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2 March 2010

国油是非法公司?


国油发现新油田,可能是世界最大油田之一。可信不可信?

那是拉沙里说的,他说是有人告诉他的。

这个告诉他的人是谁?油田在哪里?他却拒绝透露。

如果有凭有据,为什么说一半又不说一半,吊足国人的瘾?

林吉祥也忍不住,叫首相赶快发表声明,因为如果有这么一件大好事,没有理由要隐瞒国人。

首相还未作出回应,但是,国油已经一口否认。

如果不是事实,拉沙里没有理由无中生有。

石油税课题正闹得沸沸扬扬的当儿,难道首相蓄意隐瞒真相,怕“打草惊蛇”,引起“三海哩”外的州属也想来分一杯羹?

是的,这就是当前石油税该不该分,该如何分的课题。

拉沙里声称他是当年石油法令的起草人之一,但,如今有学者Shad Saleem Faruqi教授说,当年的石油法令违反联邦宪法。

如何违法?他说:“联邦宪法规定土地乃各州管辖之权限,无论是土地上的作物乃至于土壤、地底蕴含的矿藏,皆属州管辖之事务与权力;然而,《石油发展法令》、国油公司与13州各自签订的契约,却又表明无论是岸上(on shore)或岸外(off shore)发现的石油,都归国油所有.......。”

教授认为,既然石油法令抵触宪法,根据此法成立的国油公司,无疑是一家违法公司。

若真的是一家违法公司,国油却能够平安无事地运作了将近40年,那也算是奇迹。

当然那只是教授的个人看法,其他人持有不同意见,要确定国油合法非法,恐怕要上庭才能裁决,政府又怎能让国油沦为非法?

拉沙里身为石油法令起草人之一,只让各产油州得到5%的石油税,的确是太“刻薄”了。

此外,产油州没有参与起草法令的机会,好似那只是联邦与国油之间的课题,产油州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在这方面,觉得拉沙里就对不起产油州的国民们。

联邦则变本加厉,拿石油税课题当成赏罚产油州的工具,非由国阵执政的州属,石油税就变成了慈善金,要由联邦来施舍。

明显地,石油已经成了朝野的一项政治工具,这恐怕也是一项永远没完没了的课题。

如果国油发现新油田,没有理由要对外界隐瞒。

如果真有其事,拉沙里就不要讲一半不讲一半。

9 comments:

小頑童@nottyboy said...

也許他自己的資料來源不能肯定。。。

· 康華 · said...

空穴來風,必有其因.....

大佬 said...

是之前古达海域发现的那片油田吗?

Anonymous said...

不对, 不对。应该先告《石油发展法令》的起草人和政府违宪,只要违宪的部分被证实了,那么国油就自动是违法的了。

· 康華 · said...

大佬,

若是的话,也不是甚麽大秘密,因为去年已经公布过了,拉沙里何必神秘兮兮的?国油为什么要否认?不懂。有看Klassen的最新博文吗?

cbjun,

拉沙里是当年的起草人之一,怎么会不知这点?只能说,政治因素大於经济因素,别忘了拉沙里当年在巫统是重要人物。

Wois said...

"国油发现新油田,可能是世界最大油田之一。"

根据我的了解,在大马有giant油田几率不大,气田还有可能。大马的盆地几乎已经了解得七七八八,没有再大的可能发现giant field。

拉沙里的statement是指什么时候发现大油田?马来西亚确实有大油田,比如centrel luconia。那是1980‘s发现的。

古达海域发现的那片油田是属于north sabah basin的。不大,已开始进行开采。

如果仔细研究“地底蕴含的矿藏”(依你的翻译),就是mineral。但石油非矿物(non mineral),而是有机物(organic compound)。

· 康華 · said...

Wois,

我怀疑拉沙里指的是古达那片,因为去年底敦马也有提到,这么快就开采了吗?

还有因为那里也是南沙一带,中国越南等国都要争,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拉沙里不肯透露地点呢?

Wois said...

sorry,我记错了。
古达海域是在北部,还未有石油开采活动。。。
开采的地方是古达旁边的三打根盆地 (northeast sabah basin)。

· 康華 · said...

wois, 谢谢你的info,你是从事这行业的吗?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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