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就“解散”,还有“暂时性”的“解散”,这个“暂时性”,能起什么作用吗?
说的是社团注册局昨天(5日)勒令土团党需即日解散,但又给该党30天上诉机会一事。
社团局是在2月28日发函给土团党,土团党已在上星期四(29/3)将社团局所需的党务文件呈交,不明的是,社团局仍指土团党没有呈交所需文件,因此指示该党“暂时解散”。
社团局总监苏拉雅迪(Surayati Ibrahim)说,只要土团党在不超过30天内交上所需的资料和文件,社团局或可取消上述指示。
这就奇了。难道这位苏拉雅迪不知道土团党已在上星期四呈交文件?知道的话,“暂时解散”的指示是否就可以立即取消?希盟也因此得以注册?
如果土团党注册被吊销,敦马说该党将使用友党党徽上阵大选。目前该党只是“暂时”解散,那会不会阻止该党以本身党徽上阵?未免被为难,觉得还是先借用友党党徽上阵比较安全。
敦马说,际此上诉期间,土团党仍将照常运作;因为社团局只说“暂时解散”(dibubarkan),不代表我们已被“吊销注册”(dibatalkan),因此,我们将继续使用土团党党名及党徽等。
社团局是不是这样来诠释?那就不得而知。
这便是土团党目前所面对的问题,照理不会影响希盟其他的成员党。出乎意料的是,行动党却说为了使用共同标志,要在来届大选弃用火箭标志上阵。
据知,最有可能共用的是公正党的标志。林冠英说,这是为了标示大家有个共同目标,以及站在同一阵线。
我的看法是,有这个必要吗?既然不能用希盟标志竞选,那就何妨用各自的党徽竞选。使用友党党徽参选,会不会因此失去了一些选票?行动党这个赌注下得很大。
东马沙砂两州却例外,根据沙巴行动党秘书陈泓缣说法,因为沙巴的情况与西马不同,我们有自主权,证明我们不是“马来亚党”。
至于沙巴希盟是否会与民兴党采用统一标志,他说这个问题不存在,因为双方只是缔造大选联盟关系,尚未正式结盟。
最新消息:财长首相宣布国会明天解散(奇怪,为什么不是即日的吗?),第14届大选须在60天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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