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8 May 2026

海底隧道案:重启调查NFA?

槟城海底隧道案续审(请看《槟城海底隧道奇案》20260512)。

反贪会高级调查官祖希米(Zulhilmi Ramli供称,初步调查显示,并没有足够证据检控林冠英,而当他接手该案时,调查文件的一份备忘录注明NFA(无进一步行动),即案件不成立,已停止调查,没有展开提控。

既已停止调查,为何重启调查呢?祖希米没有说明。这又是一大奇了。

他也表示林冠英不是当局当时调查的“主要目标”,但他同样没有说明,后来为何提控林冠英。

更令人震惊的是,祖希米透露,被列为NFA案的档案都会被销毁,惟不确定该NFA档案是否已销毁,因他已无从查阅。

林冠英代表律师海占奥马(Haijan Omar)提出,该NFA档案极为关键,足以完全洗脱林冠英的嫌疑,证明其清白。

我觉得既然祖希米接受调查,该档案应该未被销毁,而是交到了他手中,否则他从何查起?而既然已经NFA,为何又会交到祖希米手上重新调查呢?我没有读到祖希米在这方面的解释。

祖希米说,该案在2020年1月开档,由四名调查官负责,他是在2020年6月接任该案的调查官。四名前调查官为吴兴俊、罗斯里(Rosli)、阿雅(Ahya)和古玛(Kumar)。

祖希米说当他接手时,调查单位已经向扎鲁、卡纳拉惹(G. Gnanaraja)以及尤瑞庆录取口供,当时未发现任何问题。

尤瑞庆是Ewein集团的CEO。他当时是控方证人准备出庭供证,却在2021年10月被发现离奇死在The Palazzo公寓底楼,他是自杀还是他杀?成了一宗悬案,也增添此案的疑点。不过,警方将之列为猝死案(Sudden Death Report)处理。

扎鲁是Zenith的CEO,卡纳拉惹则是在2019年因欺诈扎鲁1900万令吉被控上法庭。

请注意时间线。卡纳拉惹在2019年10月被控欺诈扎鲁,海底隧道案在2020年1月开档,经过四名调查官员调查后被列为NFA,祖希米在2020年6月接过该案,两个月后,也就是在2020年8月,林冠英被控透过卡纳拉惹从扎鲁收贿330万令吉。

换言之,四名调查官查了6个月没有结果,祖希米查了2个月就把林冠英告上了法庭。

至于卡纳拉惹,他是因涉嫌利用自身是前首相纳吉“朋友”的关系(事发时在2017年),声称可以协助扎鲁解决反贪会对海底隧道项目的调查,欺骗对方支付1900万令吉给他。

照这个说法,该笔钱应该是由卡纳拉惹给了纳吉,为何后来却改为指控林冠英收了330万呢?

卡纳拉惹承认他确实从扎鲁收到该笔款项,但一时说那是扎鲁私下借给他的“友好贷款”,一时说给了纳吉200万,一时又说给了林冠英200万,既是扎鲁私下借给他的钱,他在该案没有任何相关利益,他又何必拿去贿赂纳吉或林冠英呢?

记得祖希米表示无法显示“资金流向”(money trail),因为给林冠英的330万令吉是以现金支付的,但不能否定其贪污指控吗?

祖希米与卡纳拉惹的供词都与扎鲁的供词出现矛盾。扎鲁在2023年接受交叉盘问时称,他当时从保险箱取出200万令吉现金给纳吉,以及200万令吉支票给林冠英(纳吉未因此被控或出庭作证)。

也就是说,据扎鲁当时的供词,给林冠英的200万是以支票支付的,不是现金,若说支票,那林冠英肯定需要将支票存入银行,为什么后来改口说是现金所以无法出示证据呢?如此反复无常的供词,法官会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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