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9 October 2018

罗斯玛和哈林沙厄扯上关系?

上周四(4日),罗斯玛终于被控,一共17条控状,分别是12条在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通过阿芬银行洗黑钱,及5条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未向税收局申报这笔总额709.8万令吉的存款。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古玛拉英兰(K Kumaraendran)说,这17条控状完全与1MDB无关。

他这么说,是因为不久前《华尔街报》在一篇报道指出,罗斯玛是1MDB丑闻背后的关键人物,由于她贪得无厌地追求财富,导致纳吉政府深陷腐败。当时古玛拉和另一代表律师就已驳斥该篇报道,指罗斯玛从未影响任何行政决策的结果。

若说此案完全与1MDB完全无关,目前尚言之过早,控方必须证明这些存款的源头来自哪里。

不过那也不太重要,因为前12条控状是洗黑钱,而后5条控状是逃税未报,与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面对的四条控罪如出一辙,与来自1MDB与否没有关系。

要紧的是,罗斯玛或其律师要如何证明这709.8万不是黑钱?还是如沙菲宜的辩说,这些钱是贷款来的,既是贷款不是收入,所以就不必申报所得税咯(请看《沙菲宜和他的四宗罪》20180920)。

倒是对涉及款项只有700多万感到意外,警方所搜获的珠宝首饰名牌包包等价值就已经上亿,可见这17条控状只是个序幕,就像纳吉先被控以与SRC案有关的七条罪状,跟着再被控以与1MDB有关的25条控状,相信陆续有来。

罗斯玛的17条控状与1MDB无关也罢,没想到却与哈林沙厄有关。

哈林沙厄是何方神圣?他就是80年代风光一时的玲珑集团主席。

如果你不记得玲珑集团是什么公司,它就是当年所谓的巫统概念股,是巫统的党产之一,而哈林沙厄就是当年的巫统“商业”代理,情形就与当年马航的达祖丁一样。

最近阿末扎希不是说,巫统有很多资产,但多是由一些个人代为处理,例如从纳吉夫妇家里搜出的现金珠宝等即是。

可惜,当经济风暴一来,很多上市公司股价表现皆溃不成军,玲珑也不能幸免,经过几次削资重组,最后反被子公司UEM倒置收购,哈林沙厄也黯然鞠躬下台(请看《哈林沙厄向政府索赔,投资者向谁索赔?》20120312)。

这些都是不堪回首的陈年往事。问题是,哈林沙厄是如何及几时和罗斯玛扯上关系,导致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庭谕令罗斯玛不可“骚扰”证人。

控方指出,罗斯玛曾经接触一名证人,要求后者说出对她有利的供词。

这名证人就是哈林沙厄。

这是不是意味着,阿芬银行里的700多万存款,即来自这名证人?

哈林沙厄曾在2014年透过其私人公司Idaman Saga献议收购南北大道公司。

同年也通过另一家公司Markmore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约投资7亿美元建设甲醇厂。

罗斯玛的女婿Daniyar Nazarbayev来自哈萨克斯坦,和纳吉夫妇的女儿2015年在那里举办世纪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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