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1 October 2018

欺诈/违反公共政策的协议

总检察长汤姆斯透露,政府将入禀伦敦高庭,寻求撤销去年五月1MDB和阿布扎比IPIC所达致的和解协议(Consent Award)。

在该协议,大马政府同意支付57.8亿美元(约241.6亿马币)给对方,支付期长达五年至2022年,目前已付了14.6亿美元(约61亿马币),尚有余款43.2亿美元(约180.6亿马币)。

汤姆斯强调大马政府不会支付余额给IPIC,同时也会追讨已支付的14.6亿美元。

汤姆斯说,大马在伦敦高庭提出法律挑战的基础在于,上述和解协议是通过欺诈或违反公共政策的方式达成的(procured by fraud or in a manner contrary to public policy)。

记得吗?由于IPIC/Aabar声称没有收到1MDB的35亿美元汇款,原因就是因为汇款去了假的Aabar公司,结果同一笔债,我国财政部同意再付第二次给IPIC(请看《还两次债,还到下一代》20170425)。

但是,假Aabar也是IPIC时任CEO兼Aabar主席Khadem al-Qubaisi和Aabar时任CEO Badawy al-Husseiny成立的,问题是在汇款过去的当儿,1MDB知不知道是假公司,还是以为它是同一家公司(请看《没有流入纳吉的口袋》20170427)?

换句话说,1MDB是同谋,还是无辜的受害者?去年我就提出了这个疑问(请看《1MDB是受害者,还是共犯?》20170802)。

我相信1MDB当时的当事者是知道的,否则,为何在事发后,一点都不急着要追回寄错的汇款,不止如此,竟然还愿意还第二次债。

虽然,不管是当时的第二财长佐哈里或财长首相兼1MDB顾问主席纳吉口口声声强调政府不会代1MDB还债,事实还是由政府在替公司还债。

上周,纳吉和前财政部秘书长伊万被控的6项失信罪,金额66亿马币,便是与此有关。

总检察长如今入禀伦敦法庭,拒绝继续付款给对方,也要追讨已经支付的14.6亿美元,但下月(11/11)再有一笔5,000万美元利息到期,我国付是不付呢?

在法庭未有裁决之前,拒绝继续付款,岂非等于违约?

说回假Aabar公司,既是由IPIC前主席和Aabar前CEO所成立的,显然就存在诈骗的动机,那IPIC/Aabar是否也要负责任,而非完全由大马政府担当?

汤姆斯称,纳吉要对1MDB和财政部同意和IPIC和解的行动负责,因此,他(纳吉)不可能未其国家和公司的最佳利益采取行动。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伦敦法庭会做如此的区别吗?我觉得应该不会,因为欠债的是公司,就算换了政府或公司换了人,公司的债务不会因此取消,还是要继续还。

除非可以证明当中有欺诈行为,而对方是同谋,法庭才会批准撤销吧!

但是,汤姆斯引述美国司法部的诉讼文件,似乎只提到里扎、刘特佐和被称为MO1的纳吉存有欺诈行为。

对被指涉及欺诈,纳吉非常不服,要求总检察长公开1MDB和IPIC从2015年至2017年的所有协议文件。

Tuesday 30 October 2018

「陈金隆」一人饰两角

如今轮到沙地外长朱贝尔(Adel Al-Jubeir)和纳吉撇清关系,指纳吉当年收到的26亿元捐款和沙地政府完全无关。

两年前,他不是这么说的,原先他说那是来自沙地一名王子的私人投资,后来却改口说那的确是来自沙地无条件的捐款(请看《沙地外长改口供》20160418)。

纳吉怎么回应?这次他辩说,当时他并没有确认资金来源,而是在和沙地国王对话后真的“以为”那是来自沙地的捐款,因为受到金融保密法令的约束,金主的身份是保密的,即使是首相,也无法获得这方面的金融资讯。

他说国行当时也没有质疑,所以他“以为”是没问题的。

这些事情可以“以为”的吗?身为财长首相,还是1MDB的顾问主席,怎么可以用“以为”来推卸责任?

从这点,你就知道他是在胡扯了。

当有人把钱汇入你的银行户口,而且是数十亿的汇款,就算你不知道汇款者是谁,银行一定会有对方的资料,你怎可能不闻不问?

但是,当纳吉两个月前被控时,他不是已经改口说26亿是沙地王室“贷款”给他做“紧急基金”(Dana Contingency)用途的吗?为什么那么快又忘记了?

他当时说,因为没有用到,他在505大选后已退回给沙地王子了(请看《Goodstar、假Aabar和「陈金隆」三部曲》20180914)。

到底是投资资金、捐款还是贷款?不断更改的版本,说到自己都乱了。

而且,如果没有确定汇款人是谁,那他后来如何把未用完的“余款”汇回去呢?

事实是,大选只用了6亿元,其余的20亿后来汇去了新加坡BSI银行的一个户头,户头名字是陈金隆。

根据Falcon经理Jens Sturzenegger的供词,刘特佐告诉他,为了“保安”理由,所以他借用陈金隆的名字(请看《「陈金隆」是虚构人物?》20170113)。

看来,这位陈金隆也让纳吉以为他就是沙地王子,才会把20亿元余款汇入他的银行户口。

为了证明他的确“以为”捐款来自沙地,纳吉在脸书出示了沙地王子的文件,却被发现署名Saud Abdulaziz Al-Saud签名的信函内容,和陈金隆赠送名画写给刘特佐的信函几乎一样。

尤其是这一段:“礼物不应被视为贪污,因为这违反回教的做法,我个人不鼓励这种做法;这礼物仅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希望它能鼓励你继续在全球宣扬回教。”

“The Gift should not in any event be construed as an act of corruption since this is against the practice of Islam and I do not personally encourage such practices in any manner whatsoever. This is merely a personal token of appreciation and I am hoping that the Gift would encourage you to continue with your good work to promote Islam around the world”

在陈金隆写给刘特佐的信则是这样:“......不应被视为贪污,因为这违反公司及我的原则,我个人不鼓励这种做法;这礼物仅是我的一点心意,我希望它能鼓励你在全球继续你的善行。”

“...should not in any event be construed as an act of corruption since this is against the Company and/or my principles and I personally do not encourage such practices in any manner whatsoever, The gift(s) is/are a token of appreciation and I am hoping that the gift(s) to you would encourage you to continue with your good work globally.”

遣词用字如出一辙,根本是copy & paste。

由此可见,陈金隆就是刘特佐,美国司法部指刘特佐不止用陈金隆的名字开银行户口,也用陈金隆之名购买名画然后再“赠送”给自己。

Friday 26 October 2018

三份一议席如何做政府?

509大选后不久,州立新党主席杰菲里吉丁岸即宣称要成立一个新联盟,叫沙巴团结联盟(GBS),以团结党为主导,并献议国阵成员党加入,为沙巴政党提供一个新平台。

前天,这个新联盟宣告成立,由团结党主席百林担任临时主席,成员来自团结党、沙巴巫统、立新党、民团党(PBRS),以及三名独立国州议员。

三名独立议员是不久前退出巫统的前外长阿尼法和苏高州议员赛迪阿都拉曼,以及没有随其他民统议员加入民兴党政府的纳巴湾州议员波比苏安。

百林和慕沙为联合顾问,四党主席/领导即麦西慕、哈芝芝、杰菲里和佐瑟古鲁担任联合主席。

担任联盟秘书的马希迪说,四党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一党独大。

杰菲里之前透露,GBS只供拥有国州议员的政党加入,他们自动成为最高理事会成员,目前共有21名州议员及10名国会议员,分别来自:沙巴巫统(10州6国)、团结党(6州1国)、立新党(2州1国)、民团党(1州1国),以及3名独立议员。

百林说,GBS已做好准备,一旦现任州政府被宣判为不合法,他们将接手执掌州政府。

哦,是不是百林算错了,有可能吗?GBS目前只有21个州议席,对比民兴党/希盟的39席,如果现有的州政府被判非法,当时率先沙菲益宣誓的慕沙才是合法首长,随着后来的政局演变,由沙巴国阵和立新党成立的两天州政府如今只剩下三份一的州议席,一半都不到,如何可能再组织政府?

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将现有州议会解散,重新举行州选举,让取得最多议席的政党或联盟或阵线名正言顺的成立新政府(请看《大选已过,但尘埃未落定》20180511)。

若重新选举,可以预见的是,民兴党/沙巴希盟将赢取更多议席胜出。

就好如在1985年,那时也是首次执政的团结党苦撑了一年后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结果取得更好的选绩。

大家如果还有印象的话,509那晚,沙巴国阵和民兴党/希盟各赢取29州议席,其余2席则由杰菲里的立新党获取。

同样身为反对党,立新党理应和民兴党/希盟联手组织政府,没想到杰菲里却选择靠拢国阵,让沙巴国阵得以31席继续执政,慕沙也得以宣誓续任为首长。

却没想到,民统随即宣布退出国阵和民兴党结盟,几位巫统议员也跟着过档,在短短24小时后,由慕沙领导的国阵州政府即失去了多数议席。

两天后,沙菲益以获得36名州议员的支持宣誓成为州首长,但慕沙坚持未辞首长职,造成首长闹双包。

若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本州的首长双包案,其实是九年前的霹雳大臣双包案重演。

当时由三名民联议员因为受到利诱跳槽国阵,结果导致民联州政府倒台(请看《人人要做执政党,没人要做反对党》20180515)。

虽然当时的民联州大臣尼查要求解散州议会重选,当时的苏丹阿兹兰沙并未御准,反之要尼查辞职,让国阵成立州政府,由赞比里担任州大臣,上演大臣双包案(请看《尼查的宣誓书》20090422及《谁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大臣?》20090522)。

若依循当年的霹雳大臣双包案,尼查正式在王宫宣誓就任,但苏丹后来也让赞比里宣誓就任州大臣,等于赞比里取代尼查出任大臣职务,他也成立其国阵州政府。

同样,在本州此次的首长双包案,既然沙菲益在慕沙宣誓就任首长两天后也同样在州元首面前宣誓就任首长职,那不也表示他已取代慕沙成为新任首长吗?

Thursday 25 October 2018

敦马不要第三大桥

希盟执政后不久,第二次任相的敦马就宣布取消隆新高铁计划(HSR),说我国并不需要隆新高铁,说支付昂贵的开支,却只为了乘搭30分钟的高铁,没有必要为了节省那一点点时间而花这么多钱。

当时就觉得,那可能只是个借口,敦马或有他的隐议程,其实他想重启他的半弯桥计划(请看敦马要建半弯桥,还是柔佛大臣?》20181017)。

早在509大选前,敦马就曾表示,希盟一旦执政,即将重新检讨几项马新课题,包括半弯桥计划的可行性。

上周,柔佛大臣奥斯曼突然透露,敦马问他柔佛是否还需要半弯桥,奥斯曼说“这是你的计划,由你决定”,敦马答他说要。

两天后,当被问及半弯桥时,敦马却说是来自柔佛的建议,所以政府会探讨其可行性。

照奥斯曼的说法,是敦马先问他,他也答说由敦马决定,到了敦马口里,却说成是柔佛的建议,(联邦)政府再来研究是否可行。

话是这么说,只要是敦马要推行的计划,其他人会说不好不要吗?

就好如第三国产车计划,虽然民众多不认同,敦马还是一意孤行,还说是由私人投资,不会用到公帑;但当企业部长里祖安透露其中一家合作伙伴矽佳,被指是国库控股(Khazanah)的子公司时,敦马却还是辩说:国库不等于是政府。

如今提出重启半弯桥计划,刘镇东建议不如建第三大桥,敦马不表同意,原因却是,建第三大桥必须获得新加坡的同意,敦马认为新加坡不会同意,而建半弯桥就不必征求邻国同意,我国可以随时展开工程。

这个原因根本就不足取,对纾解现有的拥挤交通一点帮助都没有。

敦马自己也说,因为交通流量不断持续的增长,马新两国之间需要更多的大桥来连接不同的地点。

但,半弯桥计划只是把现有的新柔长堤拆除我国的部分重建,不是建多一座新桥啊!敦马的辩词,一点都不逻辑。

因为新加坡不会同意建第三大桥,敦马的意思是说,因为半弯桥可以我国单方面进行,不需要取得邻国同意,问题是,新柔关卡将要如何运作?总该有个共识,输水管也必须拆除重建,这当然也要取得新加坡的合作才行啊!

或者,敦马想一石二鸟,借此机会重新探讨水供的问题?

安华的看法又如何?目前尚不得知,就算不认同,相信安华此时也不会表达意见,那如果敦马两年后退位,安华接任首相,半弯桥计划会不会生变?

为什么会叫半弯桥?就因爲新加坡不願拆除其长堤的部分,因此我国将只建S型的半弯桥,再连接新加坡的部分。

这样一个半弯桥,不觉得它的形状很丑怪吗?没有一点美感,偏偏它的正式名称就叫「美景大桥」。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63353/%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5%A6%E9%A6%AC%E4%B8%8D%E8%A6%81%E7%AC%AC%E4%B8%89%E5%A4%A7%E6%A9%8B

Tuesday 23 October 2018

The Missing Link:反贪会还是要查

昨天提到,上市公司MyEG声称,收到反贪会信函,证实/澄清公司及董事局成员并未受到当局调查,也与阿末扎希贪污案无关。

较后却读到反贪会副主席阿占巴基的谈话,指反贪会将调查任何涉及阿末扎希贪污案的公司。

他还说,有一家公司说他们没有涉及,他们要说什么就由他们说吧!

虽然阿占没有点名,他指的公司显然就是MyEG。但,MyEG不是说它已收到反贪会的信函为证吗?那又是怎么一回事?

至于控状所指的Mastoro Kenny IT公司,为取得MyEG的电子服务工程而涉嫌贿赂时任内长阿末扎希前后24张支票,金额共1,325万元;这家公司又是何方神圣?它又如何确保MyEG肯定会给予它工程?

更何况,根据《当今大马》报道,MyEG证实未曾听闻这家公司,彼此也没有任何交易,MyEG不可能给予对方合约,却不知道对方是什么公司吧?

Mastoro是什么公司?根据报道,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记录显示,它是家资讯科技顾问公司,业务包括软件、架设网站和提供电脑配件。

Mastoro老板是46岁的古玛拉古鲁(M. Kumaraguru),他也是一家Mentari Maju Textiles的东主,曾在今年三月被控洗黑钱30万元。

他是涉嫌在去年1月17日至2月23日间犯下有关罪行。

Mastoro则是涉嫌从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2月8日支付1,325万的部分贿款给阿末扎希。

这又涉及一家叫Jogabonito珠宝的公司,在Mastoro的第一条罪状,Jogabonito在2016年7月15日代Mastoro支付25万元给阿末扎希,以取得MyEg的承包工程。

古玛拉是在该年8月19日才注册Mastoro这家公司,一年后却未更新注册,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只存在一年,却只在半年内就支付了上千万元给阿末扎希,明显公司的成立只是被用来洗黑钱。

根据反贪会的控状,Mastoro贿赂阿末扎希,后者收到贿款,前者获MyEG承包合约。

问题在,MyEG却是未曾听过这家公司,和它也没有来往,MyEG又如何给它承包工程呢?而且还需等到阿末扎希点头,它怎么知道阿末扎希何时收到钱?

这中间似乎有个missing link,才有办法将整个来龙去脉链接起来,这就要等反贪会的调查了。

Monday 22 October 2018

阿末扎希被控45条罪

巫统党主席,也是前副首相及前内长的阿末扎希被控以45条罪状,却连累两家上市公司MyEG和德达飞讯(Dsonic)股价当天跌停板。

阿末扎希所面对的45条控状,包括10条刑事失信、8条贪污及27条洗黑钱。

1)8条贪污罪,涉及金额2,125万元

在8条贪污指控中,头三项涉及一家Mastoro Kenny IT Consultant & Services,指阿末扎希协助该公司在内政部职权范围内向MyEG服务取得电子服务承包工程,向公司收取24张支票,总额1,325万元。

另外两项贪污指控涉及向Dsonic董事周民民(Chew Ben Ben)接收两张支票,总额600万元。Dsonic为移民局提供护照晶片。

下来三项贪污控状指他从Profound Radiance董事阿兹兰(Azlan Shah Jafril)接收三张支票,总额200万元。Profound Radiance是内政部所委任的三家公司之一,负责处理巴基斯坦与尼泊尔移工的签证申请。

股价大受影响的两家上市公司已经否认曾经贿赂阿末扎希或任何人,尤其是MyEG指出,反贪会已证实,该公司或董事成员均未因阿末扎希案件被反贪会调查。

说的也是,看来是投资者和媒体摆了乌龙,因控状指的是一家Mastoro Kenny为取得MyEG的工程而贿赂阿末扎希,并不是MyEG本身。

看来MyEG是无辜的,其股价也在公司作出澄清后在周一大力反弹。

不过,目前未见Mastoro Kenny发布相关文告。

至于Dsonic,控状显示其董事周民民是以Sarana Kencana公司支票发给Lewis & Co律师楼在马银行的账户,若说Dsonic没有付款给阿末扎希也没错。

8项贪污罪状涉及金额共2,125万,另10项失信罪则涉及金额2,083万元,27项洗黑钱金额共7,207万元,全部45项控状总额1.14亿元。

2)10条失信罪,涉及金额2,083万元

10条失信罪是涉及一家Yayasan Akal Budi基金会的资金被挪用,涉及金额达2,083万元。

这是一家什么基金?根据阿末扎希之前透露,它是其家庭成立的基金,资金来自他和其他朋友的捐款,目的是建立宗教学校、孤儿院,及其他各种根据回教教义展开的慈善活动。

《透视大马》记者走访该基金的注册地址,发现该地之前是一家烧鱼店,再之前是一所双层楼洋房,目前是一块空地,而在第14届大选时曾被作为国阵竞选活动地点。

虽然名为慈善基金,它却是以有限公司名义在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在1997年成立,却从未提呈任何财务年报,上网搜索,也找不到任何有关它的资料。

总之该基金会似乎有名而无实,所注册地址也没有一个基金门面,当地居民也从未听闻该基金曾在该区成立或运作,那它是如何操作的呢?

阿末扎希之前曾针对基金被挪用80万替妻子还卡债一事到反贪会录供,他当时的解释是其助理不小心开错了支票,而他在发现此事后,已用自己的存款悉数存入该基金。

3)27条洗黑钱罪,涉及金额7,207万元

在洗黑钱控状下,阿末扎希涉嫌将5,928万元非法资金存入Lewis & Co.律师楼账户,通过该账户购买两间座落在Hulu Langat总值590万元的独立式洋房,以及通过30张支票洗钱达689万元。

除了上述45宗控状,据说还有一宗与1MDB有关的案件还在调查中,即在2015年,纳吉透露26亿元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而阿末扎希自称见过捐款的沙地王子。

阿末扎希当时说,沙地王子告诉他,有关捐款是为了确保国阵和巫统在第13届大选获胜,希望巫统继续统治这个国家;捐款给我国,是因为大马反恐主义和作为逊尼派回教国家云云。

阿末扎希还说他也见过捐款转至纳吉户头的汇款文件。

走笔至此,我突然想起两年前在本州东海岸发生的一宗掳人案,四名人质家属共筹获绑匪要求的1,200万元赎金(1.3亿比索),但只有1亿比索到达阿布沙耶绑匪手中,也就是说,其中3,000万比索或280万马币被人途中拦截了(请看《阿布沙耶仅收到1亿比索》20160629)。

根据大马警方,我国并没有付绑匪任何赎金。

时任内长阿末扎希当时却说,人质家属筹获的1,200万马币,其实是捐给了一个合法的菲律宾回教慈善团体。

这就奇怪了,赎金怎会变成捐款?那是家属辛苦筹来的钱,如果没有用到,不是应该还回给家属吗?有些钱,还是家属抵押屋子借来的呢!把赎金变成捐款,有没有先征求家属的同意呢?

我觉得,阿末扎希应该把该合法回教慈善团体的名字说出来,那就更有说服力,可是他拒绝透露(请看《赎金的新代名词》20160617)。

忽然想到这件事,是因为阿末扎希当时提到把赎金转捐给菲律宾的回教慈善团体,恰巧他本身也有一家回教慈善团体,真是无巧不成书。

Friday 19 October 2018

地毯商向纳吉夫妇索赔6.7亿元

纳吉夫妇在国阵下台后官司不断,最新一宗来自地毯商人迪巴(Deepak Jaikshan),向两夫妇及武装部队基金(LTAT)两家子公司莫实得(Boustead)和Bakti Wira索赔6.76亿元。

如果你不记得迪巴是谁,他就是几年前大爆蒙女案内幕的那位地毯商人。

甫在上个月,他也入禀高庭,声称自己在要出庭指证纳吉夫妇涉及蒙女案后,遭纳吉夫妇连同人民银行还有纳吉胞弟阿末佐哈里等人涉及陷害,并向他们追讨逾5260万元赔偿。

当年私家侦探巴拉在大爆蒙女案内幕后漏夜逃亡印度时,据称就是由当时与两夫妇关系匪浅的迪巴当中间人,负责每月汇款给巴拉。不过,据说巴拉只收到一两次汇款就停止了,最后不得不回国,不幸在2013年心脏病发身亡。

言归正传。迪巴向纳吉等造追讨上述赔偿或归还两片土地(223英亩)至其公司Astacanggih。

他在诉状中声称,根据一份2005年的私营化协议,一家Awan Megah负责在该段土地负责兴建成本1亿元的国防研究中心(Puspahanas)。

当时纳吉还是国防部长,Awan Megah则是雪州巫统妇女组主席罗比雅(Raja Ropiaah)的公司。迪巴指罗比雅和纳吉夫妇关系密切,而迪巴也是该公司的小股东。

2007年,Awan Megah献议迪巴的公司Astacanggih以1.18亿元购买土地,成交后,Astacanggih需付1,300万现金给Awan Megah和提供7,250万元值的土地保证金(Land Bond)。

迪巴声称这之前,他也通过纳吉胞弟佐哈里支付了3,000万元给两夫妇。时任国防部长的纳吉则负责批准该份协议。

问题是,罗比雅并没有按照协议将土地转至Astacanggih名下;实际上,罗比雅却在2010年与另一家公司GuppyUnip签署卖地合约。

迪巴指出,在罗比雅违约后,他又被两夫妇强制低价将Astacanggih的80%或1,600万股份卖给Bakti Wira,交易价只是3,000万元,但当时的土地市价已飙升至5亿元。

他说,纳吉夫妇这么做是为了强迫他放弃追究罗比雅违约一事,导致他无法获得赔偿。

而Bakti Wira在收购公司股份两周后,即将土地以6.4亿元价格卖给UMW,虽然当时的市价只有1.3亿元。

这件案子幕后的来龙去脉,我在4年前就曾提过了,那时是由拉菲兹爆料(请看《1,300万元和一块土地如何经手三次?》20140109)。

长话短说,就是Awan Megah因无法提供土地保证金,因此将其中200英亩土地卖给迪巴的公司Astacanggih,代价3,000万元。

但土地并没有转至迪巴公司名下,在迪巴喊告后,LTAT通过Bakti Wira以3,000万元向迪巴收购Astacanggih,然后又付1.3亿给Awan Megah收购200英亩土地。

其实,既然土地已卖给了迪巴的公司,1.3亿元也应该还给迪巴的公司才对,更甚的是,同一块土地后来却以高于市价的5倍卖给UMW,而迪巴只拿到3,000万元,难怪他要喊告!

迪巴还有一宗银行贷款官司,指纳吉夫妇利用他和弟弟Rajesh名义向人民银行贷款1.99亿元不还;被告人除了纳吉夫妇和纳吉胞弟佐哈里,还有前朝圣基金主席阿兹和人民银行主席Shukry Salleh。

Thursday 18 October 2018

国库是政府的私人公司

敦马语不惊人死不休,说国库控股不是政府是公司,所以它或旗下公司可以参与第三国产车计划(请看《国库是私人公司?》20181008)。

因为宝腾一半股权被前朝政府卖了,敦马念念不忘,说要重启国产车计划,但不被民众认同,于是改口说新国产车计划将由私人界推行。

没想到企业部长里祖安透露的两家合作伙伴矽佳和CTRM,却分别是国库和DRB的子公司。

这哪里可以说是私人计划?当被问及此事,敦马却狡辩:国库不是政府是公司。

敦马这个答复,相信已被很多民众扣分。

于是,在一项活动上,新上任的国库董事经理沙里尔里扎又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沙里尔回答:国库是属于政府的私人公司,其投资基金也来自公帑。

政府的私人公司?听起来自相矛盾,其实应该说,它是政府的商业投资臂膀,也就是所谓的官联机构/基金(GLC/GLF)。

相信沙里尔不得不模棱两可,以表示敦马也不完全错,即国库虽是“私人公司”,但它也属于政府,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沙里尔是在今年8月甫受委国库董事经理,以接替原任的阿兹曼莫达。

由于受到敦马抨击,指国库已经偏离初衷,在求见敦马不果下,阿兹曼莫达和国库董事全体成员在7月底总辞呈(请看《国库为土著投资?》20180730)。

沙里尔未受委国库董事经理职前当了五年的公积金CEO,而之前是副CEO。

他也举朝圣基金局、国投(PNB)和公积金局为例,利用公共基金进行策略性投资,同时也协助政府发展与建设。

唯他没有表达他对子公司参与第三国产车计划的看法,只在询及建议变卖GLC股权以协助政府减少国债一事时说,这是投资重组的一部分,是任何基金经理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

建议减持GLC股权和资产减债,是财长林冠英提出的。

其实,在抨击国库偏离投资初衷时,敦马就已说要国库减持GLC股权和资产了,新董事局上任,也着手进行调整投资策略。

早在20年前,敦马还是首相时期,就已表明要逐步减少GLC股权了,但在阿都拉上台后,GLC股权不降反升,到了纳吉时期,他以经济转型为名,通过GLC积极并购私有企业,也推动更多的大型商业发展计划并进行筹资,1MDB即是例子(请看《非回教徒控制了国家经济的60%?》20140429)。

也是在这段期间,国债毫无节制地以倍数上升,GLC的举债也同样升高,由于政府为GLC债务提供担保,新政府遂将GLC债务也列为国债一部分,国债因而破兆(请看《国债早就冲破一兆》20180522)。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62557/%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5%9C%8B%E5%BA%AB%E6%98%AF%E6%94%BF%E5%BA%9C%E7%9A%84%E7%A7%81%E4%BA%BA%E5%85%AC%E5%8F%B8?fbclid=IwAR1kshoGbCvprpnxEfdeqWKSJEkRRc05RszRCAQkof4pgqOqDvbqlqjQR_g

Wednesday 17 October 2018

是敦马要建半弯桥,还是柔佛大臣?

哈,果然给我说中,敦马仍然想建他的半弯桥。

509大选后三个礼拜(28/5),敦马就宣布取消隆新高铁计划(HSR),当时我说敦马或有他的隐议程,他可能想重建他的半弯桥(请看《隆新高铁V.半弯桥》20180530)。

昨天,柔佛大臣奥斯曼(Osman Sapian)透露,敦马曾在上个月问他柔佛是否需要半弯桥,他答说“由你决定,因为这是你的计划”,敦马于是说要。

敦马说我国不需要隆新高铁,因为高铁的功能是缩短长途时间,但隆新高铁只有230公里,支付昂贵的开支,只为了搭30分钟的高铁,是件很愚蠢的事。

他说,没有必要为了节省那一点时间而花这么多钱。

当时我就在想,那可能只是个借口,敦马其实想重启他的半弯桥计划。

记得吗?半弯桥计划是敦马在2003年退位前提出的计划,却没想到阿都拉上台后宣布取消,气得敦马要阿都拉辞职下台。

纳吉上任后也无意建桥,反而提出了高铁计划。

如今敦马二度任相,相继取消纳吉的几个mega计划,包括隆新高铁在内,虽然他一度改口只是搁置不是取消,但看样子他对重启半弯桥更有兴趣。

为什么会叫半弯桥?因爲新加坡不願拆除属于其长堤的部分,因此我国将只建S型的半弯桥,再连接新加坡的部分。

这样一个半弯桥,美不美观,那是另外一回事,揶揄的是,它的正式名称就叫“美景大桥”。

半弯桥就和国产车一样,是敦马当年的pet projects之一;不忿宝腾被卖掉,敦马因此提出第三国产车计划,还说完全由私人出资,他的所谓“私人计划”,其实就是政府的GLC。

第三国产车计划在民众反对声中仍一意孤行,重建半弯桥,有谁阻止得了?

各界对半弯桥2.0计划的反应又如何?新闻出街后,柔佛王储首先反应,要建半弯桥,不如建医院,尤其是第11大马计划下耗资5亿元的巴西古当医院计划,政府为了减债而重新检讨数项工程计划,该项计划也受到了影响。

经济发展部长阿兹敏认为基于经济因素,目前还不是考虑半弯桥2.0计划的时候,而且也不在希盟政府的priority中,重启半弯桥计划纯粹是柔佛大臣的个人看法。

哦,这难道是奥斯曼的一厢情愿,不是敦马的意愿?但,奥斯曼说是敦马先问起他的,然后是敦马自己说要的。

而且,奥斯曼还说他和阿兹敏将与新加坡官员会面以讨论水源课题时,可能也会讨论半弯桥和第三大桥计划,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他还故作玄虚,拒绝透露更详细的资料和地点,说是为了避免当地房地产被炒高。既然是要衔接现有大桥的半弯桥,这位大臣根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真是自说自爽。

还是刘镇东说的较有建树。他说与其建半弯桥,不如建第三大桥。

的确,半弯桥只是重建现有的第二大桥,邻国已经表明没有兴趣,所以才会建一半的弯桥,但这对舒缓两岸的交通完全没有帮助,不如建第三大桥,现有的交通拥挤状况才能得到缓解。

前首相纳吉也针对半弯桥2.0计划嗤之以鼻,说李显龙曾告诉他,现有的长堤还可以用至少30年,没有必要拆过重建。

不管是敦马的意愿还是奥斯曼为讨好敦马而重提半弯桥计划,相信没有其他人对重启半弯桥计划有兴趣。

不觉得半弯桥的形状很丑怪吗?一点美感都没有。

Tuesday 16 October 2018

IMM13衍生无国籍儿童

移民局总监慕斯达法阿里已经澄清,州移民局只是为持有IMM13的难民进行户口调查(census),以鉴定他们的孩子人数,不是为他们进行登记(registration)以办理新的难民证。

虽然如此,民统主席丹高仍然质疑,是谁指示移民局为沙巴菲律难民更新IMM13难民证,州政府都不知情?

慕斯达法没有直接回应这个问题,只说本身已向副内长阿兹斯解释,也和沙首长沙菲益讨论,以确定下一步的行动。

不过,就算只是进行户口调查,州政府是不是事前也应该被知会?如果连州政府都不知情,这些难民又如何得知有这样的调查运动,让他们产生误会,以为是申请IMM13?

而且,州总监慕沙之前的说法又完全不同。对此,慕斯达法只能一笑置之。

总之,不管是户口调查或是登记,从沙菲益之前的数次谈话以及慕斯达法这次所作的澄清,可以确认的是,当局迫切要解决的是国内尤其是州内的无国籍儿童问题。

而根据统计局的定义,无国籍儿童除了父母其中一人是非法移民,也包括难民的孩子(请看《移民局办理IMM13突然喊停》20181012)。

这是因为他们既不在邻国出生,也不受我国承认为公民,有不少更沦落街头,制造社会问题,成了社会的一个负担。

根据沙菲益早前的谈话,只要证明无国籍儿童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核实,皆可证实他们公民的身份。

沙菲益补充,这是我国鉴定无国籍儿童的程序,不是如反对党所指的滥发身份证。

他也强调,政府不会发放身份证给非法移民,也不是他说了算,必须依据程序才行。

问题是,既然无国籍儿童也包括难民的孩子在内,他们的父母都不是大马公民,但他们却在我国出生,理论上,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获得大马公民的身份?

和父母其中一人为大马公民相比,父母皆为难民的无国籍儿童的身份就更具争议性,也是本州官民所强烈反对的。

相信州移民局针对IMM13难民儿童进行的户口调查,原本或是以此为出发点,却因为事件曝光,为避免”误解“而不得不即刻喊停。

毕竟,这样一个重大议题,应该要先在州内阁讨论,甚至要在州议会通过后才予以实行。

个人觉得,父母其中一人若是大马公民,孩子成为大马公民,那是合理的。

根据联邦副教长张念群透露,教育部已经议决,从明年起,无国籍儿童将可报读政府学校,确保他们也能受教育,条件是,这些儿童的父母其中一人必须是大马公民。

可见联邦政府也不敢贸贸然承认也是属于无国籍儿童的难民孩子,因为此例一开,持IMM13人数必定大增,当局要如何确定他们的真伪?

本州假大马卡泛滥已经是一个问题了,IMM13证件更容易造假,当局处理得了吗?

单单父母一人是大马公民的无国籍儿童,当局预计全国就有30万人,若再将难民孩子也算进去,数目可能就达100万名以上,这对国家资源来说,可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

IMM13事件,就说到此为止。

Monday 15 October 2018

IMM13余波未了

随着州移民局喊停,IMM13难民登记事件似已告一段落,但余波未了,也有很多问号未解。

当州行动党主席黄天发宣布中止登记行动时,州民的疑问是,他是以部长身份还是州行动党主席身份开记者会?

若是部长身份,黄天发是州卫生部长,为何是由他作出宣布?陪同者都是行动党YB?

如此重大课题,理应由首长回应才对,因这不应只是由单一伙伴来表达立场,那州政府其他成员党的立场又是什么?尤其是民兴党。

首长沙菲益隔了一天才回应,说他对移民局为难民孩子办理IMM13证件的行动感到惊讶,州政府对此事毫不知情,更与州政府无关,州内阁不曾进行讨论,由他主持的州安全理事会也不曾提及要办理IMM13证件。

州反对党领袖杰菲里吉丁岸却说,他不信沙菲益对此事不知情,并指后者似要州移民局成了代罪羔羊。

他质疑,移民局肯定知道本身职责与权力,怎会不事先向首长也是安全理事会主席的沙菲益汇报?而且是在事件曝光后突然宣布停止?

他指出,移民局由联邦内政部管辖,首长沙菲益若不知情,也是来自民兴党的副内政部长阿兹加曼(Azis Jamman)不可能不知情。

虽说移民局由联邦内政部管辖,沙砂两州其实拥有移民课题的自主权,若无人指示,州移民局不可能自作主张,重启IMM13登记运动。

问题是,这个指示来自本州还是联邦?只要让州移民局总监慕沙苏莱曼来作答就知道答案了。

沙菲益数次提到,若父母其中一人是本地人,应该给予他们合法证件,难道州移民局误解了首长的意思,于是先从IMM13证件着手?但这也说不通啊!

走笔至此,却有最新进展:移民局全国总监慕斯达法阿里澄清:沙巴移民局并没有为菲律宾难民的孩子办理IMM13证件,只是对他们进行户口调查,确保他们的基本人权如教育与卫生等问题得到适当关注云云。

但,州移民局总监慕沙苏莱曼上周说的可不一样呢!明明在上星期四,当有关视频在网媒疯传后,慕沙出来澄清说,当局是在本月一日起解除IMM13冻结令,影片所见的“难民”是为他们的孩子申请IMM13证件的,还说没有时限,叫大家不要争先恐后(请看《移民局办理IMM13突然喊停》20181012)。

怎么如今突然改成是为他们进行户口调查?为了户口调查而如此争先恐后,倒也少见。

州总监不可能连是否进行户口调查或解除IMM13禁令都分不清吧!难道没有白纸黑字,只是口头指示,所以产生误解吗?

连州内阁成员包括首长沙菲益本人也误解了?

若真是户口调查,慕沙应该在第一时间就作出澄清,为何却是行动党部长喊停?过了一个周末,全国移民局总监才作出“纠正”?

Friday 12 October 2018

移民局办理IMM13突然喊停

不知是否沙巴移民局总监慕沙苏莱曼昨天说错话,还是此事不宜公开,或是场面失控,于本月一日重新开放的IMM13难民孩子登记运动,今天突然全面喊停。

这之前,包括今天早上,甘邦亚逸移民厅大厦的栏栅外,每天一大早就挤满了人,栅门一打开,这些人就争先恐后的冲进大厦内,可知为何而至?

有人将上述影片放上脸书,质疑当局派发身份证给州内的非法移民。

也难怪民众捕风捉影,进步党主席杨德利说,其他国民登记局办事处也出现同样的人潮,之前甚至在民兴党一名国会议员的家里办证。

在私宅办理IMM13文件?听来匪夷所思。如此公私不分,难怪叫人起疑。

首长沙菲益在数月前透露,为了解决州种植领域劳工短缺的问题,州政府将尽快让该领域的非法外劳合法化,同时也一并处理这些外劳家眷在本地居住的问题。

不久前,根地咬忽然传出国民登记局在那里派发身份证,但当局否认此事。

这次却有影片“为证”,州移民局总监昨天因此发文澄清,移民局是在本月一日起解除为菲籍难民孩子办理IMM13的禁令,影片所见的这些人是为他们的孩子申请IMM13证件。

上个月底,首长也曾表示,希望能够解决州内无国籍人士的问题,特别是那些父母亲有一人是本地公民,他们的孩子应该受考虑给予大马卡。

根据NGO组织GANNOS的人口调查显示,州内目前有至少6万名无国籍人士。

但沙菲益强调,他不是如反对党所说的那样,打算给予非法移民公民的身份。

如此说来,移民局办理IMM13证件给难民孩子的行动,应该与首长提出的无国籍人士问题无关。

毕竟,取得IMM13证件者,他们依然是难民身份,不是成为大马公民,因此,合法化的问题不存在。

而沙菲益的建议则是让那些父母其中一人为大马公民的无国籍人士申请大马卡。

但,既然IMM13已经在2013年冻结申请,为何却在两星期前重新开放?而且竟然是静悄悄的,没有公告天下,这些持有IMM13证的“难民”又如何获悉呢?

这点,慕沙苏莱曼应该作出解释。

说到IMM13证件,其实是70年代发出给菲律宾难民证件,当年取得1MM13的难民,现在起码都有40岁以上了吧?

移民局总监却说是在2013年冻结IMM13申请。对此说法有点不解,因为在70年代后偷渡进来的是非法移民,当局已不把他们当难民看待,那为何还会发出IMM13证给他们?就算是每年需要更新,也不可能一直更新至今吧(请看《还有菲律宾难民?还有IMM13难民证?》20101109)?

IMM13是一张A4格式的文件,有看过的应该会同意,文件很容易被有心人造假,当局要如何鉴证IMM13文件的真伪?当中肯定会有不少意想浑水摸鱼者。

说到外来移民,根据统计局的最新数据,在本州,如今每三人就有一位是外来人,这个比例相当令人担忧。

截至去年底,沙巴人口再攀新高至390万人,大马籍有274万人,外来人116万。

统计局将这些外来移民分为三大类:

1)持有合法证件者,包括永久居民、游客、外籍工作者、外劳和持IMM13者;
2)没有证件的非法人士;和
3)临时居民、未有IMM13的难民孩子、以及父母其中一人是非法移民的孩子。这部分是属于州移民管理委员会(JKPWAS)的权限。

记得吗,在2012年成立的州非法移民调查皇委会(RCI)在2014年的报告书内建议成立两个委员会,JKPWAS即是其中一个,由州政府和联邦内政部共同监督(请看《这个RCI原来不是RCI》20141204)。

不过,随着新政府上台,这个委员会还有没有在操作就不得而知。

慕沙苏莱曼透露,州内有多达70%的外来人是非法移民,其中三分一属于第三类,或称无国籍人士。

即是说,116万外来人口中,非法移民就占了约81万人,他们遍布在州内各地,当局要如何追踪他们?

尤其是已经住上了两三代者,你要如何监控他们?当中必有通过合法/非法途径取得了大马卡,当起了大马人,再也无法辨别。

这或者就是移民局重启登记IMM13行动,对象特别是持难民证的孩子。

昨天,州移民局总监才说开放办证无限期,不要争先恐后,没想到只过了一天,今早就宣布停办了。

Thursday 11 October 2018

落实地方政府选举要等三年

“修改地方政府法令,以加强地方民主及地方政府的问责制度”,是希盟的竞选宣言之一。

我却有个预感,它会像对统考课题的承诺一样,恐怕要无限期展延。

联邦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已经说了,因为须优先考虑恢复国家经济,因此不会在未来三年内推动地方选举。

恢复国家经济当然是国家大事,必须优先处理,那并不表示其他课题就可以放在一边无需处理,新官上任人才济济各司其职,并没有欠缺人手,何须要等三年?

而且,难道经济不景气时,就不适合推行地方选举吗?

或者对执政者来说,这可是大课题,所以须从长计议,不可贸贸然推行。毕竟,落实地方民主,意即当前所有政治委任的官职,今后都必须通过选票,由地方民众来决定,要当政者放弃此自身的权力,那可真不容易。

其实,落实地方选举,似乎只有行动党公开作出此承诺,敦马却曾公开表示反对,祖莱达为何说要等三年后?搞不好就是预算那时敦马已经卸任,敦马不是说他只要当首相两三年吗?

敦马为何不认同地方选举?他说,此举会分裂我国人民,何解?当然又是因为种族问题。

他的见解是,因为华人大都住在城市,大部分马来人住在乡区,如果我国落实地方选举,就会出现一个现象,即由华人管治城市及马来人管治乡区。

他说,我们已经有以各母语办学的学校,若再以种族来区分城乡,那会是危险的事。

不止敦马有这样的想法,回教党主席哈迪也曾公开反对行动党对地方选举的建议,说这将引发513事件重演。

哈迪危言耸听,敦马的说法也有矛盾,就像他一边数落马来人懒散不上进,一边还是执意要继续落实扶助马来族群政策,“以拉近与他族的经济鸿沟”。

最近他又再提“华人富有论”,但事实是如此吗?过去几十年来的新经济政策已经证明,扶助政策只能让少数马来人受益,但治标不治本,贫富悬殊现象不是在种族与种族之间,各族群里也同样有贫富的差距,无需把它化为种族问题。

话说回头,以我国的联邦体制,地方政府实属州的权限,即州政府权限,落实地方选举的话,好如联邦与州政府可能由不同政党掌权,县市官署议员选举也可能出现由非执政党议员掌控的现象,如此一来,等于要州政府放弃原有的垄断权力,实不容易。

如果没错,东马两州也不受制于联邦之《地方政府法令》,民兴党既然宣称和行动党公正党组织州政府只是合作不是结盟,希盟的竞选宣言自然与民兴党无关,要民兴党“兑现”地方选举的诺言,岂非强人所难?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61476/%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8%90%BD%E5%AF%A6%E5%9C%B0%E6%96%B9%E9%81%B8%E8%88%89%E8%A6%81%E7%AD%893%E5%B9%B4

Tuesday 9 October 2018

罗斯玛和哈林沙厄扯上关系?

上周四(4日),罗斯玛终于被控,一共17条控状,分别是12条在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通过阿芬银行洗黑钱,及5条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未向税收局申报这笔总额709.8万令吉的存款。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古玛拉英兰(K Kumaraendran)说,这17条控状完全与1MDB无关。

他这么说,是因为不久前《华尔街报》在一篇报道指出,罗斯玛是1MDB丑闻背后的关键人物,由于她贪得无厌地追求财富,导致纳吉政府深陷腐败。当时古玛拉和另一代表律师就已驳斥该篇报道,指罗斯玛从未影响任何行政决策的结果。

若说此案完全与1MDB完全无关,目前尚言之过早,控方必须证明这些存款的源头来自哪里。

不过那也不太重要,因为前12条控状是洗黑钱,而后5条控状是逃税未报,与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面对的四条控罪如出一辙,与来自1MDB与否没有关系。

要紧的是,罗斯玛或其律师要如何证明这709.8万不是黑钱?还是如沙菲宜的辩说,这些钱是贷款来的,既是贷款不是收入,所以就不必申报所得税咯(请看《沙菲宜和他的四宗罪》20180920)。

倒是对涉及款项只有700多万感到意外,警方所搜获的珠宝首饰名牌包包等价值就已经上亿,可见这17条控状只是个序幕,就像纳吉先被控以与SRC案有关的七条罪状,跟着再被控以与1MDB有关的25条控状,相信陆续有来。

罗斯玛的17条控状与1MDB无关也罢,没想到却与哈林沙厄有关。

哈林沙厄是何方神圣?他就是80年代风光一时的玲珑集团主席。

如果你不记得玲珑集团是什么公司,它就是当年所谓的巫统概念股,是巫统的党产之一,而哈林沙厄就是当年的巫统“商业”代理,情形就与当年马航的达祖丁一样。

最近阿末扎希不是说,巫统有很多资产,但多是由一些个人代为处理,例如从纳吉夫妇家里搜出的现金珠宝等即是。

可惜,当经济风暴一来,很多上市公司股价表现皆溃不成军,玲珑也不能幸免,经过几次削资重组,最后反被子公司UEM倒置收购,哈林沙厄也黯然鞠躬下台(请看《哈林沙厄向政府索赔,投资者向谁索赔?》20120312)。

这些都是不堪回首的陈年往事。问题是,哈林沙厄是如何及几时和罗斯玛扯上关系,导致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庭谕令罗斯玛不可“骚扰”证人。

控方指出,罗斯玛曾经接触一名证人,要求后者说出对她有利的供词。

这名证人就是哈林沙厄。

这是不是意味着,阿芬银行里的700多万存款,即来自这名证人?

哈林沙厄曾在2014年透过其私人公司Idaman Saga献议收购南北大道公司。

同年也通过另一家公司Markmore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约投资7亿美元建设甲醇厂。

罗斯玛的女婿Daniyar Nazarbayev来自哈萨克斯坦,和纳吉夫妇的女儿2015年在那里举办世纪婚礼。

Monday 8 October 2018

国库是私人公司?

上周,企业发展部长莫哈末里祖安(Mohd Redzuan)宣布,第三国产车计划将在2020年前推出第一个车款。

他强调说,这是完全由私人界出资的计划,其中的合作伙伴包括矽佳(Sil Terra)和大马合成材料工业研究公司(CTRM);不过,多个政府部门也会提供协助。

第二天,魏家祥踢爆,矽佳和CTRM都是官联公司,哪里是什么私人界。矽佳是国库控股(Khazanah)子公司,CTRM则是多元资源(DRB)子公司。

去年49.9%股份被卖给中国吉利集团,如今改名叫宝腾的普腾,也同样是DRB的子公司。

所以,你哪里可以说第三国产车是完全由私人界出资的计划(请看《第三国产车的定义》20180821)?

没想到敦马却回应道:国库控股不是政府,而是一家公司,因此,它与旗下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它要的投资项目。

国库控股不是政府?敦马这个答复叫许多人傻了眼。

若要在字眼上狡辩,国库控股本身当然不是政府,但它却是政府的一个主权投资机构,拥有最庞大的国有投资资金,过去皆由首相/财长和副首相担任正副主席,希盟上台后,敦马也自动成为国库主席。

因此,怎能说国库无关政府?它根本就代表政府进行各式各样投资的商业臂膀。

若非政府,又哪来官联机构(GLC)的称呼?既然是GLC,和其他GLC一样,它当然是属于政府的一部分。

魏家祥驳斥敦马的强词夺理,说国库从未出售给私人机构,因此对敦马的说法感到不解。

矽佳在1995年成立,即在敦马首次任相时成立的电子科技公司,CTRM则制造飞机零件,由于第三国产车将是半自动驱动,敦马认为这两家公司将有利于该计划的实行。

如此一来,就不能说这是一项私人界计划,若说政府完全不会使用公帑来资助该计划,如财长林冠英早前保证,如今更难以令人信服。

看来,由政府推动成立的这家第三国产车公司已势在必行,它会像宝腾那样亏损连连,还是会令人改观,耳目一新?

顺便一提,矽佳和CTRM都是亏损公司,依此类推,由它们成立的第三国产车若能赚钱,那可能会是个奇迹。

前朝当初不得不将宝腾卖给吉利集团,即是因为公司不断亏损,公司虽已私有化,身为母公司的DRB仍然不断要求政府拨款补贴,甚至在脱售49.9%股权予吉利集团时,政府还拨与11亿元做为补偿金额,比吉利的投资额1.7亿还多出6倍,可说是半卖半送(请看《普腾和吉利的前生今世》20170529)。

此外,政府还提供一笔15亿元低息贷款给宝腾,以及一批12.5亿元可赎回可转换的优先股(RCCPS),之前花在宝腾R&D上的研发成本更不用说了(请看《普腾还算是国产车吗?》20170525)。

前阵子,敦马说宝腾不成功是因为没有受到保护,那是不确实的。宝腾就是获得政府的高度保护策略下才得以苟延至今,但最后还是不得不寻求外资即吉利的援手。

既有宝腾这前车之鉴,敦马为何还要执意成立第三国产车?是不服前朝政府将宝腾卖掉这股气吗?

敦马当年就说了,卖掉宝腾,就像卖掉了他的孩子。

对DRB来说,处境会不会变得很尴尬?虽说吉利已收购宝腾,实际上50.1%股权仍属DRB所有,若通过其子公司CTRM持有第三家国产车股权,岂非变成自己旗下子公司互相打对台?这会引起吉利的抗议吗?还是,吉利也有意参与?

再倒回第三国产车的定义。根据早前报道,敦马也有寻求日产(Nissan)和丰田(Toyota)协助,另有两家中企也献议100亿美元,因此,第三国产车应该也会有外资的参与,不会只是矽佳和CTRM两家GLC。

既然如此,第三国产车还能叫“国产车”吗?

Friday 5 October 2018

民兴党和州希盟只合作非结盟

民兴党与州希盟伙伴因委任社区发展领袖课题而闹僵?

在首长沙菲益完成委任58名社区发展领袖(PPM)后隔天,冰谷区行动党对未受委该区官职而表示强烈抗议,指几乎所有内陆省各官职都被民兴党所垄断,包括冰谷社区发展领袖一职。

该区行动党领袖朱连(Julian Mohd Hafiz)说,冰谷是行动党竞选的选区,是属于行动党的固打,因此,社区发展领袖之委任应归行动党。

朱连透露,其实他已受推荐出任冰谷区之PPM,消息早已传出,只待正式委任,却在最后生变,令他非常尴尬。

他说他们将要求沙菲益先冻结来自民兴党彼得戴哥(Peter @Esong Daigo)的委任,直至民兴党与州希盟伙伴在“固打委任”课题上达致共识为止。

朱连声称,当他在查询有关委任事宜时,却被告知,“民兴党和行动党及公正党并非结盟,当初只是为了推翻国阵而合作”。

这若真是民兴党的想法,既然国阵如今已被成功推翻,是不是意味着,在下届大选,民兴党可以独当一面,不需要再与希盟伙伴“合作”?

那时候会是怎么样的局面?现在都还是个未知数很难说,若不可能再与希盟政党合作,那就得与希盟政党对战,再加上面对由其他州政党组成的沙巴联合阵线(Gabungan Sabah),就是一场三角战,那时鹿死谁手?民兴党有把握单独保得住政权吗?

假设单打独斗,民兴党获得足够议席保住下届政权,而联邦方面也继续由希盟做政府,那在联邦政府,民兴党岂非成了反对党?

假设希盟在第15届大选输掉了,国阵重新执政,民兴党也不可能加入国阵,因为当初沙菲益就是从巫统退党而成立民兴党的,他会为了政治利益而重新倒回巫统吗?

可见不管联邦将来是由希盟或国阵执政,民兴党还是得“选边站”,单独执政将会很辛苦,当年的团结党就是一个借鉴。

Thursday 4 October 2018

阿末扎希的一厢情愿

甫在巫统大会前,巫统党主席阿末扎希重复强调要和希盟成员党合作做政府,以为可以获得代表们的认同,却没想到大会上出现了反对的声音,阿末扎希只好在大会结束时宣布,不会再提和希盟成员党联合政府的课题。

说的也是,人家都已经好好的在做政府,根本都不需要另组政府,阿末扎希是不是异想天开?

他甚至一度焦急到表示不介意与希盟任何一个成员党合作,还说愈快愈好。

他属意的成员党是哪一个?肯定不会是行动党,原因最明显不过;也不会是诚信党,因巫统之前已和回教党示好,那剩下的不是公正党就是土团党。

你可以说阿末扎希的提议匪夷所思,但政局波谲云诡,如果有人执意促成,那也并非不可能。

若论议席多寡,并看好安华将出任首相,阿末扎希只能选择与公正党合作,巫统才有机会做政府。

既然如此,阿末扎希之前为何两度会见敦马,不是去见安华?

第一次,说是要向敦马请教如何把巫统管理好?别贻笑大方了。

敦马都说了,巫统的贪污问题根深蒂固,最后下场只有解散。

难怪资深领袖纷纷退党,走得快好世界,阿末扎希何以还那么乐观,还说要和希盟政党组成联合政府?

慕尤丁就回应说,希盟已经拥有多数议席,不需要和巫统组联合政府。

莫非,阿末扎希想在希盟成员党之间制造怀疑,挑拨离间?

安华也怕了,说不要挑拨他和敦马之间的关系。他也否认巫统曾向他献议,因此,公正党和巫统联合政府的课题不存在。

安华怎会没有顾虑?敦马已经数次公开应允两年内由安华接棒当下任首相,他可不敢有什么行差踏错,重蹈20年前的覆辙。

20年都等过了,两年难道还等不到吗?

如此说来,是阿末扎希自己一厢情愿,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希盟成员党有意和巫统组联合政府,包括公正党在内。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60518/%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9%98%BF%E6%9C%AB%E6%89%8E%E5%B8%8C%E4%B8%80%E5%BB%82%E6%83%85%E9%A1%98

Wednesday 3 October 2018

政治的嫌隙

509后不久,读到前通讯部长沙礼提议,应该落实地方选举,以反映一个更透明与民主的机制。

他是回应联邦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的谈话,指希盟政府会在未来三年内兑现落实地方选举的诺言。

几个月后,祖莱达的说法已有改变,最近她说,因为政府须优先考虑恢复国家经济,因此不会在未来三年内推行地方选举。

也就是说,真正要落实地方选举,最快也要等到三年后吧!到了那时候,会不会又说要开始应付下一届大选的筹备工作,而将地方选举课题押后至大选后再来仔细研究。

老实说,不管哪个政党,一旦做了政府,就会产生很多的政治考量,除非有很强的改革意愿,才会真正无私的着手落实或对已不利的惠民措施。

谈到地方议员或社区发展领袖,目前都是通过政治委任,可想而知,受委者对政党的忠诚度当比个人的办事能力重要,执政党可以委任属意的人选,岂会将这个委任“权力”轻易让与人民?只有在野的时候,才会认同民选这个民主制度吧!

报载,代表60个州议席区的社区发展领袖(PPM)委任由于出现“不公”现象,导致州政府的执政伙伴代表“刻意缺席”有关的宣誓就职仪式;图片所见,一整排的前面座位空无一人。

509后的新州政府由民兴党(21席)、行动党(6)、公正党(2)和民统党(5)组成,由于九鲁社区和瓜拉班尤社区仍然悬空,当天委任了59名人士,分别是民兴党45人、行动党6人、民统5人及公正党3人。

据说有些人选被临时撤换,也有原属某成员党“固打”的人选也给了别的成员党,因此这些执政伙伴遂“刻意缺席”以表抗议。

若以执政联盟党所胜出的议席为根据,四个联盟党的比例应该是民兴党(62%)、行动党(17%)、民统(15%)及公正党(6%),依此比例,它们的社区发展领袖人数应该分别为37、10、9及4人,实际的分配人数却是45、6、5及3人,比例上就变成了76%、10%、9%和5%。

也就是说,民兴党几乎囊括了在野党的所有26个选区,唯公正党获配多一个区部,行动党和民统的区部则保持原有的议席没有增加,但在比例上就严重失衡,变成了民兴党(76%)、行动党(10%)、民统(9%)和公正党(5%),引起这些联盟党领袖的不满,首长沙菲益不可不重视之。

当然,首长拥有委任及分配官位的权力,虽说无法面面俱到,但也不能忽视成员党的贡献和地位,国阵便是前车之鉴,万不可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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