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1 July 2013

納吉經濟學 如夢初醒

很久沒有談股市。

今天,綜指一度猛瀉25點,才知道惠譽(Fitch)將我國展望從“穩定”調降至“負面”。

另一報導說,政府有一批總值29億美元(約94億馬幣)主權債券將在明天到期,市場因而擔心債券資金外流,導致大馬10年公債下跌。

牽一髮動全身,資金外流又拖累馬幣走軟。

報導說一度觸及3.2379,創下2010年7月以來也是三年最低水平。

以前讀書,課本教我們,股市和債券走勢是相反的,一邊走高,意即另一邊走低。

但,事實為何卻不一樣?

一旦政府贖回這批總值29億美元債券,資金不是應該流向股市嗎?股市因而上漲,不是應該導致匯市走強嗎?

事實與課本說的不一樣,因為市場認為資金將流往海外而不是股市,股匯兩市因而雙雙滑跌。

若非國行進場扶持,馬幣可能跌得更慘。

根據國行統計,外資持有三分一大馬國債。想一想,面對外資拋售的風險是不是很高?

日前,大馬經濟研究所將今年經濟增長預期從5.6%下調至4.8%。

所以,首相日前表示要將赤字減至4.7%,不是沒有原因的。

不止國債高企,副財長不久前不也忍不住透露說家債也高企嗎?

國行為何迫不及待地推出管制措施?

還有依德里斯的破產論。

幾天前,我才提到1MDB,《The Edge》將它形容為國家的一個計時炸彈。政府擔保著它380億元的債券,一個超高的風險。

其實,已經有很多蛛絲馬跡可尋了,只是我們的政治人物一律選擇否認,視而不見。

說回惠譽評級。

惠譽在其文告里說,大馬財政是其最主要的評級弱點(Malaysia’s public finances are its “key rating weakness.” )。

惠譽指出,國債占國家生產總值(GDP)比例已走高至53.3%,而2011年和2008年分別是51.6%和39.8%。

還有政治人物說國債偏高不足為慮,還拿其他國家的數據跟我們比。但我們拿什麽來和人家比?

從這些人的談話,你就知道他們對財政根本一竅不通。

納吉只要當首相就好了,他不需要兼任財長職。

其實,我覺得他當財長的KPI並不合格。

他引以為傲的經濟轉型計劃,真正說來僅止於紙上談兵。

他的派錢計劃,根本與高收入先進國的願景背道而馳。

這就是Najibnomics,納吉的經濟學,一切如夢初醒,是那麼的不實際。

當年的金融危機若再爆發,我們已沒有別人可以怪,我們只能怪自己。

http://www.bloomberg.com/news/2013-07-31/malaysian-stocks-fall-most-in-7-weeks-bonds-slump-on-fitch-cut.html

Tuesday 30 July 2013

上議員當部長是兩回事

505後,首相迅速在516成立新內閣,國會議員卻遲至624才宣誓就職。

國會議員遲了一個多月才就職,非比尋常。

內閣成員先國會議員們宣誓就職,當時就覺得此程序不對。

尤其是,其中五名正副部長并非民選議員,他們是以官委議員身份入閣。

但在他們未宣誓成為上議員前,納吉就讓他們出任正副部長職。

這個程序更加不對。

他們分別是: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主席劉勝權(首相署部長)、馬銀行前CEO阿都瓦希(首相署部長)、前興權會主席瓦達慕迪(首相署副部長)、來自人民進步黨的羅格(直轄區副部長)和吉打巫統主席兼國陣主席阿末巴沙(貿消副部長)。

我在當時的文章《議員遲遲不宣誓,國會遲遲不開會,政府就可做超過五年》有提到: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5/blog-post_20.html

針對這點,行動黨副主席古拉上庭挑戰這五名正副部長受委的正當性。

但是,高庭今天駁回了古拉的申請,理由是:受委正副部長及宣誓成為上議員是兩回事。

古拉堅決認為在程序上是違憲的,并已表示將上訴。

的確,我也對法官的裁決感到不明。

如果兩者是兩回事,那是否意味著部長可以不必是國會上下議員?

如果兩者是兩回事,那他們是以什麽身份入閣?

根據聯邦憲法第43(1)(b)及第43A(1)條文,部長副部長的人選,必須來自國會上下議院。

在宣誓就任正副部長職時,這五人并非民選議員,也未宣誓成為上議員,在法律上,他們沒有理由可以先入閣。

但審理的高庭法官查麗哈(Zaleha Yusof)的詮釋卻不一樣。

她說憲法並未阻止受委者必須宣誓後才可成為上議員(no provision which prevented appointment to the Senate before the appointee take his oath)。

反之,根據憲法第59條第一章(Clause 1 of Article 59)以及第六節(6th Schedule),他可以先受委後宣誓。

同樣,一名部長可以在第43條文第六節下先受委,但必須在宣誓後才可以執行其部長職務。

http://www.thestar.com.my/News/Nation/2013/07/30/Kulasegaran-Courts-Ministerial.aspx

抱歉,翻譯能力不夠好,會不會讀得你頭昏腦脹?

總之法官的意思就是,這五名正副部長可以先宣誓入閣,然後才宣誓成為上議員,只要他們沒有立刻執行他們的職務就沒問題。

這就是爲什麽馬銀行前CEO阿都瓦希特別強調,他將在宣誓成為上議員後才出任首相署的EPU部長職。

問題還是在程序上。

我不認同受委正副部長及宣誓成為上議員是兩回事。

憲法第59條第一章應是指上議員受委宣誓的程序,第43條文第六節則指部長受委宣誓的程序,但不意味著部長可以隨便委任,因憲法第43(1)(b)及第43A(1)條已清楚註釋:部長副部長的人選必須來自國會上下議院。

既然那五位在受委為正副部長前,他們既非民選議員也非上議員,在法律上是“非法”的。

我還是維持我對這件事的看法。

Monday 29 July 2013

沙巴柴油 KUOTA HABIS

做為一個產油州,本州竟然出現柴油荒,說起來真荒謬。

原本還在暗自慶倖,說幸好自己用的是汽油不是柴油,不用跟著別人排長龍活受罪。

但在星期六早上,到常去的油站打油,卻發現這平時不多車輛光顧的油站,當天一早就排起了長龍。

這才意識到,柴油短缺,不止影響到柴油消費者,連汽油消費者也受到了牽連,因為無法駕進油站去打油也!

報紙引述有關當局解釋鬧柴油荒的理由,我覺得不成理由,難以令人接受。

1. 柴油荒不是最近幾天才發生的事情,而是由來已久,近來才忽然惡化,原因何在?

既然是個長久問題,為何當局沒有設法去解決之?

2. 部長說是因為齋戒月期間車輛增加,而油站員工提早收工,導致柴油嚴重短缺。

從沒聽過油站員工因齋戒月提早收工,何況現在油站都是車主自己打油,無需勞煩油站員工。

再說,如果是鑒於這些原因,為何只是導致柴油短缺,汽油卻不受影響?

3. 另一原因是油站柴油補貼太多(每公升60分),比汽油補貼還多(何以如此?),與工業柴油價出現太大差距,製造有利可圖的轉賣途徑。這是當局自造的問題。

另一相近問題便是太多補貼,導致邊界柴油走私猖獗。

同樣,柴油價格差距與補貼由來已久,爲什麽問題近來才突然惡化?

而且,既然明知價格差距導致走私活動,當局為何不趕快將此問題解決,想辦法以其他方式代替補貼,既能治標又治本,一勞永逸?

柴油嚴重短缺的真正原因是什麽?我想只有有關當局知道。

Friday 26 July 2013

你看到政府的政治意願了嗎?

昨天輪到拉丁馬力(Radin Malleh)供證,他提到了許多重點,值得記錄。

拉丁馬力來自團結黨,是州鄉村部長。他原本在警界服務,90年代加入當時執政的團結黨至今,目前是黨副主席之一。

團結黨是在1985年州大選贏取政權。

他直指團結黨上臺後,就有身份證發給外來移民事件出現,而且是有組織性和系統化的大量發給,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推翻團結黨政府。

他也指責選委會、反貪會、國民登記局和警方都沒有針對投報採取相關行動。

他曾在1995-1999年期間在亞庇、兵南邦和下南南向警方做出至少五、六次投報。

雖然他有向各有關當局投訴,包括在阿都拉當首相時期向後者提呈備忘錄反映問題,但都沒有得到回應。

他也曾在國會提出身份證問題,卻被以官方機密不可過問為由而拒絕討論。

他更揭露,這些外來移民在申請身份證時,必須先領取巫統入黨表格并申請成為黨員。

這與莊永諒醫生之前所作的供詞不謀而合。

令人匪夷所思,他說入黨表格附上申請者的照片和拇指印,就被用來製作他們的身份證。

他同意這是有組織的犯罪活動,這些叛國賊應該公開受審,讓人民知道真相,如果只是以內安法令扣留他們是不足夠的。

拉丁馬力提議,政府必須取消已經發給非法移民的身份證,因國民登記局有他們的資料,要取消他們的身份證並不困難。

此外,政府也應該停止發出IMM13難民證給這些移民,理由很簡單,就是菲南已不再有戰爭。

這點我也曾提過質疑。

因在70年代菲律賓南部戰亂,很多難民逃至沙巴尋求政治庇護,政府遂發出IMM13難民證給他們。

現在該國無戰事,為何我們政府還在繼續發出難民證給他們?這不是很古怪嗎?

拉丁說,政府必須有政治意願認真處理這個問題,否則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你看到政府的政治意願了嗎?

Thursday 25 July 2013

國陣的B計劃 = 政府的定時炸彈

上星期提到1MDB不斷收購國內IPP,似欲壟斷國家電力。

問題是,它已債務累累,它的資金何來?

在收購完畢三家電力企業後,跟著卻傳說它要將電力業務上市。

一般人自然會感到困惑,既然如此,何必如此費神費力,收購又上市?

但我相信,它上市的目的,更主要是爲了還債。

記得它在三月忽然發售高達30億美元(94億馬幣)的長期債券嗎?

那時政府任期已經屆滿,國會早該解散,政府理應停止擔保所有新的財務風險。

更何況它是一家僅向首相負責,無需向內閣或國會報告的官聯公司。

我想,那是國陣當時的一個「B計劃」。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如今國陣依然執政,雖是個未及三分二政府,但它是不是仍要繼續負責之前它所擔保下來的財務風險?

將1MDB的電力業務上市籌資,是其中一個方法。

本星期,《The Edge》再次提到這家作業神秘的官聯公司,說這家債務由政府擔保的公司,在短短四年內,債務已經高達380億元。

對政府來說,它已成了國家財務上的一個定時炸彈(a potential financial time bomb)。

http://www.theedgemalaysia.com/political-news/247229-1mdb-a-potential-time-bomb-magazine-reports.html

文內提的,大都與大家分享過;但我沒想到它的債務已飆升到馬幣380億,因我自己的計算是大約307億。

不管是307億或380億,我擔心它最終會像PKFZ一樣,由政府來承擔所有債務。

那時候,再來爭執內閣或首相是否知情或有沒有被誤導,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它比PKFZ更糟糕的是,它作業神秘,政府不知道舉債用途,資金去處,但還是給予擔保。

如果國家真的如依德里斯說的在2019年前破產,我想1MDB將占其中一個最大的因素。

爲了國家前途,覺得民聯有責任將這課題帶到國會討論。

《The Edge》提到的幾個重點如下:

1. 1MDB的前身是登加樓投資基金(TIA),原本負責管理登加樓的石油稅。納吉成為首相後,將之升格為國家級的投資機構,改稱1MDB。幕後推手是劉特佐。

2. 它與沙地石油的神秘關係。請參閱我去年4月12日的文章: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4/1mdb.html

3. 它在今年大選前將一筆23億美元(約馬幣70億)基金移至Cayman Islands一個岸外戶口。用途不詳。

請參閱我今年4月19日的文章: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4/1mdbcayman-islands.html

4. 它以高價收購多家IPP。政府將確保這些即將屆滿的IPP獲得續約,以讓1MDB應付償還債務。

(所以政府不久前預告將實行燃料成本轉嫁機制,意即電費調漲。)

5. 高盛(Goldman Sachs)在沒有競爭下,為1MDB安排三項發售債券計劃,規模達65億美元,從中賺取五億美元(約馬幣16億),等於債券面值的7.7%。

問題是,一般的平均費用不過1.32%,為何高盛安排的債券比一般債券高出6.83%,等於貴了5.8倍?

為何政府不是以招標方式,而是直接讓高盛負責1MDB發債計劃,並且支付比市場更貴的代價?

首相是1MDB的董事局主席,但,無論是1MDB或首相,從來都不回應市場的這些疑問。

Wednesday 24 July 2013

.....是我們的錯,我們沒有作出適當的爭取

昨天在寫《沙巴獨立16日》時,腦海忽然浮起一個想法。

沙巴在1963年獨立,如果當時的馬來人人口只占少數,爲什麽當時的沙巴領袖會同意州元首,必須是一名馬來人或回教徒呢?

不止如此,之後似乎有個“默契”,首長也必須是一名回教徒。

否則,敦馬也不會團結黨因擊敗人民黨而讓百林當上了首長後百般為難,勢將州政權奪回來不可。

爲了成功奪權,敦馬在州族群領袖之間搞分裂,勉強同意實施首長輪任制,結果就是國陣後來成功執政。

若非如此,楊德利章家傑甚至東博等人也沒有機會當上首長。

其實,承諾歸承諾,當年在沙禮兩年任期期滿後,也是拖了好長一段時間,才讓楊德利接過首長職。

東博是“最不幸”的一位,因為輪到他當首長時,政府的五年任期卻已屆滿,東博只當了一年不到的首長。

奇怪的是,大選後,國陣仍然執政,東博因落選沒有連任,反而由奧蘇接任,首長輪任重新由回教徒領袖開始。

可能是私下安排,東博後來去了首都當聯邦的部長。

其實,東博雖然落選,但任期未滿,理應由另一嘉籍領袖當首長,就像巫裔首長沙禮從沙加蘭接棒一樣。

那是輪任制的首輪。

第二輪也不完整,奧蘇之後是章家傑,章家傑後即由慕沙接棒至今,嘉籍領袖再次被錯過,首長輪任制從此無疾而終,

可見在聯邦國陣領袖的想法,州領袖必須由回教徒擔任。

林冠英在檳城受到百般刁難,除了因為他不是國陣,相信另一原因也是因為他不是回教徒。

說回州元首的委任。

我去找了當年立下的《20條款》,其實,條款里也沒有注明他必須是一名回教徒。難道,那只是立國時的一個無言默契?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5/20.html

百林胞弟杰菲里在聽證會供證時說:....是我們自己的錯,我們沒有挺身而出做適當的爭取。

當然,個中原因聯邦以內安法令和官方機密法令來箝制人民。

杰菲里也指出巫統在80年代蓄意改變沙巴人口結構,尤其是增加回教徒人口。

我現在也想起,當時真正的馬來人并不多,比較常聽到的是巴夭族(Bajau)。

但是,爲了增加馬來人人數,某方面除了有計劃性的大量引進鄰國回教徒外,也把凡回教徒定義為馬來人。

這也是敦馬根據聯邦憲法的定義,只要是回教徒,你就算是馬來人。

結果就是如大家今天所看到的,馬來人從當年的少數民族一躍成為州內的最大族群,把原本最大的嘉達山杜順族群比了下去。

根據莊永諒的數據:

沙巴人口在1970至2000年的增長率為301%,砂拉越只有106%;沙巴是砂拉越的三倍。

種族方面,卡達山杜順還有姆律族群在過去30年的人口增長率為162%,巴夭族為344%,馬來族群卻高達1552%。

最後者的增長率是不是很不正常?

在這方面,讓人不解的是,嘉杜族群并沒有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

杰菲里說:....這是我們自己的錯,我們沒有做出適當的爭取。

語氣中帶著萬般無奈。

但又爲何不做出適當的爭取?

杰菲里在團結黨時期意氣風發,當時百林當首長,而他掌管沙巴基金局。他後來卻被敦馬在內安法令下被捕。

另外還有五人被扣,包括來自沙巴的現任能源部長麥西慕。他也是杰菲里兩兄弟的舅舅。

如今事過境遷,杰菲里與百林兄弟倆一個在朝一個在野,彷如一在曹營一在漢。兩人午夜夢回,會不會有一切如果可以重來的感慨?

有人說,當年唐納史蒂文出賣了他們的族群,以換取本身的榮華富貴。

唐納史蒂文就是後來的敦法,那是他改教前的原名。

問題是,現在的百林也沒有積極的爭取,一直逆來順受,似有難言之隱。

那又該作何解釋呢?

Tuesday 23 July 2013

一位非常重要的證人

是誰膽大包天?

不止擔布南縣議會收到來自自稱「基蘭家族」的恐嚇信,連警方和內長阿末扎希都收到匿名信,指恐怖分子將再入侵沙巴拿篤。

根據《星洲》報導,收到匿名信的是內長阿末扎希,《中國報》則說是警方收到匿名信。

無論如何,阿末扎希都表示不相信。

他說,如果這些蘇祿恐怖分子真的再度襲擊沙巴拿篤,他們不會事先大肆宣揚,并公佈襲擊日期、時間和地點的。

我也相信那是一封惡作劇的信。

話雖如此,內長說警方和武裝部隊已提高警戒,并做好防範措施。

當然,如果這些蘇祿恐怖分子再次得逞,那就表示之前在東海岸尤其拿篤古納仙本那一帶設立的ESSCOM(沙巴東部指揮區)等同虛設,那內長臉上就無光了。

但是,百林早前透露時說,擔布南縣議會收到的恐嚇信內容指的地點是在擔布南,而內長僅提到拿篤。難道兩封匿名信內容不同?

內長說已交警方去調查。

匿名者的意圖為何?讓人想起當下的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難道這又是要混淆州民視聽的一個詭計?

說到皇委會的聽證會,上星期莊永諒醫生供證時指首長當年也涉及「M計劃」,今天首長作出回應,否認這項指控。

他通過其律師Roderic Fernandez在聽證會上作出否認。

這位Roderic,如果沒錯,也是州總檢察長。不懂他是以私人律師身份,還是以州總檢察長身份代表首長?

通過這位律師,慕沙表示考慮向指控他的莊永諒醫生採取法律行動。

這點我就不懂,皇委會的供證者,不是都有免控權嗎?

否則,誰還敢出來供證?

不懂的第二點:皇委會的供證者,是不是必須說真話?

第三點,莊永諒醫生幾年前也曾針對非法移民課題出書《Lest We Forget》,內容與他的供詞大同小異,首長當時爲什麽又不起訴他?

莊永諒指他的資料來自當年的「M計劃」特工隊秘書Jabar Khan。

Jabar Khan曾在1999年莊永諒對楊德利的里卡士選舉訴訟案上供證,也曾在2007年在國會證實該特工隊發出了一共40萬張身份證給外來移民。

他在接受《Harakah》報訪問時也同樣指名慕沙涉及。

因此,如果慕沙起訴莊永諒的話,他也應該一併提告Jabar Khan吧!

莊永諒在他的書裡指這位Jabar Khan也曾在內安法令下被扣。

看來,皇委會也要傳召這位「M計劃」特工隊秘書供證,他是一位非常重要證人。

沙巴獨立16日

昨天(22日),砂拉越政府隆重慶祝「獨立日」,讓不明就裡者感到莫名其妙。

原來,砂拉越是在50年前的昨天從英國殖民政府取得獨立,成立自治政府,一直到9月16日才和沙巴、新加坡和馬來亞成立馬來西亞。

昨天也是砂拉越50年來首次歡慶722這一天,當天也重演了當年移交政權之儀式。

出席者包括州元首與夫人、首長副首長、還有內閣成員及夫人們。可見該州政府對這具有歷史意義的活動的重視。

也有當地政黨要求州政府將722列為公共假期。

他們認為,722這個日子,對砂洲人民來說,比831或916都更重要、更具有意義。

問題是,砂州政府為何在沒有“預告”之下忽然大事慶祝這一天?

有心人難免會有這樣的疑問。

簡單的答案就是:今年恰巧是50周年,自然要紀念一番。

有沒有另一層的意義?那就任大家去猜測了。

至於當年還是北婆羅州的沙巴,原本是訂在當年8月31日脫離英殖民統治并與砂拉越新加坡和馬來亞共同組成馬來西亞。

即是說,原本的大馬成立日已訂在8月31日,卻因鄰國印尼菲律賓的反對,決定將日子延至9月16日。

但是,本州還是照原訂計劃在8月31日脫離英殖民統治,宣佈獨立,并成立自治政府,直至916。

也就是說,沙巴當年其實也曾經「獨立」了16天。

根據報導,馬來亞聯邦對沙巴當時成立自治政府時曾向英國表達強烈不滿。

如果沒錯,北婆羅州是在831當天易名為Sabah,當時的中文譯名叫「沙白」,後來華文報才統稱「沙巴」。

雖然大馬沒有在1963年8月31日成立,沙巴其實是在當天誕生了。

這點,大概很多沙巴漢都沒有realise到。歷史課本大概都不會提到這些。

至於砂拉越為何不是與沙巴同樣在831「獨立」,而是提早在722「獨立」?手頭上則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過去這些年來,我們都在爭議916才是大馬真正成立的日子,爲了撫順民意,政府遂將916訂為大馬日,仍舊將831訂為國慶日。

知道了上述歷史,沙巴漢是否也應該像鄰州人民重視722那樣來重視831這個日子呢?

因為,831其實就是沙巴的「獨立日」啊!

Friday 19 July 2013

重量級人物陸續登場

說聽證會愈來愈精彩,看到愈來愈多重量級人物登場,證詞就像在爆料,一個比一個驚人,聽得人目瞪口呆。

例如莊永諒醫生直指首長慕沙涉及「M計劃」,當年領導巫統成立的特工隊,任務就是讓外來移民成為公民,進而成為選民以投選國陣。

我在等著首長如何回應這項指責。

或者他完全不會回應,就像那4000萬政治獻金那樣。

如果你看回頭,其實,很多事情就像併圖那樣,漸漸變得開始清晰起來。

很多當時令人不解的一些人的言談與行為,如今豁然開朗。

你也就會明白,為甚麼當初有些人會那麼反對成立皇委會,以調查非法移民和「M計劃」的課題。

莊永諒也指聯邦政府是這問題的始作俑者,因此,聯邦必須先承認它所造成的錯誤,這才能顯現出它有要解決問題的意願和誠意。

針對這,賽門西豹指聯邦持雙重標準,並沒有解決問題的意願。

賽門西豹當年是前州秘書。

他在供證時說,當時他有把非法移民氾濫問題向當時首長百林反映,但沒有獲得解決,因聯邦政府並不喜歡當時的團結黨政府。

這也就是爲什麽會有「M計劃」的產生,以增加州內馬來人口。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這個「M計劃」的幕後推手是誰?大家都心知肚明。

爲了掙回沙巴州政權,當時首相敦馬以分而治之手段分裂團結黨領袖,并答應一旦成功執政,國陣將以首長輪任制方式讓大家都有機會當首長。

這招承諾果然有效,州領袖們爲了私利,典當了州民給予的信任。

一個人的極端種族主義,顛倒整個沙巴人口的結構本末。

莊永諒也重述當年兩次當候選人,他如何拒絕從幽靈選民受益,及成為幽靈選民的受害者。

他也提到,持有「M計劃」身份證者目前已達75萬名,沒有合法證件者更逾100萬名。根據統計局公佈的330萬名沙巴人口,真正的沙巴人只有160萬。

如此說來,外來人何止占三分一沙巴人口,根據上述數據,外來人已占超過一半,是沙巴人口的53%。

外來人鵲巢鳩佔,這個比率,夠不夠可怕?

所以,不能怪為何沙巴漢會有反聯邦情緒,因為當時沙巴受盡了聯邦的欺凌和不公平的待遇。

或者不能怪整個聯邦,實際上只有一個主謀,然後幾個人是幫兇。

但,為何其他領袖卻對此種叛國行為袖手旁觀?難道他們覺得與己無關嗎?

在當年成立的沙巴非法移民問題國會遴選委員會,由東博擔任主席。

他說,當時的國民登記局總監拒絕出席供證。有關委員會等同虛設。

想一想,若非有人在背後撐腰(也有可能受到恐嚇),否則,這名國民登記局總監豈敢拒絕供證?

我不敢奢望這個皇委會過後,聯邦或州政府會對相關人物採取什麽行動。

百林本身已在國陣,覺得他完全沒有跟進或爭取的意願,更甭說他會要求慕沙怎樣。

政治是少數人的舞臺,人民苟且偷安,能夠怎樣?

Thursday 18 July 2013

聽證會愈來愈精彩

拿篤縣官朱基菲納昔指拿篤警區主任早在兩個星期前就已接獲蘇祿軍將入侵本州的情報。

當時沒有提到名字,我原本以為他指的是拿篤警區伍長哈山阿里,因為後者正被控以知情不報(刑事法典第130M條文)而罪名成立。

原來他是不同的另外一個人。

今天,那位拿篤警區主任報案否認他知情不報。他的名字叫三蘇丁末。他已申請出席聽證會,以澄清拿篤縣官對他的指證。

聽起來就像一齣羅生門。

今天還讀到另一則聳人聽聞。那便是,擔布南縣議會收到一封來自自稱「基蘭家族」的恐嚇信,恫言將在本月或下個月,對當地人民展開攻擊。

這是百林透露的。百林也是擔布南區州議員,他已要求保安部隊徹查幕後黑手。

「基蘭家族」,讓人想起那位自稱蘇祿蘇丹的基蘭三世。

那是一封惡作劇的信,還是真有其事?

覺得發生的可能性不大,擔布南在內陸,拿篤在東海岸,這些「基蘭家族」成員如何可能混進去?

而且擔布南居民大都是嘉達山人,不要說有蘇祿人在那裡走動,只要有外來面孔出現,當地居民肯定立刻就可以察覺。

所以說,發生的可能性不大;但警方也不要掉以輕心,以免有人乘機博亂,或聲東擊西。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我國保安已經加強了本州海岸綫的防衛工作,這些恐怖分子還有辦法闖進來,那一定是有哪裡不對勁了。

回到聽證會上。古納縣官蘇西洛蘇馬達供證時透露,外來人高占古納人口一半的比率。即是說,每10人中至少有5人是外來人。

有趣的是,這位縣官名字不像本地人,他與印尼現任總統同名,原來他是印尼人,小時隨父親來到斗湖。

不禁讓我好奇,他如何取得我國身份證,如何當上縣官呢?

古納人口一半是外來人,這還不算最高。

山打根的京那巴登岸人口比率更是驚人!根據當地縣官阿里幸阿里賓供證,當地人口154,327人,外來人就有117,600人,比率高達76%。

如果你是道道地地的當地人,你會不會住得戰戰兢兢?

說到名字,上回曾提到一位外來人供證時說他申請不到本地身份證,我說可能是因為他用的是Christian名字。

我的猜測果然沒有錯,因為就有三位菲籍兄妹供證時說,他們原本是天主教徒,爲了方便申請身份證,他們只好改名改教,並以假資料成功變為大馬公民。

莊永諒醫生今天供證時,直指聯邦是整個「M計劃」的幕後黑手,目的就是爲了增加本州馬來人口,為巫統東渡鋪路。

他更指在1991年期間,巫統成立了一個以慕沙阿曼為首的工作隊,負責招收「黨員」的工作,并確保這些「黨員」在大選時投選國陣。

1991年,那時還是團結黨州政府。在1994年大選,團結黨仍然贏取政權,卻因為議員紛紛跳槽或另立門戶而倒臺。

慕沙是現任首長,被莊永諒醫生如此指名道姓,相信他也會像拿篤警區主任那樣趕緊澄清。

記得去年及前年,慕沙并不認同成立皇委會以調查非法移民及人口激增課題。

爲什麽?或者他知道很多我們不知道的事情。

或許皇委會也要請他來供證。還有敦馬,更是不可缺少他。

聽證會也會愈來愈精彩了。

那又將是另一齣羅生門。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musa-aman-headed-task-force-registering-illegals-as-umno-members-sabah-rci

Wednesday 17 July 2013

非法移民留下的後患

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本周繼續聽審。

叫人眼界大開的是,原來離這兒不遠的吧巴,不知何時建了三所非法印尼學校,雖然當地縣官已經稟報給教育部,教育部至今都未採取行動。

一個小小的吧巴鎮,竟然悄悄建起了三所印尼學校,可以想像那裡的印尼人口有多少,而且他們應該都已在那裡定居,所以才能建校。

吧巴縣官伊曼阿里供證時說,這些學校是根據印尼教育課程教學,每天早上唱印尼國歌。

伊曼阿里說,當局未有行動,相信是受到了庇護。

該區的違章屋區,有非法駁電駁水活動,也受到了政治人物的保護,那裡甚至有政黨的支部辦事處。

畫公仔不必畫出腸,是哪個政黨在那里設立支部,只要稍微運用邏輯推理就可以想到。

針對這,吧巴區的州與國會議員不可推卸責任,他們是阿都拉欣伊斯邁(州)和羅斯娜(國會)。後者是巫統女青年團團長,在新內閣當工程副部長。

前首長章家傑供證時也不認同重發身份證,或如進步黨所建議發出沙巴身份證就能解決非法移民的問題。

原因也如我之前提過的,包括對方可以用假文件來申請新身份證啊!重發身份證,不等同將他們的身份合法化,證實他們的合法身份嗎?

不過,最令人咋舌的,是來自拿篤縣官朱基菲納昔的供證。

他說,在蘇祿軍入侵兩周前,拿篤警區主任早就知悉,并告訴他不可將消息洩漏出去,他也只好遵從指示。

如果拿篤警區主任早半個月前就已知道蘇祿軍將入侵本州,那更“上頭”的人知不知道?

如果這位警區主任可以告訴拿篤縣官,相信他也會告訴其他人,因此,知悉蘇祿軍將入侵本州的,應該不止他們兩人。

總之,蘇祿軍入侵事件雖已告一段落,其實還有許多疑團未解。

當時的內長希山慕丁若非獲得假情報,便是太掉以輕心。

記得他說那些蘇祿軍都是一些手無寸鐵的老弱殘兵,所以要給他們足夠的空間與時間,以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結果呢?白白犧牲了幾條寶貴的生命。

還有很多匪夷所思的供證內容,明天再繼續與大家分享。

Tuesday 16 July 2013

電費為1MDB量身打造

如倪可敏說的,1MDB一口氣耗資120億元收購了三家能源集團的發電廠,已讓它成為國內最大的電力集團。

但是,1MDB當初的成立宗旨與核心業務是甚麼?相信無人能夠給予確實的答案。

首先,它的業務是否與國庫重疊?

然後,它又與一家石油沙地(PetroSaudi)合作,現在兩者的關係又似乎僅止於前者借貸給後者。

它負責敦拉薩國家貿易中心(TRX)和大馬城的發展。

潘儉偉曾說,這些發展土地“購自”政府,然後1MDB從重估土地價格“取得”盈利。

它也每年頒發獎學金給學校優異生,包括獨中生在內。

如今,它又成為了國內最大的電力集團。

它也表示有意掛牌上市。

它是將整個集團上市,或僅將電力領域上市呢?

最主要的,它算是一家GLC或是私人企業?

若說是家GLC,它又似乎不受任何部門包括財政部的所管。

它可以向外舉債籌資,卻由政府做擔保。

大家可以看到這樣做法的危險性嗎?

例如,它可以將資金存放在岸外的“另外一家投資公司”。

眾所周知,在敦馬期間,政府與這些IPP簽下數十年長的供電合約,國能必須向這些IPP購電,造成國能儲電量過量。

國能若在明年落實FCPT,而1MDB成了國能最大的供電商,如果1MDB的意圖是要壟斷牟利,若將這些供電過量的成本也轉嫁給人民,那對人民來說會公平嗎?

能源部長馬哈吉爾卻辯說,IPP只占國內發電成本的30%,如果電費起價,那不是IPP所造成的。

這點我不同意。起碼有30%漲幅來自IPP。

部長也說國能將以競標方式遴選最適當的IPP。

問題是,1MDB早已壟斷了IPP市場,國能還有多少選擇呢?

走筆至此,叫我愈來愈相信,預計在明年落實的FCPT,根本就是為1MDB量身訂做的。

Monday 15 July 2013

1MDB不斷收購IPP:壟斷牟利或造福人民?

國能明年落實燃料成本轉嫁機制(FCPT),屆時電費將調高至少40-50%?

納吉政府會允許國能那麼做嗎?

讓我想起308後,當時亦是財長的首相阿都拉不知何故,竟會允許油價在一夜之間調漲42%,從1.90元漲80分至2.70元,人民叫苦連天,國內物價也引起了連綿不斷的漲潮效應,國家從此陷入萬劫不復的高通膨時代。

物價易升難降,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油價亦是。

一個真正懂得經濟學原理的政府,怎樣也不會允許這樣一個漲幅,何況這還是在政府的控制能力內。

雖然當時國際油價迅速回跌,長達一年時間,國內油價才逐漸降回現有價位。

但,其他物價高居不下,並未隨油價回跌。

國陣在308雖勝猶敗,還痛失檳城雪蘭莪吉打州政權,阿都拉後來亦黯然下臺,由納吉接任首相一職。

這些大家都已知道,這裡不再贅述。

要提的是,既然當年有油價做前車之鑒,就算國能明年欲落實FCPT,身兼首相財長二職的納吉也不敢冒然允准國能將燃料成本100%轉嫁給人民。

就算要落實,相信也是漸進式的,而非像當年油價那樣在一夜之間調漲。

說是巧合也好,就在能源部長馬哈吉爾(Mahdzir Khalid)在國會作出上述宣佈同時,操作神秘的一馬發展機構(1MDB)正式宣佈以12億元收購另一家IPP,即Jimah獨立發電廠。

關於這,我在今年三月有稍微提到,當時獻購價預測是17億。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3/1mdb.html

如此一來,自去年以來,1MDB已先後向三家能源集團收購了總成本120億的發電廠:

1. 丹絨發電站         85億
2. 雲頂杉源發電站 23億
3. Jimah發電站 12億
共 120億

奇怪的是,Jimah發電站原本就屬國能所有(國能20% 森美蘭皇室80%),何以1MDB向國能收購發電站,然後又將電能賣回給國能?

《KiniBiz》也提出同樣質疑,政府當年將能源電力私營化(IPP),然後高價向這些IPP購電,如今通過1MDB向這些IPP回購這些合約即將屆滿的發電站,據說1MDB又有意將它們上市。

1MDB(還是政府?)葫蘆里究竟賣的是什麽藥?真叫人摸不著頭腦。

http://www.kinibiz.com/story/featured/35700/power-plays-still-puzzle.html

如果是爲了造福人民,那是功德一樁。

如果是爲了壟斷牟利,那便是人民的大不幸。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309462?tid=1

Friday 12 July 2013

手浸墨水,墨水就不褪色?

手指塗墨和手指浸墨有什麽分別?

這是我讀到相關新聞時所起的一個疑問。

選委會主席的意思似乎是:與其手指塗墨,現在改用手指浸墨的方式,就可以解決重複投票的問題。

媒體是這樣寫的:

“阿都阿茲說,為了防止選民試圖投兩次票,選委會仍會採用不褪色墨汁,只是使用方式有所改變。”

改用使用方式就能防止選民投兩次票?

言下之意,將手指浸入墨水里就不能將墨水洗脫嗎?那麼神奇?

這我一點都不信,騙小孩子還可以,那樣說根本是把選民當小孩子那麼好騙。選委會不是要轉移大家的焦點吧!

爲什麽沒有記者問他:萬一還是洗脫呢?

到時選委會大概會說:浸得不夠久、手指太油、墨水沒搖勻,或是“我們真的增加了硝酸銀成份啊”等藉口吧!

今天,選委會副主席說:只要不刻意去清洗,墨水絕對不會消失。

這麼說,“改進”後的墨水還是可以洗脫啊!這樣用來又有什麽用?

普通選民當然不會刻意去清洗,但那些有心使詐者呢,他們當然會想盡辦法去洗脫啊!

選委會不要太天真,該如何防止這些問題選民重複投票?這才是問題所在啊!

最好先示範給大家看,不好再來馬後炮。

剛剛再讀到一則新聞,顯示掌管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沙希旦說話真無厘頭。

他拒絕透露提供墨水廠商的身份,因為要避免民眾紛紛搶購墨水。

他說,“這些選民就會沾了墨水去投票,說他們有了墨水,不需要身份證就可以投票。”

哦!聽部長這麼說,這次的供應商來自國內,不再是從海外進口了吧?

不過,除非是媒體報導錯誤,否則我真懷疑這位部長語無倫次。

選民知道手指沾了墨水就不可以投票,爲什麽還要故意去買墨水來沾?

然後,沾了墨水就不需出示身份證來投票?選民會這麼傻嗎?


選民不會這麼傻,這些只是部長自己幻想出來的吧。

Thursday 11 July 2013

國行未能擊中要害

國行推出三大抑制家債措施,其中一項房貸攤還期不可超過35年,分析員說此措施將打擊房產市場。

這點我不很認同,因為一般上銀行不會允准這麼長的房貸期,就算有也不多,所以對房市影響也不大。

銀行通常是以退休年齡爲準,目前退休年齡60歲,假設我25歲開始借貸,60歲還完,不多不少正好35年。

第二措施是:個人貸款年限不可超過10年,那包不包括OD貸款?

個人貸款只占家債7%,對比房貸車貸比例,不算嚴重。

國行沒有提到抑制車貸,或是怕影響國產車市場。

至於禁止預先批准貸款(pre-approved)是什麽東東?若未批准,如何先發款?那就等到批准後再來發放款項,那有什麽分別?那樣就能抑制家債升漲嗎?

國行草率推出這三大措施,看起來像敷衍了事,根本沒有擊中要害。

今天,劉鎮東也抨擊「我的第一房屋計劃」還有「一馬人民房屋計劃(PR1MA)」的失敗。

財長在國會答覆:從2011年推介「我的第一房屋計劃」至今年五月,共有1410申請者,當中有485個合格被批准,總值7250萬元。

意即合格率僅達34%?

今年一月記錄,至去年10月止,合格批准者是436人。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1/blog-post_11.html

意即從去年10月至今年5月這七個月期間,只有49份申請被批准。

申請條件不是放寬又放寬了嗎?爲什麽批准率還是那麼少?

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以年輕人現有的收入,他們根本買不起貴屋啊!

首相可以高談闊論他的高收入先進國願景,但,實現得了嗎?

如果國家正邁向這個願景,那政府還何必年年派援金,還打算將金額逐年提高?那不是自相矛盾嗎?

那邊你說人民補貼將導致國家破產,這邊你說稅收增加足以派援金。

你叫人民該相信哪一個呢?

Wednesday 10 July 2013

銀行「送」支票給客戶很離譜

家債高築,昨天說是銀行咎由自取,因當年金融危機後,銀行覺得與其注重在企業與機構貸款,不如加重在零售貸款(retail banking),以分散借貸風險。

零售貸款,便是個人房貸車貸卡貸之類。

銀行的理論,打個比方是:借100萬給一家機構,和借100萬給100個零售客戶,雖然數額一樣,但後者的風險比前者來得低。

何解?因為如果機構拖欠,可能整個100萬元就無法收回。

如果將100萬元借給100個客戶,每人借一萬元,不可能100個客戶都拖欠不還;假設有半數還債,至少還能收回50萬貸款。

銀行就是基於這個理論,有個時期大量鼓勵個人貸款和信用卡貸款。

卻沒想到,每個客戶未必只是向你貸款,他也可能和其他銀行貸款,結果總數當然超過他的負債能力。

記得那時銀行的借貸手段離譜之極。

我曾收到銀行寄來一張五萬元支票,當時還以為天降橫財給我,幾乎就把支票存進戶口。

後來發現,那根本是個陷阱,因為我一旦把支票存進我的戶口,我就立刻欠銀行五萬元,因為那五萬元不是銀行送我,而是要還回給銀行的。

那其實是銀行的變相貸款手法。想想會有多少人誤解,高高興興將支票存進個人戶口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欠了銀行一筆錢。

當然銀行這樣子做沒有不合法,但卻不道德。

總之,世上沒有咁大的蛤蟆隨街跳,自己便宜莫貪就是。

昨天提到國行的家債總計為何僅得84%,今天在《中國報》看到比較詳細的數據,截至今年三月的家債比重如下:

房貸41%、車貸21%、地產貸款18%、股票貸款8%、個人貸款7%、信用卡4%和其他1%,加起來就是100%。

值得注意的是,房貸和地產貸款加起來就占了59%。逾半比例,與近來炒樓炒地導致房價高漲不無關係。

房屋和地產貸款,相信其中有不少是純粹投機炒作,風險是,一旦房價地價滑跌,貸款者該如何脫手?

倒回問題的癥結。

家債高企不是問題,只要借貸者量力而為,自然有償還能力。

怕只怕不知量力者,入不敷出,以借債還債度日,終有一天坐吃山空,那當然是必然的。

Tuesday 9 July 2013

一個高收入國的家債問題

有沒有可能,國家是高收入先進國,子民卻同時負債累累呢?

當然有可能,美國即是一個例子。

根據報導,美國家債占GDP比例高達92%,比大馬的83%還高。

美國子民愛用未來錢,收入雖然高,卻多是拿來還債。

但別忘記,我們還不是高收入國,那要到2018年才有機會達到。

如果你比較新加坡的67%,你就知道我們家債已經到了令人擔憂的水平。

很多人表面風光,其實他們舉債度日,經濟狀況未必如你我所看到的那麼好。

我國也有這樣的情況,身邊也有這樣的朋友。

一個高收入的家庭,可能也是個高負債的家庭。

也就是說,它的淨值可能是-ve的。

相信我國有很多這樣的家庭,收入根本不夠生活開支。

難怪阿窿的生意那麼好做。

很多人明知不該借阿窿,還是偏要虎山行。爲什麽呢?

當今社會衍生那麼多問題那麼多悲劇,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是我聽來的,但我相信也是事實:很多公務員不懂得理財,買東西多是用分期付款,結果入不敷出,最後只好舉債,他們的ATM卡都在債主手裡,發薪日就由債主用他們的ATM從他們的銀行戶口拿錢還債。

我就親眼看過一個人手持一大疊的ATM卡,每到月尾月頭就在ATM機前按啊按,叫旁人看得觸目驚心。

在這樣的情形下,他們的債務是不是永遠都還不完?

國行數據顯示,我國家債達7844億,結構如下:房貸45%、車貸18%、個人貸款17%、信用卡4%。

但是加起來僅84%,剩餘的16%是什麽債務?

卡債僅得4%,有點跌人眼鏡。

記得那個信用卡滿天飛的年代嗎?

那時候,年入700元的文員都可以擁有一卡在手。

假設他每家銀行都申請一卡,五張卡就好,他每個月要如何還他的卡債?

結果也就不難想像。

當然這些都是銀行咎由自取。

據我所知,至少有一家金融公司在金融風暴的時候因為卡債而倒閉。

名義上是被併掉,那樣比較好聽,實際上是破產。

在股票熱炒那個年代,至少也有一家銀行是因為個人貸款爛帳最後被合併過去。

同樣,名義上是銀行合併,實際上已經宣告破產。

這麼說起來,現在這個情形似乎還不太壞。

怎麼說?家債當中,以房貸比率最大,占45%。

政府不是鼓勵人民要居者有其屋嗎?幾年前也推動了一個不成功的「我的第一房屋計劃」。

不成功,是因為憑著現有收入,人民根本買不起價格離譜高漲的房屋。

政府將申請條件一再放寬,今年再將家庭收入從當初的3000元提高至一萬元。

問題是,那些低收入者還是無法從該計劃受益,得益的反而是那些萬元收入者。

政府難道看不到嗎?問題不是在放寬收入頂限,那是毫無幫助的,而是在房價太高,人民根本買不起啊!

所以說,這個「我的第一房屋計劃」已經徹底失敗了。

好,因為第二財長透露家債太高,國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隔天立即推出三大措施,作為對治高企的家債問題,包括縮短償還期:個人貸款年限不超過10年、房貸不超過35年以及禁止預先批准貸款(pre-approved)。

覺得這三大措施作用不大。

尤其是房貸方面,35年畢竟還是太長,許多銀行是以60歲爲準,若以30歲作為平均年齡,許多人可能也只能借30年,根本不需要國行來訂下這樣的年限。

再說,限制房貸條例,不又和政府要求居者有其屋的目標背道而馳嗎?

這樣的情形下,國家如何達到高收入國目標?

Monday 8 July 2013

大馬提早兩年晉身高收入先進國

首相納吉在英國告訴旅居那裡的大馬人說:國家將提早兩年達致高收入先進國目標。

首相為何那麼肯定?

他說,因為GTP和ETP開始展現顯著成果。(真的嗎?)

大選後,首相似乎對自己過去表現愈來愈具信心。

上屆,他把高收入先進國的目標定在2020年,如今提前兩年,便是2018年。

2018年,恰恰是本屆政府的五年任期屆滿。

首相的意思似乎是,在本屆政府期滿前,國家晉入高收入先進國行列,那他又可以引領國家邁向另一個五年,甚至仿效敦馬那樣做nn年。

但是,2018年,卻讓我想起依德里斯曾經警惕人民,政府無止盡的補貼,將使國家在2019年破產。

依德里斯已不那麼說,現在他的思想已經有所改變。詳情請參閱:

http://www.malaysiaeconomy.net/OneMalaysia/id53789/id5998/2013-06-24/24307.html

國家不會破產,反之,它將如首相所說的在2018年成為人人稱羨的高收入先進國。

我們且拭目以待。

在拭目以待的當兒,你真的相信我們有這個能力嗎?

立即想到,原本今年落實的最低薪金制,真的實行了嗎?

眾所周知的東馬生活成本原本就比半島來得高,爲什麽東馬的最低薪金卻還比半島低了100元呢?這是什麼樣的邏輯啊!

308前就說要將東西馬物價統一,何以工資方面卻還有這100元之差呢?

物價方面更是有漲無降,難道首相所謂的高收入,就是先從物價高漲開始?

讓東馬人苦笑的是,首個統一的物品價格,便是人人皆受影響的油價。

但,東馬油價原本就比半島低嘛!油價統一的結果,卻是半島的油價降至與東馬一樣,東馬一點都沒有得益。

對東馬人來說,這夠不夠搵笨啊!

好啦,別再煽動東馬這國陣FD的反聯邦情緒了。

兼任財長的首相在倫敦興致勃勃的高談2018年高收入先進國的遠景的同時,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卻不識相地聳人聽聞,說國家家庭債務高占國內生產總值的83%,在亞洲排第一。

你看,不止國債數據驚人,連家債也同樣到了令人憂心忡忡的水平。

第二財長這麼說,國行立即有回應,定下三項新措施,以抑制家債繼續攀高,立即生效。

關於這,明天繼續談。

Friday 5 July 2013

真假大馬卡

在哈里士V.莊永諒的誹謗案,昨天提到的證人哈斯納供證時證實,他是當年「M計劃」的主要參與者。

他談到當年他如何將非法移民申請身份證的表格帶到吉隆坡去給當時的副內長梅格朱尼批准,後來他被捕,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了59天。

他獲釋放後,被限制兩年內只能在山打根活動,但不能會見任何記者。

而在他參與該計劃期間,共發出了138,000張身份證給外來人。

發出給外來移民的身份證總數,當然不止這個數目。

總之結果就是,這些非法移民變公民的人數,如今已經高占沙巴人口的三分一。走在街上的每三人,必有一人是持有本地身份證的外來人。

回到聽證會來。

昨天輪到沙巴移民廳前副總監伊斯邁阿末(Ismail Ahmad)供證,現在他是州國民登記局總監。

他說,在過去針對非法移民的執法過程,移民廳曾受到政治人物的干預,一些州議員要求移民廳官員不要對付他們的「自己人」。

你看,連州議員都在庇護這些外來人,日益嚴重的州非法移民問題如何得以解決?

伊斯邁以州國民登記局總監身份供證時說,這兩年來,該局并沒有讓外來人以偽造證據或不法途徑取得大馬卡!

若有的話,當局將在他們前來領取身份證的時候將他們逮捕!

覺得總監這句話有語病。

如果他是以偽造文件申請大馬卡,當局應該是在他申請時就將他逮捕,那還會等到他來領大馬卡時才捉他?

至於那些在兩年前便已發出去的身份證,是否將錯就錯?就讓這些外來移民憑他們所申請到的大馬卡,就算是以偽造證據或非法途徑取得,統統承認他們為大馬人?

但,我們如何辨別他們的真偽?

是不是由登記局發出的就是真卡,就可以當他們是大馬公民?就算他是以偽造文件取來的?

那對那些拿到假卡的外來人,不是很不公平嗎?

像皇委會主席沈立強說的,對他們來說不公平,因為他們以為是「合法」的。

真作假時假亦真,假作真時真亦假。

在這身份證課題上,何謂真,何謂假?這真假難辨的身份證課題,要待到幾時才能厘得清?

Thursday 4 July 2013

皇委會證人的「假」身份證被沒收

制度是死的,態度是活的。

在週二的聽證會上,皇委會主席沈立強法官說:態度比制度重要。

不錯,制度再好,如果做事者的態度不對,一個好的制度也會變壞。

我在想,我國是否正面對著這樣的問題呢?

在「身份證」課題上,因為當局濫發身份證,結果本州人口在過去卅年來飆漲了三倍。

還有人強詞奪理說,因為這些人符合當「馬來人」的條件。

既然他們是「馬來人」,他們就可以當公民。

既然可以當公民,他們當然可以獲得身份證。

這樣的狡辯,我想任何一位真正的大馬公民都不能接受。

除了在進行中的皇委會聽證會,昨天法庭也審理前首長哈里士起訴莊永諒誹謗案。

一名叫哈士納伊布拉欣的證人在供證時承認,他曾因參與當年的「身份證計劃」而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59天。

後來他反省,如果愈來愈多外來人獲得身份證及在大選時投票,那會害了沙巴漢的後代。

但我相信他只是奉命行事。

在聽證會上供證的外來移民,都透露在歷届大選時投票,而且他們都不約而同地投給“比較不會排斥外來人”的國陣。

想一想,如果把這些外來人的選票除掉,本州的政治局面可能不會是今天這個模樣。

但,這能夠怪誰呢?

像沈立強提出的「大問題」:誰必須負起這個錯誤責任?

有太多的政治考量,我想皇委會要把總結報告寫出來,可能下筆也難呢!

外來移民太容易獲取身份證,不是制度問題,而是涉及者的態度問題。

聽證會以來,獲取身份證的價錢也愈來愈便宜。

開始是100至150元,昨天聽到10至15元也可以買到,已經覺得不可思議。沒想到今天看報,一位菲律賓移民只還5塊錢,五個月後就拿到大馬身份證!

可以想像,我國身份證如何被那些「愛國賊」濫發。

聽證會已經進入第七月了,皇委會也傳召了百餘位證人,其中非法移民占了最大數。

但是,昨天卻發生證人身份證被當場沒收事件,因皇委會發現他的身份證是假的。

這我就不明了,昨天,皇委會主席不是才為這些非法移民“打抱不平”,說對取得身份證的他們來說,有關證件是合法的嗎?

如果是這樣,在聽證會上沒收他們的身份證,對他們又是否“公平”呢?

這樣一來,那些還在等著供證的非法移民,還有誰敢前來供證呢?

還是,皇委會對身份證的定義是:凡不是由登記局發出的身份證,都屬於偽造?若對方持有的身份證是由登記局發出的,就算是以非法途徑取得,也應當承認對方是合法公民?

這位不幸運的證人所買到的身份證因為不是由登記局發出的,所以屬於偽造?

若根據這樣的邏輯,我們是不是自己騙自己?

Wednesday 3 July 2013

一張身份證叫賣10到15元

週一供證的非法移民多來自印度巴基斯坦。

在那個年代,根本就不可能有印籍與巴籍的州民,國民登記局官員在處理這些人的申請時,難道不會起疑嗎?

不過,當時的登記局官員多由半島調過來,或許他們對本州的人口結構不瞭解,根本未注意到申請者究竟像不像本地人。

也有可能他們是受到“上頭”指使才那麼做。

這是該局官員年初向皇委會供證時那麼說的。

週二供證的,主要是來自印尼和菲律賓的非法移民。

從他們的證詞,你會發現當時“販賣”身份證明目張膽,猖獗程度令人吃驚。

而且所販賣的並不是假卡,而是出自登記局官員貨真實價的身份證。

他們能夠輕易獲取身份證,比大家想像中的還嚴重,也讓人無法置信:

1. 只要虛報在本地出生,沒有出生紙等任何文件照樣可申請。

2. 在森林工作的外勞,不用親自申請,也有代理可代申請。

3. 10至15元就可買到一張身份證。車馬費都不止這麼少,販賣者如何牟利?等於是半賣半送。誰會做這等好事?難免令人相信背後有贊助者。

4. 一名移民說,他是在「執政黨」人士的協助下取得身份證,後來卻改口說沒有獲得政黨人士的協助。

對移民來到沙巴就可輕易成為大馬公民之事件層出不窮,皇委會主席沈立強在聽證會上不禁慨歎:大問題是,究竟是誰必須為此負上責任?

他說,制度再好,也要靠人去做事。做事的人的態度比制度重要,當局有必要提升官員廉正與誠信水平。

聽起來,猶如一記當頭棒喝!

他也說,對取得身份證的非法移民來說,有關證件是合法的。

這點我不敢苟同。我相信這些非法移民在付錢申請大馬身份證的時候,心裡清清楚楚知道,那是通過非法途徑取得的。

想想也知道,哪有一個國家會那麼好,通過非法途徑進來本州,卻可以取得合法證件,光明正大地成為大馬公民?

誰該負起責任?背後的始作俑者早已呼之欲出,要把他們揪出來,還不容易?

問題是,成立此調查皇委會的目的,並不是要把這些「叛國賊」繩之以法。

反之,只是要調查為何沙巴人口會激增、對沙巴社會的影響、探討發身份證給外來移民以及他們成為選民的情況。

調查過後又怎樣?大概就束之高閣吧!因為委任狀里并沒有說,是否可對涉及者採取行動,皇委會未被賦予這方面的權力。

是否因為這樣,皇委會主席沈立強不禁在聽證會上作出無奈的感慨?

順帶一提:不管是來自印度巴基斯坦或印尼菲律賓的移民,取得身份證者幾乎都是回教徒,唯有一位印尼籍的基督徒移民除外。

另一名也是基督徒的菲籍移民卻無法取得身份證,相信是因為他有個基督徒名字叫Wilfred。

Tuesday 2 July 2013

國陣比較不會排斥外來人

週末讀到慕達立逝世的新聞,的確嚇了一跳。

慕達立是誰?他可以說是非法移民皇委會聽證會最重要的證人,寫了至少四本有關「身份證計劃」的書,也是《Sabahkini》網站的網主。

他已準備出席本週繼續開審的聽證會,隨著他的逝世,聽證會就少了一位關鍵證人了。

根據報導,他是因為中風不治。

但是,中風會死的嗎?

我以為,中風至多只會令人半身不遂或什麽的,怎會致死?

總之慕達立的死,來得太不巧,也太突然了。

就像巴拉的死那樣突然。

無論如何,在週一的聽證會上,再次有兩位來自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移民先後供證。

不外是講述他們如何從半島過來本州,幾次易名,如何在無需任何文件之下,用100元買到藍色身份證,落地生根,並且在幾次大選都得以成功投票。

一個說,他在投票時投國陣,因為國陣比較不會“排斥外來移民”。

所以我們不能再有錯誤的印象,以為本地非法移民都來自印尼菲律賓,也有不少是從半島飛過來就成為公民的印巴移民。

而且,他們是早在人民黨時代就已取得藍色身份證,可見「M計劃」是早在70年代就已經偷偷在進行了。

當時的首長知不知情呢?

大選前,楊德利便因提到哈里士的名字,結果被後者告以誹謗罪。

看樣子,從半島進來的印巴移民更容易取得身份證。

這些印巴移民以非法途徑成為公民,而且一住就住上了幾十年,難道他們的鄰居從來不起疑嗎?

最好笑的是,他們竟然連首長和首相的名字都叫不出,把前者稱為Musa Hitam,以為後者叫Nazeem。叫人啼笑皆非。

皇委會會不會傳召哈里士和敦馬供證呢?我想,那應該會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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