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Oil.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Oil. Show all posts

Wednesday, 4 April 2012

RON95還比RON97貴3分,可能嗎?

每次到油站打油,都會看到打油機上的一張貼紙,上面顯示汽油每公升售價和原價的差距,好讓消費者知道汽油補貼數額。

沒有特別去記貼紙上注明的補貼是多少,下回去打油的時候,再注意一下。

沒有特別去記,是因為我不相信貼紙上的數字。

只記得是塊多錢。

可能我也記錯了,因為根據油價部長上星期透露,每公升的汽油補貼提高10分,從93分增至1.03元。

政府的汽油補貼現今是每公升1.03元?

意即RON95原本價格應該是2.93元?

我不相信,因為我記得當年的油價部長曾說汽油補貼將保持在每公升30分。

也就是說,當下的RON95每公升1.90元,補貼30分,那實價應該是2.20元。

就算補貼如今每公升提高10分,那也只是40分,實價也應該是2.30元而已。

記得阿都拉時代,當國際油價飆升至每桶135-150美元的時候,國內油價也在一夜之間飆漲80分至每公升2.7元嗎?

做一個簡單比較,當下國際油價在105美元上下徘徊,RON95實價如何可能是2.93元?

覺得部長根本是在報大數,以顯示政府的“慈悲”。

但是,那邊說不漲油價,今天的RON97就漲了10分至每公升2.90元。

當然政府可以說RON97原本就沒有補貼,因為它是根據“自由浮動機制”,由國際市價而定的。

看得出RON95和RON97價差的矛盾嗎?

當下RON95每公升1.90元,如果沒有補貼1.03元的話,其市價應該是2.93元。

沒有補貼的RON97市價每公升2.90元。

有可能嗎?RON95竟然還比RON97貴3分?

張念群說內政部官員的數學不好,3+7+17竟然等於14。

看來油價部長的數學也不好,不算補貼的話,RON95的實價竟然還比RON97貴3分。

雖然部長說RON95不漲價,但我相信那只是遲早的問題而已。

依德里斯已經說了,將在大選後落實消費稅。

他預算如果將消費稅訂在7%,每年可為政府帶來257億元收入。

減少補貼也是一個方法,包括汽油補貼在內。

當然部長沒有說的是,當國際油價起,國油收入也跟著起,間接也讓政府增加收入。

政府的補貼,即是來自國油的收入啊!

不過,國油已經表明要保留更多現金,因此將逐漸減少派給政府的股息。

少了國油的那部份,揮霍成性的政府要如何找錢?

還不是往民脂民膏搜刮?

人民且拭目以待吧,納吉說還有7年,大馬就可以在2020前成為一個高收入國。

他所謂的高收入國,應該是指像津巴布韋那樣的高收入高通膨國家吧。

Tuesday, 13 September 2011

殖民地的故事


我中學時的歷史不好,中五時只拿了個7。

我喜歡聽故事,不喜歡死背的東西。

其實,如果把歷史當故事來看,我還是滿喜歡的。

歷史最難的部分就是要死背那些年份和日期,這一方面我最差,所以死背不起。

那時的課本還是用英文教的。

現在,History已經變成了Sejarah。

我看了孩子的Sejarah課本,內容沉悶無比。

我想,如果現在再叫我讀歷史,相信我就會考不及格了。

喜歡朝令夕改的教育部,決定從2013年開始,把歷史列為必修和必考科,考生的歷史必須及格,才能獲得大馬教育文憑。

聽教長的口氣,理科生似乎也不例外。

我為大馬的孩子感到悲哀,也為自己感到慶幸。

因為,像我這類不會死背的學生,肯定會因為歷史不及格而考不到大馬教育文憑。

我要帶出的是甚麼?

就是大馬的教育制度,只會教出只會死背只會死讀書的孩子。

雖然我相信孩子的適應能力很強,教育再如何改如何變,對他們都不是問題,但我不想我的孩子只會死讀書。

如果大馬的孩子只會讀死書,我不止為大馬的孩子感到悲哀,我也為這個國家感到悲哀。

最近,「歷史」忽然成了一個熱門課題。

問題是,有人忽然提出,學校課本里所讀到的,好像不是當年的史實。

或者說,我們的歷史,好像都被「纂改」了。

我們所知道的歷史,原來不再是那么一回事?

我想到一個不禁讓我擔憂的問題,如果「歷史」都不能被確認是「歷史」,我們又如何要我們的孩子必須考及格他們的歷史科?

他們要讀要考的,應該是屬于誰的歷史?

先不說末英德拉是不是共產份子,要確定大馬究竟成立了54年還是48年,真的是那么的難嗎?

如今更出現一個更荒謬的理論,原來馬來半島「從來都不是英國的殖民地」!

根據敦馬的說法,英國政府只是受蘇丹的邀請過來保護半島而已。

你會認同這個說法嗎?如果從來都不是殖民地,那國家又何需「獨立」?

那獨立多少年之爭論,也變得毫不重要了!

如果不是殖民地,那當年的鈔票和銀幣,為何印着英女皇或喬治國王的大頭像?

小時我還收集到那時的郵票,上面也印着英女皇或喬治國王的大頭照呢!

看來,我們的敦馬,已經變得老懵懂了。

不止敦馬,連大學的歷史教授,也否認「殖民地」之說。

這可真叫人大惑不解。

沙砂兩州當年也是英國的殖民地,直到1963年才和半島及新加坡成立了馬來西亞。

那之前,沙巴還不叫沙巴,叫北婆羅州。

汶萊當年拒絕隨同,一直到1984年才完全取得獨立。

何謂「殖民地」?

我的《漢語大詞典》如此解釋:

“原指一個國家在國外侵占并大批移民居住的地區。在資本主義時期,指被資本主義國家剝奪了政治,經濟的獨立權力,并受它管轄的地區或國家。”

忽然想到,馬來西亞成立初始,沙巴人口不到70萬,半世紀不到,48年後,本州人口已經沖破3百萬大關,那是驚人的5倍數。

這樣一個成長率,相信在英國殖民時期也望塵莫及。

從同一個角度看,不管是在英國統治時期或大馬成立時期,本州的殖民地地位仍然保持不變。

敦馬當年的M計劃,讓外來人口涌入本州大量繁殖、落地生根,那不也是一個殖民政策嗎?

這樣一個「殖民」政府,不管是來自英國或大馬,又有甚麼分別呢?

這樣看,真正取得“獨立”的,反而是比我們遲了21年的汶萊。

當然,汶萊也可以辯說,之前它并非英國的「殖民地」,它只是受到英國的“保護”。

如今,它的幣值是我們的2.5倍,政府“永不賦稅”,甚麼所得稅服務稅消費稅,汶萊人民聽都沒聽過。

與汶萊為鄰的本州也擁有像汶萊那樣的豐富油藏,但是......

Monday, 29 August 2011

LTAT有何理由敗給San Miguel?


武裝部隊基金(LTAT)口口聲聲說有意以5.20元收購埃索股權,但,口說無憑,兩個星期已經過去了,至今未見LTAT有任何行動。

之前我又多嘴,說土權為何沒有在此事件上吭一聲。

土權至今好像一直保持緘默,反而有讀到其他「愛國」組織的不滿,理由不外是應該把股權讓給土著,不應該落入外資手里等等。

LTAT的反應,讓我覺得雖然LTAT有意要收購,問題出在沒有錢。

當然LTAT不一定要用現金購買,這類企業收購,通常都會尋求銀行融資。讓我不明的是,難道沒有銀行愿意資助LTAT?LTAT應該也算是一家官聯基金,難道政府沒有給予支持?這可不尋常哩!

LTAT說愿意以5.2元收購,遠超出菲律賓生力集團的3.5元。

這讓人以為埃索忽略了LTAT而接受生力的低價獻議,因為LTAT和母公司保實得早在五月就已表明對埃索有興趣。

今天,讀到埃索母公司Exxon副主席指出,埃索競標共吸引了20家公司,其中包括7家本地公司,包括LTAT在內。

但是,LTAT的獻購價并非如報導的5.2元。

這意味着,LTAT當時的獻議低過生力的3.5元。

何以現在才來說要用5.2元來買呢?

而且只是說而已,又不見行動?

根據Exxon副主席的說法,LTAT只對埃索油站業務感興趣,不愿收購埃索的東馬煉油廠和下游業務。

這就奇了,只對油站有興趣,但又愿意出比生力高的價錢,好像有點不邏輯呢!

既然出得到比人家高的價錢,那何不先全部買下,過后再來賣掉其他業務不遲?那也是額外的收入,幫助減低成本,不少更好嗎?

讓我想起多年前的另一奇聞,也是氣聞。

還記得當年在阿都拉的朝代,政府如何以一歐元把Agusta賤賣掉嗎?

對方把Agusta拆開來賣,每項業務賣得了幾千萬歐元!

你看,大馬的金錢價值觀就是與人有異,那么與眾不同。

難怪與他人比起來,我們就是輸了那一截。

從埃索事件,我們又見到了一斑。

否則,5.2元肯定高過3.5元,哪有理由敗給對方?

Thursday, 9 June 2011

国油只向一个人负责


上回提到分析家说:原油价格每涨一美元,国库收入就增加马币4至5亿元。

如今国油财绩出炉,便证实了这点。

国油营业额从去年的2,108亿涨14.4%至今年2,412亿,税前盈利从去年673亿元扬34.5%至905亿,净利从403亿增36%至548亿元。

除了付给政府的300亿股息,国油还付税给政府,税前盈利扣掉净利,便是国油的税额,去年是270亿元,今年达356亿,比去年多86亿。

假设原油平均价一年来涨了20美元(每桶80涨至100),就相当接近上述的86亿额外税收。

不过,在国油的汇报会上,国油CEO只把重点放在付给政府的股息,即从后年开始,订在净利的30%。

过去几年来,国油付给政府的股息都是300亿元。

意即今后若要保持300亿元股息的话,国油的净利必须上涨至1000亿元,等于是今年净利的一倍,那可不容易。

若以今年548亿净利的30%来算,政府今年的股息仅是区区164亿元而已。

减少至少一半以上。

纳吉为何会同意这30%派息率?相当耐人寻味。

根据报告,国油的股息和税务,过去占了国家预算案的30%,如果少了这部分,国家赤字恐怕将更恶化。

既然已经“入不敷出”,首相却愿意接受国油股息减少的可能性,我觉得不合常理,相信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安排。

说到此,我对国油如何处理拖欠吉兰丹的石油税感到好奇。

此外,登加楼所应得的部分也去了1MDB的户口。

还有东马两州所应得的数额是多少呢?

我们无从得知,因为国油只需向一个人负责,就是首相。

要不要公布这些数据给人民,还要首相点头才可以。

石油法令给了首相无比的权力,记得阿都拉如何把沙巴离岸的两块大油田送了给汶莱吗?

这些亏损,就算首相将国油财报公睹於世,你也无法看到。

你也无法看到,在处理国家财政方面,我们是如何的愚昧和无知。

Sunday, 29 May 2011

电费起价,没有人出声


国家经济理事会周五开会,最后还是决定调高电费。

有点奇怪,不像油价那样,电费起价,没有人出声,似乎接受这个事实。

好,这不是谣言了吧!

但,这是否justified的呢?

不起价的时候,就说体恤民心,起价的时候,就说逼不得已。

但真是逼不得已的事吗?

能源部长重复之前的辩解,驳斥反对党的指责不确实。

但,他又自相矛盾说道:“政府为IPP制订低收费价格每mmbtu为10.7元,使电供在生产过程中,不会面对高成本的冲击。”

这不是自打嘴巴了吗?

既然不会面对高成本的冲击,哪为何电费非涨不可呢?

这个价格,如蔡细历说的,根据购电合约不可更改,那就是说成本应该不会升涨,为何消费者的电费却要调涨呢?

能源部长还不打自招:10.70元的收费成本远比国际市场的49元便宜许多,既然成本这么低,调涨电费的理由又在哪里呢?

这10.7元和49元的差距,不就是给这些IPP们的津贴吗?

何以部长还要辩说那不是津贴?

如果不叫津贴,那就叫它特价吧!

总之,IPP通过国能向国油购买的天然气价格,就是比市场便宜近乎80%。

而如我之前说的,这些IPP却以比国能电费高的价格卖电给国能。

为什么会如此?因为IPP的卖电价格,是以“未来21年预期平均通膨率”来制订的。

假设合约里预测的通膨率是每年平均5%的话,不用20年,通膨率就已涨了一倍!

真是荒谬透顶的合约。

也因为这样,IPP卖给国能的电费还比国能卖给消费者的电费高,难怪国能说不赚钱。

所以,在调高消费者的电费之前,国油卖给IPP的天然气价格是否也要调高?

那样才合理呀!

说到国家经济理事会,华文媒体强调蔡细历是成员之一。

忽然想到,蔡细历是以什么名堂成为理事会成员呢?

他不是民选代表,不是部长,没有担任任何部门职位,更别说任何与经济或财政有关的部门。

他只是马华总会长,但,经济理事会不是以政党来做代表,否则,国大党是否也要有一个代表?

Friday, 27 May 2011

高官害怕油价涨

上周我说:汽油可以不用起价,因为汽油补贴,原本就是随着油价增减的。

今天分别在《星洲》和《中国报》读到:油价每涨一美元,国库收入增加马币4至5亿元。

《星洲》还加了一句:津贴则增加约3亿5千万元。

意思就是说,油价增加,并没有加重政府负担,反而还增加国库的收入。

如果我的理解没错,每涨一美元,国库收入增加马币5亿,扣掉3.5亿补贴,国库仍然取得额外1.5亿马币。

这其实是一个官民双嬴的局面,所以我不明白为何高官一直喊吃不消。

为什么分析家们一直都没有强调这项事实呢?

人家其他产油国巴不得油价上涨,唯我国高官竟然害怕油价涨,根本不合常理。

高官只告诉百姓:津贴随油价增加所以不得不削减津贴,却未告诉百姓国库收入也随之增加。

这不又是另一愚民政策,蓄意隐瞒人民事实,以让涨价行动合理化吗?

给人民的补贴部分,让人民受益,但进了国库那部分,又用去了哪里呢?那就没有人知道了。

高官只告诉百姓,津贴超出了预算。

我只能说,财政部的预算很糟糕,每年的预算案,有哪个项目是没有超出预算的?

贸消部长宣布“暂不起价”後,财政部副部长林祥才才开口说:若油价飚至110-120美元,政府“或”将检讨补贴。

之前怎么不说呢?

为什么要让“人心惶惶”,制造一个非涨不可的假象呢?

同时读到吉兰丹政府上诉遭驳回的新闻。

吉兰丹的上诉是要求阻止中央政府介入它起诉国油违约的官司。

吉兰丹只是要求国油履行协议,支付5%石油税给吉兰丹政府。

可想而知,假设沙巴有日也与吉兰丹情况一样,别说要求增加至20%,可能连现有的5%都拿不到。

州领袖们,还不振作起来。

http://biz.sinchew-i.com/node/47675?tid=5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219819

Thursday, 3 March 2011

國油透明度零分?


國油透明度得零分?

這也不出奇。

許多年前,反對黨就提過這個問題了。

國油不是上市公司,除非它自愿公布財務,人民無從知悉詳情。

但,出奇的是,它也無需向政府報告。

我所謂的政府,包括國會,包括內閣,也包括財政部。

因為,根據1974年石油法令,國油只須向首相報告。

因此,國油的營運和財務情況等等,唯有首相最清楚。

每年公布全球清廉指數的國際透明組織(TI)和財務觀察機構(Revenue Watch Institute)為全球44家石油天然氣公司作評估;這44家公司控制全球60%產量。

國油是這44家公司的其中一員。

根據有關報告,國油在三項評估中都比全球平均水平來得低,第三項更得了零分。

1。Reporting on Anti-Corruption Programmes:30%(average 43%)

2。Organisational Disclosure:38%%(average 65%)

3。Country-Level Disclosure for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0%(average 16%)

等于說,沒有人知道國油在他國的國際營運情況如何,豈不等于黑箱作業?

遠的不說,國油在本州海域操作的情況,所付的5%石油稅額,我們如何知道正確無誤?

去年“送”給汶萊的兩塊油田,本州完全無權干涉。

欠吉蘭丹和登加樓的石油稅,至今未聞有任何進展。

也許這些屬于政治課題,與國油無關。

就因為如此,所以其透明度就像黑箱。

為什么會有這樣的一個評估(rating)?

根據報導,由于石油天然氣能為國家和政府賺取大量資金,若沒有妥善管理,很容易引發貪污和濫權問題,必須通過透明化與可靠的資源和資金管理,才得以維護人民利益和經濟發展。

湊巧的是,最近引發暴亂的中東國家,都是石油天然氣生產國。

是不是因為這些國家忽略了民眾利益和經濟發展,引起民間不滿而發生暴亂呢?

針對上述報告,國油第二天就作出回應了。

國油總裁兼總執行長說:國油已經支付300億股息給政府,去年和前年的股息也一樣,是300億。

http://www.hellenicshippingnews.com/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722:oil-and-gas-companies-need-to-do-more-on-corruption-report&catid=30:oil-companies-news&Itemid=225

Friday, 25 February 2011

政府保证不起油价


政府苦心维持RON95价格?

老实说,我对这个标题不以为然。

原油价格不过破了100美元,就这样叫苦连天,似有炒作之意。

果然,贸消副部长陈莲花宣布说:内阁议决不涨油价,政府将继续补贴RON95。

贸消部长依斯迈沙比里也说:“政府保证RON95及柴油不起价,以免加重人民负担。”

这点我就觉得假惺惺。

有严重到RON95需涨不可的地步吗?我想未必吧。

再怎么说,大马也是一个产油国,而且还是一个净出口国,油价升涨,收入不是应该跟着增长吗?

为什么每次油价上涨,我国就好像大祸临头,紧张得不得了。

那不是很反常吗?

简单的逻辑,如果我是老板,我的物价涨了,我的收入自然也跟着涨了,我应该高兴才是啊!

物价下跌,收入减少,我才要担心才是啊!

大家记得吗,三年前当油价开始飚升,一度破新高147美元的时候,我们的国油的营收和盈余不也都创下新记录吗?

高官不喜还忧,不是假惺惺是甚麽?

恕我小人,我觉得高官那样讲,只是要表现得爱民如子很伟大的样子,要我们这些愚民感激政府,在大选到来的时候,就要懂得感恩图报。

星洲标题也夸大其词:

油價飆漲‧大馬弊多於利

如何弊多于利?文内交代得不是很清楚。

我认同蔡兆源说的,当下的涨势只属短暂,政府无需那么急于调涨。

国际油价已回到100美元水平下,目前是97美元。

当然,长远来看,油价涨势是无可避免的,政府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所能读到的,好像除了取消补贴,就别无他法。

依德利斯说,不取消补贴的话,国家就会在2019年前破产。

但那些挥霍无度的开销,那些贪腐奢华的大型计划,还有官商间所签订下来的不平等合约,政府有没有去正视呢?

我看不到政府在这方面的意愿。

Tuesday, 14 December 2010

“fuel consumption tax”不止是汽油


昨天我把“fuel consumption tax”译做“汽油消费税”。

后来想想,把fuel译做汽油不恰当,因为fuel的意思是燃料,它可以是任何燃料,包括柴油天然气煤气等都属于燃料,未必只是汽油而已。

即是说,一旦真的落实此税,不止汽油要抽消费税,家里用的煤气也要抽消费税。

不知工业用燃料抽不抽此税?若抽的话,电供可能也要跟着涨价,因为国家电供多是由燃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发电的,这些燃料一旦抽税,国能自然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因此,“fuel consumption tax”比较正确的译法,应该叫做“燃料消费税”。

有关PEMANDU向财政部建议推行燃料消费税的新闻见报後,其公关昨天作出否认,说PEMANDU并没有向内阁作出上述建议。

不过,“任何有关税收的问题,请直接向财政部查证”。

我不知PEMANDU是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说没有向内阁作出建议,但又叫人查询财政部。

对我来说,PEMANDU是向内阁或财政部作出建议并不重要,因为都是一样。

首相本身也是财长,内阁也由他主导,那又有何分别?

我国的政党与政府本就混淆不清,领袖在政党大会上宣布国家政策一事时有所闻。

因此,PEMANDU是直接向内阁建议,还是先通过财政部,又有甚麽分别呢?

总之,有关“燃料消费税”的建议是存在的,至于要不要实施,就像被展延的消费税那样,相信首相仍然举棋不定。

Monday, 6 December 2010

次轮统制品“五合一”涨价


政府自在7月16日来一轮“五合一”涨价後,事隔近半年,上周六再来一轮“四合一”涨价。

也算是“五合一”,因为仍是那五项统制品,只是RON97汽油提早先在12月1日涨,白糖、RON95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则稍後在4日涨。

上一回,不可说“涨价”,只可说是“新价”或“价格调整”。

这一回,则没有提到用字上的禁忌。

这一次,民众反应没有那么大,毕竟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能够怎么样?

其实周四下午就听到消息了,原本可以先到油站去把油缸打满,但就是没有那个劲。

心想,能够省得了多少?这次打满了,下一次再打,还不是要还新价。

报导说,根据依德利斯的PEMANDU深入研究後的建议,政府计划每年涨两次油价,每次10分。

到了2015年,RON95价格就会达到2.60元,几乎回到当年阿都拉朝代一夜飚涨的价格。

依德利斯不是警告了吗,不让政府那样做,国家就会在2019年前破产?

但我不明的是,既然那么肯定会破产,除了只向直接影响民众消费能力的统制品下手外,为何不见减少企业和其他方面的津贴?

不止如此,在政府花了6600万元为依德利斯成立PEMANDU及聘请的顾问团呕心沥血的研究下,未见任何撙节措施,反而是准备超越敦马王朝、势在必行的长期超级工程计划。

长期,因为首相说,不能只看当下,要看到未来,因为当这些超级工程建成後,经济也应该好转了。

真是一个乐观主义的首相。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每当统制品涨价,都是由贸消部作出宣布,这次却有依德利斯一起开记者会。

看来,统制品价格,今后将由依德利斯的PEMANDU部门来决定了。

据报导,今次的五合一涨价措施,可为政府节省11.8亿元,这笔钱将充作推动发展,特别是用来提升公共交通系统。

咦,听来非常熟悉。

上周才刚刚提到,阿都拉时代省下的40亿元,不也说是要用来改善公共交通系统吗?后来呢?

假设7月间的首次“五合一”涨价也为政府节省了近12亿元,两次的“五合一”行动加起来就应该为政府省下了24亿元。

百层高楼建筑成本预计50亿,24亿,够建百层高楼的一半,到50层吧!

Monday, 30 August 2010

向联邦还是国油追讨石油税?


这个国家有太多令人不明白的事情。

如石油税。

之前,吉兰丹向联邦政府追讨石油税,联邦只肯以“慈善补助金”给吉兰丹。

吉兰丹政府计算从1994年以来,联邦拖欠的石油税至少高达8亿元,首相却说,吉兰丹只可获得2000万元补助金。

两者差距如天渊之别。

如今,吉兰丹正式通过法律程序追讨石油税,对象却是国油,不是联邦。

问题是,吉兰丹登加楼沙砂等产油州所应得的石油税,是国油直接拨给它们,还是先经过联邦再由联邦拨给各州?

何以吉兰丹仅向国油追讨,未把联邦包括在内?

吉兰丹的入禀书提到,国油是与各州签订合约,石油税是以现金付款,一年两次,即每年3月1日和9月1日前,必须缴给州政府。

既然如此,之前为何只是向联邦索款,不是向国油?

国油又有甚麽理由不付款给吉兰丹?

根据吉兰丹的说法,国油给的答案是,因为吉兰丹不是由国阵执政。

这就奇了,国油应该是与“州政府”签约,不是与“国阵”,该州是否由“国阵”执政,又关国油何事?

国油若是以此为理由拒绝付款给吉兰丹政府,那是很可笑的!

有个疑问,既然国油未付款给吉兰丹,那钱哪里去了?

国油不可能把钱占为己有,唯一的可能,就是缴给联邦了。

如此一来,国油未根据合约付款给吉兰丹,岂不等于违约?

诉讼事件结果如何,吉兰丹政府和百姓们,唯有拭目以待了。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41433

与其同时,登加楼大臣赛益提到,该州的石油税将用在该州的发展与建设上。

这又叫我不明了!

如果大家还记得,几个月前,首相不是宣布,一个叫“一个大马发展机构”(1MDB)的联邦机构,正在物色合作伙伴,将在吉隆坡发展吉隆坡国际金融区(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District)与大马城市(Bandar Malaysia )大蓝图吗?

这个1MDB与登加楼政府何关?

两者大有关系。

因为1MDB的前身是叫登加楼投资机构(TIA),TIA的成立,是将联邦付给登加楼的石油税,用在登加楼州的投资与发展上、

在登加楼苏丹,也是当今最高元首的同意下,TIA升格为联邦机构,并改名1MDB,投资范围不在登加楼,而是在全国,甚至海外。

这么一个大件事,身为州大臣的赛益不可能不知道,还说石油税将只用在州内的发展与建设。

也就是说,登加楼的石油税如今又回到联邦手里,由1MDB控制,登加楼州政府没有权力过问。

1MDB资金除了来自登加楼的石油税,据说还将筹资110亿元,其中50亿债券由政府担保,其余60亿则以登加楼的石油税做担保!

据说这笔钱,就交由Loh Taek Jho去投资。

根据Loh Taek Jho日前接受星报访问时的说法,他是通过苏丹胞姊而认识了苏丹。

凑巧的事情总是在凑巧的时空一起发生!

与Loh Taek Jho一起过的名媛,上周末在Las Vegas又因藏毒被捕。

http://gb.cri.cn/20864/2010/08/30/1042s2972723.htm

Wednesday, 18 August 2010

陳紀光:國油應向國會負責


三年來,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共給了國陣政府2,900億令吉。這樣的天文數字讓人感到焦慮。首相以及兩位前首相,能否告訴我們人民,政府是如何使用或浪費這筆巨款的呢?

1970年國會通過了「石油發展法令」(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確保國油只需向當任首相負責。從前,內閣里有兩位部長負責石油事務,對國油的營運卻沒任何發言權。在這項法令之下,即使財政部部長也說不了什麼,即使內閣也不能檢查國油公司的賬目。這令人難以接受。

敦馬哈迪醫生擔任首相時,國油公司每年給政府的股息高達20至30億令吉。阿都拉上台後,他強迫國油公司每年支付100億令吉股息,隨後數額增至200億令吉,最後國油更被迫支付300億令吉給政府。這些錢去了哪裏?都用於填補當年的財政赤字了嗎?

這時候國家有許多多餘的國防開支。我們也不要忘了政府在80年代及90年代,動用了國油公司1,000億令吉,兩次拯救土著銀行。1997年經濟危機時,政府再次依靠國油收購大馬國際船運(MISC),以援助政要的親屬。

國人無權過問盈虧

我記得50年代中葉,我家在吉隆坡市中心檳榔路(Jalan Pinang)住了兩年。當時那裏只有賽馬場。還是孩子的我們很喜歡在那裏採紅毛丹,現在一切都改變了。

從前,國油公司總部還在吉隆坡Dayabumi大樓時,由於公司運作不斷擴展,辦公室空間嚴重不足。起初,國油的新總部原定在敦拉薩路,即是皇家雪蘭莪高爾夫俱樂部(RSGC)對面,現在Prince Court私人醫院的所在地。但由於這個地點位於新街場飛機場的起降航道下,計劃因受民航局強烈反對而取消。

於是國油公司就以3,000萬令吉買了安邦路耀全購物中心後的一塊地。但馬哈迪突然介入,並提出了另一個計劃。他們在報章上製造輿論,指檳榔路的賽馬場每逢週末舉辦賽馬時,引起嚴重的交通阻塞。中央政府與吉隆坡市政府決定將賽馬公會移到新街場的現址去。

但政府並沒有要求賽馬公會放棄原有土地,或將該地賣給國油,而是強迫賽馬公會將原地賣給相關人士,彼等再將那片地以6,000萬令吉的價格賣給國油賺錢。國油高層甚至受到指示不得議價,只要聽話支付該數額就可以了。

阿都拉任職之時,他見證了一宗將國家兩片油田讓給汶萊的醜聞,讓國家面對1,000億美元虧損。我不知道阿都拉為何同意將國家的油田讓給汶萊。這可能是因他粗心大意造成的。過去國油與越南、柬埔寨、泰國、印尼等國家有共同發展油田的協議。相信針對L區與M區油田也有相同的協議。

國陣政府必須實話實說。首先,石油發展法令一定要廢除,並以更優良更透明的法令代替。更重要的是,國油的財務事務須要向國會負責。

轉載:東方日報

原文:FreeMalaysiaToday.com(15/08/10)

作者:陳記光(公正黨中央理事,曾擔任土地合作社發展部副部長)

Friday, 16 July 2010

是油商获得补贴,不是人民!


昨晚听到汽油起价的时候,和朋友说,朋友不信,说只是RON97起价。

最终证实,不止RON97和RON95都起,政府还来个五合一,除了汽油,柴油、天然气和白糖等统制品在一夜之间齐齐涨,新一轮的通膨效应又要开始!

先从汽油说起,上个月底,媒体就一直做“独家”报导,说RON97将从七月一日起价,而RON95将不受到影响。

部长也不断作出否认,说其部门发布的新闻才可信。

结果,RON97没在七月一号起价没错,它是等到七月15号才和RON95一起涨。

你说部长有说骗话吗?

上个月的白糖短缺现象,相信糖商早就收到风声,纷纷囤起来等糖起价。

不然,无端端哪会白糖短缺?

随着白糖25分涨幅,相信白糖短缺现象也会自动消失。

如今想回头,这次五合一统制品同时起价,这个idea,不知是不是来自当时的六合一统制品执照?

但,零售商如何同时也卖汽油?原来,六合一执照是发给油站,好让它们也可以卖糖等统制品。

这些统制品还要起价到甚麽水平呢?

既然首相说将逐步取消津贴,相信这些统制品还会继续涨,一直到津贴被完全取消为止。

依德利斯的破产论,正好提供此次五合一统制品涨价的理由。

但,这些统制品真的通通都获得补贴吗?

记得两周前,油商们发表意见,说拒绝让油价根据市场供求自由浮动吗。

当时就感到不解,油价一旦浮动,补贴取消,油价将大起,对油商们不是更好吗?

今天读到这则短小的新闻,终于让我知道了答案。

它的标题是:“石油商会:不加重负担”。

里边引述石油商会主席哈欣的话:政府决定制定燃油零售价,意味着燃油价格没有自由浮动。

他说:政府没有交由石油公司决定燃油价格,这是公平的决定。

为什么油商不愿让油价自由浮动,或让油商们自行制定油价?

原来他们害怕一旦开放的话,政府取消补贴,油价根据市场供求,会引起油商之间的竞争,进而导致油价不起反跌。

也就是说,一旦让油价自由浮动的话,油价未必升涨,它可能会比现有价格便宜!

我就曾经分析过,根据现有国际油价,不是政府在补贴人民,反倒是人民在补贴政府。

更正确的情形是,是油商们获得补贴,不是人民!

所以油商们宁可继续让政府制定油价,让政府/人民继续“补贴”,也不愿见到油价自由浮动。

Sunday, 13 June 2010

向汶莱进贡

吉兰丹决定向联邦政府采取法律行动,以取回应得的石油税。

这边厢,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却宁愿自动放弃两块大油区,真是让人费解。

这位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也是联邦外长,亦是州首长的胞弟阿尼法。

上周,他在国会向议员们交待有关油区换林梦的课题,但,可能是我没读到,如此关系本州利益的重大课题,本州中英文报却完全没有报导。

根据《独立新闻在线》报导如下:

“在阿尼法的回答当中,他指出我国在1979年出版的一份领土、领海地图与汶莱在1988年出版的汶莱领土地图有重叠部分。因此,两国从1980年代开始就展开双边会议商讨领土问题,惟问题一直未获解决。

这个领土僵局一直到2002年年初,汶莱批准石油公司探勘油田,我国亦以批准国油公司探勘石油回应汶莱这项行动,使该海域情势一度紧张,两国海军相互驱逐获得对方国家同意前往当地探勘油田的公司工作船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两国官员自2003年5月至2008年7月开始密集展开29场会议讨论双方建议。最后我国第五任首相阿都拉、国家元首及汶莱元首博基亚(Sultan Haji hassanal Bolkiah)在2008年8月26日原则上达致共识。

这项共识随后在2009年2月11日获得内阁讨论、批准。两国元首及我国首相阿都拉最后于2009年3月16日于汶莱皇宫签署双边交换协议。即位于汶莱J、K二区油田旁的L、M油田,由汶莱取得主权,但我国将共同参与开发这两块油田。”

哗,原来两国官员曾经秘密展开29场会议,却完全不让国民知道。

那可是关系到国家,尤其是本州人民利益的事情,如此秘密进行,然后在没有“征询民意”之下就把两块大油区拱手送掉,那岂不等同卖国叛国?

如果该家石油公司(墨菲)不发表有关文告,相信国民都永远被蒙在鼓里。

为什么我国自愿奉送两块油区给汶莱?

外长给的理由是:“从国际法角度来看,我国到国际海洋法仲裁庭争取这两块油田主权的胜算不高,经过再三考虑,政府才会同意与汶莱达成协议。”

外长还说我国在这项双方协议上赚到了。

至于赚到什么?他没有明言。

可能他是指“林梦主权”。但汶莱已经表明:从未放弃林梦主权。

那我国赚到什么?莫非也是如外长说的,只是赚到汶莱的“友谊”?

需要拿我国领土来交换的友谊,这样的友好关系,也的确太昂贵了!

这使我想起小时候读历史,曾读到东南亚等国家,包括汶莱在内,时时需要向中国进贡。

那是多少年前的朝代?

轮到我国需要向汶莱进贡?

Tuesday, 11 May 2010

州民 事不关己

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指责反对党挑起油田主权课题,意图扰乱我国与汶莱的两国友好关系。

这位议员可能忘了,是前前首相马哈迪先挑起这项课题的,虽然他是把矛头指向前首相阿都拉。

但问题并不在是谁挑起的课题,而是在它发生的千真万确性。

而不管是阿都拉还是前外长还是州首长,显然都无法给予人民一个满意的解答。

阿都拉把球踢给包括纳吉在内的内阁成员,声称当时获得内阁成员的批准。

首长也把球踢给州内阁成员,说外交部曾两度向州内阁汇报有关事宜。

至今,未闻任何联邦或州内阁成员针对此项课题作出回应,除了那位来自本州的议员。

不知是不是诗巫补选在即,大家都把注意力转到补选课题上,忽然间,朝野领袖都不再提有关课题。

其实,趁这补选,尤其是对民联来说,这不正是一个可以拿来攻击对方的大好机会吗?

何况林梦就座落在砂拉越州内,此项课题,正与砂州人民息息相关呢!

就连敦马在内,忽然也不提这件事了。当被追问的时候,他却表示不愿再谈了,因为“政府已经针对一些争议作出了解释。”

他的意思是不是说:他对政府的解释感到满意?

但针对汶莱答应与我国在该区共同开发油田的“双嬴”协议,他的答案又耐人寻味;他说:这项协议只能惠及其他石油公司。

难道国油没有份?那政府如何能够受惠?

而当时,若两块油都不属于大马,国油为何会与墨菲签署开采合约?

说到油田课题,就像许多其他课题一样,似乎没有在民间引起很大的反应。

尤其是本州人民,仿佛此事与己无关。

为什么会这样?

也注意到民联领袖的工作,似乎只在揭发事情而已,揭发後就算了,没有跟进行动。

很多事情,被揭发的时候轰轰动动,但在一番扰扰攘攘后又恢复平静,国阵领袖也不回应,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类似事件多不胜数。

这方面,民联可以做得更好。

Monday, 10 May 2010

1920-1939:马来西亚已经存在?

你会相信吗?那两块油区,我国从来就没有拥有过? 

这是前外长莱士说的。 他叫我国人民不必再担忧林梦主权的争议了,因为我国和汶莱早在1920至1939年之间签署了5份协议书,并会在完成边界测量工作後获得解决。 

 这就奇了,1920至1939年之间,马来西亚还没有成立,如何与汶莱签署协议? 

 恕我的历史不好,那时候,如果有任何协议的话,那是当时的马来亚联邦、砂拉越的拉惹布洛克王朝,还是北婆罗洲的北慕娘渣打公司与汶莱签署的? 前外长说得不是很清楚。 

 当时还没有马来西亚,因此不可能是“我国”与汶莱签署协议。 

 若是拉惹布洛克王朝或北慕娘渣打公司所签署的,我国能被5份协议书所约束吗? 

 我觉得不可能,而且你怎能拿近一世纪前的协议书来要一个当时并不存在的“我国”来就范? 

 前外长竟然承认一个不是由“我国”签署多达5份的协议书,那是非常愚蠢的。 

 而且莱士的话也前后矛盾,去年说是以两块油区换来林梦,现在却说那两块油区本来就不属于我国的。 

 如果原本就不属于我国,那又何来的“交换”? 

 而且如果原本就属于汶莱,汶莱为什么会在我们做了“交换”後,愿意与我们分享两块油区的开采权呢? 

 他说两块油区都同时可以让两国人民使用,两国都可以共同开发。 言下之意,可能两块油区原本也不属于汶莱的,否则,为何汶莱愿意与大马分享? 而且,当时宣称是一项“交换”条件,为什么汶莱又否认已经放弃索取林梦主权?

 人民这些心目中的疑问,莱士都没有给到一个圆满的答案,甚至愈说愈让人感到糊涂。 

 更让人民疑惑的是,他说,其实反而是汶莱失去了5165平方公里的“经济专属海域”,“而且从1984年开始,汶莱海域范围正在逐渐萎缩中。” 当然他也没有深入解释,汶莱何以失去5165平方公里的“经济专属海域”,其海域范围又如何在逐渐萎缩中? 

 唉,欲盖弥彰,还是不要再混淆人民了!

Wednesday, 5 May 2010

沙巴失去主权,已经很久了!


轮到首长开口了!

慕沙首长,就是联邦外长阿尼化的胞兄。

首长向阿都拉学习,也把球踢给州内阁,说外交部曾二度向州内阁汇报有关事宜。

他指州律政司也评估了汇报,结论是:“我们并无损失”。

真的没有损失吗?倒是想知道州律政司如何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对砂拉越来说,就真的没有损失,因为不管左看右看,那两块油区,都座落在沙巴海岸外。

若以3200亿元计算的话,本州理应可以获得至少160亿元的石油税。

州政府几时变得那样大方,不止不想提高现有的5%石油税,连应得的最少160亿元也白白送人。

这不算是损失,算甚麽?

不,首长说:因为有关地段非属沙巴所有。

首长应该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有关地段非属沙巴所有。

或者首长同意首相针对吉兰丹所提出的三海里谬论,便是离岸三海里外的油藏,不属该州所有。

这个拿来对付吉兰丹的谬论,之前我曾提过,首相可以这样对待吉兰丹,有一天也可以同样对付沙砂两州。

可悲的是,东马两州的高官们,至今仍对这不平等的谬论噤若寒蝉。

砂前州元首还在吉兰丹的伤口上洒盐,难道他不怕有一天会apply到自己的州上来吗?

另一个不解,当外交部二度向州内阁汇报时,难道内阁成员们都没有异议吗?

还有,这是涉及州海域领土的大事,为什么没有带到州议会去讨论?

亲爱的首长,你还欠州民一个圆满的解释。

拿本州的两块油区去换砂州的林梦,汶莱却两个都要,不肯放弃林梦,你还能说没有损失吗?

可以说,损失最大的是沙巴。

提到主权,让我想到,在很多课题上,其实,沙巴失去主权已经很久了。

Monday, 3 May 2010

汶莱何必与大马分一杯羹?

有没有发现到,几乎所有的回教王国,都有丰富的油藏?

说汶莱聪明,是因为当年北婆罗洲、砂拉越、新加坡连同马来亚共同成立马来西亚的时候,汶莱选择退居场外。

北婆罗洲后来改名,便是现在的沙巴。

汶莱拥有大量的油藏,它何必与大马分一杯羹?

今天,它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政府永不加赋,还有大把福利.....

过境到砂拉越,用比马币强2.5倍的汶币消费,何乐而不为?

想一想,如果当年它加入了马来西亚,事事不能做主,要听命於大马政府,像沙砂两州那样。

除了油藏要与他州分享,还要与其他苏丹轮任当最高元首,汶币贬到与马币一样低……

加入成为大马一员,对汶莱来说,只见百弊而无一利,你说,汶莱是不是要很庆幸,当年做对了抉择?

阿都拉最难自圆其说的,便是声称汶莱已经放弃林梦主权,因为针对这点,汶莱已经作出否认。

不过,觉得汶莱不会真的要索回林梦,毕竟对汶莱人来说,只要一个短短的路程,便可跨境到林梦去,情况就与新加坡人到柔佛那样,一块钱还可当两块半钱用,消费便宜到抵。

保持现状,对汶莱其实更有利。

就像目前那样,久不久可以拿林梦出来当筹码,汶莱又怎会轻易放弃这么一个筹码?

内阁怎会轻易拱送两块价值3200亿元的油田给汶莱?

我可以想像,当年我国刚刚输了白礁岛给新加坡,如果汶莱把林梦也带上国际法庭,大马是不是没有胜算的机会,怕颜面再失,因此宁愿私下拿两块油区送给汶莱?

问题是,哪个更有价值:林梦,还是藏有3200亿元值的油田?

好笑的是,纳吉说那是一个双赢的协议。

在我看来,汶莱才是“双赢”。

我国不止“输”了两块油田,还输了沦为汶莱筹码的林梦,是名符其实的“双输”。

总之,在此事件上,阿都拉与其内阁成员皆难辞其咎。

他们要如何向人民做一个圆满的交待?

是汶莱聪明,还是我国笨?

虽然阿都拉已经针对油田课题作出解释,但,觉得他并没有针对问题作答,相信人民心中仍然充满疑惑。

1。例如林梦主权课题,当初说有关课题已经解决,汶莱随即作出否认,说从来没有放弃索取林梦主权,但,未见我国对汶莱这项否认作出回应。何解?

2。阿都拉把球踢给内阁,说获得内阁批准以采油权换取林梦主权,才签署有关协议,意即当时的内阁成员包括当时的副首相纳吉也知道此事。

3。根据纳吉的解释,那是为了寻求“以互惠的方式来解决两国之间的海陆边界争议”。既然还未寻得一个双方认同的解决方案,汶莱也证实并未因为取得两块大油田而放弃索取林梦,大马如此仓促“进贡”,不显得太愚笨了吗?

4。林梦原本就在大马境土内,汶莱并没有“强占”林梦,为什么竟然自愿拿两块价值3200亿元的油田来“换取”林梦?

5。阿都拉言下之意,两块油田原本就是属于汶莱的。但从地图上看,这两块油田,其实更接近沙巴海域(纳闽)。

6。国油后来证实,随着两国协议,L区和M区两块油田已不再属于大马所有。意即这两快大油田原本就属于大马所有,这不与阿都拉的言论自相矛盾吗?

7。这两块价值3200亿元的油田,若由我国开发,以5%石油税来算,沙巴至少可以取得160亿元石油税。这笔账,该怎么算?

8。阿都拉说我国并没有损失,国油也证实获得汶莱邀请以商业合约方式,参与长达40年的开采工作。但别忘了,如果不拱送给汶莱的话,两块油田原本就属我国所有,无端端为何需与汶莱分羹?

9。无端端奉送两块油田给人家,还说没有任何损失,不知那是甚麽逻辑?万一他日汶莱强索林梦主权成功的话,我国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10。当时阿都拉只宣布已经解决林梦主权问题,却没有提及拿两块油田交换的事,显然有意“隐瞒事实”;更诡异的是,当汶莱否认林梦问题已经解决的时候,他也没有作出回应。

我国白白送两块价值3200亿元的油田给人家,对方却还不愿意放弃林梦。

白纸黑字,那还是我们自愿的。

到底还有甚麽人民不知道的事情,请不要再隐瞒人民吧!

3200亿元的油田,唉,不知是汶莱聪明,还是我国领袖笨?

Friday, 30 April 2010

阿都拉送两块大油田给汶莱!

敦马在他的部落格引述The Edge和Brunei Times的报导,指座落在南中国海我国离岸的Block L和Block M两大块油田,已经不属于马来西亚!

这两块油田的油储量估计10亿桶,估值大约美金1000亿元(马币3200亿元)。

但,前首相阿都拉却在去年三月间离职前,把这两块大油田拱手送给了汶莱!

据说当时的原意是:大马把两块大油田作为汶莱放弃林梦主权的条件。

但汶莱方面却否认,说当时的协议完全没有提及林梦课题。

难道那只是我国的一厢情愿?

若非拿来交换林梦,为何阿都拉无端端把价值马币3200亿元的两块大油田送给汶莱?

当时国油代表并没有陪同,沙砂两州的首长倒是在场。

前首相访问汶莱,我记起来了。

当时媒体也有报导,说阿都拉解决了林梦主权的问题。

当时媒体并未说那是以两大块油田来交换。

汶莱随即澄清,说两国并没有讨论林梦课题,汶莱也未放弃索讨林梦主权。

几天後,我国外长莱士也证实说,阿都拉和汶莱苏丹的确没有讨论林梦课题。

那,媒体所报导的林梦主权问题获得解决的消息,又是从何而来?

这前后不一的报导,读得人一头雾水。

最不能令人接受的是,“赠送”油田给邻国这么大件事,当时的媒体竟然完全没有报导,整整隔了一年後,才让国人发现,前首相竟然做了这么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情。

简直等同叛国行为。

前首相是不是有必要做出解释,还有陪同的外长和沙砂两位首长,当时究竟讨论了甚麽?

http://chedet.co.cc/chedetblog/2010/04/malaysias-generosity.html#more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