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8 August 2025

安华与纳吉特赦令的异同

纳吉时期的团结部长瓦达姆迪挑战安华的首相地位,指他在上届大选未具参选资格。

总检察长杜苏基反驳瓦达姆迪的说法,声称根据第15任国家元首莫哈末五世颁布的特赦令,安华获得全面特赦,这视同为他从未犯下任何罪行,因此不存在丧失国会议员资格的问题。

嗯,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罪犯宣布赦免或减轻刑罚,全面特赦则是免除其全部刑罚,但不意味着他没有犯罪;为什么总检察长说安华获得的全面特赦被视同为“从未犯下任何罪行”?

原来,根据报道,莫哈末五世的特赦令里有这段句子,“他被视为没有犯错”(Anwat is deemed a person who committed no wrong),这点很有趣,难道国家元首认为安华是被冤枉的,他并没有犯下那些鸡奸罪行吗?我们不得而知。

但瓦达不认同杜苏基的说词,他认为国家元首虽然颁布全面特赦给安华,但并没有恢复他的国会议员资格,因此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文,安华在出狱5年后才有资格竞选国会议席,现在5年未到,所以他的国会议员身份和首相地位是“违法”的。

就算如瓦达说的“违法”,我想到安华当年出狱后就曾制造波德申补选并胜出,当时也没有人作出挑战,既有前例,相信瓦达也很难告赢;再说,当年他不提出诉讼,为何是这次?

讽刺的是,也因为波德申的那场补选,日后却扯出一宗扑朔迷离的鸡奸3.0案,而安华为此申请“民事豁免权”及暂缓审理(请看《鸡奸案3.0:暂缓审理20250723)。

其实,在2020年,土权党副主席凯鲁阿占(Khairul Azam)曾经挑战安华在2018年获得国家元首特赦的合法性,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三司驳回凯鲁的申请,认为他没有发起这项诉讼的地位。

注意东姑麦文当时指凯鲁没有法律地位发起该项诉讼,同样,法庭会不会同样瓦达没有法律地位提出诉讼而驳回?

当时敦马和希盟盟党的关系已经决裂,喜来登行动正在酝酿中,因此,说到土权党,你很难不好奇是谁在背后推动这项诉讼。

这次,瓦达在和国盟领袖会面,讨论成立一个跨党派的反对阵线后,瓦达就突然入禀高庭挑战安华,如行动党谢瑞詹说的,这也太巧合了。

无论如何,既然瓦达已经入禀法庭,那就看法庭如何诠释,安华的国会议员资格受不受5年禁期所限。

但有一点联邦宪法第48(3)条文应该说的很清楚,即全面特赦才不受限,纳吉的减刑非全面特赦,顶多也只是“部分赦免”(partial pardon),意即当他服刑完毕,预计还有三年,不管他是在狱中还是居家服刑,他还说要遵循五年禁赛期,才可参与大选,除非他向国家元首申请“全面特赦”。

问题是,让一名已被定罪而且还有许多案件缠身的“盗贼”王者回归当首相,恰当吗?人民接受得到吗?其他国家会怎么想呢?外资还要进来吗?

说到纳吉的减刑和居家服刑申请,我突发奇想,假设高庭批准了纳吉居家服刑,若干年后,纳吉真的王者归来,到时会不会有人也入禀法庭挑战,指其减刑和居家服刑“违法”?

就如我上回说的,其实纳吉还不具申请特赦资格。根据联邦宪法,一名囚犯必须服完三分一的刑期才能申请特赦;纳吉被判坐牢12年,照理他只有服刑4年后,也就是2026年,才有资格提出申请,但他仅服刑了17个月就申请特赦,两年都不到(请看《特赦一名kleptocrat》20230502)。

此外,我国还没有居家服刑法令,内长赛夫丁日日前表示,预计在今年10月提呈《居家服刑》草案,可见也没这样快可以通过;赛夫丁也曾保证,贪腐及刑事失信罪犯不会被纳入获准居家服刑的名单(请看为纳吉量身订制20241023)。

但万一附加谕令被法庭裁决为合法,纳吉获准居家服刑,如果法令还没有通过,会有人挑战纳吉的居家服刑“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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