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7 May 2018

选委会采取了什么行动?

上周五提到公正党斯德兰(S Streram)在提名日时被拒提名,结果让森州大臣莫哈末哈山在晏斗(Rantau)州选区不劳而获。

斯德兰被拒提名,原因只是因为没有通行证,因而被拒进入提名中心。问题是,他不是忘记带,而是选委会根本没有发证件给他。

拉菲兹直指是该提名中心选举官哈菲占(Hafidzan Idris)搞鬼,指他是前林茂区部巫青团团长兼宣传主任,是巫统活跃党员,还为森州大臣助选。

时隔一周,莫哈末哈山出来澄清,承认哈菲占的确是前巫统领袖,他不是选举官,他只是初阶选委会官员,但他当时只是在提名中心外执勤,并未阻拦斯特兰入内。不让斯特兰入内的是选举官即林茂县署官阿米诺(Amino Agus)。

但他又前后矛盾,因跟着他又说,被指阻止斯特拉入内的官员已不在巫统担任任何职位,而且他也只是遵照指示履行职务。

这就奇了,他既然没有阻止斯特拉进入提名中心,那他“遵照指示”履行的是什么职务呢?

而且,此事为什么不是由选委会作出解释,却要劳烦森州大臣出来澄清呢?其言下之意,哈菲占似乎是听取选举官阿米诺指示而在提名中心外阻拦斯特兰入内的,那还是他啊!

选委会有必要解释,为何不发通行证给斯特兰,然后又以此为由拒绝让他进内提名。那才是问题的症结。

今天要谈的是,邮寄投票已经从上周末开始,如我之前说的,在这短短四天内,这项邮寄选票有办法在投票日前收到吗(请看《海外选民DIY》30/4)?

果然,根据报道,许多海外选民投诉说至今都还未收到选票,如何投票?

净选盟说,目前收到数百项海外选民说未收到或未能在509前收到选票的投诉。实际上,就算是在509收到选票,也不可能在大马时间五点前将选票寄回来吧!

选委会的回应是非常不负责任的。选委会霹雳州主席莫哈末纳兹里说,该会早在4月30日就已将选票寄出,若有选民迟迟未收到,那不再是选委会的责任。

30日寄出,五月一日是公假,再扣掉周末两天和投票日当天也是公假,大马邮政的工作日只有五天,如何赶得及让住在偏远国度的海外选民收到再将选票寄回来?

以往是让海外选民到大马大使馆投票,这次改以将选票直接寄给海外选民并要选民自己邮寄回来,那就应该给予充足的邮寄时间,如今从邮寄日算起只有短短9天,除掉公假和周末只剩5天,这不是有意为难吗?

却有选民收到两份不同编号的选票,那他应该用哪一张选票?选委会会不会因此将他的选票当成废票?

除了海外邮寄选票,军警人员等也在上周末(5日)提前投票。

每逢大选,有关身份被盗用投票的新闻时有所闻,没想到这次连警官身份也被盗用,被人捷足先登,替他投了票。

此事就发生在吉隆坡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一名警长阿末法迪里身上。他说,有几位同僚也面对相同的情况。

不知警方或选委会调查得怎样?我觉得要调查并不难,既然这位阿末是在警察总部投票,只要找出在总部代他投票者是谁,怎会查不出?

一直以来,选委会都难获选民的信任。网媒疯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选委会官员涉嫌把选票带走而被逮个正着。选委会澄清说,那是2013年大选的视频,不是在上星期六提前投票日发生的。

不管是2013年还是上星期六被拍的视频,选委会并没有否认视频内容,这么说,选票被移走或被掉包的事件是真实的咯!那么,事件发生后,选委会采取了什么行动来避免这类事件继续发生,还是置之不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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