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8 August 2025

好心没有好报

读到1MDB在2021年5月起诉伊万和阿鲁案件的进展。当时没有写它,因为怕和其他进行中的1MDB诉讼案混淆,但最近的案情有趣,所以还是记录一下。

1MDB向两人追讨65.9亿美元的损失,详情如下:

1)两人失信和合谋,导致在沙地石油的投资改为投资在Brazen Sky,蒙受18亿美元损失;
2)挪用1MDB支付给Aabar的35亿美元以及支付给IPIC的12.6亿美元;及
3)两人密谋执行雇佣延长协议,支付290.5万令吉给阿鲁。

阿鲁便是1MDB案爆发时的CEO,伊万是纳吉时代的财政部以及秘书长,除了兼任多家财政部子公司主席外,也是10多家法定机构/GLC的主席/董事,包括国行、税收局和朝圣基金等,可说是当时财长首相下来最有权势的人(请看《第二最有权力的人》20170518)。

如今税收局向纳吉及家人追讨2011至2017年所拖欠逾17亿令吉的税款,那也正好是纳吉委任伊万出任税收局主席的时期,很难不让人连想在一起。

言归正传。

伊万不甘被控,去年5月对6人提出单方面申请,将他们纳入1MDB诉讼的第三方,即他与阿鲁在该案被控,该6人应该分摊责任或赔偿。

6人提出上诉获得批准,但伊万继续对其中三人,卡玛(Kamal Ali)、诺阿兹曼(Norazman Ayob)和前CFO阿兹米(Azmi Tahir)提出上诉,三人被列为诉讼的第三方。

在昨天(7/8)的听证会上,卡玛表示他是在2016年5月被伊万邀请加入1MDB,以协助公司重组的工作,而他也先向伊万声明,他不会纵容或隐瞒公司的不当行为,才愿意接受成为公司董事。

下一次听证会订在本月25日。

这里要说的是,如果卡玛的证词属实,那道倒要同情他,原本他是受到伊万邀请加入协助重组公司,如今他却连同另两人被伊万列为诉讼的第三方,意即如果伊万被判罪成,他们也要共同承担责任或赔偿,可说好心没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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