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0 April 2018

海外选民DIY

上周六(28/4)是第14届大选提名日,当天乱象丛生,状况百出,叫人难以想象。

当天提名时间从早上九时至十时止,仅有短短一个小时。时间为何这么短?这是选委会自订的条例,还是选举法令里有特别注明?那就不得而知。

问题是,短短的一个小时,够吗?尤其是在多角战的选区,或国席和数个州席选区都在同一个提名中心,选举官能够在一小时内接收并处理所有候选人的表格及鉴定他们的参选资格吗?如果人多,岂非迟来有误?

提名日一个星期后(5/5)是提前投票日,是让那些无法在投票日赶回投票的特定人士,如军警和他们的眷属等提前投票。

还有海外选民。选委会透露,本届大选共有3,655海外选民,其中以英美、澳洲、香港、德国等国家或地区为主。

以往,海外选民是各自到各国的大马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投票,本届大选改以选民自行将选票通过大马邮政(Pos Malaysia)邮寄回来。也就是说,此次大选,海外选票不再由外交部负责处理,而改由大马邮政负责。

但,这些海外选民赶得及在大选日前将选票寄回到来吗?我很怀疑。

且看,提名日是星期六(28/4),第二天是星期天(29/4),选委会最快也要在星期一(30/4)才能将选票印好,然后还得由各选区的选举官将选票寄出。星期二(1/5)劳动节是公共假期,投票日当天(9/5)也是公共假期,意即大马邮政前后只有5个工作天来处理这些海外选票,就算用快递的话,英美德等较远国家的海外选民,恐怕也无法在5天内收到和将选票寄回国。

除了要确保及时寄回国,还要确保这些选票是寄回到各选区的负责官员手上。有办法做到吗?我有预感,最后还是白忙一场;这3,000多张海外选票,最后可能付诸东流。

从提名日到投票日只有11天,邮寄和提前投票更只有4天,这段时间实在是太短了。

之前就曾提到,提名日和提前及邮寄投票日皆落在星期六,何以投票日却选在星期三这个工作日?虽然政府后来宣布当天假期,但我不认为投票率会因此大幅增加。

国内的邮寄和提前投票的选民,又如何确保他们提前投票至投票日这4天期间的过程,他们的选票如何能安全到达他们选区的选举官,及受到严谨保管与处理,不会被人动手脚,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记得在上次大选,提前投票箱在投票日计票完毕后才拿出来计算,造成在某些选区起了关键性的变化。既然是提前投票,时间上,不应该也最先开箱计算吗?

上述事件曾在308时发生,我曾在拙文《这个大选很古怪》(20130425)里提到。根据报载,某选区两位候选人的票数相近,选举官员最后忽然抬出一箱选票,说是邮寄选票来点算,结果让另一方反败为胜。

其实,让海外选民自己邮寄选票取代之前到大使馆投票,亦有其风险,比如说,在来回邮寄选票的过程中,会不会被人从中intercept换掉,被人掉了包?或干脆完全没有到达该选区的选举官手上?

选票用邮寄,选委会如何确定投票者就是注册为选民本人?

有,选委会说,需有一名大马公民签署见证才行。但若该地只有一名大马人,也就是选民本身。他到哪里去找另一名大马公民来为他作证呢?

总之,选委会更改海外选民投票的新机制程序,有太多可以让人舞弊的机会,选委会不可能没有考虑到这点。

要监督这些邮寄和提前选票,该从何下手?

Thursday 26 April 2018

人人要还消费税

东铁(ECRL)工程豁免消费税一事,弄得官爷们阵脚大乱,纷纷出来说话。

较早前有贸工部长慕斯达法说,不仅仅是中国的工程,许多政府工程都可豁免消费税;这是根据消费税法令第56(3)条文,财长有权决定(豁免)消费税事宜。

于是,财政部秘书长伊万也作出回应,说豁免消费税,是为了确保建造成本保持在550亿元,否则成本跟着增加6%,政府就需为此提高贷款。

如此说来,550亿元建造成本还未把消费税算进在内,算进去的话,成本就要增加额外33亿,即583亿。

我国在2015年4月1日落实消费税,东铁计划是在2016年11月日签约,照理当时的合约应该把消费税算进去才是。而财政部免除消费税的批准信是在今年2月7日才签发的。

伊万说,免除消费税是为了减轻成本,避免成本飙涨。与关税局总监苏伯玛廉说的大同小异。

减轻成本,到底是政府受益,还是承建商受益呢?这额外成本既然来自消费税,对政府来说,收支互相抵消,成本“飙涨”与否,对政府来说并不成为课题,因为这笔消费税额最后还是回到国家财库。

关税局总监苏伯玛廉再度出来说话。早前他说,因为对方提供的低息贷款献议比征收消费税来得优异,政府因此决定豁免消费税,这也攸关“公共利益”。

这次他补充,自80年代以来,就是在敦马执政时期,政府数项大选工程都获得免税,所以大家不要再扭曲东铁消费税事宜了。

当然那时候还没有消费税,那时叫销售与服务税(SST)。

他问,那时的大型发展项目有电讯公司、独立发电厂、码头、机场和铁道等,从未引起任何争议,为何这次东铁却引发课题?

他都会说了,那时是销售与服务税,不是人人受影响,这次是消费税,人人要还消费税,平民百姓无一可以幸免,为何外资却例外?这是民众所不明白的。

他也说,不豁免消费税,政府就需承担消费税成本,增加借贷以承担成本,否则就将面对亏损。

这其实是不确实的,如上所述,消费税最后还是回到政府,对政府来说并不会增加成本,所以也没有所谓面对亏损的问题。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38295/%E3%80%90%E6%89%93%E9%96%8B%E5%A4%A9%E7%AA%97%E3%80%91%E6%94%BF%E5%BA%9C%E5%90%91%E8%87%AA%E5%B7%B1%E5%BE%B5%E7%A8%85

Wednesday 25 April 2018

不满政府不是罪

大家还记得吗?2012年,拉菲兹和前大众职员佐哈里涉嫌泄露「养牛案」NFC公司之户口资料,被法庭裁决抵触1989年银行金融公司法令(BAFIA),于今年二月被判罪成坐牢30个月(请看《以后,谁还敢做好人?》20180209及《养牛案:慕以丁也有份?》20180222)。

当时就有疑问,BAFIA法令已在2013年被废除,改由金融服务法令(FSA)和回教金融服务法令(IFSA)所取代,为何拉菲兹两人还可以在一个已被废除的法令下被告被判有罪呢?

拉菲兹曾为此入禀法庭挑战BAFIA的合法性,却被法庭驳回申请,理由是,相关法令“违宪的说法根本就不存在也毫无基础”。但,针对“一个人是否可以在已被废除的法令条文下被控?”这个问题,法庭似乎没有明确说明。

无独有偶,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也面对一个雷同的情况。他在2014年时,身为安华在鸡奸案2.0的辩护律师,指该案是首相纳吉虚构出来的阴谋,结果被控抵触了1948年煽动法令第3(1)(c)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三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

同样的,国会在2015年通过煽动法令修正案,删除该第3(1)(c)条文,即煽动法令不能再用来对付“任何散播仇恨、侮辱或不满政府及司法制度的行为”。

也就是说,不满政府的言论与行为已不再是一种罪行。

苏仁德兰的煽动案同样拖到今天未有了结。周一的时候(23/4),上诉庭法官质问主控官,有关条文已被国会废除,继续审讯此案,是否会违背国会的意愿,而且浪费时间与金钱?此举也将把司法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叫民众难以适应。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回答说,被告是在2014年犯下罪行,相关法令则是在2015年才获得修正,因此他要求法庭进行审讯以作出裁决。

下次审讯日订在今年五月28日。苏仁德兰是否可在一个已被废除的法令条文下被告罪成?届时自有分晓。

但根据上诉庭三司的语气,他们对此并不认同。三司分别是:Harminder Singh Dhaliwal,Mary Lim Thiam Suan(林添钻)和Badariah Sahamid。

可是,基于「养牛案」中的拉菲兹是在被废除的BAFIA法令下被判罪成,苏仁德兰可有望以煽动法令之相关条文已被删除的理由而脱罪?

拉菲兹虽被判罪,其律师表明将会上诉,或许最后峰回路转,早前的法庭判决被推翻也说不定。

顺带一提,在煽动法令第3(1)(b)条文下,若有个人或群体要求任何州属脱离大马,他们可在此条文下被对付。

Tuesday 24 April 2018

伊沙不获上阵,无所谓

较早时,读到丑闻缠身的伊沙仍获森州大臣提名在来届大选上阵的新闻,心里就很纳闷:以他目前这个情况,能在大选胜出的机率有多大?森州大臣何以对他那么有把握?

根据森州大臣莫哈末哈山的解释,伊沙身为巫统直落甘望(Teluk Kemang)区部主席,是因为获得该区部提名,因此在候选人名单榜上有名。

但他又补充,是他要求所有区部,原任议员和区部主席名字必须要有。

他这样说,其实自相矛盾,他说伊沙是因为被其区部提名,却又是他要求区部提名原有主席/议员,那提名伊沙的主意,到底来自他本身还是区部呢?

根据他这项要求,所有原任议员/区部主席都获得提名,新人岂非都没有机会上阵?

无论如何,在森美兰州国阵昨天宣布的8国36州候选人名单中,原任仁保(Jempol)国会议员的伊沙不在名单里,该议席改由上议员莫哈末沙林沙里夫(Mohd Salim Sharif)竞选,后者也是伊沙的前任政治秘书。

之前的传言是,巫统和国大党互换议席,将日力务(Jelebu)国席让给国大党,伊沙则改在波德申国席(旧称直落甘望)上阵,因他是那里的巫统区部主席。

但此建议不获日力务的巫统基层接受,因此波德申仍归国大党VS Mogan出战,日力务则换新人Jalaluddin Alias上阵。

明显的,伊沙不获上头批准上阵,与联土局丑闻不无关系。

其实,联土局调查早已完成,根据财长首相委任的法务稽查(forensic audit)报告,“有人疏忽维护联土局利益,没有遵守采购程序”。沙里尔直接点名身为前主席的伊沙负责(请看《有人在联土局失职滥权》20180212)。

警方的调查报告也已交给总检察长,但后者对报告不满意,要警方继续调查(请看《公开委托书(PA)内容就能真相大白》20180202)。

因此,至今无人因联土局舞弊案被提控,伊沙自被调至首相署当起陆路交通委员会(SPAD)主席,至今也已快一年,首相当时还感激他在联土局/FGV党主席时的贡献呢(请看《感激他的贡献,伊沙地位quantum leap》20170620)!

除了土地舞弊案,比土地舞弊案更早发生的酒店舞弊案调查得又如何?查查下又好像没有下文了(请看《他们知不知道买贵了?》20170824)!

相信伊沙在首相署会相安无事的,首相署就像一个避风港,除了伊沙,1MDB的首任主席沙鲁也是被调职到首相署,虽然公账会报告建议他应对1MDB案负责,到今天他还是照常在首相署上班。

有没有在来届大选上阵,当不当国会议员,有没有部长可做,相信对伊沙来说已无关紧要,因为在首相署任职,领的也是部长级的薪水,神不知鬼不觉的,何乐不为?

Friday 20 April 2018

GST大选后不上调

副首相阿末扎希向人民保证,大选后,国阵政府将不会上调消费税,因为政府收入已足够应付财政预算。

他说,现有税率可提供每年逾400亿元收入,政府也预算石油收入会增加,原油价格已从每桶52美元增至70美元。

当然前提是,大选后国阵将继续执政。

阿末扎希的保证有效期是多久呢?我的意思是,油价不会攀升不停,有日它必会回跌;或现有GST税收已不足以填补日益增长的政府开销,国债有增无减,那时,政府还不想办法增加税收吗?最简单直接的,就是上调GST!

说到GST,今天再来谈ECRL豁免缴消费税一事。

财政部的批准信志期今年2月7日,但东铁计划(ECRL)是在2016年11月1日签约(请看《Apa Lagi Cina Mau?》20161104及《全球最贵的铁路在大马》20161107),而我国是在2015年4月1日落实消费税;问题在,当时550亿元的成本,是否已经包括6%消费税在内?

若已包括在内,那实际成本是519亿加31亿消费税(6%),总额就等于550亿。

如果还未包括在内,550亿成本的6%消费税则是33亿,总额就583亿。

关税局总监苏伯玛廉说,豁免GST是为了减轻工程成本,但减轻成本,到底是政府受益,还是承建商受益呢?

假设550亿成本已经包括31亿消费税在内,如今承建商获减免消费税,是不是表示这31亿可以从成本里扣除,意即政府通过负责ECRL计划的MRL只需支付519亿元给对方(550-31)?

如果成本没有扣除,政府还是得付给对方550亿元全额,得益的是承建商不是政府,反之,政府还因而少了一笔31亿元消费税额呢!

如果550亿元造价未包括GST在内,虽然豁免消费税,MRL还是得付550亿总额给对方,分别只在承建商无需从中扣出消费税来还给我国政府吧了。

Thursday 19 April 2018

天降横财,有没有更好的方式?

忘了是去年或前年的农历新年期间,丰隆银行在大年初三开市营业的时候,举办一个回馈客户的“天降横财”活动。

所谓“天降横财”,就是将一张张的钞票撒向空中,让客户们去抢。

有人将视频放上YouTube,从画面可以看到,撒钞票活动为时约30秒,在银行大厅内进行。

可能在场的顾客只当作是玩游戏,不觉得什么,但银行以这样“撒钞票”的方式来回馈顾客,这样的做法,似乎对客户少了一份尊重。

如果把钞票放进红包袋,再恭敬地将红包分发给每位客户,那不是体面及温馨得多吗?

不知是不是因为觉得该活动对客户不敬和失礼,如果没错,之后就没有再办该活动了。

说的也是,要回馈顾客,办个温馨茶会或赠送一些小礼物不就更有意义吗?

忽然想到上述事件,是因为今天读到,柔佛王储与夫人昨天傍晚忽然出现在新山的永旺霸市,向在场的消费者宣布,他将掏出100万元,为他们在该霸市的消费免费“买单”,每人不超过3,000元,有效时间是从6.30pm-8pm。

可想而知,王储突如其来的举动引起在场民众的大骚动,纷纷冲入霸市去抢购一番,架子上的货品几乎被扫空,相信收银员们亦忙到透不过气。

问题是,收银员们不可能应付得了,尤其要在那短短90分钟内不间断地面对排山倒海的顾客群,压力可想而知。

也可想而知,许多消费者肯定无法在90分钟的指定时间内到达柜台去结账,于是,活动结束后,像劫后余生,现场狼藉一片,可见凌乱货品散落一地,来不及结账的货品也被丢弃在被遗弃的手推车内,以“惨不忍睹”来形容现场也真不为过。

霸市也被迫暂停营业以收拾残局。

报道说,第二天,不少民众一早就回到该处,也有不少人是从昨晚就一直在门外留守,不肯离开,期望第二天的活动能够继续。

读到这里,心里实在感到悲哀,这些人真的有需要到这样的“施舍”吗?还是纯粹的“贪婪”在作祟?

是不是有更好的方式,将这笔钱分发给更有需要的人?

也相当好奇,该霸市的营业额在那90分钟内,有没有达到王储所赞助的100万元?如果没有,是不是还要再举办一次,以达到100万的数额?

相信霸市会婉拒,毕竟,事后逼得要暂停营业以收拾残局的工作,实在是得不偿失。

我粗略算来,要在90分钟内达到100万元营业额,平均每分钟要有11,000的收入。不知道该霸市有多少个柜台?假设有10个同时开放吧,那平均每个柜台每分钟至少要进账1,100元,那才有办法达到100万元总额。

有可能吗?不是不可能,但要柜台的收银员疲于奔命,恐怕吃不消。

此外,若每人限定不超过3,000元,100万元就只能有333名幸运儿,意即受惠的也只有这333人。

不知当时有没有限定每人只可用一个手推车,若是的话,一个手推车可能也装不下3,000元值的货品,那就每人1,000元吧,那受惠的也只能有1,000人。

这样一个活动,值不值得实行?或是有更好的方法,让更多有真正需要的人受惠?大家不妨替王储出主意。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437365/terms

Wednesday 18 April 2018

不向东铁(ECRL)征收GST

政府若向东铁计划(ECRL)征收消费税,就等于政府向自己征税,进而增加ECRL的成本。

你认同这个说法吗?

这是国阵策略通讯局副主任司徒忠说的。

我无法认同这个说法。首先,财政部通过成立一家SPV公司,即大马衔接铁道(Malaysia Rail Link,MRL)来负责ECRL计划,豁免GST的应该是MRL这家GLC,而不是承建ECRL的中国交建(CCCC)。不是吗?

看得出有什么分别吗?如果是中国公司豁免消费税,意即它在我国的一切成本开销都豁免GST,那不是很不公平吗?

我也想知道,是不是所有GLC都豁免缴消费税?不是的话,对其他GLC也很不公平啊!

关税局总监苏伯玛廉(T Subromaniam)也证实CCCC无需还消费税,是为了减轻该工程的成本。

他说,因为对方提供低息贷款献议,比征收消费税来得优异,政府因此决定豁免CCCC的消费税,这也攸关“公共利益”。

拜托,关税局是不是将融资和承建商两者的身份混淆了?提供低息贷款的是中国进出口银行(China EXIM Bank),承建商是CCCC,怎可混为一谈?

银行提供低息贷款给我国的MRL公司,豁免GST的却是中国承建商,似乎有点本末倒置。

贸工部长慕斯达法补充,其实,不仅是中国的工程,许多政府工程都可豁免消费税;这是根据消费税法令第56(3)条文,财长有权决定(豁免)消费税事宜。

财长即是首相。财政部成立MRL,然后批准MRL委任ECRL的承建商CCCC豁免消费税。这当中,有没有利益冲突呢?

也因为上述条文,你可以看到消费税对人民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可以用“劫贫济富”来形容。如胡桑说的,如果涉及官方计划工程可以为了“减轻成本”而豁免消费税,为何不能为减轻一般平民尤其是穷人的生活负担而豁免消费税?那也是“公共利益”啊。

司徒忠说政府若向东铁征收GST,等于是政府向自己征税,并不完全正确。

MRL是一家GLC公司,CCCC若缴GSTMRL将根据东铁的工程进度缴付GSTCCCC,后者再缴给政府。

如果免缴GST,那MRL的成本就被低估,或利润(若有的话)就被报大了。

倒很想知道,如果CCCC不必缴GST,那其他sub-contractors、suppliers是否也同样豁免呢?

GST本来就是一种累退税(regressive tax)制度,即比例上愈穷者缴的税就愈多,国内中下等收入者如何吃得消?

而今尤其甚者,若CCCC等外资豁免消费税,相信国内必也有些官企私企,在获得财政部的批准下,享有豁免消费税优惠。

相信1MDB、大马城和TRX等GLC也在其中,可能财政部(MoF Inc)的所有GLC亦同样获得豁免GST。

于是,原该纳入政府财库的GST收入,因为被豁免,这些GLC的盈利被夸大,反之便是亏损被收窄,或不知被挪去了哪里。

如果这样子,政府向GLC征收GST是不是很合理?怎能说向这些政府工程征收GST,就等于是政府向自己征税?

Tuesday 17 April 2018

柔佛和新加坡只有一水之隔

副内长诺嘉兹兰否认说,他不是要阻止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选民投票,他只是要提醒大家,不要落入反对党设下的陷阱,把票投给他们的“游牧候选人”(nomadic candidates),他们应该投选在当地有服务的人民代议士。

什么是“游牧候选人”?我上网去探个究竟。

副首相阿末扎希上个月尾有提到一次,他叫选民拒绝那些每五年就换一次选区的“游牧候选人”。

言下之意,“游牧候选人”就是指每次大选都更换选区的候选人,就像“游牧族”(nomads)那样,过着不断迁移的生活方式。

照这个定义,“游牧候选人”,并不止在反对党才有,在执政党里肯定也会有。如果在某个选区的胜算不大,候选人更换选区,是很平常的事啊!诺嘉兹兰怎么说到好像只有反对党才做这件事呢?

诺嘉兹兰说,反对党派外来的候选人在当地上阵,因为不是当地人,一旦胜出,他们将不能成为有效的人民代议士。

但是,你如果看回几天前的报道,他不是那样说的,除非又是媒体误解他的意思了。

当时他是说,选举原则应该是让住在当地的选民投选他们的人民代议士,但是那些回乡投票的游子,很多时候都不生活在投票的选区内。

之前他说海外选民是“游子”,现在他改说反对党的候选人是“游牧族”,是他之前词不达意,所以让媒体错解他的意思了吗?

其实,早在一月间,诺嘉兹兰曾经针对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选民作出预测,说他们不会在来届大选,像在2008年和2013年大选时大举返国投票,因为他们觉得已被反对党的竞选宣言所欺骗,因为反对党根本不可能成为联邦政府。

显然,之后他觉得情势不对,所以才改弦易辙,除了说身在新加坡的大马选民不该回来投票,还质疑国泰航空提供免费改机票服务是存心要“推翻政府”,赌气叫亚航干脆提供免费机票,也不认同将509投票日列为公假。

好像认定了身在海外的大马选民一定会投反对党似的,难道他对国阵继续执政那么不具有信心吗?

就算再怎么不爽,也不用说得那么出面,而且是不断针对同样课题发言,此举不正曝露了本身的恐惧和弱点吗?

我可以理解,为何诺嘉兹兰会感到不安,因为他的选区蒲莱(Pulai)正是在柔佛,与新加坡只有一水之隔,如果那些在新加坡的大马选民回国投票,回柔佛州投票的选民应该不在少数。

偏偏去年底邻国有份研究报告指出,柔佛有三个属于国阵的城市选区岌岌可危,可能会落入反对党手中,诺嘉兹兰的蒲莱选区即是其中一个。

另两个危险选区是巴西古当(Pasir Gudang)和地不老(Tebrau)。

可能就是因为邻国这份研究报告令诺嘉兹兰耿耿于怀,潜意识就一直要证明所言不实,所以才会对任何潜在威胁表现得特别敏感。

Monday 16 April 2018

最好你不要回来投票

你有听过哪个国家的高官领袖会叫它身在海外的选民不要回国投票的吗?

有,那就是我国。全世界,只有独一无二的马来西亚。

相信你也在媒体读到了,我国副首相阿末扎希竟然告诉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如果老板不批准他们请假,他们最好不要回来投票。

这些话出自政府第二领导人,叫人难以置信。做为一名副首相,只有鼓励海外国民想方设法千万要回乡投票,哪有叫国民不要投票之理?

除非自认自己胜算不高,才会叫选民不要投票。阿末扎希是不是对国阵继续执政没有信心,才会作出哪样的呼吁?

副内长诺嘉兹兰更语无伦次。之前他就指责国泰航空提供免费改航班服务是意图“推翻政府”,还嘲讽亚航干脆提供免费机票给选民回乡,更不认同将509投票日列为公假;如今他再上一层楼,说在外地的选民“回乡投票”不符合选举原则。

“回乡投票”原本就是赋予每位合格选民的一个基本权力,怎会不符选举原则?

原来,他也针对在邻国工作的大马选民,说这些在外地工作的选民,并不住在他们投票的选区,因此他们不该投票,应该只让住在该选区的选民投选他们的人民代议士。

他还质疑,“回乡投票”运动已遭反对党利用,以便推高选区投票率,协助反对党胜选。

诺嘉兹兰的逻辑和阿末扎希的一样奇怪,也不可理喻。他们那么肯定从他乡回来投票的选民,一定是投反对党不是执政党的吗?真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更要好好反省,为什么会有这个倾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一味的诬赖敌对党,侮辱选民的智慧。

他们此举,与鼓吹选民投废票无异。

原来,有多达50万名大马公民在新加坡工作,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数目。高官是否担心这50万名大马公民,假设他们都已登记为选民,一旦都回国投票的话,必定是投敌对党而不是执政党,所以才叫他们不用也不该回来投票吗?

无论如何,两人极其荒谬的谈话,也反映执政领袖们内心的不安。当然他们可以改口说,他们的谈话被媒体和网民们断章取义了,但像诺嘉兹兰那样一而再再而三的针对性言论,还可以说是被断章取义吗?

虽然509已被列为公假,实际上,还是会有选民选择不回乡投票,不可能因为是公假而出现100%投票率。    

公假只有一天,在邻国工作的选民可以选择当天来回,不是没有可能,但还是会很不便。

尤其是那些住在更偏远的地区,也未必只是在邻国工作的大马人,在半岛工作的东马人又如何?两岸可比半岛和新加坡之间的距离更远,要回乡投票的话,对沙巴汉来说,恐怕要拿至少两天的假期。

也有人说,在工作日投票,这也不是头一遭,以前也曾有过啊,那时又不见有人投诉过?

是不是因为那时,到海外工作的大马人数不多,所以不成课题?

但今时不同往日,已不可同日而言。

而且,如之前说的,提名日和提前投票日都订在星期六,为何影响普罗大众的投票日却偏偏要订在midweek星期三?选委会可不可以说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

Friday 13 April 2018

不可轻视民兴党与沙巴希盟的结盟

历史性的一刻。

上星期一(2/4),在民兴党常年代表大会上,民兴党和沙巴希盟终于达致协议,组成一个沙巴反对党联盟,以在来届大选合作。

沙巴希盟同意由民兴党主席沙菲宜出任沙巴反对党联盟领袖,领军对抗沙巴国阵。

其实,双方讨论及谈判已久,终于达致一个合作方案。如沙菲宜说的,民兴党需要选择有实力的反对党合作。

州内的本土“反对党”多不胜数,在沙菲宜眼中显然都不够分量,除了沙巴希盟。

其中爱沙党(Parti Cinta Sabah)也曾有意与民兴党合作,却被沙菲宜拒绝,前者最后只好转与沙巴子民党(Parti Kerjasama Anak Negeri)结盟,组成沙巴第三股反对党势力,以“加强嘉达山杜顺与姆律族群的政治力量”,却也因此令8名党领袖因不满协议而退党出走。

虽说是第三股反对党势力,不认为爱沙党和沙子民党会在来届大选获得选民的青睐。老实说,若问选民这两个政党党魁是谁,恐怕八成以上都一无所知,如此缺乏知名度,又如何在来届大选脱颖而出?

其实,爱沙党主席邦布宁在上届大选是以公正党旗帜上阵,而沙子民党主席亨利努斯(Henrynus Amin)曾在沙团结党(PBS)时期当过神山国会议员。两个新党都未曾参与过大选。

州民一般上看好民兴党和沙巴希盟结盟,认为它是最有实力在第14届大选对抗沙巴国阵的联盟。

沙巴希盟,主要也只是行动党和公正党,由于敦马在沙巴因为当年的“M计划”,在本州不是受欢迎人物,因此土团党(PPBM)将不会涉足沙巴。

(实际上,土团党刚被社团注册局勒令解散,唯可在30天内提出上诉。这点下回再提。)

民兴党与沙行动党及公正党结盟,也受积极争取沙巴利益的前州秘书及前人权委员会主席赛门西豹看好,说这个最新政治阵线是对三党皆有利的策略,以巫统为首的国阵将迎接最大的挑战,因为他们面对着一名前巫统的重量级领袖;民兴党是唯一有威望及最有机会夺下州政权的本土政党。

沙菲宜是前巫统副主席,当过联邦乡村部长和贸消部长等官职,两年前也因为质疑1MDB而被迫卸下官位和离开巫统,拉拢公正党的德雷(Darell Leiking)和行动党的王鸿俊成立了民兴党。

巫统有三位副主席,他是唯一也是第一位来自沙巴的巫统副主席。众所周知,在巫统时期,他曾有意染指州首长职,与慕沙闹不和。

为何民兴党成功机率大?西豹解释,除了沙菲宜本身够强势,其他民兴党领袖来自不同种族背景,可被州内各族群接受,沙巴有不少于40个族群,必定要走多元种族路线,因从来没有一个单一种族政党可以成功执政。

话虽如此,由沙进步党(杨德利)、沙人民希望党(拉津)、立新(STAR)党(杰菲里吉丁岸)组成的另一联盟,即沙巴联盟阵线(Gabungan Sabah)难道就不够多元吗?

西豹认为,进步党在上届大选输到一无所有,连主席杨德利也差点失去按柜金,拉津和杰菲里分别输掉国席,只勉强保住各自州席。杰菲里当时还是“借用”砂拉越的革新党旗帜上阵的。

西豹指这些沙巴政党大都是种族政党,直言他们是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只会分裂选票。

根据以上分析,最够资格与国阵分庭抗礼的,非民兴党莫属。

这也不难理解,为何本州新增13个州议席,未在此次与半岛之选区重划报告一并提呈国会通过。

州议会在两年前通过新州议席,从原有的60议席增至73议席,不巧两个月后沙菲宜的民兴党创立,所到之处大受欢迎,不止在马来人居多的东海岸(沙菲宜来自仙本那),连西海岸也受到嘉达山杜顺及姆律族群的欢迎。

有鉴于此,你就可以理解为何国阵对通过沙巴增加13个新州议席有所顾虑,因为担心这些新增土著选区选票会一面倒向民兴党。

走笔至此,也许你会怀疑,既然民兴党深获选民接受,为何还要与行动党公正党合作?

沙菲宜解释,他预期希盟“执政联邦政府后,民兴党在联邦会有代表,而民兴党的州政府也会有希盟的代表”。

当然这只是一个diplomatic的解释。我的看法是,因为民兴党的两名副主席王鸿俊和德雷分别从行动党和公正党跳槽过去,州民一向不屑“跳槽青蛙”的行为,若派他们在原区上阵,恐怕胜算不大,这方面,可能还需两党相助,让两党在原区驻守,再派王鸿俊和德雷到他区上阵,胜算较大。

事实是否如此?提名日自有分晓。沙菲宜不愿现在披露三党之间的议席分配及候选人,以免临时产生变数,只说三方已在议席分配上谈妥。

也许马来亚人民会觉得,东马选区之分配,与马来亚何关?

对半岛人民来说可能无关,但对联邦国阵来说,万万不可轻视民兴党破围而出的潜能,若一时大意而失荆州,将沙巴这个定存州拱手让出,要再夺回,可能就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了。

以史为鉴,当年的人民党如何丧失政权给新崛起的团结党?主要就是因为当权者目空一切狂妄自大到了极点,引起州民反感,毫不留情在一夜之间就换掉政府。

东马两个定存州,是产油最丰富的两个州,国阵不可能轻言放弃。

10年来,州人口已从200万增至300多万,既可增加13个州选区,何以本州国席未获增加,仍旧保留在25席?

州秘书声称要求选委会增加本州国席数目,如果以同样思维来看待民兴党成立后的州民政治认同,选委会是不可能建议增加的。

而且,在研究增加州议席的同时,相信选委会也一并考量全国国席的划分,最后决定就是如提呈国会之动议:只是重划,没有增加。

州国阵政府不可能真心要求增加本州国席的数目,充其量,那只是搁置已通过的13个新州议席的一个借口罢了。

Wednesday 11 April 2018

副内长何不叫马航?

副内长诺嘉兹兰这么矛盾?上个月尾,他才抨击国泰为大马乘客在大选期间免费更改机票日期或航线的举措,指国泰此举是要“推翻政府”(regime change)(请看《副内长之小人心》2/4)。

昨天,他却叫亚航应该为全马人民提供免费机票,好回家投票。

他说,大选五年一次,亚航若有诚意的话,可以将这次的损失,当作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

亚航是继国泰航空和Malindo,第三个宣布为大马乘客免费更改机票的航空公司,马航随后亦作出统一宣布。

诺嘉兹兰显然觉得亚航只提供免费更改机票服务还不够,也要求后者也提供免费机票。

奇怪的是,他只对亚航作出要求,未向Malindo和马航作出同样要求。马航是家GLC,不是更应该指示马航提供免费机票吗?这也是让马航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好机会啊!

不解的是,副内长为何抨击国泰的举措为“介入大马政治”,意图要大马“换政府”,还质疑该航空是否也为其他国家提供相同的优惠。

转一个身,他却要亚航除了提供免费更改机票服务,也提供免费机票给选民回家投票。

如此双重标准,是不是因为一个是外国航空,所以是“外国干政”;而另一个是国内航空,是“表现爱国”的行为?所以我说,副内长太多心了。

提到大选日,不明白为何选委会将日期定在一个星期三(5月9日),对那些在外坡及海外工作的选民肯定造成很大的不便。

选委会此举实在太明显,因为提名日落在4月28日,是个星期六,提早投票日在5月5日,也是个星期六,可是偏偏影响最多人数(选民)的投票日却落在工作天,关于这点,选委会总该给予一个满意的解释吧!

Tuesday 10 April 2018

敦马业力现前

原本对行动党弃用本身党徽参加大选的决定不以为然,后来知道,希盟成员本意是要在来届大选采用一个统一标志,希盟因未获注册而无法采用原有标志,最后决议是采用公正党的“蓝眼”标志;以“蓝眼”标志取代希盟标志,对身为希盟一份子的行动党来说,那倒也没什么不可。

这只是对西马而言,东马行动党仍将使用本身的“火箭”党徽做为竞选标志,毕竟在东马,希盟成员也只有行动党和公正党参选,在这里,可说希盟未成气候。

之前,敦马曾戏言土团党或借用行动党标志上阵,虽说是“戏言”,相信当时确曾认真考虑过,唯因担心不获马来选民接受而作罢,最后决议使用公正党的“蓝眼”标志竞选,以争取马来票。

基于政治考量,华裔选民乐意投选“蓝眼”的程度,应该比马来选民接受“火箭”的程度来得高。

这也是行动党自创党以来,首次不用本身党徽参加大选,因此引来马华揶揄,说行动党典当了本身尊严和立场,为讨好马来人而显露奴性bla bla bla.......。

觉得马华这样来数落行动党相当不智,因它忘了本身这数十年来也未曾采用本身党徽做为参加大选的标志,身为国阵一员,它和其他成员党都是采用国阵的标志上阵。它如此笑行动党,不就自打嘴巴,五十步笑一百步,与"锅笑壶黑"(the pot calling the kettle black)同样可笑吗?

我倒对敦马愿意采用公正党党徽的这个决定,觉得相当有趣。当然这也是他无可选择中的唯一一个选择。

如之前说的,他不可能选行动党的党徽做为统一标志,诚信党成立太新,号召力恐怕不够,最后只剩下公正党,他选是不选?

你相信因果报应吗?不管你的信仰是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不报,时辰未到”的佛家说法,你却不能不相信。

这也是一般说的“业报”(karma)。Karma这个字眼,实际上已经可以在英文字典里找到,马来人也相信有“karma”这回事,信不信就由你了。

敦马如今面对的,就是所谓的“业报现前”。

公正党,正正是20年前“烈火莫熄”时的产物,那时敦马和安华交恶,安华为此坐牢,才有了“烈火莫熄”,才有了公正党。有谁会想到20年后,恐怕敦马本身做梦都未曾想到,如今他要借用安华的政党,因为两人有了共同的敌人。

敦马应该对当前的局面感慨万千吧,就其实,当前的局面,还不是他一手造出来的,他过于自负,却没料到纳吉青出于蓝,比他更厉害,相信这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唯这一切已经太迟,他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一个93岁的老人,他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希望能在有生之年为自己赎罪?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如今土团党被解散,希盟不被注册,逼不得已采用公正党的“蓝眼”标志出征,当年他令安华身陷囹圄,如今却要用到安华的党徽,他会不会感觉到,自己亏欠安华太多了?

试想想,当年他如果让安华当他的接班人,那“烈火莫熄”就不会发生,就不会有公正党的成立,也就不会发生诸如现在的局面,大马历史,就完全不是像现在这么一回事了。

国家可能比现在更好,也有可能更坏,没有人知道。总之一切在冥冥中似乎自有安排。

如果大家都相信因果报应,可能世上就没有人会做坏事,也不会有坏人了。

人在做天在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所以,奉劝大家不要不信因果不畏报应,为什么许多人坏事做尽,掠夺国家财富,享尽世间荣华富贵,难道他们没有报应吗?有的,只是时辰未到。

自己造业自己受,像敦马那样,业报20年后才现前,你说他痛不痛苦,后不后悔?

Monday 9 April 2018

承认统考何需等到大选后?

国阵的竞选宣言真的有提到“承认”统考文凭?

根据国语版的宣言内容,所用字眼是“boleh dipertimbangkan”,直译的话就是“可以被考虑”的意思,但在(据说是马华翻译的)中文版本里,则被直接译为“一律具备了进入我国国立大专院校就读的资格”,等同“承认”统考文凭的意思。

马华总会长廖中莱说,国阵正式承认统考是一项突破。

《星洲》更在头版大字标题“接受”两字。对不起,我的国语不好,请问“boleh dipertimbangkan”可以当作是“承认”的意思吗?我觉得有误导性咯。

西马时事评论员陈亚才也认为不可以,因为“可以考虑”不等同“承认”。

马华署理总会长魏家祥却说,“国阵的大意就是接受统考文凭,华社无需过于纠结字眼的运用”。

他说,如果不被国阵接受,那“考虑”来做什么呢?总之,国阵整体大意就是如此,马华不可能一字字去翻译,无论是英文还是华文的翻译,最终意思差距都差不多。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魏家祥说差不多,可以这样子“拗”吗?我觉得两者的意思差很多呢。

我去看英文版的翻译是“to be recognised”,也是“有待承认”的意思,与马来文版的“可以被考虑”意思相差甚远。

魏家祥叫大家不要吹毛求疵,否则就永远没完没了。但,假设大选后国阵胜出,纳吉又改口说,我们只说“可以考虑”,没说过“可以承认”啊!所以,怎能叫人不吹毛求疵呢?

在上一回,国阵不是曾做过同样的承诺,大家只要上网去谷歌一下就可以找到相关报道,可是在505大选过后,有关课题就销声匿迹,也未见马华跟进,事情就不了了之。

我认同陈亚才说的,在此课题上,国阵诚意不足。在该宣言第4章第26项,它是先提及具有和SPM及STPM相等水平的外国考试文凭,最后才提到,此条件也适用于独中UEC文凭。

读起来就好像是最后才临时加进去的句子。

如果一开始就阐明,UEC具有和SPM及STPM相等的水平,那样就显得国阵更看重UEC,而非最后一句才说UEC也适用,那么地模棱两可。

其实,如果真有诚意的话,那又何需等到大选后,过去55年来,国阵大有充足的时间来考虑啊。

Friday 6 April 2018

这个赌注下得很大

什么是“暂时解散”(to dissolve temporarily)?这个字眼听起来好奇怪。

“解散”就“解散”,还有“暂时性”的“解散”,这个“暂时性”,能起什么作用吗?

说的是社团注册局昨天(5日)勒令土团党需即日解散,但又给该党30天上诉机会一事。

社团局是在2月28日发函给土团党,土团党已在上星期四(29/3)将社团局所需的党务文件呈交,不明的是,社团局仍指土团党没有呈交所需文件,因此指示该党“暂时解散”。

社团局总监苏拉雅迪(Surayati Ibrahim)说,只要土团党在不超过30天内交上所需的资料和文件,社团局或可取消上述指示。

这就奇了。难道这位苏拉雅迪不知道土团党已在上星期四呈交文件?知道的话,“暂时解散”的指示是否就可以立即取消?希盟也因此得以注册?

如果土团党注册被吊销,敦马说该党将使用友党党徽上阵大选。目前该党只是“暂时”解散,那会不会阻止该党以本身党徽上阵?未免被为难,觉得还是先借用友党党徽上阵比较安全。

敦马说,际此上诉期间,土团党仍将照常运作;因为社团局只说“暂时解散”(dibubarkan),不代表我们已被“吊销注册”(dibatalkan),因此,我们将继续使用土团党党名及党徽等。

社团局是不是这样来诠释?那就不得而知。

这便是土团党目前所面对的问题,照理不会影响希盟其他的成员党。出乎意料的是,行动党却说为了使用共同标志,要在来届大选弃用火箭标志上阵。

据知,最有可能共用的是公正党的标志。林冠英说,这是为了标示大家有个共同目标,以及站在同一阵线。

我的看法是,有这个必要吗?既然不能用希盟标志竞选,那就何妨用各自的党徽竞选。使用友党党徽参选,会不会因此失去了一些选票?行动党这个赌注下得很大。

东马沙砂两州却例外,根据沙巴行动党秘书陈泓缣说法,因为沙巴的情况与西马不同,我们有自主权,证明我们不是“马来亚党”。

至于沙巴希盟是否会与民兴党采用统一标志,他说这个问题不存在,因为双方只是缔造大选联盟关系,尚未正式结盟。

最新消息:财长首相宣布国会明天解散(奇怪,为什么不是即日的吗?),第14届大选须在60天内举行。

Wednesday 4 April 2018

选委会根据种族结构划分选区

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Mohd Hashim)直认不讳,最新的选区重划计划是根据地区与种族群体因素来进行。

以地区来划分我可以了解,本来就应该这样,那才算得上公平。

除了以地区来划分,各选区的选民人数差距也不应相差太大,比如某些选区选民只有数千人之多,某些选区却多达几万至10几万名选民,就是选区人数划分不均,尤其在城乡之间的差距最明显。

但,以种族群体来划分?这就太刻意了。这或也解释了为何会有选民被“大搬家”,或十几几十人被“挤进”同一个住址的情况出现。

选委会主席理直气壮说,“我们不能随便分开一个地区的种族群体,还要考量到种族比例,尽可能将他们放在同一个选区内。”

所以这些同族的选民就被集体搬迁到另一个选区去,到了投票日那天,难道就要这些选民舟车劳顿,特意乘车到另一个选区去投票?

选委会此举,岂非与财长首相这些年来推动的一马理念背道而驰?国内的种族分化情况已经够严重,选委会还要以族群来区分选区,这不是加重种族分化吗?

以本州新增的13个州议席为例,大都在城郊及乡区,并以土著占多数,没有一个是华人区,州内亚庇、山打根及斗湖三大城市都没有增加新选区。

如果说增加选区是因为原有选区的人口有所增长,理论上,城市人口应该比乡区人口增长得较快,那为何只是乡村选区获得增加,城市选区却保持原状呢?

你可以想象,乡区选区获得增加,城乡选区的选民人数差距愈趋悬殊,除了人数不均,种族结构之分配也将造成城市之某些族群之代表性不公及不足。

要真正做到公正,选委会应该只以地理及人口为考量,而非以种族来划分;这样,选民被大搬家、选区边缘无故被扩大的情形就不应该会发生。

Tuesday 3 April 2018

沙巴13个新州议席卡住在联邦

州秘书苏卡迪解释为何未将新增的13个州议席一并提呈国会通过,是因为要求重划及增加州内之国会议席。

事实是,此次选区重划工作早已完成,并且已在上周在国会以129票对80票通过,来届大选就将根据新划选区派上用场,哪里还等得到研究增加沙巴国席的要求,更甭说要带入国会通过了。

而根据联邦宪法第113-2(ii)条文,下一次选区重划工作距离上一次必须不少过八年。这一次的重划工作是在2016年完成,意即下一次的重划工作,要不违宪的话,最早也必须等到2024年。

下届大选已近在眉睫,不是八年后,因此,选委会不可能会破例,特别应沙巴州的要求,此刻就重划并增加沙巴国席;可见,这只是州政府的一个借口罢了。

问题是,早在两年前,州政府已通过新增州议席的修宪法案,宪报也已颁布,此次却未一并带进国会寻求通过,如此一来,这新增的州议席还是未能生效。也就是说,在来届大选,选委会仍将以原有的60州议席,不是以73个州议席为依据。

沙巴律师公会主席苏观山先生说,选委会必须在州宪报颁布的两年时间内提交给首相。

州宪报是在2016年8月颁布有关修正法案,两年时间,选委会必须在今年8月前提交首相。

选委会肯定已将沙巴新州议席建议提呈给首相,问题是这13个新议席未被纳入今次的国会报告。既然如此,这13个新增州议席命运如何?是不是挪至下一回的选区重划工作,与州政府增加国会议席的请求再重新一并考虑,早快也要等到2024年才能启动?这是大有可能的。

坊间有个说法,如我上回说的,国阵是因为顾虑到民兴党的崛起,担心这13个州议席的选民会倾向于这新成立的本土新党,因此一时不敢大意,先将这13个新州议席搁置,以免在来届大选输去了沙巴这个定存州,那就大大失策了!

不能不提,杨德利等人昨天(2日)入禀法庭,要求宣判首相必须执行职责,提呈沙巴新增13个选区,寻求国会通过,以在下届大选时采用。

杨德利说,选委会报告必须寻求国会通过,而非由首相决定批准或拒绝。

的确,州议会早在两年前已经通过,如今却卡住在联邦,未被呈给国会通过,如杨德利说的,这等同于嘲弄沙巴州议会的权威,意味着宪法的失败。

东马沙砂两州还说要争取本身的自主权,如果连区区13个新议席都争取不到,虽然州议会已经通过并已在州宪法颁布,如今却被卡在半岛无法动弹,州执政领袖颜面何在?

自主权?什么自主权?州领袖一去到联邦,所有要争取的权益都通通忘得一乾二净了。

Monday 2 April 2018

副内长之小人心

虽然本州早在两年前就已通过了新增13个州议席,从原有的60议席增至73议席,却未被列入最近提呈国会之选区重划动议,教州民大惑不解。

各州领袖试图为此作出解释,最后由州秘书苏卡迪出马,说要等联邦重划及增加州内之国会议席,才一起提呈给国会。

这个说法有点不寻常,当初为何不是国州议席一起进行重划的吗?的确,早在两年前,选委会就已经表明,全国222国席将保持不变,州席也只有本州增加13个议席,半岛保持原状吗?

如王鸿俊说的,砂拉越在2015年通过新增州议席时,并没有等国席重新划分才一并提呈国会通过。可见这只是个借口罢了。

所以上星期我就猜测,有可能新增的13个议席对国阵不利,所以才会临阵退缩,不把沙巴新增13个州议席一起提呈给国会通过。

果然没错,隔天就读到报道,原来国阵是因为顾虑到新增议席对新成立的民兴党有利,所以才暂时搁置,不将本州新增州议席一并提呈给国会。

民兴党真的如此锐不可当,连国阵都要顾忌三分?

这也大有可能,因新增州议席大部分是土著选区,国阵可能担心,这些选区选民会倾向于新兴的本土民兴党,因此不敢大意。

上次我曾预言,民兴党的崛起,说不定会让历史重演。当年百林因州民发挥「担布南精神」而让团结党获胜,民兴党主席来自仙本那,今次会不会上演「仙本那精神」(请看《说不定,反贪会帮了民兴党一个大忙》20171009)?

这次涉及的13个州议席是:N.02冰谷卡(Bengkoka)、N.06孟加里斯(Mangaris)、N.08兵达善(Pintasan)、N.13班台达利(Pantai Dalit)、N.17达佬(Darau)、N.24丹容东比尔(Tanjung Dumpil)、N.27丹拜(Dambai)、N.44 杜利(Tulid)、N.47德鲁必(Telupid)、N.51双溪马尼拉(Sungai Manila)、N.58拉玛(Lamag)、N.61昔加麦(Segama)及N.70古古善(Kukusan)。

今天要谈的,其实是关于副内长诺嘉兹兰质疑国泰航空为大马乘客在大选期间免费更改机票日期或航线的举措,说国泰此举是要“推翻政府”(regime change)。

觉得副内长这样公开抨击出于好意的国泰航空,真是小人之心。

明明不久前,一些航空趁新春期间大涨机票票价,引起民间不满,政府因此说要设定机票顶价,不让航空公司坐地起价吗?

如今国泰一番好意,主动免费为大马乘客改机票日期或航线,副内长却这样来数落人家,真是万万不该。

国泰也已回应副内长,说这只是一种方便顾客的服务,别无其他。

的确,副内长是不是想太多了?再说,他怎么确定那些回来投票的选民,一定是投反对党不是国阵呢?副内长真是想太多了。

虽然国泰已经做了回应,副内长还是不死心,质问其他国家是否也享有同样优惠,及在其他佳节期间是否也一样,而不是只在大选期间。

言犹在耳,本土的马印航空(Malindo)也宣布提供优惠,凡在大选公布七天内更换日期或航班者一律免费。

目前还不知副内长反应如何;总不成Malindo也想看到国家改朝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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