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March 2015

請不要動用人民的血汗錢!

政府批给1MDB的資金叫什麽名堂,standby credit(預備金)或貸款或撥款,我想並不重要,因為最後公司還是會用到這筆錢。

果然,根據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隔天證實,公司已經動用了其中六億元。

胡斯尼起初強調那是預備金,給人的印象是只是“預備”而已,1MDB未必真正會用到。

事實是,在媒體報導內閣拒絕注資30億元的同時,卻悄悄批了9.5億元給公司,這不是“障眼法”是甚麼?

這9.5億元肯定是不夠的,那稍後內閣會不會繼續批准更多的資金給1MDB?那並不出奇。

根據胡斯尼的說法,一旦1MDB子公司上市成功,公司的“短期”財務問題就會“好轉”。

萬一公司無法“如期”上市,內閣是不是會繼續注資以解決其“現金周轉問題”?

其實,1MDB原本預訂在去年首季上市,後改至下半年,現在預訂今年末季,好如其貸款期限被數度延後,如果今次再次延遲,那內閣是不是又要出手拯救呢?

但胡斯尼不承認這是一項拯救計劃。

若非拯救,那該叫什麽呢?

我也很困惑,財政部在上周國會書面報告提到開曼群島的23億美元資金時,證實前一半(12億美元)已引回我國,其餘11億美元則存在鄰國的BSI銀行。

先不說11億美元存在鄰國的荒謬理由,引回國的12億美元兌成馬幣少說也有43億,拿來償還三度延期的20億元貸款和2.4億元利息也還剩20.6億啊!爲什麽還要向阿南達借20億又向政府要求30億(結果內閣批了9.5億)?

這點還請阿末胡斯尼或財政部里的任何官員最好是財長本身向人民解釋清楚好嗎?

就算1MDB成功上市,還有一個疑慮,根據媒體報導,1MDB的電力子公司上市只將籌措10億美元,兌成馬幣約36億,這筆資金,其實還是不夠的。

單單公司當年向阿南達收購丹絨能源已達85億,後收購雲頂能源23億,共108億,就算公司成功籌集36億馬幣,還有其餘72億,難道是股東資本?但公司的股東資本,都是貸款籌來的,要還的利息都是億億聲,是不是每次都由內閣批准由納稅人來買單呢?

眾所周知,每當有GLC搞上市,其他GLC包括EPF(其實EPF不能算是GLC)在內,必被要求認購其IPO。

拉菲茲說,一旦1MDB子公司進行IPO時,他將申請庭令,禁止EPF動用資金購買1MDB股權。

我100%認同拉菲茲的說法。

請看看當年首相千方百計將聯土局搞上市,如今其股價僅剩下淒淒慘慘的2.15元,對比上市價4.55元,不見了逾半價錢,怎不叫那些借錢買股至今還抓住股票的墾殖民們欲哭無淚?

所以拜託啊拜託,請不要不要動用人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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