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1 April 2026

6252人回家了

在巫统推动党主席阿末扎希提出的“民族之家”计划下,目前已有6252名前党员获准重返巫统,包括凯里、希沙慕丁和赛哈密三名前部长级领袖。

阿末扎希说,陆续有来,多人与他私下接触,包括现在反对党的多名领袖,但他拒绝透露名字。

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有这么多前党员愿意回去巫统,倒有点出乎意料。他们可能是被开除,也有可能是自愿离开,但在阿末扎希一声号召之下,他们都愿意回来,这意味着什么呢?

当然不排除这与来届大选有关,对党尤其是阿末扎希来说,这是壮大声势,他不是透露不排除国阵独自上阵的可能吗?而对重返巫统的前党员尤其是前党领袖来说,若说不想披甲上阵求胜的话,那就是假的了。

上回已经谈过凯里了,这位当年挑战阿末扎希竞选党主席,公开呼吁后者下台,甚至之前质问自己是被党开除的,为什么要申请重返,如今为回家表示高兴,党选的时候,他会竞选哪个党职呢?

至于希山慕丁,我们知道他是上届大选后签署法定声明支持慕尤丁任相的10名国阵国会议员之一,他也因此事被冻结党籍6年,照理党只需要恢复其党籍,像两年前的前最高理事达祖丁那样,不就可以了吗(请看《支持慕尤丁任相的115人》20240822)

被冻结党籍的党员须重新申请,或许是为了在“民族之家”计划下重返巫统的人数看起来更壮观吧?

赛哈密是敦马时代以来的资深领袖,在509大选后退出巫统加入土团党,2022年退出土团党并宣布退出政坛,两次都以对党表示失望为退党原因。这次重新加入巫统,意即同时回返政坛,是不是意味着他对巫统或者阿末扎希的领导力表示认可?

已经82岁高龄的他,有可能在来届大选再次披甲上阵吗?

Monday, 20 April 2026

马印领土再现罗生门

我国与印尼边界领土归属课题再现罗生门?

刚刚在今年一月间,印尼报道我国作为将沙巴与加里曼丹边境三个村庄纳入大马版图的补偿,移交5207公顷土地给印尼,作为支持跨境驿站和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请看《别傻了,印尼不会免费给你三个村庄的土地》20260127)。

5207公顷土地换三个村庄?报道引起我国一片哗然。

我国环境部长阿瑟古鲁驳斥报道,首相安华澄清,其实是重新厘清两国约5987公顷的边界争议区,其中785公顷划归大马,并非将现有领土割让给印尼(请看《5207公顷土地的困惑》20260205)。

时隔三个月,印尼方面又报道,该国总统署主任科达里(Muhammad Qodari)声称,大马位在本州西巴迪(Sebatik)岛的127.3公顷土地已合法纳入印尼领土,作为交换,印尼约4.9公顷土地则划归大马。

这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总是由印尼先作报道?

面对媒体询问,阿莎丽娜说这是涉及边境领土及法律层面的争议,属于总检察长的职权范围,并叫媒体去问后者。

eh,既属于法律层面的争议,你不是首相署的法律部长吗?涉及边境领土的重大争议课题,难道只有总检察长一人在处理,好像与政府无关似的?

上回第一个站出来驳斥报道的我国环境部长阿瑟古鲁,这次他再次否认,说原属我国沙巴西巴迪岛的127.3 公顷领土已归印尼是不准确的,与两国达成的官方记录不符,根据两国在去年2月签署的备忘录,印尼在西巴迪岛仅拥有 123 公顷土地,我国则获得原属印尼的5公顷土地。

也就是说,印尼从我国获得123公顷土地不是127.3公顷,少了4.3公顷,我国获得5公顷不是4.9公顷,微差的数据,不足以改变事实。

他跟着又说我国还额外在Sg Sinapad及Sg Sesai两地获得780公顷土地,我上网查阅,这两个地方靠近奴奴干,并非在西巴迪岛,那是不是上回说的785公顷土地?但那时不也有位在奴奴干的5207公顷土地划归给印尼吗?一单还一单,能不能一次过说清楚,不要混着来讲,这很令人混淆呀。

另一方面,印尼驻我国大使伊曼(Imam Asari)强调,该127.3公顷土地的归属仍未有定案,它在“灰色地带”,目前仍在讨论中,未有最终定案。

可印尼媒体白纸黑字并图文并茂,是来自该国总统署的科达里对外宣布的,未有定案,怎会随便公布?

其实早在今年一月,加拉巴干国会议员安迪就曾建议,让西巴迪岛上的居民自行决定他们的国籍,可见边界的划分那时就已初步敲定了。安迪就是两名在探矿案被告的其中一位。

首长哈芝芝否认,说自己曾親自出席相關討論會議,报道并不准确,未反映我国与印尼边界谈判的实际结果。

那准确的情况是什么呢?边界领土的谈判肯定存在,迟早总要有个结果吧?

民兴党议员谭永福问得好,这么重大课题,为什么从未在州议会提出讨论?

说的也是,首长既曾参与相关会议,却未在州议会报告,媒体问及时也一味否认,并未提供详情。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在阿都拉时代送给汶莱的两块大油田,当时估值美金1000亿,位在纳闽岛岸外,作为汶莱放弃林梦主权的条件,但汶莱事后否认,说协议完全没有提及林梦课题,尴了我国一大尬(请看《阿都拉送两块大油田给汶莱!》20100430)。

此事当时也未在本地媒体报道,州民一无所知,是事后经过The Edge和Brunei Times报道才知道的。

Friday, 17 April 2026

巫统二三事

巫统最高理事马斯兰说,他坚信纳吉清白,因为他不像其他人在被告时逃去国外,而是面对法律程序,因为他自信清白。

马斯兰当年因收了纳吉200万令吉,被控洗黑钱及给假口供,最后却以同意缴付110万罚金(compound)结案,获判无罪释放,连DNAA都不是(请看《又是一条好汉》20210930)。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无罪释放,为什么还要罚110万,而且不是200万令吉?

面对质疑,马斯兰当时回应,他拿到的就真的只有110万。那为何反贪会说是200万呢?

马斯兰目前也是巫统“民族之家委员会”成员之一,他表示,相信所有申请重新加入巫统的申请者都会获得批准。

这当中包括凯里,他是因在上届大选后公开批评阿末扎希而被开除的。他当时要阿末扎希下台,展开党选,让前首相伊斯迈出任党主席,以“取代旧领导层”。

其实,凯里曾在2018年的巫统党选竞选党主席,那是在509后,但败给了阿末扎希。

这次,阿末扎希大人有大量,选择原谅凯里,不计前嫌,不反对他申请回巢。

不知是否为了讨好阿末扎希,他在他的《出去一下》博客节目大赞阿末扎希,说基于其他政党持续出现内部纷争,他在下届大选出任首相的机率“正在迅速上升”,因为巫统看起来内部更为稳定。

在岳父阿都拉当首相期间,凯里曾意气风发,扬言要在40岁前做首相。如今回归巫统,有朝一日,他会实现他的首相梦吗?

至于阿末扎希,他的基金案DNAA和NFA受到律师公会的挑战,代表律师公会的安美嘉指出,公共机关必须遵守法律,总检察署没有停控权。

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哈尼则指出,总检察署的决定,一般上不在司法检讨的范围;被告在陈情书声称自己是前朝政府选择性提控的受害者,总检察署认为有必要针对指控进行全面调查与审视,因此提出DNAA申请。

其实律政司当时申请的是DAA,但柯林法官不允而判DNAA,控方在今年一月表示不会再对该案采取进一步行动(NFA),继续向高庭申请DAA(请看《NFA不够,还要无罪释放(DAA)》20260226)。

当时申请DAA的原因,与首相安华在接受外媒访问时所述的原因不谋而合,即有关指控是“不专业”、“缺陷控状”和具有“政治动机”的,时任总检察长伊德鲁斯因良心备受困扰,因此在离任前将事情纠正(请看撤控阿末扎希的三大理由》20230918)。

安华这番言论,引起一片哗然。

Thursday, 16 April 2026

选民还会投土团党吗?

上周末,国盟主席三苏里表示,韩查已辞去国会反对党领袖职务,他已指示国盟总秘书达基尤丁通知国会议长,但议长佐哈里说,他未收到任何辞职通知信。

eh,这是怎么回事?问题卡在哪里啊?是因为国盟仍未有新的人选,所以无法通知议长吗?

不过,韩查的去留也显得婆婆妈妈的,他在2月被土团党开除党籍至今已两个月,这期间慕尤丁一直唠唠叨叨,说他既已无党籍,就不该继续当反对党领袖。

当然也有持异议者,认为虽已遭党开除,这不影响他当反对党领袖的地位,因这取决于反对党议员之间的共识。

三苏里确认新反对党领袖将来自伊党,但至今仍未决定一个人选,照理由国盟主席三苏里出任最直截了当,但伊党内部似乎无法达到共识,有说应由党主席哈迪出任,但哈迪有心无力,有说那就由署理主席端伊布拉欣,但又有人质疑他的能力,那该由谁呢?

三苏里暗示道,你问10个人就有10个不同人选,等国会6月复会前自有答案。

可见这个国盟主席不好做,三苏里虽是登州大臣,他在伊党只是副主席,当上国盟主席,党内许多人是不服的,更别说其他盟党了。

被开除党籍,韩查何去何从?他本身也无法确定。刚开始说有意接过一个叫《大马民族党》(Parti Bangsa Malaysia)的政党,后又说该党未获注册;有说他考虑重返巫统,但被他否决。

然后他又表示,他无意成立新党,他的“新家”可能是国盟的一个成员党,那就只能是伊党吧?但他的政治理念,会不会和伊党格格不入呢?

韩查表示,他有18名支持他的土团党国会议员,连他自己在内就有19人,土团党的国会议员人数只有25人,这岂非意味着,支持慕尤丁者仅剩屈指可数的6人?

来届大选,选民还会投土团党吗?

Wednesday, 15 April 2026

钻石钻石亮晶晶

轮到罗斯瑪的珠宝案登场。

2023年4月,黎巴嫩珠宝商Global Royalty(GR)二度指控罗斯玛购买44件价值6740万令吉(1460万美元)的珠宝未还。GR指罗斯玛谎称该批珠宝已被大马当局扣押,但大马警方只扣押了一个钻石翡翠手镯,罗斯玛也没有将另43件珠宝归还(请看《罗斯瑪被判罪成,却要法官退审》20250923)。

GR声明在2018年2月将该批珠宝寄给被告,后者在同年5月签署承诺书,承认收到珠宝,因此要求归还43件珠宝,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加利息等。

据报道,警方扣押的钻石翡翠手镯已在2022年归还给该公司。

罗斯瑪辩称,GR在2018年大选前寄给她的珠宝,她都锁在保险箱里,她一件也没有戴过,因她当时忙着为丈夫纳吉助选,她也没有打算戴这些珠宝,她留着只为了不冒犯萨默(Samer Hassib Halimeh)(GR老板),因为他是汶莱苏丹的前妻介绍给她的;大选后,当她去查看珠宝时,就发现很多东西在被警方突击时“不见了”。

萨默指出,罗斯瑪应该对这些“失踪”珠宝负责,并否认是他自愿将珠宝送给罗斯瑪,以换取她帮忙招揽顾客。

与此同时,罗斯瑪将警方作为第三方介入此案,要求警方赔偿或分担她可能对GR造成的任何损失。

罗斯瑪承认收到那些珠宝并放进保险箱内,虽说没有戴过也没要买,但珠宝是在她收到后不见的,如萨默说的,那她就要负责归还或赔偿。

显然,她认为是警方在突击时弄不见的,因此,要是法庭判她须负责赔偿时,她要警方分担。你觉得她这番说辞合理吗?

除了上述珠宝案,罗斯瑪还有一宗价值2446万令吉的钻戒案,相信大家还有印象。

罗斯瑪否认她在购买该枚钻戒时没有还税,此事还因此闹到国会去,由当时仍是首相署法律部长的纳兹里作答,说罗斯瑪并没有买下该枚钻戒,那只是供她观赏吧了,几天后就已还回给美国纽约的珠宝公司Jacob & Co,大马关税局并且证实,并没有任何有关该钻戒的交易。

纳兹里表示,此案无关贪污舞弊,因此非由反贪会调查,而是交由关税局进行调查。

根据当时还在公正党的巴鲁希山(Chegubard)报案,
该枚钻戒由一名Jeremy Beh带入大马,在关税表格上写着罗斯瑪是接收人,并且表明罗斯瑪无需缴付进口税。

所以,罗斯瑪到底有没有买入该枚钻戒?若有,到底有没有付税?至今仍然是个谜。

巴鲁希山因公开批评2014年的党选被公正党冻结党籍,2016年被党开除,他在2020年加入土团党,但在上个月因支持韩查又被土团党开除党籍。

不果,大家最感兴趣的,可能是传说中“粉红钻链”的下落。

在1MDB案,该价值2300万美元(约9732万令吉)的粉红钻链被指是从1MDB资金买来送给罗斯瑪的,其收据曾在美国法庭作为呈堂证据。

彭博社报道,刘特佐从高盛集团发行1MDB的65亿美元债券,挪用了数十亿美元购买奢侈品,包括要求纽约著名珠宝商洛林施瓦茨(Lorraine Schwartz)特为罗斯瑪打造一条粉红钻石的项链

根据报道,2013年,当罗斯瑪一家人和刘特佐在摩纳哥的一艘游艇上时,施瓦茨亲手将钻石项链交给了罗斯瑪,而后罗斯玛又向施瓦茨购买了价值130万美元的珠宝。

粉红钻链有没有在警方突击时“不见”呢?那就不得而知了。

Tuesday, 14 April 2026

轮到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

国内贪污丑闻此起彼落,层出不穷,这次轮到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被揭发。

LTAT隶属国防部,曾多次卷入贪污或管理不当指控,包括早期曾通过旗下阿芬银行向1MDB高价购买土地、高价接管自动执法系统(AES)项目,及被揭发储备金连续3年呈负数而引起调查。

上周末,LTAT前CEO兼子公司莫实得(Boustead)主席阿末纳津(Ahmad Nazim Abd Rahman)因涉嫌3亿令吉股票交易丑闻,遭反贪会延扣调查。

根据反贪会报告,这名前CEO在使用公帑进行股票交易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及洗黑钱,被指与控股公司的董事及股东谈判,设定交易条款及价格,并自行提议及批准,完全控制整个交易过程。

部分交易所得资金被投资回大马股市,估值逾3000万令吉,当成合法投资,大部分被转移至岸外,包括新加坡(2.3亿令吉)、纳闽(1550万令吉)和阿联酋(9万令吉),海外流动资金估计逾2.4亿令吉,相信也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公司。

除了LTAT前CEO,一家控股公司主席也被扣留,以助查该起导致公帑损失3亿令吉的股票交易丑闻。

根据报道,反贪会的调查重点在LTAT当年进行的股票交易,因以不合理的价格估值而遭受慘重损失。

这就要先回到2023年,KLK(吉隆坡甲洞)提议以11.5亿令吉,向LTAT与莫实得收购子公司BPlant的33%股权,但经过多次延期,谈判未能达成而宣告取消,LTAT最终透过收购BPlant将公司私有化(不如说是官有化),后者在2024年一月除牌下市。

说到KLK献购Bplant告吹,和之前谈到双威献购IJM案告吹一样,因为被政治化与种族化。伊党国会议员当时在国会强烈抗议,说将股权售予非土著,已违反首相欲强化土著权益等等(请看《政治情绪勒索》20231012)。

防长末哈山解释,森那美、联土局、朝圣基金等15家GLC皆曾受邀竞标,但都被拒绝,而Tradewind因出价太低,唯有脱售给KLK。

无论如何,由于KLK献议告吹,LTAT唯有自己收购,将BPlant私有化,收购价同样是11.5亿令吉或每股1.55令吉,但捉襟见肘的LTAT哪来的资金?只好又由政府出手相救。

《The Edge》当时报道,政府拨款3亿令吉,先协助LTAT解决资金流问题,而后再担保20亿令吉贷款。也就是说,如果LTAT无法偿还贷款,政府就要代还。

末哈山说,不这么做的话,BPlant或会破产,LTAT将近一半的退休基金(约50亿令吉)将蒸发。

至于收购价11.5亿令吉,为何需要贷款20亿加拨款3亿?这或就是反贪会现在要调查的地方。

同样在2023年,LTAT减持阿芬银行,以每股1.97令吉价格脱售4.95%予砂拉越政府,总额达2.2亿令吉,砂政府因此持有阿芬的31%控制权,这也是阿芬成为砂拉越政府银行的原由,相信日后会再改名。

还有要提的是发马(Pharma)。它是本地制药公司,是莫实得的子公司,因此也是一家GLC(请看买到不能用的呼吸机20231208)。

发马在2022年取得6.1亿令吉净亏损而陷困,主要是因为COVID疫苗库存过量价值减损导致,发马亦在2023年2月被列为PN17,拖累本就面对财务窘困的母公司跟更雪上加霜。

发马通过削资重组5变一发行附加股及私下配售,终在上个月正式脱离PN17。

莫实得也在2023年因70亿令吉的巨额债务,最终被官有化下市。

不过,反贪会今次调查的,似乎仅在阿末纳津涉嫌股票交易所得3亿令吉的去向,非调查如上所述贷款20亿加拨款3亿对收购价11.5亿的差额;也就有点像警方仅查陈文龙洗黑钱,未查官商勾结的指控。

Monday, 13 April 2026

阿末扎希的DNAA上诉续审

2023年3月,阿末扎希47项表罪成立的基金案获判DNAA。同年12月,律师公会提出司法审核申请,2024年6月被高庭驳回,律师公会不放弃,同年7月提出上诉。

今年一月,总检察署将基金案从DNAA改为NFA,即不会再对基金案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但阿末扎希不放弃,向高庭申请无罪释放(DAA)(请看《NFA不够,还要无罪释放(DAA)》20260226)。

于是,律师公会另行入禀申请,针对NFA的决定寻求司法复核。也就是说,针对阿末扎希的基金案,律师公会提出两项司法检讨,一是针对DNAA,一是针对NFA。前天(8/4),DNAA上诉在上诉庭进行审理。

总检察署联邦高级律师阿末哈尼(Ahmad Hanir Hambaly)提出初步反对,表示律师公会既已针对NFA决定申请司法检讨,当前上诉已无必要审理。

以法依莎(Faizah Jamaludin)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控方的初步反对,裁定针对基金案的DNAA以及后来的NFA是两个不同的问题,DNAA上诉是在NFA决定之前,因此上诉案可续审。

律师公会代表律师安美嘉在陈词时表示,该案的DAA申请已被暂缓审理,以待此上诉案结果,加上对总检察署及反贪会的严重指控,此案的审理存在实质的意义,并非学术性问题。

律师公会另一代表律师迪鲁(Steven Thiru)说,此上诉涉及公共法律问题,关乎公众利益,申请上诉准令,是为了挑战律政司依据联邦宪法和刑事诉讼的权力。

如果律师公会上诉成功,基金案或会回到高庭续审,即阿末扎希自辩阶段。

就和上届大选一样,这并不会阻止阿末扎希参加下届大选,但为安全起见,原本雄心勃勃要领军巫统/国阵单独上阵的阿末扎希可能会改变策略,以免影响自己的选情。

Friday, 10 April 2026

昌明超市算是连锁经营模式吗?

根据昌明基金会发布的FAQ,有意开设昌明超市的商家须缴付授权费(licensing fee)和特许费(royalty),作为该基金会为加盟商提供的培训、支持、绩效监控、系统管理及供应链开发等。

FAQ未注明授权费和特许费的金额。担任基金会主席的内贸副部长傅芝雅透露,申请者仅需付一次性3万令吉授权费、每年5000令吉续约费及每月2000令吉服务费,但它不是特许经营权(franchising)模式,而是一个授权架构,采用公共-私人-社会合作(PPSP)模式,不存在所谓收取特许经营费或加盟费的说法。

但多名律师表示,昌明超市虽未使用“特许经营”标签,实质上它仍是依据特许经营模式,符合《特许经营法令》(Franchise Act)中所定义的多项特许经营标准,必须依法注册受到管制。

傅芝雅不认同,说昌明超市不需要缴付特许费(royalty),所以不算是franchising。

等一下,明明昌明基金会的FAQ注明有意加盟的商家须缴授权费(licensing fee)和特许费(royalty),傅芝雅却说没有特许费(royalty),岂非自相矛盾?

除了是否franchise,另一争议是昌明基金会与政府部门或存在利益冲突,如拉菲兹说的,三名信托人皆为公正党领袖,一旦公正党不再是执政府,该基金会该归新政府还是公正党呢?前首相伊斯迈的大马一家基金(YKM)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昌明基金会经理路迪(Lutfi Mohd Ariffin)驳斥说法,指超市没有用到公帑,董事也无个人利益或分派利润,所以没有利益冲突,但他未解释,为何信托人皆来自单一政党。

除了傅芝雅透露的加盟成本,路迪表示,申请者也需支付库存15万令吉、装修与设备成本22万令吉、一次性的顾问费2万令吉,整体启动投资最高可达42万令吉。

原本我还以为,昌明超市是为了鼓励一般商家申请加盟,但如此高昂的成本,这还未算入每月的薪金租金水电等费用呢!

Thursday, 9 April 2026

陈文龙起诉Bestinet创办人阿米努

商人陈文龙就企业黑帮指控,起诉Bestinet创办人阿米努(Aminul Islam Abdul Nor)。

此人是何方神圣?他大有来头,政府透过其公司开发外劳集中管理系统(FWCMS),每年处理上千万移工来我国的申请程序,是个争议性人物;曾面对洗钱及勒索指控,孟加拉警方曾以涉嫌洗钱及贩卖移工,要求大马引渡他及其伙伴鲁胡阿敏(Ruhul Amin)两人。

陈文龙声称,自己并非所谓企业黑帮一员,阿米努才是核心人物,企图以黑帮手段劫持NexG,滥用权力及影响力,对公司管理层及股东施压,甚至利用警方反洗黑钱与反恐单位作为其施压与胁迫的工具,而他是受害者,被蓄意指控以误导当局与公众的代罪羊。

他表示,在适当的法律框架下,如透过皇委会,他愿意披露他所知道的相关资讯。

至于他要某公正党国会议员归还他一笔950万令吉,称对方未将钱交给企业黑帮,没有替他解决问题一事,陈文龙没有透露是否已取回这笔钱,也未公布这名议员的身份,反而是向阿米努提告,让人出乎意料。

换言之,所谓企业黑帮所牵扯的人物比你我想象的还多,警方仅能专注在调查陈文龙是否洗黑钱。

因不满媒体有关外劳的报道,阿米努两个月前也起诉了彭博社、The Edge和当今大马等媒体,个人包括拉蒂法和拉菲兹等10造,向他们索偿超过10亿令吉。

起因是彭博社曾在一月发表一篇报道,《人人分一杯羹,外劳付出代价》(Everyone Gets a Cut, and Migrant Workers Pay the Price)以及跟进报导,阿米努声称,该报道具诽谤性,将他及其公司跟人口贩卖、洗黑钱及贪污行为牵扯起来,涉嫌欲阻政府使用其外劳集中管理系统(FWCMS)。

《今日自由大马》报道,彭博社申请撤销有关诉讼,声称它并未在今年一月发布该文章,相关网站由美国纽约Bloomberg LP管理,法庭择定在6约26日聆审有关申请。

《当今大马》报道,阿米努也在杜拜拥有房地产。

Wednesday, 8 April 2026

双威献购IJM告吹

双威以每股3.15令吉收购IJM计划案,因未能取得过半股权支持,以失败告终。

根据报道,双威只取得33.43%股权接受率,未跨越50%门槛,主要是持有IJM显著股权的几个GLIC:EPF、PNB及KWAP皆不接受献议,它们分别持有20.5%、12.9%及9.6%,合共43%的IJM股权,其他持有股份的GLIC还有朝圣基金和Amanah Jaya等。

此献购案告吹,很大因素是被人种族化及政治化。双威老板谢富年表示,他最初与EPF等机构会面时,反应是非常积极的,几天后,网媒却出现“非土著接管土著企业/国家策略资产”的指控,随后就出现反贪会调查IJM 治理问题的新闻,情况就开始变了。

记得当时率先提出质疑的就是阿克玛,说上市土著公司本来就有限,如果收购交易成功,将削弱土著利益。此外,马来商人及工业家协会更促请首相安华介入,以防止出现“历史性的政策失误”。

IJM算是土著公司吗?其创办人其实是华人,目前的管理层也多是华裔,所谓的土著股权来自GLIC,但严格来说,EPF能列为GLIC/土著公司吗?

离奇的是,在双威提出献议后一周,反贪会突然宣布调查一宗IJM约25亿令吉洗钱的指控,冻结55个相关银行户头,两名高层被传召问话,据称是公司主席陈文成和公司顾问。

报道称,调查可能涉及股价操纵,并可能影响对IJM的收购计划。这个timing,也真的太巧合了。

当时NexG的股权争夺战沸沸扬扬,而后还爆出关于反贪会与企业黑帮的指控,让人怀疑甚至误以为针对IJM的调查,是否也与所谓的企业黑帮指控有关?

调查进行了两个月,反贪会突然改口宣称,调查仅限于数名与IJM有关的个人,没有涉及公司本身。为什么开始时不说?

Tuesday, 7 April 2026

Madani Mart 抄袭 KR1M?

上周末,首相安华为首家“昌明超市”(Madani Mart)开张主持开幕,引来不少朝野人士以及民间的质疑,这不是抄袭纳吉时期的一马商店(KR1M)概念吗?

在当年的一马时期,从2011年开设到2017年,全国共开了185家KR1M商店,后来被时任副首相阿末扎希揭发,指KR1M虽有政府津贴,一些KR1M商店的物价居然还比市价贵,就这样,政府中止了KR1M商店的合约(请看KR2M 20170807)。

2018年,政府重启KR1M 2.0计划,换了合作伙伴,有51家商店投入运作,预计一年内开300家,三年内开3000家,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几个月后就遇上509大选换政府,KR1M也跟着关门大吉了(请看《KR1M 2.0开张大吉》20180206)。

昌明超市被指抄袭一事,副内贸部长傅芝雅极力否认,说这是和商家携手推动的一项社区零售计划,商家可借助独立操作的昌明基金会的供应链开展业务,政府没有在此计划上花一分钱。

原来还有个昌明基金会。马青总秘书苏仪芳表示,该基金会的架构本身已引发严重疑问,基金会主席是傅芝雅,她除了是副部长,也是党总秘书,两名董事兼创办人:一是安华的首相署政治秘书法汉(Ahmad Farhan Fauzi),另一人是安华的财政部政治秘书兼公青团长卡米。

苏仪芳问,一个由副部长担任主席、董事成员又与首相及财长政治团队高度重叠的基金会,如何可以当作“独立机构”看待?董事如何任命?基金会的资金从何而来?

正在坐牢的纳吉借机说明当年成立KR1M的初衷,便是提供给人民多一个较低价的选择,却有人说他不好,而在他下台后,人民的日子过得更苦。

可以说,昌明超市是政府前年起推动的昌明慈悯销售计划(Jualan Rahmah MADANI)的延申,昌明基金会也是在那年成立的,财政部为该年的促销活动拨款3亿令吉,去年加码至6亿令吉。

副财长林慧英当时透露,接到许多店家投诉,说生意严重受到影响,而其实任何店家都可以申请参加的。

根据报道,有意开设昌明超市的商家需向基金会缴付授权费(licensing fee)和特许费(royalty),作为基金会为加盟商提供的培训、支持、绩效监控、系统管理及供应链开发等。

不像之前的昌明慈悯销售计划,政府从3亿增至6亿令吉的拨款作促销活动,根据傅芝雅的说法,昌明超市计划不花政府一分钱,反之还可从中赚取授权费和特许费,但,鉴于其主席是内贸副部长及两名董事是财长兼首相的政治秘书,不能说它是个独立的基金会。

拉菲兹更指出,三名信托人皆为公正党领袖,或将因此带来风险。

我就想到一个可能性,一旦公正党不再是执政府,该基金会该归新政府管理,还是公正党呢?不要到时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就好像伊斯迈沙比里出任首相时以大马一家作口号,成立大马一家基金(YKM),着重在“儿童尤其是孤儿的福利和社会发展”,由首相署的共享繁荣传递单位(SEPADU)管理,伊斯迈以首相身份担任顾问,其政治秘书阿努亚尤努斯(Anuar Yunus)出任CEO(请看《一个大马一家人》20210823)。

昌明政府上台后,伊斯迈沙比里突被指在任相期间涉贪1.7亿令吉现金和金条,答辩人包括其政治秘书阿努亚。5个月后,案情峰回路转,两人未被提告,伊斯迈只需把1.7亿令吉赃款归还给政府,过往不究,一切当作没事发生。你说奇怪不奇怪(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第二答辩人20250709)?

当媒体问起大马一家基金情况,伊斯迈回应基金会仍然存在,且接受公众捐款,继续帮助国内孤儿。

咦,成立初时,不是由首相署的SEPADU单位管理吗?为甚么伊斯迈卸任后,基金会却变成了伊斯迈的基金呢?

我上网查阅,原来SEPADU在昌明政府上台后就跟着解散了。

希望昌明基金会不会。

https://guangming.com.my/【打开天窗】昌明基金会属于政府还是政党?

Monday, 6 April 2026

未查反贪会官员

阿占转述警方说法,说针对企业黑帮指控的调查,
没有迹象显示有反贪会官员涉案。

但就如之前说的,警方的反洗黑钱组(AMLA)自去年10月起调查陈文龙,而彭博社有关官商勾结的报道是在上个月,要查这一部分,应该是由JIPS(廉正及标准执行部)负责的吧?

这就让人不解了,如果警方只查商人洗黑钱,未查反贪会官员,意即那应该是两回事,法米也说是两项不同的调查,为什么特委会的调查报告,须等洗黑钱的调查完成,报告再经内阁讨论后,才能正式对外公布呢?

阿占强调,所谓的企业黑帮并不存在,他们是主导着“系统性犯罪”的“企业罪犯”,利用在合法的框架下规避执法,同时获得专业人士支持,当局一旦接获投报,必将对他们依法调查。

他说,“企业犯罪”涵盖多种罪行,包括欺诈、贪污、滥权、股权操纵、误导投资者以及逃税等,因此,反贪会、警方及税收局等执法机构必须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此类罪犯。

他意有所指地提醒反贪会官员们,即使面对批评和诽谤,因为总有人对他们严厉执法感到“不适”,蓄意散播虚假且毫无根据的言论,因此,必须坚守立场,持续以诚实、勇气和专业态度,捍卫诚信,履行人民赋予的任务。

他说:廉正是我们的根基,纪律是我们的力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重任。

他甚至告诉其官员们,反贪会是国家的“最后把关者”(the last gatekeeper),要做的不仅是调查贪腐案,更要切断整个侵蚀国家体系的犯罪链,若懈怠不想工作的话,大可辞职走人。

大家对阿占超额持股这起事件,又有什么看法呢?

Sunday, 5 April 2026

80岁DNAA,,因为不适合审讯?

大家记得拉菲兹曾在2022年
爆的濒海战舰(LCS)丑闻吗?他那时揭露,LCS利用一家在马耳他注册的假公司,将一笔1.92亿令吉资金转移到海外,又虚报2337万令吉付款给供应商提供的虚假地址等等(请看《她不是我老婆》20220823)。

其实,LCS的丑闻不止于此,自2011年与政府签订合同以来,成本从60亿令吉增至后来112亿,战舰从原本的6艘减至5艘,至今只完成1艘,项目成本可能已严重不足,需要重估。

而后,大马皇家海军前司令兼宝实得海军造船厂(BNS)前董事经理阿末南利(Ahmad Ramli Mogd Nor)在LCS建造工程被控3项失信2108万令吉罪名,却在三年后获判DNAA。

原本被告要求撤销其3项失信控状,但被高庭驳回,谕令案件交回地庭审理。

地庭法官苏珊娜(Suzana Husin)于去年裁决,
在考虑了双方陈词及被告的医疗报告,认为80岁的被告不适合接受审讯,因此判他DNAA,并退回50万令吉保释金;那2108万令吉的赃款呢?

会提到此案,因为让我想到,敦马和已故敦达因能不能以同样理由,申请撤销对他们的控案?敦达因在2024年去世时84岁,敦马现在也100高龄,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以年龄或精神或身体健康为由申请撤控或DNAA?

敦达因虽已去世,总检察署仍继续申请冻结并充公夫妇及家属名下未经申报,数十甚至可能上百亿的海内外资产(请看《达因逝世被判无罪》20241124)。

同样,纳吉和罗斯瑪仍有数起控案缠身,要是这些控案拖到他们80岁,他们是否也能以同样理由申请DNAA呢?

走笔至此,我忽然也想起,怪不得很多VVIP在被控上庭前都会突然生病或入院,或坐轮椅受审,其原因都是一样的;一旦获释或DNAA,他们不都立刻生龙活虎起来吗?

Friday, 3 April 2026

查陈文龙洗黑钱

总警长秘书处反洗黑钱罪案调查组(AMLA)主任法兹里山(Fazlisyam Abdul Majid)透露,警方自去年10月开始调查企业黑帮,至今已向41人录供,当中没有反贪会官员,因为没有迹象显示有反贪会官员涉及。

报道指出,经过8年的搜证,AMLA在去年10月展开的“维京行动”(Op Viking)中逮捕陈文龙等10人,冻结逾4.7亿令吉资产助查,并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进行调查。

所以所谓的企业黑帮早在8年前就存在了,那该是2018年吧?

法米质问,为何前朝政府没有采取行动?

但警方不是说那时就已开始搜证了吗?而且,2018年是国阵和希盟政府的交接期,这样说来,两个政盟是不是都有责任?两者也是现在的昌明政府啊!

如果说警方8年前就已着手调查,那早前指警方是在特委会调查阿占持股报告出炉后,才对“企业黑帮”指控展开调查的说法,就不准确了(请看我也是受害者20260318)。

而且,彭博社除了报道企业黑帮的存在,反贪会官员与企业黑帮勾结才是更严重的指控,报道还提到了几名高官的名字,警方是不是该传召他们录供呢?

警方的“维京行动”是在去年10月开始的,调查的是洗黑钱,彭博社的报道是在上个月,揭露官商勾结部分,且涉及同一个集团,警方应该一并调查才是。

法米有提到,执法机构持续展开调查,包括针对一家国际媒体指控陈文龙涉嫌滥用反贪会进行企业操控的说法。

法米未说是哪个执法机构,不是警方的AMLA,因为AMLA仅查洗黑钱,可能是JIPS(廉正及标准执行部)吧?

注意到法米指陈文龙涉嫌滥用反贪会进行企业操控,意味着反贪会官员被陈文龙利用滥用,未提是否存在“官商勾结”。

Thursday, 2 April 2026

反贪会有三名“内鬼”?

针对彭博社最新报道,指控首相安华要求暂缓公开阿占持股案的调查报告,政府首席秘书三苏阿兹里矢口否认。

他说,特委会已在3月11日汇报内阁,根据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任何进展将不是对外公布,并无如彭博社所指,首相要求特委会推迟公布有关调查结果。

政府发言人法米补充,报告在正式对外公布之前,必须先完成两项程序,是哪两项程序?他说目前无法透露更多细节,也无法预测确切的公布日期。

如此不确定,难怪会引起大家的臆测。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彭博社的报道,数次引述消息来自“三名知情人士”,他们有可能是谁呢?

相信他们是来自反贪会的高级官员,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内幕消息来爆,除非他们爆假料?但,不管是谁提供的消息,相信彭博社一定有先证实消息真假,不会胡乱报道。

反贪会可有怀疑过,谁是这三名“内鬼”?

彭博社在2024年9月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阿占被指示调查敦达因及敦马等人,但不要调查法哈斯购买海德(HT Padu)股份一事,阿占任期也获延长一年(请看首相署否认,反贪会也否认20241002)。

今年2月,彭博社报道阿占超额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后续报道有反贪会高官与企业黑帮勾结,阿占因此起诉彭博社诽谤,索赔1亿令吉。

最新报道则透露,安华要暂缓公布阿占超额持股的调查报告,以免影响可能在今年举行的大选行情。

其实,安华早前已有表示,不应未审先判、报告出炉后要先审阅,以决定是否需要作进一步调查、不同意设立皇委会等等,而这次,若以“待警方的企业黑帮调查报告完成,再带回内阁讨论”为由,那也不太让人意外。

还是,法米的“待两项程序完成”,指的就是“企业黑帮调查报告”以及“带回内阁讨论”?

Wednesday, 1 April 2026

纳吉需赔偿SRC 13亿美元

昨天,SRC民事起诉纳吉案下判,高庭法官法鲁斯(Fairuz Zainal Abidin)裁决纳吉需偿还13亿美元(约53亿令吉)给SRC。

根据法鲁斯法官的判词,纳吉滥用职权,以不诚信手段造成公司13亿美元资金流失,并将其中1.2亿美元转入私人银行户头。

你一定很奇怪,从SRC流入纳吉户头的资金不是4200万令吉吗?

其实,纳吉共面对4宗和SRC有关的控案,SRC 1.0的挪用4200万令吉案已在4年前罪成入狱,纳吉争取居家服刑不果,由于刑期获国家元首从12年减至6年,预计明年就可出狱。

2019年,纳吉在SRC 2.0案被控挪用SRC 2700万令吉,由于该案迟迟未能开审,高庭已在去年6月裁决DNAA(请看《SRC 2.0:同意续审后DNAA?》20250620)。

SRC 3.0案则是SRC在2021年的民事诉讼,向纳吉追讨13亿美元及前CEO聂费沙追讨200万美元,聂费沙目前仍然在逃(请看《SRC 3.0 续审》20250710)。

还有一个SRC 4.0案是SRC在2022年的另一民事诉讼,向纳吉追讨4200万令吉。

你也许会纳闷,4200万令吉不是SRC 1.0案吗?对,那是刑事诉讼,在SRC 4.0案,公司要追回这笔钱。

在SRC3.0案,法官允许暂缓执行裁决,纳吉可在14天内提出上诉。看来,这又是另一起漫长的反复上诉案。

纳吉还有一宗上诉案,那便是去年底被裁定4项滥权及21项洗黑钱罪成的1MDB案,纳吉被判入狱15年及罚款114亿令吉,且刑期须在完成SRC 1.0案的6年刑期后才开始执行。

这里有个问题。法官裁定纳吉在服完SRC 1.0的6年刑期后,须继续留在牢内服1MDB案的15年刑期,有很大可能到时1MDB案的上诉仍在进行中,即是说,在上诉期间,纳吉是否可以不必入狱,等待上诉结果,就像SRC 1.0案的上诉期间呢?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