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講,是因為你們沒問。」
針對為何之前從未提另兩張准證一事,這便是原子能執照局(AELB)總監給的答案。
只因你沒問,所以我不必講?
這又是什麽爛理由?
不知這位總監還做了什麽隱瞞著人民的事而又沒有告訴人民的呢?
如果人民都不知,人民又要如何問?
覺得這位總監的態度真是有問題。
如此狡辯,不是一位負責任官員所應該有的。
上個月尾,我就已經質疑他的專業水準。
那一次,他也同樣給了個爛藉口。
紅坭山偵測輻射數據出錯,他說是因為那裡的測量站剛操作未滿一年。
那請問要操作多久,該測量站的數據才可靠?
如果稀土廠剛操作就發生廢料洩漏事件,那總監是不是也會給同樣理由,說是因為稀土廠剛操作不久?
是不是要鑄成大錯,才會對事情認真?
如此不負責任的態度,是不是應該引咎辭職,才對得起人民?
這位總監立場反反覆覆,我真的不知他在講什麽。
因為他跟著又說,雖然臨時執照已批,執照局未準備發出執照,因為要委任一家獨立英國顧問公司,以審核萊納斯的申請。
有沒有發現程序的顛倒?
不是應該審核通過之後才來決定發不發(臨時)執照嗎?
批了執照又不發,然後才來說要審核萊納斯的申請。
總監解釋說,批准臨時執照,是讓該局有機會確定運作是否安全,萊納斯一旦不符合資格,臨時執照就可以被取消。
既然如此,爲什麽臨時執照批了,又不發給萊納斯呢?
我不知執照局還有什麽隱瞞著人民,他不說,人民也無法問。
所以說,在處理這件課題上,執照局的做法一點都不專業。
p/s: 剛剛讀到新聞,反稀土廠組織“拯救大馬委員會”炮轟原子能執照局總監撒謊,因為總監說另兩張准證是連帶臨時執照發出的;但從該局的網站卻說:在該局發出臨時執照後,萊納斯必須申請一張入口准證。
所以我說的沒錯,這位總監說話說到語無倫次,自相矛盾,不知自己在講什麽。
1 comment:
好了,政府决定不发执照了。
我的问题是,我国需要赔偿他们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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