢竟這些都無法在學校的歷史課本里讀到。

就算能讀到,相信我國課本和新加坡課本里所描述的,應該也會有所差異。

那天看了當年東姑和李光耀宣佈新馬分家的影片後,讓我深信,沙砂兩州的領袖事前是完全未被知會的。

從這即可看到,東馬兩州的地位,當時在新加坡和半島領袖的眼裡并不被看重。

東姑需要沙砂兩州來“壯大”馬來西亞的領土,李光耀需要沙砂以制衡馬來亞半島的政治權力,他們各取所需,沙砂只是他們的兩枚棋子。

所謂平等的“立國夥伴”,事實與理想還是有所差距的。

否則,在決定新加坡“被”脫離之前,沙砂是否也應該被知會,或重新檢討當初參組時所達致的協議呢?

這些顯然都沒有做到。

既然沙砂是因為李光耀的成功遊說而參與建國,但新馬分家卻未被事先知會。我覺得李光耀在這點未處理妥當。

新加坡脫離後,唐納史蒂文即要求東姑重新檢討沙巴在大馬的地位,這讓東姑非常生氣,隨即革除了唐納在聯邦的部長職位,將他調到澳洲當大馬大使。

唐納五年後回國,在1971年改信回教,取名莫哈末法,1973年受敦拉薩推薦成為州元首,被封為「敦」,改稱敦法。

當時州首長馬士達華,由於權力日愈壯大,甚至想將沙巴脫離大馬獨立當沙巴蘇丹,在聯邦的安排下,敦法辭去州元首職,與哈里士等人成立人民黨,在隔年1976年的州選舉大勝,成立新州政府。

但在當年六月六日,敦法和其內閣成員在內共11人卻在一場離奇的飛機意外喪生,真相報告至今仍被列為官方機密,這些都可以在我較早的博文里讀到。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在多几年,当老一辈的沙巴人都不在,还有多少人知道这些真相?

· 康華 · said...

所以需要有人记录下来

Anonymous said...

这样大件事,我觉得砂沙领袖应该是事先就知道的,但是砂沙人民是无知的。按照李光耀强烈的性格,他理应会要求砂沙一起退出大马,然而可能砂沙领袖为了某些利益‘背叛’了老李后来的3S理想。在条款里可看出,当初砂沙领袖对老李非常信任,而加入第十七條:“聯邦國會代表權在劃分選區時應考量北婆羅州(沙巴)人口分佈與發展潛能,總之皆不可比新加坡少”。总之,新加坡要的东西,砂沙也要两份,这点也可能导致拉曼对新加坡有点顾忌。只要新加坡在,马来人的权利会受到限制。不过,拉曼也不是省油灯,而加入”沙砂兩州沒有脫離聯邦的權利”,但是却没有对新加坡的限制。看来,当初拉曼也考虑到将来新加坡会选退出,很明显只要砂沙,不需要新加坡。老李的哭泣应该是他对不起马来亚非土著与沙砂人民,不是为了新加坡,因为沙砂与马来亚的非土著领袖没有支持他的理想”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老李知道将来,砂沙被另类的殖民化,马来亚的非土著权益受到限制。

bernhan said...

夥伴好,請問原文《李光耀「背叛」了沙巴和砂拉越》是否被拿下?可不可以私下傳給我? bernard.ng.jia.han@gmail.com 謝啦!

· 康華 · said...

Berhan,文章还在啊!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my/2015/03/blog-post_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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