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7 March 2015

1MDB重蹈覆轍PKFZ

財政部終於承認,為1MDB的30億美元債券發出的支持信,具有擔保作用。

去年年底,副財長阿末馬斯蘭原先否認政府曾為1MDB發出支持信,在潘儉偉出示支持信副本後,又改口說它不具有擔保作用。

馬斯蘭當時說,政府只擔保一筆58億馬幣的債。

如今財政部終於承認,一旦1MDB無法償還那30億美元債務,有關支持信就會生效。

等於說,支持信的效用與擔保信無異。

馬幣近來大幅貶值,30億美元,如今已是111億馬幣。

你看,政府永遠學不到教訓,那麼快就忘記了PKFZ那四封由前後兩位交長林良實和陳廣才簽的支持信,導致政府必須為PKFZ背負高達125億元的債。

明知道它等同是政府的擔保信,財長首相還是為1MDB簽了支持信。

相信除了這30億美元債,還有其他債券都有政府的支持信支持。像我之前說的,對一家沒有業績的公司,你認為投資者會要認購它發行的債券嗎?

與擔保信唯一不同之處,就是支持信不需經過內閣通過批准,有部長簽名就可。

這個根本就是一個大漏洞,內閣可以事先不知情,部長可以隨便簽信表示支持,然後卻要政府負責。

而在PKFZ,大家也看到,兩位交長最後都“無罪釋放”,無需為自己簽的支持信負責,反由政府負責。

當年,納吉還成立了一支11人特工隊調查PKFZ,為何自己卻明知故犯?

由此可見,1MDB的債務,不止這30億美元債券,只要1MDB無法還債,最後還是要由政府出馬解決,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部長們還是不要再誤導人民吧!

潘儉偉說,1MDB是在前年三月發行這30億美元債券,主要是投資在與阿布扎比聯營的ADMIC,但其中14億美元已被用作還債及其他用途。

借30億,將近一半用來還債,這是1MDB一貫“借債還債”的老伎倆。

財政部現在終於承認所發的支持信具有擔保作用,是不是在預告大家政府將幫1MDB還這筆債?

1 comment:

law said...

真不明白,我们的财政部门谎话连连,难道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不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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