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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7 April 2012

廢除PTPTN不等於免費教育


讀了這兩天的相關報導,我感到有些混淆。

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學生們要求廢除PTPTN,同時也要求免費高等教育。

但,兩者有可能混為一談嗎?

我覺得這樣的訴求不夠明確。

所以敦馬就說:不贊同PTPTN者可以不用申請,不贊成廢除者可以繼續享有此福利。

他和高教部長不約而同叫那些要求廢除者還清他們的貸款,或索性不要接受貸款。

如果人家都不知你在訴求什麽,你的一切努力就只能事倍功半。

安華認為國油盈利足以補貼國內教育費。

我不那麼認為。

這不是一次過的教育開銷,而是有增無減的長期性開銷。

當下教育開銷已高占預算案的四分一,若學費全免,這個比例勢將大漲。

政府可有能力負擔這筆龐大的開銷?

全免學費,是否包括私立學院?

那就等同國內所有高等學府都被國有化,除非政府打算以津貼方式來補貼這些學府。

等於說,民聯一旦執政,仍然無法捨棄津貼制度。

這豈非與國陣政策無異?

有了津貼制度,就難以避免出現朋黨舞弊濫用等現象。

當下的PTPTN制度,不就引起一些魚目混珠的私立學院如雨後春筍林立嗎?

多到有很多學院名字,連聽都沒有聽過。

我是指那些“學術不正”的學院。

那些真正提供正當教育的學院除外。

所謂魚目混珠,就是成立以賺PTPTN的錢為目的。

它們的水準如何?

我甚至在懷疑,國內哪來那麼多的學院講師?

學校不是鬧教師荒嗎?

難道都跑去這些私院教書不成?

這些私院林立的結果是水準良莠不齊。

學生家長投訴“貨不對板”的新聞時有所聞。

去年本州不就發生一宗家長投訴的新聞嗎?

可是那天走過那裡,該可疑學校仍然安然無恙,好像沒事發生呢!

一個朋友的孩子在半島讀某雙聯科系,要轉去澳洲時,才被告知孩子讀的科系不被承認。

朋友的孩子讀aerospace engineering,好笑的是,他孩子說連一個飛機頭都沒有摸過。

我覺得,政府沒有能力也沒有財力承擔這龐大的教育開銷。

安華爲了政治需要不得不作此承諾。

但真要執意實行的話,等於拿我們這些納稅人的錢來津貼這些大學生的開銷。

所以說,不應該廢除PTPTN,民聯如果執政,應該做的是改善它的機制,不讓它被濫用才是佳策。

Thursday, 12 April 2012

1MDB和沙地石油的神秘交易


上個月,一個大馬發展機構(1MDB)以32億美元(約馬幣96億)向大馬第二富豪阿南達收購丹絨旗下13家電力廠;據說那將會是國內及東南亞最大宗的能源業交易。

上周,操作神秘的1MDB又有了新聞。

潘儉偉揭露,1MDB注入10億美元,作為與一家沙地石油(Petrosaudi)聯營公司的40%股權,但後者沒有注入本身的資金,反而1MDB的40%股權變成了給後者的貸款。

償還期長達11年。

1MDB在2010年再貸款5億美元給沙地石油,去年又批一筆總值2億美元給其子公司。

不止1MDB操作神秘,沙地石油也是一家神秘公司。

雖然名字有個“沙地”字樣,但它未必是家道地的阿拉伯公司。

它是在岸外註冊的一家公司。

其網站只注明它在沙地阿拉伯、英國和瑞士等地擁有“辦公室”,但業績欠奉。

這家公司甫在去年收購砂拉越上市公司UBG,并將之私有化。

UBG是泰益家族擁有的砂洲日光(CMSB)的子公司,原本持有第一銀行股權。

第一銀行在銀行合併期間“倒置收購”興業,但在2007年又將興業賣給公積金局,UBG因此成了一家擁有現金但沒有核心業務的空殼公司。

沙地石油收購UBG後,未聞有在砂拉越進行任何投資計劃。

難免令人質疑,貸款是否作收購UBG用。

潘儉偉也指1MDB沒有查清對方背景就貿然借出貸款給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

如果沒有記錯,促成這宗交易的便是著名的劉姓年輕富豪。

令人不解的是,原本是項聯營投資,為何1MDB的資金會變成貸款,而對方卻分文未出?

前後高達57億元的貸款由1MDB借給這家沙地石油。

1MDB本身繳付資本只有50億,是家leverage非常高的公司。

不說貸款給沙地石油,單單向阿南達收購丹絨能源,就用去了96億。

這筆錢從哪裡來?

1MDB地位特殊,它算不算是家GLC?

就算不是GLC,其債務卻由政府提供擔保,等於是人民也負擔著這筆貸款。

1MDB還要進行大馬城和吉隆坡國際金融區的發展計劃,可以預見它必須在舉債貸款的情形下才能進行相關計劃。

政府一邊說要進行私有化和減持官聯公司,另一邊卻成立這家神秘的公司來進行這些超級巨型其可行性令人質疑的發展工程。

如果說國家有一天真的會破產,這家1MDB可能就是最大的禍首。

http://www.nanyang.com/node/434783?tid=829http://www.nanyang.com/node/434783?tid=829

http://www.malaysiaeconomy.net/my_economy/gov_invest_corp/1mdb/2011-04-22/10176.htmlhttp://www.malaysiaeconomy.net/my_economy/gov_invest_corp/1mdb/2011-04-22/10176.html

Monday, 9 April 2012

RON95:Harga Sebenar RM3.54?


今早去打油,仔细看了打油機上的貼紙。

貼紙上寫著:RON95的實價(Harga Sebenar)3.54元、補貼價(Harga Kawalan)1.90元。

部長兩周前說補貼已增加10分,不知這張貼紙更新了沒有。

但實價3.54元,比我之前印象中的實價還要高?

這不更離譜嗎?RON97上周提高了10分,也不過2.9元。

部長說RON97現在是根據“自由浮動制”,若同樣根據“自由浮動制”,RON95實價3.54元,竟然還比RON97貴64分?

當局的數學不可能差到這樣子吧!

除非RON97也一樣獲得補貼,只是比較少?

如此說來,RON95的補貼應該高達1.64元(3.54-1.90=1.64),不是部長先前說的1.03元?

但是,貼紙上最後一行下面又寫著政府稅(Pelepasan Cukai Kerajaan)59分。

這是什麽東東?一邊補貼,一邊抽油稅?

好吧,假設政府不抽油稅,扣掉這59分,那汽油補貼應該是1.05分(1.64-0.59=1.05)。

爲什麽還多出2分來?

喜歡尋根究底的我,想到以往東西馬的油價都會有2分的差距,就是東馬油價比半島油價便宜兩分。

一向來,東馬物價都比半島物價高,唯油價除外,本州油價過去必比半島油價低兩分。

爲什麽如此?相信因為本州是產油州,所以有此“優惠”。

但,此“優惠”在幾年前,當局爲了落實東西馬物價“統一”措施而取消了。

覺得非常矛盾,“物價統一”措施,本意是爲了降低本州物價,要與半島物價一致。

結果未見其他物價降,反而是本州油價“升”了兩分,與半島油價平齊。

至於貼紙上的2分價差,是不是就是當初東西馬的價差?

但,既然東西馬的燃油價格早已統一,不可能本州補貼1.05元,還比半島1.03元補貼多出2分。

不知誰能替我解釋這些汽油價差上的矛盾?

Thursday, 5 April 2012

你知道澳洲有多大嗎?

你知道澳洲有多大嗎?

朋友寄來一封電郵,看了才知道,把整個歐洲放進澳洲的版圖,還填不完整個澳洲。

把所有歐洲國家面積加起來(3,483,066sq km),只占澳洲面積(7,706,168sq km)的45%,一半都不到。

既然澳洲有這麼一大片的土地,難道找不到一塊可以讓稀土廠操作之地?

稍微會做思考的高官,難道連這都不會懷疑?

商家唯利是圖,但當官的何須為虎作倀?難道官家也唯利是圖?

如果我們不讓對方進來,對方又如何能在大馬境內操作?

又不見得萊納斯到其他國家去設廠?

所以不要怪萊納斯,要怪的是為吸引“外資”而大開大門的當官。

記得上回我提到原子能執照局(AELB)總監阿都阿茲的語無倫次嗎?

有關稀土廠的“臨時執照”,一時說有,一時說沒有,那到底有還是沒有?

前天,萊納斯總裁艾力諾亞透露,其實“臨時執照”已獲AELB批准,只是遲遲沒有發出來。

艾力說:其實萊納斯早已符合AELB要求的五大條件,三個星期後,也就是在這個月尾就可以投入運作。

而根據AELB呈給法庭的宣誓書,AELB不止已經批准了稀土廠的營運“臨時執照”,另外也批准了兩張“入口原料”和“臨時儲存廢料”的准證。

可見萊納斯早就準備就緒,只等AELB一個點頭,月尾就可以開始操作。

那為何AELB還要閃爍其詞,不願給予正確的答覆?

至於爲什麽是“臨時儲存廢料”准證?

艾力說,“永久廢料處置設施”從來沒有包含在稀土廠的初步計劃內。

他說,稀土廠廢料其實可以回收做其他用途。

我沒有這方面的知識。

我只是對我國官員做事的方式,完全失去了信心。

Tuesday, 3 April 2012

政府去年轉型 節省了七億?


政府在去年推動國家關鍵成效領域(NKRA)時“節省”了7億元或7.58%?

讀到這則新聞時,我的直覺反應就是,那上周爲什麽還要提呈103億附加供應法案?

103億扣掉7億,還是超支96億呀!

原來,這個所謂的“節省”,並非這個意思。

報導說,因為去年政府撥款92.29億元充作GTP的開支,結果只用了85.29億,所以節省了7億。

至於前年也有撥款54.43億元,結果用了43.11億,所以前年“節省”得更多,達11.32億。

哈!這樣也算是“節省”?

如果這樣算是“節省”,那倒容易辦。

只要把預算撥款提高,只要開支少於撥款,那就是“節省”了。

但去年的整年實際開銷85.29億,又比前年的開銷43.11億多了42.18億,增長近倍。

這樣子看,它還算是“節省”還是“超支”呢?

兩年來就用了128.4億,這些開支都用在哪裡呢?報導沒有詳細說明。

唉,還是不要用數字來誤導人民了。

好如派發BR1M援助金時的行政開銷,竟然也要用掉2.4億元。

陸兆福問:政府只是利用現有的機制,爲什麽會用到那麼大的開銷?

同樣,推行GTP,也不過是從現有機制下手,爲什麽也要用上數十甚至近100億的開銷?

單單推行GTP就用了近百億的開銷,那推行ETP的開銷也絕對不會少了。

看樣子這也將是每年的常年開銷撥款,而且有增無減。

這些都是無生產性的開銷,是不是應該考慮去掉?

如我之前說過,不管有沒有ETP,很多投資項目還是可以照跑,沒有需要花數十近百億的開銷來監督這些投資。

同樣,GTP是爲了提高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如果每年需要花同樣數十近百億的行政開銷來監督這些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這樣的政府部門,還是等於沒有工作效率的。

這樣說,你懂我的意思嗎?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12/4/2/nation/20120402205410&sec=nation

Wednesday, 28 March 2012

依德里斯又提消費稅


依德里斯又來提消費稅了。

他說:消費稅是解決國家財政赤字的長期良策。

假設消費稅是7%,依德里斯說,以國家人口2800萬計算,每年將為政府帶來257億收入。

這麼一筆可觀收入,難怪依德里斯一直迫不及待地催促人民接受。

但,當時提議中的消費稅不是4%嗎?何時將它提高到7%了?

是不是國家赤字愈來愈嚴重,所以不得不將消費稅也提高?

但在盡想方設法向人民下手的當兒,依德里斯是否也要叫政府在其他管道上多多開源節流?

例如減少揮霍、減少賠償、減少補貼、減少超支、減少派錢、減少巨額工程、減少不必要的開銷等等等。

例子多不勝數,還需要再舉例嗎?

那些巨額工程,讓私人領域去做就好了,政府何必去分一杯羹?

那些商業投資,政府十投九虧,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

甚麼官商聯營,最後變得只是政府不斷在賠償,等於送錢給對方。

不斷膨脹的開銷,就像一個無底洞,政府還能填補多久?

依德里斯說,這些都是無法避免的開銷。

原因是,政府制定長期的經濟轉型計劃(ETP)還有政府轉型計劃(GTP),所以需要動用到大筆開銷。

依德里斯,說一句良心話,這些ETP、GTP還有一大堆記也記不完的英文字母計劃,真的看到任何成果或初步的成績了嗎?

所謂的GTP,其實只要轉變高官和公僕們的思想與態度,政府自然就能轉型,根本不必花一分錢。

至於ETP,絕大部份都是私人工程或私人領域就可以擔當的工程計劃,有沒有ETP,這些工程計劃仍然可以照跑,依德里斯怎可將它們當成是ETP的功勞?

反之,那些獲得政府撥款的工程計劃,至今進度如何?

PEMANDU如何去監督呢?

依德里斯,不久前,你不是改口說,國家不會破產了嗎?

與其落實消費稅,不如先減少種種不必要的政府開支吧。

Friday, 23 March 2012

馬航插翅難飛


今天讀到《當今大馬》報導,證實達祖丁所欠Danaharta的5.9億已經一筆勾銷。

如果沒有記錯,達祖丁的反起訴,政府也有申請撤銷,卻被高庭駁回。

萬一達祖丁成功向政府索賠,另一方面,達祖丁的近6億元欠款卻已勾銷,政府賠了夫人又折兵,豈非兩頭不到岸?

達祖丁可就爽到笑了。

上個月,馬航公佈年報,再度面對巨額虧損。

25億虧損,是Danaharta撤銷達祖丁所欠的4.24倍。

不禁叫人質疑,這樣一個連年虧損,根本無望回本的生意,是否還有必要經營下去?

公司希望在60天內公佈“止虧大計”,相信那也止於紙上談兵,得個講字而已。

公司說:油價高漲是虧損擴大的主因,全年營業額仍然增長。

之前我也說了,馬航和亞航換股,如何能夠解決馬航的財困?

於是,現在又有人提了,要取消有關換股計劃。

這個換股計劃,除了只讓少數人受益,我看不出如何能夠利益馬航。

後來,當局說要調查是否有人涉及“內綫交易”。

事過已經快半年,還是沒有查出什麽來。

原來,換股計劃是納吉的idea。

覺得這個idea根本不知所云。

如何在60天內想出“止虧大計”?

除了取消換股計劃,也有建議說成立一家新公司,向國庫將馬航買過來。

爲什麽只是在股份上懂腦筋?

成立新公司把馬航買過來,等於政府自己轉手,從左手轉去右手,那會有什麽分別嗎?

它還是一家官聯公司。

不是應該在管理結構上想辦法嗎?

或乾脆將之“私有化”,像普騰那樣?

但,像這樣一家苟延殘喘的公司,會有人對它有興趣嗎?

難以理解的是,馬航員工還有談判的籌碼。

也許大家未必認同,馬航難以轉虧為盈,這或許就是其中一個原因。

裡邊的朋友告訴我,馬航員工的福利奇好,包括每年可以全家到全球一個國家去遊玩。

員工尚可如此,那些高層人士的福利也就可想而知了。

Monday, 19 March 2012

不尋常的大道買賣


上星期剛寫EPF借錢給政府(SPWP)做吉隆坡組屋住戶的融資,今天就讀到副財長林祥才安慰EPF雇員不用擔心的報導,說政府會還錢給EPF,不禁叫人莞爾。

林祥才指的是EPF購買的政府債券。

數據顯示,有60%的EPF基金是投資在政府債券上。

所以,我們怎能讓國家破產?國家破產,就等於我們的EPF也化為灰燼。

不過,今天要提的不是這些。

近來,GLC有幾宗不尋常的買賣事件。

DRB收購普騰是其一。

1MDB收購丹絨電源是其二。

國庫和國投也要脫售各5家非核心公司給土著。

一宗連接一宗,目的是為何?

上星期,上市公司EP向另一家上市公司MESB收購隆布大道事件,原本以為只是一宗尋常的商業買賣。

後來讀到拉菲茲指後者曾獲政府10億元撥款(正確數目9.8億),現在卻以17億賣大道給前者;大道特許經營權仍有25年,就覺得這宗買賣不尋常了。

果然,今天就讀到潘儉偉質問,為什麽會將一條由政府資助74%的大道賣給另一家公司?

在買賣成交之前,公司是否應該將這筆將近10億元的錢先還給政府呢?

當然,如果公司將10億元還給政府,這宗買賣也不值17億了。

請不要忘記,這10億元可是養牛案的4倍呢!

在批准這項買賣之前,證監會是否應該先進行調查,這其中是否有所不當?

根據EP執行主席指出,大道可為公司帶來每年7000萬元營業額,相等於17%回酬率。

EP將以10億現金、每股1.3元總值5000萬元的新股、一億元債券,及替大道贖回價值5.5億元的回教債券,總值17億。

但10億現金和贖券的5.5億元何來?

報導說EP將發售總值13億元長達20年限期的回教債券來融資。

EP主要業務是汽車零件製造商,收購大道,算是進軍下游業嗎?

新股1.3元,對比今天閉市價96.5分,是否過於高估?

The Edge也報導說,若以發售股和債券方式進行融資的話,EP負債率將從先前的0.8倍飆漲至6.1倍。

根據上周停牌前價格1.12元計算,其市值也僅1.9億,大道總值還較其高出9倍。

也就是說,這是宗小吃大的收購,驚人的負債率,如何能夠取得融資?

可以說,EP是沒有能力購買的。

但對大道來說,賣方只出資6000萬,獲得政府10億元資助,舉債5.5億,以17億元變賣大道,公司將淨賺10.9億暴利呢!

如果政府可以資助10億元建大道,那何不乾脆歸為國有,無需向人民收過路費?

政府大方撥款,對方又將大道變賣牟利,人民可接受得了?

難怪拉菲茲和潘儉偉皆說這是宗可疑的買賣,就像DRB和1MDB的收購一樣,在商業上是說不過去的。

在政治上呢?那就無法得知了。

你說,這10億元政府資金該不該還?

Friday, 16 March 2012

你看,奴魯也支持EPF組屋貸款!


除了大馬青年在「我的第一家園計劃」借不到錢,吉隆坡組屋的低收入戶們也借不到錢。

雖經千夫所指,公積金提供吉隆坡組屋住戶之貸款計劃最後依然照跑。

昨天,直轄區部長龍吉拿著一張印有奴魯的海報說:你看,奴魯也支持「人民房屋計劃」。

「人民房屋計劃」的目的要居者有其屋,這個概念當然很好。

但要公積金來為這項計劃的貸款買單,那就大大不好。

雇員的血汗錢,豈容政客們如此濫用?

理應是政府的責任,爲什麽要雇員們來承擔風險?

若說政府沒錢,爲什麽還那麼慷慨的到處派錢?

經過民聯和EPF雇員的抗議,一度以為這項貸款計劃已經告吹。

不久前也曾讀到當局無法符合公積金所列出之條件等的新聞。

最新的進展是,公積金不再直接貸給這些組屋住戶,而是以5.5%利息貸給聯邦直轄區房屋公司(SPWP),後者再以6.5%貸給租戶們,從中賺取1%當做營運成本。

而原本預算的15億貸款總額,已經縮至7億元;首批貸款預料只動用到3億元。

這些貸款將有政府的擔保。

看似完美的安排,其實根本的問題并沒有獲得解決。

首先,這些租戶都是因為借不到銀行貸款,所以只好向公積金求救。

根據聯邦直轄區部長龍吉的說法,原本建議貸款利息只是2.5%。

公積金貸款利息只要2.5%?這豈非強迫公積金做虧本生意?

根本是拿公積金搵笨。

公積金當初拒絕,應該就是爲了這搵笨的低利。

如今訂在6.5%,公積金僅獲5.5%,因為1%當成本。

問題是,6.5%的利息,這些低收入戶是否還得起?

別忘了他們因無法取得銀行貸款,當局才想到轉而向公積金貸款。

爲什麽當局不能直接貸款給這些租戶?

如果他們已經是租戶,當局大可將他們的租金轉成償款,只要還到屋子成本的數額後,屋子即可歸租戶所有。

與其向公積金借貸,增加額外成本外,上述做法是可行的。

至少租戶無需償還6.5%的利息,或償還原本所建議的2.5%。

龍吉說:2.5%和6.5%,差額只是82元而已。

對龍吉部長來說,這82元可能微不足道,但對這些低收入戶來說,可能就是他們全家一周的生活費呢!

這樣的租貸計劃,可以預見當局會面對多多問題。

1.因為這不是強制性的貸款計劃,所以租戶不會100%都選擇貸款。

2.當局還是會面對欠租和欠債問題(目前有20%是欠租者)。

3.既然公積金不是直接貸款給租戶,所以當局還是要做追租和追債的工作。

4.不管住戶有沒有還錢,SPWP是否必須每月償還一定的數目給公積金?

從一個角度看,此公積金貸款靈感可能來自美國當年的subprime貸款。

就是與其由當局本身提供貸款(代替租金),當局將貸款“sub”給公積金。

於是,當局先從公積金取得一筆資金(就是原先預定的15億,現縮減至7億),之後再從住戶的每月付款還給公積金。

爲什麽當局不自行貸款給這些租戶?原因就在它可以先從公積金拿到現金。

所以你說,是不是搵公積金的笨?

Thursday, 15 March 2012

「我的第一家園計劃」:官方的回應


難道新聞報導有錯?

上星期,媒體報導自去年來推行的「我的第一家園計劃」,所有的申請全都被銀行拒絕,沒有一家銀行批准。

但在這兩天內,首相、林祥才和國行先後作出回應,並且提供數據,真不知哪個才是正確。

首相在國會透露,截至今年一月,政府(怎麼是政府,不是銀行?)共接獲1623分「我的第一家園計劃」貸款申請,389分獲批,其中280份獲得4110萬元擔保(Cagamas)。

國行文告指出,同樣截至今年一月,共有1624分申請,其中562份因重複申請被拒,另505份不符資格,389份獲批,其餘168份還在審核中。

林祥才則引述財政部的統計,說接獲1623份申請,但當中銀行只批准280個申請者,相等於17%云云。

綜合三者的回應,可以作出以下的結論:

申請者共1623-1624人。

562份因重複申請和505份因不符資格而被拒,剩下556-557份。

389份獲批,168份還在審核中。

在389份獲得銀行批准的申請中,只有280份獲得Cagamas(大馬再抵押機構)的擔保。

報導沒有講清楚,Cagamas的擔保是不是條件之一,那109份不獲Cagamas擔保的申請者,是否因而無法獲得貸款。

報導也沒有講清楚,獲得Cagamas擔保的280份申請者,他們的貸款是否已經發放,還是仍在處理當中?

如果真的有這280份申請者在「我的第一家園計劃」下受益,爲什麽之前媒體膽敢說是“零”批准?

就算有280戶家庭申請成功,這樣的批准率也太低了吧!

自去年三月推介以來,至今恰好一周年,平均每個月僅有23-24份申請獲得批准。

共有26家銀行機構參與這項計劃,也就是說,每家銀行機構平均只批准一份申請,有些根本是“打蒼蠅”。

這樣的一個計劃,你說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呢?

兼任財長職的首相,他在治理財政這方面的KPI顯然是不及格的。

Friday, 9 March 2012

我們需要好赤字


「凡赤字都是壞事。」

這是財政鷹派振振有詞的主張。投資分析師布洛克(H. Wood Brock)在其新書《美國僵局》(The American Gridlock)中反駁,「並非如此」。布洛克指出,赤字是好是壞,取決於政府支出的內容和品質。

壞赤字增加國債
好赤字帶來長期成長


政府因經常性支出產生的赤字,是壞赤字,因為它們不能產生收入,還會導致國民債務增加。反之,因資本支出產生的赤字,是好赤字,只要管理得當,這類支出可以產生收入,不讓債務增加,甚至最終消滅債務。更重要的是,這類支出提高生產力,等於提升一國的長期成長潛力。

有了這個分別,一個重要的財政規則就出來了:政府的經常性支出應該用「稅收」來支付,從這點來看,現今各國削減經常性支出是有其道理的,但必須將省下來的錢,用於資本支出的項目才行。事實上,削減經常性支出、增加資本支出,必須雙管齊下。

布洛克的觀點是,有鑑於現在的經濟情況,美國不可能達到充分就業。復甦太疲軟,美國至少需要在十年內,每年在運輸設施和教育方面增加一兆美元的投資。美國政府應該成立一個國家基礎銀行(National Infrastructure Bank),提供直接貸款,同時也吸引私人企業資金投入。(我已建議英國成立一個相似的機構)

資本支出(好赤字)和經常性支出(壞赤字)的區別,已是老生常談,但居然有這麼多人忘記應該將這個思想重新表述一下。特別是在英國和歐洲,財政鷹派當道。幸運的是,美國還沒有出現財政鷹派一統江湖的情況。

1月30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一項協議:所有歐盟成員國必須修憲,導入平衡預算規則,將年度結構性赤字控制在GDP的0.5%。除非發生極度蕭條,或其他反常事件時,才能調整這個上限。除此之外,違反這一規定者將遭到罰款,金額不超過GDP的0.1%。

只有接受這個規定,才能獲得歐洲援助基金。英國和捷克,是兩個拒絕簽署的歐盟國家。(事實上,英國政府自有一個目標:五年內將其占GDP 10%的經常性赤字減少到零。)

因為某些歐洲國家的財政狀況極其危險,以至於人們認為這樣做無可厚非。

費心減少政府的好赤字
卻無視私人企業的浪費


歐洲現在有一批人,厭憎福利國家,他們認為,任何由國家出資的資本支出都「一無是處」,那些一點用處都沒有的公路、橋樑和鐵路只是讓他們的錢財拿去買了腐敗和低能。

持這種觀點的人,對於私人企業支出的腐敗和浪費視而不見。他們寧可讓數百萬人整天無所事事(布洛克認為,美國16%的勞動力處於失業和半失業狀態,或者已經失去了找工作的動力),也不願看見那些能讓他們重新工作、能培養他們的技能、能用資產武裝國家的項目。

未來,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必須相互配合。貨幣政策必須發揮約束金融市場「非理性繁榮」的作用。此外,還需要一個嶄新的財政計算體系,來區別政府的好赤字和壞赤字。

削減好赤字
是違背國家該有的職責


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國家的作用並不只是維持外部安全以及內部法律和秩序。

或許,會有人用凱因斯的觀點來回擊:如果國家出資的資本支出項目這麼值得進行,私人企業早就會這麼做了。」

然而,正如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指出的:

「主權國家的第三也是最終職責……是建立和維持公共機構和公共工程,作為偉大社會最高等級的優勢所在,這些機構和工程仍擺脫不了以下性質:利潤永遠不足以抵消某個或某少數個人的支出;因此它們不可能由某個或某少數個人來建立和維持。」

在亞當·斯密看來,這些公共工程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讓一國更加便利的商業設施」,比如道路、橋樑、運河、港口等。另一個他提到,但被我們遺忘的,是教育的重要性。亞當·斯密的話無比正確,然而當今的預算鷹派正在用行動充當反面例證。

http://www.nytimes.com/2009/09/18/books/18book.html?_r=1

作者:羅伯特·斯吉德爾斯基(Robert Skidelsky)
-英國上議院議員,華威大學(Warwick)政治經濟學榮譽退休教授。

Wednesday, 29 February 2012

稀土廠課題:快來救這個國家吧!

人民去年就已反對稀土廠了,不知不覺已過了一年,但政府仍未解決這個問題。

可見政府的辦事效率有多差勁,近來更每下愈況。

看看最近的眾多課題,除了稀土廠,還有養牛中心、健保計劃、聯土局上市計劃、公積金15億貸款、蘇丹街.....等等等,政府的處理手法,沒有一樣深得民心。

去年今天,除了稀土廠,還有山埃、煤電、核能廠等爭議性的環保課題,然後被台灣百姓拒絕的國光石化,也要來馬設廠。

可見我國高官的環保意識和知識真的有必要加以提高,不要唯利是圖,什麽都人棄我取,還要獎掖對方來開廠,卻拿人民安全和健康來做賭注。

去年我也寫過了:

如果稀土那麼安全,爲什麽萊納斯不在澳洲自己的國土建廠?

澳洲地廣人稀,無論如何總比在我國建廠安全。

何況稀土也是取自澳洲沙漠,為何要特別運來我國處理?

政府不拒絕也罷,還提供12年免稅期給這家公司。

更難以理解的是,澳洲一早就已表明不會允許將廢料運回澳洲去,爲什麽我們4位內閣部長竟然還“達成共識,希望萊納斯將稀土廠廢料運回澳洲”。

這4位部長是衛長廖中萊、貿工部長慕斯達法、科藝部長麥西慕和天然資源環境部長道格拉斯。

他們還只是“希望”而已,如果萊納斯不能做到,或把他們的“希望”當做耳邊風,我們也只能無可奈何。

國家原子能執照局批准「暫時執照」給萊納斯,我覺得也是笑話。

讓我想起我們這裡地方當局,也常發出「暫時入伙紙」給發展商。

批准便批准,哪裡還有暫時性的批准?

恕我不懂這些執法當局發出這種「暫時」批准的用意。

這些帶有條件的「暫時」執照或「暫時」入伙紙,其實是多此一舉的。

假設對方無法符合當局訂下的條件,難道你就把執照給收回嗎?

那已建好或建了一半的廠或屋子,難道就拉倒或荒置成廢墟嗎?

我相信在批准「暫時執照」之前,不管是口頭或白紙黑字,政府就已經允准了萊納斯的申請。

如今面對人民始料未及的反對聲浪,叫政府騎虎難下,進退兩難。

所以首相要找出的解決方案,不是“喊停”,而是“可獲得人民認同,又不會影響國家的投資發展”。

而且還提出「科學驗證」,說“稀土廠不會為當地居民構成傷害”。

如果很安全,爲什麽當局發出的「暫時」執照還要附帶其中以下條件呢?

1. 須提呈“永久埋毒槽”(PDF)的地點與相關資料;

2.“永久埋毒槽”圖測與地點不可以把稀土研發結果商業化、循環再使用為考量。

不懂第2項是指什麽。

總之,不管有毒沒有毒,大家可以到本州蘭瑙去看看當年的馬木銅礦運作後留下來推積如山的廢料,只要經過,你所看到的廢料山就是一個很驚人的eyesore。

政府根本沒有能力處理這些廢料,難道我們還要讓這樣的悲劇重演?

還有很多讓我不懂的事。

比如說,大選快到,爲什麽不是想法子修好和人民的關係,盡是在做這些扣自己分的事情?

連流氓暴民也出動了。

這樣的政治水準,真的不懂要說什麽。

如果選績不盡理想,結果不是更不堪設想?

天啊!快來救救這個國家吧!

Friday, 24 February 2012

敦馬:政府還有很多虧損計劃


寫敦馬,其實我有點懶。

但他近來異常高調,幾乎天天上報,說話就像當年做首相的樣子。

他可能以為他還在當首相。

但這可能不是一件好事,給人感覺他在“垂簾聽政”。

普騰“私有化”給DRB一事,他比任何人都預先知道。

在普騰和國庫還宣稱“不知情”和“沒有最新發展”的當兒,他已經對外宣佈有關發展。

甚至現在,他儼然成了代表普騰-DRB的發言人。

政府撤銷對達祖丁的索償,公正黨的西瓦就問道:“到底誰有這樣大的權勢,可以如此脅迫政府?”

其實,這個答案,唔駛問阿貴,大家都猜得到。

敦馬當然否認一切有關他的指責,說不知道爲什麽會庭外和解。

昨天他還挑戰說,若有證據顯示他在當首相時濫權,大可向當局投報。

今天,他終於承認當年的“拯救馬航”計劃,說那是因為“別無選擇”。

其實,正確來說應該是“拯救國行”計劃。

因為達祖丁是在受到指示下向國行收購馬航股權,好讓國行脫困。

當年,國行炒作英鎊,據說虧了300億,炒作的對手據說是索羅斯。

這便是敦馬恨索羅斯入骨的原因。

他還好意思說:政府還有很多蒙受巨額虧損的計劃,爲什麽單單針對“馬航”課題?

他說:馬航並非最壞的一個(it was not the worst)。

然後,他又拿阿都拉開炮。

他說,阿都拉上臺後擱置的雙軌鐵道工程,就讓國家損失了80億。

不知他這80億如何算出來,但馬航的虧損,肯定可以算出來。

納吉接任後,一度曾讀到雙軌鐵道工程重啟之報導,不知目前進度如何。

而曾經是敦馬期間計劃之一,同樣在阿都拉上臺後擱置的“聯土局上市”計劃,也在納吉接任後最近重新啟動。

昨天,敦馬表示支持聯土局上市,說那是籌資來投資的大好機會。

所以我說,所謂的「經濟轉型計劃」,正確來說,應該是重啟「敦馬主義計劃」。

Thursday, 23 February 2012

墾殖民股息有首相保證


敦馬說:聯土局需要上市,因為墾殖民沒有可開發的資本。

他是回應拉沙里昨天的評論。

拉沙里不認同將聯土局上市,因為那樣做將使墾殖民面對失去土地的風險。

如我昨天所說,墾殖民並不需要股票,他們需要可墾種的土地。

敦馬早在2000年就曾計劃將聯土局上市,不知為何原因遲遲沒有行動。

後來阿都拉上任,把許多大型計劃擱置,包括聯土局上市計劃,氣得敦馬扎扎跳。

因此,對於敦馬支持此次聯土局上市,其實也在預料當中。

說不定這也是納吉聽取敦馬的意思。

大家沒有察覺嗎,納吉現在所在進行中的一些大型計劃,說是經濟轉型,其實與當年的敦馬計劃無異。

或者可以說,納吉正在替敦馬重拾當年未及完成的計劃。

包括聯土局上市計劃。

敦馬說:這是爲了籌資以進行更多投資的一個方法。

但,將聯土局上市的方法已經引起了質疑。

因為,FGVH在海外子公司的投資虧損連連,若將聯土局合作社(KPF)的資產轉移給FGVH,豈不等於侵蝕了墾殖民的利益,和變相注銷FGVH的虧損?

聯土局主席伊沙不認同這個說法,還怪責反對黨誤導了墾殖民。

好笑的是,伊沙在KPF匯報會上告訴墾殖民們說:公司上市,墾殖民的股息已獲得首相保證。

你看,這些政治人物就是喜歡亂亂做保證。

投資回酬難料,哪有保證之理?何況是上市公司的虧盈?

現在是納吉做首相,那當他下臺後,接任的首相,難道也給予同樣的擔保嗎?

在場的一名墾殖民就是這樣子問伊沙,說納吉不可能永遠做首相,結果被趕出了會場。

由於KPF被法庭阻止將資產注入FGVH,伊沙宣佈聯土局將成立一家SPV公司,取代KPF,收購FGVH股權。

伊沙說,這家SPV仍將照顧到112,000名墾殖民的利益。

成立一家SPV公司取代KPF,又繼續“照顧”到墾殖民的利益,不知道聯土局如何可以做到?

宣佈KPF為“非法”組織,再以另一家“合法”組織來取代?

這樣的“巧取豪奪”,若真的發生了,那也毫不足奇。

這個國家,還有什麽未曾發生過?

Wednesday, 22 February 2012

墾殖民要的是土地不是股票


聯土局合作社(KPF)取消原訂在今天召開的特大。

召開特大,是要票決將合作社持有的51%聯土局控股(Felda Holdings)股權轉給聯土局環球創投控股(FGVH)。

根據報導,KPF特大將有3項提案:

● 將合作社資產轉移给FGVH。
● 將管理權交给政府委派的集團代表。
● 上市後的股票可以自由交易。

FGVH就是聯土局將要上市的控股公司,全名是Felda Global Ventures Holdings。

長話短說,FGVH成功上市後,墾殖民雖將換取FGVH股票,卻完全失去管理權。

一旦將手裡的股票變賣,墾殖民就連擁有權亦完全失去。

爲了短利,墾殖民拋售股票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可想而知,墾殖民真正要的,并不是這樣的安排。

墾殖民要的是土地,不是股票。

墾殖民因此成立了一個墾殖民之子協會(ANAK),反對FGVH的上市計劃,并在上周取得庭令。

雖然KPF因此取消了今天的特大,不代表不會將特大延後。

當然政府的說法是,將聯土局通過FGVH上市對墾殖民有利,至於如何有利,又說不出來。

還是讓他人得利?

首相前年委任伊沙為聯土局主席,便引起很大的爭議。

因為此人曾在2004年因“金錢政治”而被黨紀律局凍結黨籍和辭官下臺,但反貪會從未調查他。

有這樣背景的人,竟然受委當擁有最大地庫的聯土局主席!

FGVH的上市,真的是爲了墾殖民的利益嗎?

據說FGVH本身在海外的投資虧損連連,將墾殖民土地注入FGVH上市,是否是爲了off-set其業績的虧損?

另一個要將FGVH上市的原因,是爲了“打造一個全球最大的種植企業”。

這句話聽來好熟悉。

好幾年前,在前首相阿都拉時代,政府不也打出這樣的一個口號,將八大上市公司合而為一,成立了Synergy Drive,說要打造一個全球最大的棕油種植集團。

結果呢?Synergy Drive原來就是Sime Darby,盈利也沒有倍數增長,還鬧出嚴重的巨額虧損。

既有前車之鑒,FGVH上市,恐怕只是重蹈覆轍,真正受益的未必是墾殖民。

政府爲甚麼急著要將FGVH上市?

我想這與最近要推動或已實行的一連串不得民心的計劃,動機都是一樣的。

隨手拈來就有:1Care健保計劃、公積金的15億貸款、消費稅、SARA 1M信託貸款、普騰私有化、國庫國投脫售非核心公司,削減人民補貼等等等。

總括一句,就是政府錢不夠用。

Tuesday, 21 February 2012

確保人人繳稅?


在《大馬局內人》讀到一篇文章,在此和大家分享。

前天提到依德里斯說,政府必須落實消費稅,因為“國家有2800萬人口,但只有100萬人繳稅”。

“消費稅則可以確保人人繳稅。”

100萬對2800萬人的比例是3.6%。

國家只有3.6%人口繳稅?這麼少嗎?

這點,就要問稅務局了。

如果只有100萬人口繳稅,那公積金局如何可能擁有上千萬名的會員呢?

19日刊在《大馬局內人》的文章是“1 Care: Show us the mathematics”,作者是John Teo。

他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如果僅有100萬大馬人繳稅,這100萬人有可能為全國2800萬人醫療費用買單嗎?

他這樣問,是因為在建議中的“一個大馬健保計劃”,雇員需繳不超過薪水的10%做健保費。

他是假設只有納稅人才需要繳健保費。

還是,不管你有沒有繳稅,你都必須繳這健保費?

根據去年公佈的2012年財政預算案,政府的醫療開銷達到18億,約占預算案的3.7%。

相比之下,國防部開銷比醫療開銷大,占預算案的5.3%。

另一個部門是交通部。

醫療開銷僅達18億是太少了,應該不止此數。

但,國防部龐大的開銷卻是事實。

難道國家正面對著甚麼外來侵襲,才需要不斷地增加國防開銷嗎?

如果政府真的沒有錢,是否要削減一些比較次要的開銷呢?

爲什麽只想到要向人民開刀呢?

我也在網站讀到一篇來自大馬醫學院專科學院的作者透露,政府花費在國民醫療開銷上僅達全年GDP的3%,這比WHO所建議的7.6%低了一半。

因此,要強制人民參與“健保計劃”繳付“高保費”的邏輯在哪裡?

是政府理財不當,沒理由要人民填洞。

若是有人失職,那就應該引咎辭職,那才對得起人民。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sideviews/article/1-care-show-us-the-mathematics-john-teo

Monday, 20 February 2012

公積金 此情已多年不再


同樣一段話,不同的解讀,不同的結論?

依德里斯是因為大選快到了,才改口說國家不會破產嗎?

上周,讀到《南洋》報導依德里斯“國家不會破產”的言論,標題是「依德里斯改口風、國債安全大馬不會破產」。

今天,讀到《中國報》同樣的新聞報導,標題則是「總債務占生產總值54%,依德里斯:大馬不致於破產」。

《中國報》的新聞與《南洋》可說一致。

《星洲》和《光明》打出的標題則是「依德利斯:稅收增合理化津貼奏效‧大馬破產風險大減」。

依德里斯到底說了甚麼?是“國家不會破產”還是“破產風險大減”(但還是有破產風險)?

我去找了英文報來對證一下。

很奇怪,英文報幾乎完全沒有提及“破產論”,只有關於GST。

GST就是消費稅。

依德里斯說,國家將在一年後才落實消費稅。

爲什麽要落實消費稅?他的解釋是:因為國家有2800萬人口,但只有100萬人繳稅。

言下之意,落實消費稅,對納稅人來說比較公平。

真的有這麼少人繳稅嗎?我不是很肯定,我只知道我是其中一位。

若是真的,那落實消費稅的前提,必須先大幅降低所得稅率,那對國內100萬納稅人來說,才不會造成雙重的負擔。

但,就算依德里斯話里的原意是“國家破產風險大降”,我認為那也言之過早。

如潘儉偉所說的,國債未減反增,已從前年4071億增11%至去年4557億,再加帳外融資969億元的話就是可怕的5526億。

但高官說不可怕,因為有>90%國債是對內融資,到時只要發售債券就可。

對內融資就不怕?發售債券就解決問題?

嘩!這是甚麼財政觀念?難怪我國財務被理得一團糟。

對內融資就是不向海外借貸,而是向國內機構借錢。

向國內借錢,除了銀行等金融機構,政府國內最大的“債主”就是公積金。

公積金的錢,就有>40%借給政府,高官已把公積金當做政府錢來用,導致公積金無法派高息給雇員們。

你會問,公積金不是剛剛宣佈派6%股息給雇員嗎?

6%,僅比去年5.8高了0.2%,這樣你就很滿意了嗎?

報紙還頭版標題說是10年來最高呢!

6%就很值得高興嗎?其實我很擔心。

如果你知道股市這10年來已經漲了一倍,平均起來每年也有10%,你會不會納悶,爲什麽公積金無法派10%的股息?

金融風暴發生前,公積金曾經每年派息8-8.5%,此情已多年不再。

Friday, 17 February 2012

依德里斯推翻自己的「國家破產論」


兩年前,依德里斯語出驚人,說國家將會在2019年破產。

昨天,依德里斯再次語出驚人,推翻了自己的「國家破產論」,改口說國家不會破產。

爲什麽會有這180度的改觀?

依德里斯自己解釋說,如果人民過度貸款,將造成國家債務增加,所以在借貸的同時,得確保有償債能力。

我懷疑依德里斯是不是蓄意混淆視聽?

人民過度貸款,那是個人債務,最多也導致個人破產,那不是國債,怎會造成國家債務增加?

當年他是這樣說的:政府必須削減補貼,若繼續維持龐大的補貼開銷,國家勢將在2019年破產。

言下之意,人民補貼是國家破產的唯一導因。

事實上,有許多所謂的“人民補貼”,受益者其實是壟斷商家,並非人民本身。

這兩年來,國債數據有增無減,補貼情況也未見減少,爲什麽依德里斯忽然改口?

這次他說,我國財政赤字約在5%水平,國債佔GDP的54%,距離導致國家破產的10%赤字及100%總債務還遠。

聽出他話中的矛盾嗎?

他只說離破產的比率還遠,并沒有說將來會不會到達破產的水平。

而且,現在才2012年,那到了2019年,赤字會不會到達10%,國債會不會到達100%?

這點他需要進一步澄清。

而且,之前說55%是危險水平,如今卻100%才是危險水平。

這近倍的差距可大呢!

若以55%作為危險訊號,我國可能早就高過這個水平了。

潘儉偉昨天指出,截至2011年底,政府債務已達到4557億,比2010年的4071億在增加11%。

除了這4557億元債務,還有額外969億元帳外融資。

何為帳外融資?就是off-balance sheet financing。

潘儉偉說:“賬外融資不列為聯邦政府債務,近年來政府通過其法定機構和企業實體發出的債務票券越來越多,這些貸款獲得政府出面擔保,不視為聯邦政府借貸。”

其實,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EPF借貸給吉隆坡組屋租戶、爭議性的1Care健保計劃、非核心公司“土著私有化”,何嘗不是變相的帳外融資方法?

Thursday, 16 February 2012

政府注銷達祖丁債務之謎


早在2009年,法庭便已諭令達祖丁必須償還所欠的5.9億債款加每年2%利息,同時也駁回達祖丁索償的139億元反起訴。

既然政府已經贏了官司,爲什麽還會同意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等於把Danaharta的5.9億元完全注銷掉。

這數字,比NFC的2.5億元還多了1.4倍。

政府就是喜歡做這種善事,不是補貼就是賠償,不然就是注銷。

這還不止,去年,納茲里還“勸告”其他GLC也撤銷對達祖丁的索償案,并說那樣做可為布城節省數十億。

納茲里的“勸告”耐人尋味。

不索償,不是等於把債款注銷掉,怎會說為政府省下數十億?

到底是誰欠誰?Danaharta只要求償還剩餘的5.9億,達祖丁憑甚麼反訴政府139億元?

雙方同意庭外和解,原因卻是個謎。

謎底是甚麼?我覺得與達祖丁所提的“國民服務”有很大的關聯。

記得當年國行因炒匯導致虧損300億元的傳言嗎?

當年達祖丁受到“指示”,向政府收購馬航,據說便是爲了協助政府“脫困”。

根據達祖丁的說法,敦馬和達因給了他“免責”承諾(immunity),所以他才願意高價收購馬航股權。

相信達祖丁握有“免責”承諾的證據,所以政府才不得不撤銷所有對他的索償?

是否因為這樣,政府不得不把庭外和解的原因保密?

這樣一個“免責”承諾,若有白紙黑字證明的話,不也等於是一個擔保信嗎?

既然達祖丁指名道姓,敦馬和當時的財長達因,是否應該出來澄清或解釋一下?

在PKFZ,林良實和陳廣才因為“誤導”內閣或“欺騙”敦馬而簽了擔保信,導致政府可能面對高達125億元的虧損。

敦馬和達因的“免責”擔保,是不是也因而導致政府必須撤銷所有對達祖丁的索償行動,而注銷百億元的虧損呢?

TERAJU揠苗助長


大家有聽過「揠苗助長」的故事吧!

首相推介TERAJU時,宣佈國庫和國投(PNB)將各自脫售5家非核心公司給土著商家,以提高土著股權。

前天,國民再保(MNRB)忽然價量大起。

原來是因為《星報》報導說,MNRB是國投可能脫售的非核心公司之一。

此外,國投可能脫售的公司也包括寶利(Bonia)和亞洲文件夾(Asiafile)。

報導還說,MNRB虧損連連,是國投脫售的原因之一。

這就好笑了,如果連國投都無法將它轉虧為盈,將它脫售給土著商家,就有辦法讓它重生嗎?

到時候,還不是要靠政府繼續出手搭救?

再來,這些本來就已經是上市公司了,說是賣給土著商家,實際上只是將持有權轉至其名下而已,這與當下分配股權的做法有甚麼不一樣?

這不就與當年將馬航持有權轉至達祖丁名下一模一樣嗎?

這樣一個做法,與其說是爲了提高土著股權,倒更像達祖丁說的“國民服務”,為政府籌錢。

名義上是爲了協助土著,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不也像是政府借這些土著名字向銀行借錢嗎?

這就是達祖丁當年的角色。

除了達祖丁,還有哈林沙厄、阿敏沙....。

好吧!就算是政府真心有意要協助土著,讓他們擁有上市公司,但不懂經營之道,最後還不是一樣要坐吃山空。

要學做生意,哪有一步登天之理?

這些土著商家會帶著怎樣的心態來持有這些上市公司股票?

我看不出與分配股權的做法有什麽分別。

還有一個問題,若是非核心業務,但公司賺錢,國庫或國投會願意將相關業務脫售嗎?

正常的做法,應該是先脫售不那麼賺錢的公司吧!

那對要接手過來想當然沒什麽企業經驗的土著商家公平嗎?

真正要培養企業人才,還是從基本做起吧!

除非政府的本意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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