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1 July 2018

The China Connection

财长林冠英在国会透露,虽然槟城政府已经冻结了1MDB在槟城亚逸依淡的土地交易,但234英亩(94.7公顷)的地皮仍“偷偷”卖给了中国丝路东南亚地产有限公司(Silk Road Southeast Asia Real Estate Ltd)。丝路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

他指出,上述地皮是在去年8月24日以27亿马币(42.5亿人民币)脱售,根据原本13.8亿马币的购地价,1MDB从中赚取了13.2亿马币。

对方是通过收购拥有该段土地的1MDB子公司My City Ventures(MCV),虽已付款,至今却未申请转移股权。

关于这点,其实早在2016年英国《金融时报》(FT)就有报道,说中国将协助1MDB解决它和IPIC的财务纠纷(请看《中国助1MDB还债?》20161208)。

根据FT报道,中资将支付10亿美元给1MDB,并通过资产交换方式(asset swap),以解决公司35亿美元债务之部分。这笔资金,应该就是要还给IPIC的。

那政府/1MDB用什么来和中资交换?报道就提到1MDB在槟城的亚逸依淡土地。

除了槟城的地皮,邻国《海峡时报》也报道(为何邻国媒体知道的总比我们多?),1MDB是卖了两家子公司给中资,才得以付款给IPIC的(请看《1MDB还债的钱从哪来?》20171229)。

另一块地皮在巴生PKFZ附近英达岛的318英亩土地,1MDB向上市公司Tadmax以三亿马币买下。相信林冠英稍后也会揭露这宗买卖。

对方买了槟城土地却不急于割名,不知英达岛的地皮是否也一样?

问题就在这里,为何钱付了,却不割名?我的见解是,对方并非直接买地,而是通过收购拥有土地的公司,即是说,土地还是在该家公司名下,对方只要持有该家公司MCV股权,土地并不需要割名,买家即间接拥有该段土地的拥有权。

还是,林冠英的意思是,MCV的股权也未转至对方名下?但那与土地冻结应该没有相干啊!

报道说,由于付了钱却没有转名,相信有关交易涉嫌洗黑钱,而这笔黑钱相信来自SSER的94亿油气输送管计划。

前阵子林冠英就曾爆料,指该计划贷款已发放了将近90%,工程进度却只有11%;其中一个工程,却是本州耗资41亿的天然气输送工程计划(请看《前朝有没有抵押本州的油气区块?》20180608)。

刚刚读到前朝能源部长,也就是来自本州的麦西慕表示对该计划的贷款发放和工程进度不符毫不知情,因为那是联邦财政部管理的范围,包括委任承包商及决定工程的预算。

情况不就与东铁计划一样吗?实际上是由首相署的EPU负责,而前首相纳吉又兼任财长,有双重身份。

如今敦马将EPU从首相署拆出来,变身阿兹敏的经济事务部,所以他说各部门属下机构需要重组以避免职务重迭,便是这个原因。

提到槟城土地交易所涉及的款项可能来自SSER的94亿油气输管计划,由中国进出口(EXIM)银行发放的贷款,并非根据工程进度,而是被用来向1MDB收购槟城土地,后者再用来偿还拖欠IPIC的35亿美元债务。

东铁贷款同样来自EXIM,同样也是在同一时间,《砂拉越报告》当时透露,东铁成本被高估,因为部分贷款被用来偿还IPIC的债款(请看《全球最贵的铁路在大马》20161107)。

Monday 30 July 2018

国库为土著投资?

几个星期前,敦马突对国库控股(Khazanah)不客气,直指国库已经偏离初衷,应该重新定位等等。

这才知道,敦马不止对国投(PNB)不满,原来也对国库表现不满。

前阵子,国投主席阿都华希因不获敦马接见而识相辞职,如今轮到国库董事部全体成员总辞呈,包括CEO阿兹曼莫达在内。

阿兹曼在2004年受委CEO至今,他也未获敦马接见,而敦马身为国库的当然主席,两个月了,至今仍未出席国库之常月董事会议。

对于国库董事成员之总辞,敦马没有挽留,回应说这让政府得以进行重组。

看来有些成员将会获得留任。因敦马说,“不是每个人对每件事都有罪,但政府不会接受显而易见的不法行为”。

敦马这段话颇耐人寻味,他指的是什么“显而易见的不法行为”?国库董事部做错了什么?

根据邻国《海峡时报》报道,敦马指的是国库在2008年以30亿收购瑞银(UBS)2.6%股权蒙受巨额亏损而不满,我觉得那或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而且国库后来不也成功索回一半资金吗?意即亏损15亿元。

长话短说,国库在该年透过中间人收购瑞银股份,未料负责管理瑞银资金的美国雷曼兄弟控股在同年9月倒闭,导致国库的投资资金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索偿四年后才取回一半资金。

针对此事,国库或国阵政府一直没有对外公布,要由邻国媒体揭露才让它曝光。

当年雷曼兄弟破产效应也引发全球金融海啸,这也不在国库的控制范围内,好如80年代国行炒汇亏损300亿事件一样,相比起来就小巫见大巫了。

我认为,与其说敦马是因收购瑞银亏损一事而对国库董事产生不满,国库两次被财政部赎回价值共30亿优先股替1MDB还债,一次在2014年三月,一次在去年八月,才是引起敦马不悦的真正导因吧!

此事是在今年当国行以20亿向财政部买地事件发生后,才被路透社率先报道的。

国库当时澄清,本身无权干涉政府如何运用有关款项。这说法和当时国行总裁莫哈末伊布拉欣说的一样,其实他们也没有说错,何况是财政部要你这么做,当时财长也是前首相纳吉,你敢不答应吗?

但是,敦马就是不能接受这一点。

此外,敦马似乎把成立国库的宗旨与PNB混淆了。他说最初成立国库的目的是为了协助土著收购和持有公司股权,其实并不是,PNB才是政府成立以协助及扶持土著的政府投资机构(GLIC),众所周知,只供土著投资的土著投资基金(ASB),即是由PNB所管理,敦马怎会说成是国库?

PNB成立于1978年,国库控股则在1994年,代表政府进行各类策略商业投资及管理。

我记得当年阿都拉上台后不久,曾提及要将官联公司私有化,逐步减少政府的商业投资;没想到说归说,事实上背道而驰,官联公司有增无减,除了成立GLC,政府还积极收购现有的上市公司。

这还不止,轮到纳吉上台后,如今臭名昭著的1MDB也跟着登场,财政部机构里更成立了大大小小知名不知名的公司,这里也不赘述了。

Thursday 26 July 2018

林冠英沦为“簿记员”又何妨?

魏家祥讥笑财长林冠英已沦为一名“簿记员”(bookkeeper),因希盟政府增设经济事务部门,许多原由财政部掌管的机构,已改由经济部负责,这显示财政部权力已被削弱,经济事务部长阿兹敏现在比他更有权力。

其实,如果将隶属财政部的机构及子公司转由另外一个部门掌管,让财政部专注在国家财政预算和监管,避免利益上的冲突,那也未尝不是好事。

记得前第二财长佐哈里去年透露,财政部共有45家子公司(请看《财政部45家子公司,生意做好大》20170727),绝大部分主席职皆由前财政秘书长伊万一人担当,在利益上就已经有所矛盾,再说他有没有时间和能力兼顾这数十家公司?非常让人质疑。

如果魏家祥所说属实,是不是所有财政部属下子公司都转由经济事务部掌管,包括恶名昭彰的1MDB、SRC、PFI、Felcra和国家基建(Prasarana)等在内?若是的话,相信也不是全部吧。

但根据林冠英日前的说法,经济事务部隶属首相署。我觉得应该不是,因为这是敦马宣布成立的一个新政府部门,地位就和财政部一样,应该不附属在首相署。

阿兹敏自己透露,敦马委他当经济事务部长,是要他检讨前朝所有大型和基建计划,包括东铁、隆新高铁(HSR)和SSER等;而这些大型基建计划,在前朝是由首相署的经济策划单位(EPU)负责的。

由此可见,经济事务部的前身就是EPU,敦马将它从首相署拆出来,“升级”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这点两周前我在《经济事务部的前身是EPU》(20180711)就有提过了。

记得潘俭伟也曾嘲笑前交长廖中莱,说他对东铁计划一无所知,却还要一直为它发言吗?因为东铁计划本来就是由当时的首相署EPU部长阿都拉曼达兰负责,不是廖中莱啊(请看《原因是马币和隧道》20161116)!

若说成立经济事务部是要削弱财政部的权力,倒不如说是要减少首相署的职务和权力。

也许你会觉得不可能,敦马怎会要削弱自己身为首相的权力?

你会发现,敦马重作冯妇,首要做的就是要为新政府来个大瘦身,除了将内阁及政府部门重组,也将部长副部长人数大大减少,尤其是首相署内的部长与副部长人数。

为何敦马要将EPU从首相署拆出来,变身为经济事务部门?

上个月,邻国《海峡时报》引述消息报道,指敦马委阿兹敏出任经济事务部长,其实是要制衡下任首相安华的权力。这点我在拙文(11/7)已有提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如果经济事务部的前身就是首相署的EPU,如今从首相署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部门,上述消息倒也不无道理。

先不说下任首相是不是由安华来当,从林冠英受委财长而非首相本身兼当来看,敦马是刻意不要沿袭首相兼任财长这个恶例,因为他知道也看到,这太容易引起利益上的冲突,导致贪污滥权,不在话下。

因此,与其说财政部长的权力被削弱,倒不如说是首相署的权力被减少了。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50525/%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E%97%E5%86%A0%E8%8B%B1%E6%B7%AA%E7%82%BA%E2%80%9C%E7%B0%BF%E8%A8%98%E5%93%A1%E2%80%9D%E5%8F%88%E4%BD%95%E5%A6%A8%EF%BC%9F

Wednesday 25 July 2018

巫统不求赢,但求多数票减少

今天来分析一下双溪甘迪斯补选选情。

该区选民有51,230人,比509增加430人,约略71%巫裔、16%印裔和12%华裔选民。

在509大选,投票率高达85%,原任州议员苏海米取得23,998张选票,以12,480多数票当选。国阵卡玛鲁扎曼得11,518票、回教党莫哈末尤索夫7,573票和人民党汉纳菲亚得76票。

这次,回教党决定不派候选人上阵,相信这也是回教党巫统私底下达致的协议,就是直接由巫统对垒希盟,避免分散选票。

于是,国阵巫统挑了最近人气相当火红的洛曼上阵,直接对希盟公正党的候选人扎瓦威,没想到临时一名独立人士穆迪加入战围,因此成了一场三角战。

虽然如此,不觉得独立人士将影响大局,就像509的人民党候选人,可能只取得数十张选票。

重点是在国阵对希盟,谁的胜算较大?若以509选绩为参考,希盟得票率56%,巫统和回教党得票加起来也只得44%,仍然无法取胜,最多也只是减少希盟的多数票吧了。

国阵候选人洛曼也说只要减少对方的多数票,可见他对自己的胜算没有太大把握。

要扭转劣势的话,至少要原本投选希盟的6%选民改投国阵,洛曼才有机会脱颖而出。

这6%选民,先假设投票率依然保持85%(但我相信补选的投票率一般会比较低),那至少要有2,613原本支持希盟的选民改为投选国阵,洛曼才有机会胜出。这我相信会很难咯。

洛曼并非当地人,却获选为国阵候选人,如我上回提到,应该是纳吉的主意;他会受到当地选民接受吗?

洛曼是纳吉在朝时的前助理,509后以“监督新大马”NGO主席自居,说要捍卫回教、马来人权益及马来统治者地位云云。

洛曼当下的作风,俨然就是另一个嘉玛,他被选为此次补选的候选人,是不是为了要吸引巫裔选民的选票?

看看上回选绩,该区马来选民占71%,假设国阵/回教党选票皆来自巫裔选民(那也未必),却也只能获得44%巫裔选民的支持,因为另外27%巫裔选票给了希盟。

洛曼鼓吹争取马来权益和捍卫马来统治者,就可以吸引巫裔选民“回流”国阵吗?相信不是所有马来选民都认同他那一套吧!

回教党此次不上阵,那些原本投选回教党的7,573选民也未必全部会改投代表国阵的洛曼,如希盟说的,其候选人扎瓦威除了是当地居民,也是一名宗教师,若说要捍卫种族宗教课题,他就比洛曼更占优势了。

这或也解释了为何后来洛曼改口说自己不是种族主义者,他只是要“坚守联邦宪法立场,同时也尝试维护非马来人的安全”。

言下之意,他也不敢忽视当地占了将近三成的非马来选民。

搞煽动的是他,如今释出善意的也是他;他要从何维护非马来人的安全?这他可能要讲述得更清楚才行。

Tuesday 24 July 2018

预告未来最高“M大楼”

有时候,要确认一则新闻的真伪,不是一件容易事。

以个人经验,我觉得,如果该则新闻未获一般各大媒体报道,而是来自社媒或一些小报,其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了。

但,如果它来自大报,标榜是独家新闻呢?

就算是独家,曝光后,相信其他媒体也会跟进追踪及报道的吧!

又或者,虽然来自大报,却只是道听途说,引述自其他消息来源,其可信度有多高呢?

上星期有则报道,指我国将在2030年兴建一座全马最高建筑物,它比现在88层楼的双峰塔(375公尺)还要高,也将比今年竣工的TRX 106交易塔(492公尺)以及国投(PNB)要建的118大楼(630公尺)高。

这座最高建筑物,暂定取名为“M大楼”(Tower M),而且可能是三座大楼(Triple Towers),不是一座,比双峰塔(Twin Tower)更多一层楼。

这个M字母代表什么,还是代表谁?不用说已经呼之欲出。

报道还说,M大楼将是敦马第二度任相后的首个与政府挂鉤的超级摩天大楼。

读到这则新闻时,心里就开始起疑,这是真新闻吗,还是有人蓄意制造出来的假新闻?2030年才要开始兴建的建筑物,现在就来“预告”,是不是早了点?

而且,没理由新政府才上台两个月,那边大型工程计划纷纷喊停,这边又说要建全国最高大楼,还“此地无银”叫M大楼,是不是存心靠害啊?

当然政府可以辩说,新大楼是KLCC要建的,KLCC是国油的子公司,所以不关政府的事。

这就与当年纳吉上台不久,就传出要建比双峰塔还要高的118大楼一样,那时纳吉就是那样说:118大楼是PNB要建的,与政府无关。

但,国投不是政府机构吗?同样,国油不也是GLC吗?

这则新闻来自《The Edge产业》周刊,可以说是独家,中文报只有《中国报》引述报道,除此之外,竟然没有其他媒体报道,令人大惑不解。

根据该报道,M大楼将由KLCC建造,楼高达700公尺,几乎是双峰塔高度的一倍,共145层楼,比国投的118大楼多出27层楼,楼址就在KLCC东区捷运站隔壁,占地4亩。

报道还有产业专家估计,占地174,240平方尺的地段,整个发展总值达37亿至42亿。

报道也引述KLCC发言人说,新大楼将与该捷运站同步动工,包括地下4层停车场、4层零售商场以及一层零售大厅,并以未来办公室概念为兴建基础。

先不说新政府知不知情,既然消息来自KLCC,其可信度应该相当高吧!

几天后,KLCC却发文告否认,说公司没有计划要建所谓的“M大楼”。

文告没有否认要建与捷运站相连的停车场与商场综合大厦,至于摩天楼计划,在2030年前是不可能落实的。

言下之意,是不是说,KLCC是有此计划,但有鉴于目前市况,可能要到2030年后才会动工?

该周刊指“我国将在2030年兴建一座全马最高建筑物”,那是不是没有说错呢?

Monday 23 July 2018

敦马把我们当傻瓜乎?

509后第一场补选在雪州双溪甘迪斯(Sungei Kandis),巫统候选人是洛曼阿当。

你会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你猜对了,他便是最近频频以“监督新大马”NGO主席自居,声称要捍卫回教、马来人权益及马来统治者地位的那位洛曼。

巫统选他为候选人,意图是最明显不过了。

他甚至不讳言,自己是纳吉的门生(follower),有纳吉的影子.....。

难免引人揣测,由他当巫统候选人,是不是纳吉的主意?但,党主席不是换了人,不是阿末扎希吗?

此外,也读到财政部特别官员潘俭伟透露,大马城未收到任何投标建议书,难怪这几天Iwcity和Ekovest交投又大热起来。

这又证明前财政秘书长伊万撒了一个大谎,去年的时候,他说收到了一共九份投标建议书,还煞有其事的透露七份来自中国两份日本,后来又减至六家(请看《万科投标大马城,但是山寨版》20170726)。

当时我就怀疑了,根本就没有任何投标,因为之后又迟迟没有动静,直到今天,才知道那是假新闻,否则哪有不宣布由谁得标之理?

这两则新闻是周末时读到的,顺便在此记录下来。今天其实要写有关敦马宣布希盟政府会遵守承诺,归还20%石油税(oil royalty)给沙砂等4个产油州的报道,因为时隔一天,敦马就澄清说,20%石油税是来自国油盈利不是营收(based on profits and not revenue)。

一向来,5%石油税是以开采石油所得来计算,如今新政府同意产油州要求,将5%增至20%,却是从盈利拨出,开采所得的20%和盈利所得20%,这个分别和差距可大了,敦马是要揾4个产油州的笨吗?

换句话说,敦马试图将石油开采税(royalty)改为利润分享(profit sharing),要产油州也分担国油的成本,假若国油某年转盈为亏,那产油州就一分钱都分不到,这个概念哪还算是开采税?对产油州来说,无论如何是无法被接受的。

最基本的争议便是,产油州只提供油产量,征收开采税是天经地义的事,开采成本完全不在产油州的控制,而是由国油掌控,盈亏自然由国油自负,要产油州来分担国油成本,是不逻辑也荒谬的。

除非产油州也持有国油20%股权,那就另当别论。

如何证明从5%石油税改去20%盈利不可行?以沙巴为例,本州是目前最大的产油州,占全国油产量一半。

以去年数据计算,国油集团截至去年底营收达2,236亿马币,净利455亿。

假设本州产油量占总产量50%,以5%石油税计算,沙巴去年则应得55.9亿元石油税收(2,236x0.5x0.05),若以净利的20%计算则得45.5亿(455x0.5x0.2),少了足足10.4亿或19%。

所以,如果接受敦马说的,改以20%盈利代替5%开采税,我们所得的肯定更糟糕更worse off,敦马把我们当傻瓜乎?

根据国油的去年数据,可见开采石油是个高成本领域,成本即占据了近乎90%的营收,如果产油州接受敦马的建议,以为20%盈利会多过5%石油税的话,那可要上当了!

Friday 20 July 2018

大型工程有许多隐藏项目

上周才提到,阿兹敏身为联邦经济事务部长,何以未闻他对具争议性的大型工程及基建计划发言?

昨天就读到他在国会回应问题时提到隆新高铁(HSR),而且对答如流,证明他有做功课。

他说,前朝政府公布隆新高铁成本550亿,实际上还有许多隐藏项目,整体计划最后将高达1,100亿元。

纳吉不服气,说截至今年年初,隆新高铁成本估计720亿而已,这包括征地费在内,而招标期限都未截止,如何知道造价将达1,100亿?

阿兹敏回应,这是其部门与财政部依据总检察署提供的建议所得到的数字,若是公开招标就能节省更多。

我的猜测是,除了不知数的“隐藏项目”,希盟政府可能把前朝一贯的工程超支和估计利息也算了进去(请看《隆新高铁V.半弯桥》20180530)。

一向来,政府工程超支不都是惯常的事吗?就拿第三轻快铁计划(LRT3)为例,一开始只说成本90亿,今年三月已说成152亿,如今又增至316.5亿,涨幅是惊人的3.5x。

负责LRT3工程的国家基建(Prasarana)当时还要求政府发放220亿元担保债券,前财长首相却诈不知,还坚持LRT3成本只是90亿,没有超出预算。

如果整个成本只是90亿,国家基建何以要求额外220亿债券融资?根本就是自相矛盾。说他是最差的财长,真是当之无愧。

希盟政府大幅削减工程规模与成本,从316.5亿减至166.3亿,仍然比原本的90亿高出近倍。为何?因为90亿只是基本的建筑成本,还有征地费、工程传递伙伴(Project Delivery Partner,PDP)收费、其他咨询费、业务和管理成本和施工期间的利息等,加上去就不止了。

这点国家基建本身已经证实,最初的90亿造价预算,是不足以承担所有工程费用的,同时也同意配合财政部指示,减低工程规模与成本。

如果成本没有暴涨,国家基建又怎会同意进行检讨及降低成本呢?

前朝就是喜欢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慢慢将成本add on上去,所有大型工程计划,几乎无一不是超支,最后导致成本倍增的。

Thursday 19 July 2018

瑞士愿将1MDB资金归还大马

瑞士总检察长麦克劳伯(Michael Lauber)来马,寻求我国新政府合作调查1MDB案。

这是劳伯第三次来马,两年前就已来了两次,与当时的总检察长阿班迪会面,劳伯说,阿班迪拒绝配合调查。

阿班迪回应时作出否认,说他是遵循法令行事,因那时我国警方还在进行调查,若答应瑞士给予配合,那会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

我去翻了旧稿,劳伯曾在前年三月来马拜会阿班迪,后者答应提供协助(请看《不是7亿、不是10亿。是美元40亿........》20160303);半年后,劳伯第二次来马,重复向阿班迪提出要求,但后者却说没有收到对方的要求(请看《一个超级庞氏计划》20161007)。

如今阿班迪却说那是因为当时我国警方还在调查,所以不便提供协助。事实上,阿班迪早在接任总检察长职不久,就已发文告表示1MDB没有违法,不会检控任何人(请看《水落石未出》20151009)。

既然早在2015年底就已有了结论,为何不能配合瑞士总检察署的要求提供协助呢?

更滑稽的是,今年二月间,瑞士政府充公了1MDB约1.4亿瑞郎(4.3亿马币)的银行非法盈利,分别是BSI的9,500万瑞法郎、Coutts银行的650万瑞郎以及Falcon银行的250万瑞郎(详情请看《此地无银4.3亿 无人认领》20180228),原因是“无人认领”。

大马政府/1MDB当时都表示不会向瑞士索取这笔资金,因为它并不属于1MDB,公司也没有不见钱(请看《1MDB没有不见钱》20180316)。

试想想,你不见了钱包,有人找到了钱包,要把钱包还给你,你却坚持不要,还说你的钱包没有不见。这是哪门子的逻辑?

瑞士政府已经说明是1MDB的钱了,为何大马政府没有要求把这笔钱归还给我们呢?

当然我可以想象前朝政府的尴尬,因为如果承认那是1MDB的钱,岂非等于承认1MDB的资金被人非法盗走了?那不打自招?所以,只好死都要说没有钱不见。

劳伯这次过来会见新总检察长汤姆斯,说有来自1MDB约70亿美元(约280亿马币)资金流经全球金融体系,此外,他也确认瑞士政府冻结了与1MDB相关的4亿瑞郎(16.2亿马币)资金。

劳伯没有提供资金详情,上回我计算到,1MDB至少有53.3亿美元资金下落不明,即汇至沙地石油前后18.3亿美元,也就是洁蒂当年要1MDB撤回的资金,以及汇去假Aabar公司的35亿美元,共53.3亿美元(《1MDB没有不见钱》20180316)。

除了直接来自1MDB的资金,瑞士当局曾经透露,从2009至2013年期间,还有4宗挪用资金行为,分别来自SRC、沙地石油、云顶/丹绒和ADMIC。

沙地石油即上述的18.3亿美元,ADMIC是Aabar和1MDB的联营公司(35亿美元),那其余资金可能来自SRC和云顶/丹绒。

SRC的资金,应该是来自KWAP的40亿马币贷款,但云顶/丹绒的资金如何通过1MDB流出去?应该是505前收购电力厂的时候吧!

至于被瑞士政府冻结的4亿瑞郎,劳伯表示有部分是据称来自阿布扎比的。当然很有可能也是间接挪自1MDB的。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9623/%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7%91%9E%E5%A3%AB%E9%A1%98%E5%B0%871mdb%E8%B3%87%E9%87%91%E6%AD%B8%E9%82%84%E5%A4%A7%E9%A6%AC

Tuesday 17 July 2018

国阵没想到输得那么惨,给希盟一个执政机会

昨天,「监督新大马」未在国会出现,而是今早先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集合,人数约有100人,在主席洛曼的带领下,高喊“捍卫马来统治者权力”等口号,准备游行到国会,以“迎接”到国会主持开幕典礼的国家元首。

由于未获警方放行,洛曼宣布集会解散。不过,相信很快不知他又会搞什么噱头出来,就像前阵子的嘉玛那样。

新国会的第一天,即发生反对党议员集体离席,以抗议希盟政府未按照程序遴选国会议长,过后却又戏剧化的进回国会宣誓就任,总之有多儿戏就有多儿戏。

媒体多报道凯里一人拒绝跟从,实际上共有四名反对阵营议员没有离席,除了凯里,还有来自本州的阿尼法、509后退党成为独立议员的前女巫青团长艾米雅蒂(Ermieyati Samsudin)和纳闽议员诺斯曼(Rozman Isli)。

凯里竞选党主席职失利,阿尼法乃慕沙阿曼胞弟,艾米雅蒂已是独立议员,诺斯曼曾表示有意加入民兴党,他们未跟随大队行动,那也不出奇。

顺便一提,慕沙儿子雅曼尼(Yamani Hafez Musa)也没有到场参与宣誓仪式。他是第一次参与大选,一击即中,是实必丹国会议员。两父子若在90天内不宣誓就职,就将分别失去州议席和国会议席。

反对党声称抗议希盟政府未按照议会常规推举国会新议长,即在召开国会前14天提名给国会秘书处。

但,国会秘书处Roosme Hamzah已经证实在7月2日收到希盟提呈的议长人选,新议长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也透露早在6月尾就已辞去诚信党所有党职准备接受国会议长职位,敦马虽然迟至两天前才对外证实,并不表示他未在之前将人选提呈给国会秘书处啊!

反对党如何证明希盟政府没有符合议会常规?可以说,反对党此举是无理取闹。如凯里说的,就算要反对,还有其他方法,例如在辩论环节中提出,或援引议会常规提出异议。

希盟政府究竟有没有在14天前提交名字?有可能呈交国会的信函是被backdate了,那也只是个technical问题,我们只能给希盟一个 benefit of doubt,但有需要严重到离席抗议如此小题大做吗?

我倒是觉得,议长人选应该来自民选议员比较恰当,这样才有其代表性,这也是希盟竞选宣言所阐明的。

我不认同敦马说的,大选宣言不是圣经,只能当作参考(only a guide)。若是这样,五年后谁还会相信希盟的所有大选承诺?

可以想象,希盟的竞选宣言,可能是未经仔细思考过就放进去的。何解?可能当时也没想到国阵会输得那么惨,竟然给希盟一个执政的机会。

统考即是其中一个让希盟政府面对两难的课题。从教长马智礼的谈话,我可以看到他的诚意,和副教长张念群比起来,后者就显得在推卸责任,实在是不该。

敦马若想以“宣言只供参考不是圣经”来解决统考课题,肯定会害希盟五年后失去大量选票。

可能发觉自己失言,今天敦马又改口说,他需要按照希盟竞选宣言行事。

Monday 16 July 2018

PFI终于登场

真是无聊至极,是吃饱饭太空闲没事做吗?月初才起诉1MDB特工队2.0的总检察长汤姆斯、反贪会主席苏克里和CCID总监阿玛星没有资格调查1MDB(请看《谁有资格调查1MDB?》20180710),今天却突然撤销诉讼。

纳吉代表律师巴德鲁(Badrul Hisham Abdullah)表示,“纳吉是在收到SRC案指控前提出诉讼的,如今情况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相应地重新调整案件”。

在SRC案,纳吉律师沙菲益已经披露,他将入禀高庭要求取消汤姆斯的首席主控官资格(请看《SRC案之“案前案”》20180712),巴德鲁所谓的“重新调整案件”,是否是要专注在主控SRC案的汤姆斯?

财长林冠英说前朝还有许多“红色档案”,《The Edge》周末时报道的PFI案,应该就是其中一个,反贪会也证实在调查中。

之前,这家也是财政部子公司的PFI曝光率不高,实际上其债务比1MDB还高,近乎一半来自EPF,雇员们应该更担心才是。

当然EPF也可以像KWAP那样说不足为虑,因为有财政部的担保,问题是这些资金去了哪里?

对前朝来说,PFI债务和1MDB债务一样,不能算是国债,但当这些GLC欠债不还的时候,政府就要代付,前朝就是利用通过GLC举债的方式,“避免”国债攀升,但你能说这不是国债的部分吗?

PFI的问题,如今是副贸长的王建民多年前就提出过了,我也曾写过这家GLC,说它是第二个1MDB等着爆发(请看《PFI:第二个1MDB等着爆发》20150529),该篇文稿还被大量抄袭和转发,有次在WhatsApp收到朋友寄来一篇文章,读着读着觉得熟口熟面的,才发现就是自己这篇拙作,叫人不知该气该喜?


它是拙作中点击率最高的一篇,至今已达3,078次(请看《抄别人的稿赚钱是一种盗窃行为》20150602)。

那时,敦马在追问1MDB的同时,也提到PFI的不明债务,当时已经累积达474亿元,比1MDB的420亿还高。

根据《The Edge》的最新报道,PFI如今已攀至502亿,EPF证实贷款211.6亿给PFI,其中194.8亿还有抵押(unsatisfied charges)。

KWAP也有贷款给PFI,但数额不详。

PFI的modus operandi如下:

1)政府以200亿令吉将土地租给PFI;
2)PFI向EPF、KWAP贷款200亿;
3)PFI支付200亿给政府;
4)PFI再把土地以291.8亿转租给政府;
5)政府支付租金给PFI;
6)PFI偿还贷款给EPF、KWAP。

是不是看得人眼花缭乱,也很鬼祟?政府为何需要将土地租给PFI,然后又向PFI租回土地如此多此一举?

财政部利用这家公司取得off balance sheet的贷款,然后以支付租金方式注资给PFI,当作营运开销,不会显示它是国债的一部分。

所以不难明白,为何纳吉一直强调国债没有超额,便是透过如此投机取巧的方式来瞒天过海(请看《政府成立PFI取得不在账簿的贷款》20150617)。

既然当初只是贷款200亿,财政部也有按时支付“租金”,债务如何累积到目前的502亿?显然还有其他未透露的贷款。

顺便一提,前朝的PFI主席也是伊万,他几乎包办所有财政部子公司主席职。

Friday 13 July 2018

行动党要将基督教列为官方宗教?

最近,有个新脸孔常常出现,他的名字叫洛曼(Lokman Noor Adam),自称是一个叫「监督新大马」(Pemantu Malaysia Baru)的NGO主席。

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出示反贪会冻结纳吉外孙银行户头的官方信件,以证明反贪会的确冻结了有关户头。

让我很纳闷,这位洛曼是何许人也?为何那么热心替纳吉和家人说话,还持有反贪会的信件,那不是P&C文件吗?

因为纳吉外孙只有10个月大,银行户头是在妈妈名下,反贪会因此一并冻结,那是有可能的。

他却因此率众30人到SOGO购物中心集会抗议,指这是希盟政府对纳吉与家人展开的一系列报复行动,讲了90分钟。

然后,他又带着70名支持者到布城反贪会外集会,“抗议政府迫害纳吉”。

后来才知道,他是纳吉的一名前助理(到底有多少位助理?),巫统最高理事兼巫青团执委,这还不止,原来他在前朝还当过财政部「金融策略通讯总监」(Finance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 Director)。老实说,我从来没有听过财政部有这个职位,它又是干什么的呢?毫无头绪,大概也是一个挂名的政治委任吧!

无论如何,509后,他也不待在财政部了,以他近期的高调言行来看,他俨然成了纳吉及家人的发言人。

此人对纳吉忠心耿耿,近来频频挑起3R课题,即种族(race)、宗教(religion)和王室(royalty)课题,企图煽动人民和马来统治者的敏感神经,不懂为何执法当局还不对付他,像对付嘉玛那样?

显然的,此人已经代替了嘉玛,专门负责举办集会和示威游行。

上个月,他声称号召2,000名回教徒到国家清真寺集合,以捍卫回教和马来统治者。不知当天反应如何,因为找不到媒体的跟进报道。

昨天,他又高调预报,下周一将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集合,然后步行到国会大厦,以“抗议行动党企图将基督教列为大马官方宗教”。

当天,国家元首将在国会主持开幕仪式。此人就是要在当天搞搞震。

他补充说,当天的示威行动是为了“支持国家元首,因为国家元首捍卫马来人与回教的权利已经被剥削了”。

行动党要将基督教列为官方宗教?有可能吗?国会又有可能通过吗?不用脑袋想都知道不可能啦!这种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指控,行动党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才是,否则让他如此放肆,恐怕变本加厉,一发不可收拾。

他指控敦马已经被行动党控制,因为敦马的土团党只赢了13个国席,行动党有42席,敦马根本无法制衡行动党。

敦马是个聪明人,他那么容易被人或行动党控制吗?那可真的是笑话了。

他怎么不提公正党有47席,比行动党多5席,诚信党也有11席,三个希盟马来党加起来共有71席,会受行动党的42席控制?那也太耸人听闻了吧!

此人继续玩弄种族课题,指林冠英和哥宾星执掌两个重要部门,即财政部和新闻通讯部;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刘伟强也被点名,又指总检察长汤姆斯和联邦首席大法官理察马兰俊都不是马来回教徒。

还指敦马强迫国家元首接受委任汤姆斯出任总检察长。

他呼吁回教徒对这些不应视而不见,不理回教、马来人权益、国家和统治者地位已经被废除。

如此高度挑拨和煽动性的言论,警方若不及时采取行动对付,其他人岂不跟着胡闹?

Thursday 12 July 2018

SRC案之“案前案”

直辖区前巫青团团长拉兹兰(Razlan Rafii)护主心切,警告警方尤其是商业罪案组总监阿玛星和反贪会,说既然法官已经发出了“封口令”,就不能再发表和1MDB有关的言论,以避免影响案件审讯的进行。

拉兹兰的确是用“警告”一字,但他是不是摆了乌龙?因为法庭的封口令是针对纳吉面对四项控状的SRC案,都还没有轮到1MDB。

这位仁兄搞不清楚状况,叫人贻笑大方。阿玛星就讥笑对方,说他是“空罐子”(tin kosong)。

至于聆审SRC案的高庭法官应辩方律师沙菲益的要求发出的封口令,禁止各造尤其是媒体及证人就SRC案发表公开声明及评论,其实也不获各界的认同。

人权律师苏仁德兰说法官此举是匪夷所思的,也无法达到封口的效果,特别是此禁令只针对国内媒体,对海外媒体,法官并没有这样的权限;法官在没有聆听封口令的申请论述前就仓促发出禁令也是不妥的。

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益说封口令是为了让审讯公平进行,以避免他人通过媒体发表足以影响审讯进行的言论。

这个论据有点牵强,毕竟我国不再沿用陪审团制度,所有案件皆由聆审法官单独做出裁决,若说媒体评论会影响审讯公平的进行,岂非间接质疑我国司法的独立运作,法官将轻易受到媒体报道影响,因而无法做出中立公正的裁决?

沙菲益封口的要求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实际上,在当今的网络世界,有关SRC一案,也包括1MDB案在内,海内外媒体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无尽报道了,大家只要上网谷歌SRC一下,就会发现至少会有12亿条以上的搜索结果跑出来,一览无遗,你如何禁得了?

沙菲益披露,辩方将正式入禀高庭要求取消汤姆斯的首席主控官资格,因为汤姆斯早前在社媒发表有关1MDB的评论文章,这将对纳吉造成偏见。

沙菲益表明他将在8月8日过堂时入禀这项申请。

纳吉上周却已采取民事诉讼,起诉反贪会主席苏克里、警方阿玛星总监以及总检察长汤姆斯在调查1MDB案时对他存有偏见。这或也会影响SRC案的进行。

其实沙菲益本身也充满非议,他是总检察署外聘安华肛交上诉案时的首席主控官,被指因此获取纳吉支付950万令吉作为“酬劳”。沙菲益否认上述指控,此案仍在调查中。

与其同时,承审法官苏菲安(Sofian Abdul Razak)被发现是彭亨州巫统行政议员索菲(Mohd Soffi Abdul Razak)的胞弟。

事有凑巧,纳吉来自彭亨,是北根区部主席及国会议员,也是前巫统主席兼国阵主席。

这其中有没有利益冲突?纳吉会得到公平及公正的审讯吗?

联邦法院主簿官署回应说,案件法官是由电子系统随机(random)分配的。

话虽如此,大马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George Varughesi)认为,这位高庭法官没有在审讯中向控辩双方表明他与彭亨巫统行政议员索菲的兄弟关系,有违法律公平精神,理应自行主动退审(recuse himself)。

他说,苏菲安有必要这么做,以确保案件是在公正的情形下进行审讯,没有偏私成分,但法官没有这么做,引起质疑他是否应该继续承审此案。

总检察长汤姆斯也对苏菲安和索菲的关系感到惊讶,指他之前并不知道两人的关系。

公平起见,他是不是应该申请撤换承审法官呢?

SRC还未正式进入审讯,就已经出现了这么多“案前案”,到正式审讯那天,会不会主控官、辩方律师和承审法官都换了人?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8595/%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4%B8%80%E5%AE%97%E5%A4%B1%E4%BF%A1%E8%B2%AA%E6%B1%A1%E6%A1%88%E4%B9%8B%E2%80%9C%E6%A1%88%E5%89%8D%E6%A1%88%E2%80%9D

Wednesday 11 July 2018

经济事务部的前身是EPU

当阿兹敏受委为经济事务部长的时候,心里就很好奇,这个新成立的部门和财政部有什么分别,他和林冠英的职务不会重叠吗?

林冠英说不会,财政预算案仍旧由财政部长提呈,而经济事务部长则隶属首相署。

隶属首相署,怎么会?它不是一个独立部门,和财政部一样吗?

阿兹敏自己透露,就任经济事务部长,敦马要他检讨前朝政府所有大型和基建计划,探讨是否合理及是否对国家和人民有利。

但这两个多月以来,看样子好像是财长在检讨这些前朝计划,包括东铁、隆新高铁和SSER等都是财长林冠英对外发言,还说要到中国去“磋商”,阿兹敏好像一句话都没有comment。由此看来,是林冠英越位了,还是两个部门职务真的是重叠了?

昨天有则报道,当被问及隆新高铁是否全面喊停的时候,交长陆兆福透露,该计划由经济事务部管,由经济部长阿兹敏回应。

读到这里,我才稍微有了一点头绪,敦马成立经济事务这个新部门,其实就是从前朝首相署里的经济策划单位(EPU)变出来的。

难怪林冠英说经济事务部隶属首相署,因为它的前身是EPU,现在它是个独立部门了。也就是说,EPU从原本首相署一个单位“升级”成单独一个部门。

当年也是由敦马成立的EPU,主要职务就是负责探讨及策划所有大型工程与基建计划的可行性。

记得我曾质疑,为何诸如ECRL(东铁)工程不是由交通部负责,而是由当时的EPU部长阿都拉曼达兰负责,便是这个原因(请看《原因是马币和隧道》20161116)。

为何敦马要将EPU从首相署拆出来,变身为经济事务部门?

上个月,邻国《海峡》引述消息报道,敦马委阿兹敏出任经济部长,其实是要制衡下任首相安华的势力。

如果经济事务部的前身就是首相署的EPU,如今从首相署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部门,上述消息倒也不无道理。

据说经济事务部也将监管总值逾兆的逾60家官联公司大权,包括国油、国库(Khazanah)和国民投资(PNB)等,还有联土局和朝圣基金原本也隶属首相署,也被前朝政府弄得亏损连连,体无完肤。

敦马将EPU从首相署分拆成经济事务部,就算不是为了要制衡安华任相后的权力,也是作为削弱首相权力的部分策略,未必不是好事。

Tuesday 10 July 2018

谁有资格调查1MDB?

前财长首相纳吉点名总检察长汤姆斯、反贪会主席苏克里及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CCID)总监阿玛星没有资格调查1MDB案件,其手法与三年前对付1MDB特工队近乎所有参与调查1MDB/SRC的官员如出一辙。

那时,时任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和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被先后辞退、国行总裁洁蒂差点被撤换,各属下官员也遭遇相同命运,唯有当时总警长卡立平安无事,去年退休后继续平步青云,受委当国家基建(Prasarana)主席兼“负责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人口贩卖方面”的特使。

当时的1MDB特工队是由总检察长、反贪会主席、总警长和国行总裁组成的,据说阿都甘尼已草拟好了一份控状,却有人偷偷将此事告诉了纳吉,后者于是先发制人,解散特工队,并将涉及调查官员一一撤换,以保留自己一个“清白”。

让纳吉始料未及的是,509后,希盟上台,敦马重作冯妇,即刻成立1MDB特工队2.0,重启调查1MDB以及相关案件。

纳吉不再是一国之相,没有权力再把特工队2.0成员撤换,他能够做的,便是入禀法庭,指汤姆斯、苏克里和阿玛星非法及没有资格参与调查1MDB案。

有点好奇,纳吉只提到1MDB,但丝毫未提反贪会提控他失信及滥权4,200万的SRC诉状,何解?

他在起诉汤姆斯的宣誓书指出,在汤姆斯受委为新总检察长前,曾在2016年7月撰写了一篇题为《1MDB的大盗贼》(Grand Larceny in 1MDB)的文章,指纳吉银行户口里的钱盗自1MDB和SRC。

这篇文章刊登在《当今大马》,大家上网还可以找到。

纳吉说,这清楚反映汤姆斯不喜欢他,对他存有偏见,他担忧他在整个调查或检控过程中不会获得应有的待遇,因为这名总检察长将尽其所能将他定罪。

至于苏克里,纳吉说他在未传召他到反贪会录供之前就指他收取了4,200万令吉以及26亿令吉;苏克里发表的媒体声明是“情绪化”和带有“复仇心理”的,还把他(纳吉)形容为好像“罪犯”一般。

他说苏克里理应保持中立,而不是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就对他做出“惩罚”,让他感到他不会有公平和透明度的调查。

他也指责阿玛星在进行搜查行动时没有依据标准作业程序(SOP)行事,他的廉洁因此受到争议,没有资格成为1MDB特工队的一员。

纳吉对特工队2.0成员的这些指控,听来有点语无伦次,法庭可会接受?无论如何,这也够拖延有关他的诉讼案件了,包括甫于上周被带上法庭的SRC案。

所以你会了解为何辩方律师沙菲益会要求法庭发出封口令(gag order),说是为了避免影响审讯公平的进行。

实际上,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公众人士只要上网去搜寻,就能知悉SRC/1MDB案情。再说,法庭发出的临时封口令只是针对本地媒体,你如何禁止海外媒体的报道与评论?可以说,这样的“封口令”是无济于事的。

美国司法部(DoJ)、《华尔街报》和《砂拉越报告》等对1MDB/SRC案就有最详尽的报道,纳吉的律师能以彼等报道/评论将影响审讯的公平进行为理由而申请strike out控状吗?

纳吉几年前就说要告《华尔街报》了,为何迟至今日都没有行动?相信纳吉自己心知肚明,那只是浪费时间吧了。

如果纳吉指的三人没有资格调查1MDB案,那谁有资格?是不是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前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前总警长卡立,还有前公账会主席哈山?

尤其是阿班迪,他不一直坚持纳吉清白没有犯错吗?

Friday 6 July 2018

前朝工程暂时停工

昨天读到报道,政府已经指示负责本州天然气输送管工程(TSGP)和吉打马六甲多元石油产品输送管工程(MPP)的SSER停工。

上回提到,两个工程成本94.1亿,已支付了82.5亿或88%,但工程只完成13%(请看《财政部里的红色档案》20180606)。至于是不是暂停还是取消,已经支付的费用如何取回则不得而知。

与其同时,东铁(ECRL)即日起也暂时停工,某报道说暂停三个月,以等候财政部与承建商CCCC重新谈判价格,那也是要到本月底才能成行。

财长林冠英前一天才透露,ECRL工程成本不是前朝宣布的550亿,最终将高达810亿元,因此,必须大幅降低造价,政府才负担得起。

林冠英说,东铁计划将无法自行承担其营运成本,810亿也不包括尚未估计的营运赤字在内;长话短说就是,东铁工程将是一个亏损计划,将来投入运作后将无法自供自足,要靠政府来替它还债。

关于这点,我想前朝在决定推行这项工程前就已料到了,我也曾经算出,若要靠营运收入来偿还这笔贷款是不可能的,所以到时是不是要靠提供担保的政府来代替还债(请看《2MDB》20161110)?

报道说政府只能负担400亿成本,但这只够完成从雪州到吉兰丹的工程。只能完成一半的东铁,还能不能叫东铁?

前朝政府在推行这项大型计划的时候,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到其可行性,不管是在财务能力上,或是实际的需要。

对前财长首相纳吉来说,任何大小工程,举债就能解决了,还债期到的时候,就是举新债来还旧债,国债为何有增无减,而且快速增长,不就是这个原因吗?

这就是纳吉所谓的Najibnomics!

Thursday 5 July 2018

一则中文文告被无限放大

财长林冠英发表一则中文文告,其实只是小事一桩,根本就不该成为课题,没想到却掀起轩然大波,至今似未平息。也始料未及。

这当然也是因为有人把小事化大,唯恐天下不乱。但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敦马首相说那只是一个小问题,我觉得它连小问题都不是,而是有人蓄意制造问题,扭曲事实。

敦马说,林冠英应该用三种语文来发布文告。但,林冠英不就是以三种语文发布文告的吗?那又有什么问题呢?

林冠英本身也有出来澄清了,说他以财长身份发布的新闻稿以国语为主,英语为次,在重要课题上才译成中文稿发给国内外中文媒体,方便以中文为主的媒体能够掌握准确消息。

财长新闻官拉玛也证实,官方文告都是用国文书写,中文文告只是其中一个译本,这是方便中文媒体报道,尤其是涉及一些特别术语。

这就让我想到,当林冠英还在当槟城首长的时候,和一些中文媒体的关系不是不怎么好吗?是不是基于这个原因,他才要发布中文译稿给中文媒体,以避免文字或语言上的误解?

该则财政部发布的文告共有三种语文,批评者只紧咬着中文稿不放,却不提同时有国文和英文的文稿,并指责林冠英妄想以华文取代马来文作为官方媒介,巫统党主席候选人凯里即是其中一个,姑里也是一个。

盟党诚信党霹雳州副主席也指责林冠英种族主义,不够敏感,身为行动党秘书长,他应该遵从政府精神和原则。

于是,不知就里者就以为财政部只发布中文文告,叫国英文媒体记者如何读得懂?自然也就对林冠英大肆批评了。

你看,一则中文文告,就把这个国家弄得鸡犬不宁,可见语文和种族宗教课题一样,容易被人挑起敏感的神经。

倒也有头脑清醒者,如《Sinar Harian》执行编辑顾问阿都加里尔,他说若要捍卫马来文,那就应该指责所有不使用马来文的人,包括那些用英文发表声明的部长,而非只是针对发布中文文稿的部长。

他揶揄,“别只是因为他人使用中文,就高喊要捍卫马来文。”

他也质问,财长其实发表了国中英三种语文的文告,为什么批评者只是挑剔中文文告?部长若只是使用英文,那他可能就不会受到批评,因为捍卫马来文的人士似乎认可英文,为什么中文就不可以用呢?

说的也是,根据那些声称“要捍卫马来文”人士的逻辑,高官们以后受访时好不好就不要再说其他语言?就算说国语的时候也千万不要掺杂英文或其他语言,官方电视台也不要有英文和其他语言的节目了。

但别忘了,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马来语虽是官方语言,但也未阻止人民使用其他语言,不妨碍政府维护其他族群语言使用和学习的权利。

感觉矛盾的是,人力部长古拉近期也在一个官方活动上用淡米尔语发言,却没有引来四方八面对他围剿挞伐,反之还受到激赏。为何会出现如此双重标准呢?让人百思不解。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47659/%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4%B8%80%E5%89%87%E4%B8%AD%E6%96%87%E6%96%87%E5%91%8A%E8%A2%AB%E7%84%A1%E9%99%90%E6%94%BE%E5%A4%A7

Wednesday 4 July 2018

先从SRC的RM4,200万控起.......

洁蒂否认纳吉指她知道有26亿存款一事,说她并不知情。

她透露,当26亿存款事件在2015年曝光后,纳吉曾要她发表声明,指他个人银行户头并没有问题,但她以不清楚他户头的来往记录而拒绝了。

照洁蒂这么说,她事前应该是不知道的,是纳吉向她“求助”后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

这也情有可原,毕竟身为国行总裁,不可能知道每家银行每个户口的来往记录,如她所说的,那是每家金融机构/银行的责任,有可疑之处才需要向国行提报。

她也透露,之后一名内阁部长(他会是谁?)也致电给她,要她做出同样的声明,她也同样拒绝了。

记得当时她也数次回避媒体针对1MDB/26亿课题的提问,直到“大逮捕”行动发生后,她才愿意正式面对并回答媒体的问题。

这些都是题外话。今天要提的是纳吉终于被反贪会控上法庭,之前媒体推测他将面对10项控状,结果只有4项,分别是3项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的失信罪(criminal breach of trust)及在反贪会法令第23及24条文条文一项贪污罪(graft),如下:

1)2014年12月24至29日,失信2,700万令吉。
2)2014年12月24至29日,失信500万令吉。
3)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失信1,000万令吉。

4)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滥用本身职位,让政府为SRC提供担保,并使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提供40亿令吉贷款予SRC,自己从中接受4,200万令吉贿款。

这与《华尔街报》在2015年揭发的不谋而合,该报当时除了提到26亿“捐款”,也提到这4,200万令吉共分三次从SRC户头转入纳吉在阿马银行的户口(请看《SRC的4200万也是政治献金?》20151021)。

不过,好些媒体报道把4项控状的款项加起来达8,400万,实际上,第4项的4,200万就是前3项控状款项的总和,也就是说涉及款项就只有4,200万而已,不是8,400万。

其实,不止4,200万被转入了纳吉的私人户口,KWAP给予SRC的40亿元余款也同样不知所踪(请看《财长首相 金钱权力太大》20150413),但KWAP CEO卡玛鲁丁根本都不担心,他说,不怕SRC没钱还,因为40亿元贷款有政府担保。

你看,政府提供担保就是有这样的问题,叫GLC/GLF等如何有个有效率的问责制度?因为它们都知道,不管赚不赚钱,反正政府都会担保还钱。

法庭已择定8月8日为此案过堂,聆审日期暂时定在明年2月或3月。

纳吉辩护律师沙菲益要求法庭发出封口令(gag order),禁止媒体、政府高官如财长等人继续评论和批评纳吉或此案,法庭同意发出临时封口令,并要沙菲益在14天内入禀法庭申请。

Tuesday 3 July 2018

纳吉说洁蒂没有问他26亿何来

上周,纳吉主动到《当今大马》office,要求后者采访他。

听起来有点难以置信,却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还有合照为证。

这在509前,恐怕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前朝的时候,该网站不是曾因报道1MDB案而被停刊过吗?

访谈当中,纳吉再次为自己辩护,指国行前总裁洁蒂其实是知道其阿马银行户口有一笔26亿马币(6.8亿美元)存款的。

他质问,如果这笔钱有问题,为何国行从未向他查问详情?因为国行没有那么做,所以他也认为没有问题。

而实际上,他说,在该年505大选后不久,他就已经把6.2亿美元的余款归还给“捐款人”了。

他还解释,该笔捐款的确是在他会见沙地已故国王阿都拉(Abdullah Abdulaziz Al Saud)后才收到的。

509后,洁蒂被敦马召回当资政理事会成员之一,本月起也出任国民投资机构(PNB)主席,取代已辞职的前主席华希奥马。

华希奥马,如果你记得,他是前马银行CEO,他在505后受委当首相署EPU部长,前年上议员任期满后不久改当PNB主席(请看《反贪会主席被辞职,副主席被退休?》20160623)。

如今刚刚两年,据说他因为不获敦马接见,灰心之下自行辞职,洁蒂也就接手出任PNB新主席了。

无论如何那是题外话。这里要谈的是,根据纳吉说法,洁蒂知道有26亿存款一事,为何她却不说?

针对这件事,其实我也曾数次在拙作里指出,当洁蒂还是国行总裁的时候,每当媒体向国行/洁蒂问起1MDB/26亿存款,洁蒂皆避而不答,或顾左右而言他,叫人百思不解。

一直到前总检察长阿都甘尼被辞职,反贪会数名高级官员被调职/辞职/退休,以及国行数位官员涉嫌“泄密”被警方调查的时候,她才愿意面对并回答媒体问题(请看《洁蒂打太极》20150814)。

她当时回答媒体时透露,国行早在两年前(2013年)已对高度举债的1MDB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后,国行已经提呈报告给总检察署,包括建议所需采取的行动。

当时她还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说,她必须小心回答有关26亿存款的问题,否则她一步出门外就会被逮捕。

洁蒂并未像前总检察长阿都甘尼、前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和他几名高级官员那样被撤换,而是直至前年六月任期届满后才正式退休。

我想是因为她身为国行总裁,怕引起金融业的激烈反应,因此纳吉不敢贸贸然动她。

洁蒂退休后,纳吉还想政治委任财政部秘书长伊万当国行新总裁,唯因引起市场反对而作罢,最后从内部提升副总裁之一莫哈末伊布拉欣为新总裁(请看《洁蒂留下一个包袱》20160428)。

升职后,看样子伊布拉欣表现只中规中矩,去年底因为向财政部买地,交易价20亿,而引起市场纷纷议论,指买地是借口,实际上是国行替1MDB还债(请看《国行向财政部买地》20180108)。

509后,此事再次被提起。伊布拉欣却辩护说,国行买地的确是拿来建校,至于20亿元过账后,财政部作何用途,这不在国行的控制内。

伊布拉欣这么说自然也有道理,但国行做为政府机构,何须向政府买地?何况又不是要来牟利,政府直接拨地给它不就可以了吗?

伊布拉欣的辩护显然不被敦马接受,于是,洁蒂当年的三位副总裁之一诺珊西亚(Nor Shamsiah)被召回来接替伊布拉欣。

诺珊西亚其实当年已经辞职,到IMF担任高职去了,如今终于倒回来接洁蒂的棒。她是当年被怀疑将1MDB/26亿丑闻爆出去的国行高级官员之一。

纳吉说他没有用完供大选用的26亿资金,并将剩余的6.2亿美元资金归还给捐献者(donor)。这位捐献者是谁?他说是一名沙地王室成员,但他拒绝透露他的名字。

最可笑的是,当他被问及为何要归还捐款,他答说他对于持有这一大笔未用的基金感到不自在,而且对国家”体制“的廉正没有信心。

Come on,你是国家首相,如果对国家“体制”没有信心,那你采取了什么行动?你非但没有,还滥用体制盗国,这可该当何罪?

还怪国行总裁没有质问你?之前,你不也怪责1MDB董事局没有提醒你吗?身为1MDB顾问团主席,怎能只怪别人没有告诉你提醒你?那你这个主席职位是干什么来?

难怪你会被选为亚洲最糟糕的财政部长,既然自己不能胜任,那时就好让贤,把财长职位让给才德兼备者,但你飞弹没有,还把那些查出真相的官员一一调走,若非自己心中有鬼,又怎会做出这些天翻地覆的行径,还不是为了保护自己?

提到把剩余的6.2亿美元归还给捐献者,根据美国司法部(DoJ)的诉状,这笔6.2亿美元可不是归还给沙地王室的捐献者,而是汇入邻国Falcon银行陈金隆(Eric Tan)的户口呢(请看《原来「陈金隆」是真有其人》20180612)!

《当今大马》当时应该即刻提出这点,看他怎么解释。若非真有其事,新加坡怎会将Falcon银行关掉?

纳吉还是不要说这么多,要说,就等将来法庭上说好了,要不然说多错多,岂非露出更多马脚,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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