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民是何许人也?这位仍属马华党籍的前州议员,乃是原巴生港务局主席。在他任内,承我作为交通部长的指示,他扛着四方八面的压力,完成了PKFZ弊案的独立调查。但随着我的下野,他也相继在10个月后,不获续约而离开了港务局。
诚如他所说,该书所揭露记载的营私舞弊,实则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尽管如此,这些片段即已足令涉案者及执政当局顿足捶胸不已。
就以该案的债券事件(可简称为“债券篇”)为例,一般国人对这堪称“案中案”的重要环节,普遍感到迷惘。即便是明了这相关的债券乃由涉案的总承包商发起,志在集资以完成自贸区项目,人们的聚焦充其量也只贯注在两位前任交长的4封信函上。
先后出任交长的林良实与陈广才,双双为这自贸区项目保驾护航而发的信函,到底可作为政府对有关债券的担保,或只志在推荐、背书,迄今尚未论断。
勒令暂停付款
在这事件上,人们所看不到的盲点是:既然项目的承包方被指有虚支冒领及超支之嫌,为何告贷的港务局,在处理债券的回赎上,仍然是若无其事的付款如仪?为此,我曾于2009年6月杪明确向时任港务局主席的李华民发出指示,勒令马上暂停付款。
诚如日前我在个人微博(推特)里所述,这项决定最终被首相领导的财政部所推翻,理由是它足以动摇投资者对国内债券市场的信心。6亿多元就凭这来自政治领导的决定,在苦撑了一周后,终于转进了总承包商专为一众债券持有人而设的两家公司之账号。
由始至终,我感到纳闷的是,既然有关的债券非由政府发起,政府自然无须承担任何的风险责任。是以,强行推翻“暂停付款”的决定,并着意马上执行,看来是毫无必要的。
即便我不是法学专才,也没有财经界的专业知识作为立论的基础,但常理告诉我们,当你发现卖方刻意对你存心使诈时,你当会马上停止付款,直至力求厘清争议为止。你断不会还继续付款,以免在事情闹上仲裁庭后落人口实,说是既然你情我愿,又何来争议云云!
在这节骨眼上,我坚决反对任何刻意绕过港务局董事会的举动。纵使你可行使否决权,可你要付款,也得通过该董事会再次召开会议来推翻前议,才符合程序。这一幕对我而言,是刻骨铭心的,因为它当时着实考验了我对党国领导说“不”的勇气。
3年后竟成原罪
其实,华民与我皆不曾预料到事发3年后,当年万般无奈与不愿执行的付款决议,竟是我们的“原罪”,成为了现任港务局主席郑敬堡批评我们是始作俑者的口实。或许,郑某只看了当年(2009年)港务局的付款记录,即已真的窃窃自喜,以为这回可抓住了前任者的辫子,大可在主子面前乘机羞辱对方一番。
然而,他及其背后靠山所失算的是,我及华民作为当时的当事人,值此关键环节,是丝毫不敢健忘的。反倒是他错把冯京当马凉,把2010年6月杪的另一笔付还债券的巨款,也一并算在我的头上。事实上,其时我已下野,离开了交通部,责任自然不应由我来扛。
遇此活宝观此表现,你又焉能不为马华着急叫屈?
于30-6-2012,须由港务局缴付予债券持有人所组成的两家公司(由总承包商统筹的集资公司),用以摊还PKFZ项目的置地与开发天价。众所周知,这两项引起举国哗然的天价,正属当前审讯中的PKFZ弊案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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