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讀到相關新聞時所起的一個疑問。
選委會主席的意思似乎是:與其手指塗墨,現在改用手指浸墨的方式,就可以解決重複投票的問題。
媒體是這樣寫的:
“阿都阿茲說,為了防止選民試圖投兩次票,選委會仍會採用不褪色墨汁,只是使用方式有所改變。”
改用使用方式就能防止選民投兩次票?
言下之意,將手指浸入墨水里就不能將墨水洗脫嗎?那麼神奇?
這我一點都不信,騙小孩子還可以,那樣說根本是把選民當小孩子那麼好騙。選委會不是要轉移大家的焦點吧!
爲什麽沒有記者問他:萬一還是洗脫呢?
到時選委會大概會說:浸得不夠久、手指太油、墨水沒搖勻,或是“我們真的增加了硝酸銀成份啊”等藉口吧!
今天,選委會副主席說:只要不刻意去清洗,墨水絕對不會消失。
這麼說,“改進”後的墨水還是可以洗脫啊!這樣用來又有什麽用?
普通選民當然不會刻意去清洗,但那些有心使詐者呢,他們當然會想盡辦法去洗脫啊!
選委會不要太天真,該如何防止這些問題選民重複投票?這才是問題所在啊!
最好先示範給大家看,不好再來馬後炮。
剛剛再讀到一則新聞,顯示掌管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沙希旦說話真無厘頭。
他拒絕透露提供墨水廠商的身份,因為要避免民眾紛紛搶購墨水。
他說,“這些選民就會沾了墨水去投票,說他們有了墨水,不需要身份證就可以投票。”
哦!聽部長這麼說,這次的供應商來自國內,不再是從海外進口了吧?
不過,除非是媒體報導錯誤,否則我真懷疑這位部長語無倫次。
選民知道手指沾了墨水就不可以投票,爲什麽還要故意去買墨水來沾?
然後,沾了墨水就不需出示身份證來投票?選民會這麼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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