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今年一月,总检察署宣布,将基金案列为NFA,律师公会又再对此提出司法检讨准令申请,指控总检察署此举已属“越权”,无效且不合法。10天前,总检察署入禀法庭,反对律师公会的申请(请看《阿末扎希表罪成立不算数?》20260109)。
有没有读得你头昏脑胀?也就是说,针对阿末扎希基金案的DNAA和NFA,律师公会分别提出了司法复核申请,阿末扎希向联邦法院申请推翻上诉庭裁决,避免回到高庭重审,总检察署则反对律师公会针对NFA的司法复核申请。
这里要补充一下,高庭当初的裁决也是基于总检察署决定终止提控,不得不批准后者的DNAA申请,其实阿末扎希早已被判表罪成立。可以说,总检察署申请DNAA,好为之后的NFA铺垫。不仅如此,阿末扎希也在申请将基金案改判无罪。
阿末扎希当初有两起控案,除了基金案,另外是VLN签证案。高庭已在2022年9月裁决40项控状表罪全部不成立,总检察署提出上诉,但在2024年12月撤回上诉,阿末扎希在该案维持无罪(请看《阿末扎希无罪一身轻》20241212)。
当然你也可以注意到,那是因为朝代更替,总检察长也换了人。
而且,两起控案由不同法官承审。VLN案的法官是莫哈末亚兹(Mohd Yazid Mustafa),基金案的法官是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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