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里士V.莊永諒的誹謗案,昨天提到的證人哈斯納供證時證實,他是當年「M計劃」的主要參與者。
他談到當年他如何將非法移民申請身份證的表格帶到吉隆坡去給當時的副內長梅格朱尼批准,後來他被捕,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了59天。
他獲釋放後,被限制兩年內只能在山打根活動,但不能會見任何記者。
而在他參與該計劃期間,共發出了138,000張身份證給外來人。
發出給外來移民的身份證總數,當然不止這個數目。
總之結果就是,這些非法移民變公民的人數,如今已經高占沙巴人口的三分一。走在街上的每三人,必有一人是持有本地身份證的外來人。
回到聽證會來。
昨天輪到沙巴移民廳前副總監伊斯邁阿末(Ismail Ahmad)供證,現在他是州國民登記局總監。
他說,在過去針對非法移民的執法過程,移民廳曾受到政治人物的干預,一些州議員要求移民廳官員不要對付他們的「自己人」。
你看,連州議員都在庇護這些外來人,日益嚴重的州非法移民問題如何得以解決?
伊斯邁以州國民登記局總監身份供證時說,這兩年來,該局并沒有讓外來人以偽造證據或不法途徑取得大馬卡!
若有的話,當局將在他們前來領取身份證的時候將他們逮捕!
覺得總監這句話有語病。
如果他是以偽造文件申請大馬卡,當局應該是在他申請時就將他逮捕,那還會等到他來領大馬卡時才捉他?
至於那些在兩年前便已發出去的身份證,是否將錯就錯?就讓這些外來移民憑他們所申請到的大馬卡,就算是以偽造證據或非法途徑取得,統統承認他們為大馬人?
但,我們如何辨別他們的真偽?
是不是由登記局發出的就是真卡,就可以當他們是大馬公民?就算他是以偽造文件取來的?
那對那些拿到假卡的外來人,不是很不公平嗎?
像皇委會主席沈立強說的,對他們來說不公平,因為他們以為是「合法」的。
真作假時假亦真,假作真時真亦假。
在這身份證課題上,何謂真,何謂假?這真假難辨的身份證課題,要待到幾時才能厘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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