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9 April 2012

RON95:Harga Sebenar RM3.54?


今早去打油,仔细看了打油機上的貼紙。

貼紙上寫著:RON95的實價(Harga Sebenar)3.54元、補貼價(Harga Kawalan)1.90元。

部長兩周前說補貼已增加10分,不知這張貼紙更新了沒有。

但實價3.54元,比我之前印象中的實價還要高?

這不更離譜嗎?RON97上周提高了10分,也不過2.9元。

部長說RON97現在是根據“自由浮動制”,若同樣根據“自由浮動制”,RON95實價3.54元,竟然還比RON97貴64分?

當局的數學不可能差到這樣子吧!

除非RON97也一樣獲得補貼,只是比較少?

如此說來,RON95的補貼應該高達1.64元(3.54-1.90=1.64),不是部長先前說的1.03元?

但是,貼紙上最後一行下面又寫著政府稅(Pelepasan Cukai Kerajaan)59分。

這是什麽東東?一邊補貼,一邊抽油稅?

好吧,假設政府不抽油稅,扣掉這59分,那汽油補貼應該是1.05分(1.64-0.59=1.05)。

爲什麽還多出2分來?

喜歡尋根究底的我,想到以往東西馬的油價都會有2分的差距,就是東馬油價比半島油價便宜兩分。

一向來,東馬物價都比半島物價高,唯油價除外,本州油價過去必比半島油價低兩分。

爲什麽如此?相信因為本州是產油州,所以有此“優惠”。

但,此“優惠”在幾年前,當局爲了落實東西馬物價“統一”措施而取消了。

覺得非常矛盾,“物價統一”措施,本意是爲了降低本州物價,要與半島物價一致。

結果未見其他物價降,反而是本州油價“升”了兩分,與半島油價平齊。

至於貼紙上的2分價差,是不是就是當初東西馬的價差?

但,既然東西馬的燃油價格早已統一,不可能本州補貼1.05元,還比半島1.03元補貼多出2分。

不知誰能替我解釋這些汽油價差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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