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援引反贪会法令第41(1)条文提出充公申请,即相关资金属伊斯迈沙比里所有,但因他未能遵守反贪会所发出的资产申请通知,因此违反该法令第36(2)条文。
咦,这与反贪会主席阿占在今年2月逮捕其政治秘书安努亚等4名高级官员,并在住家及“安全屋”起获1.77亿令吉值的现金金条名表金饰时,说的不一样呢。
阿占当时说,反贪会调查伊斯迈任相期间的2亿令吉“大马一家”宣传合约贪腐案,并证实伊斯迈沙比里涉嫌贪污及洗黑钱,他是嫌犯不是助查(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嫌犯》20250304)。
就像拍韩剧那样,如今案情出现大反转,反贪会现在说,那些资金财物属伊斯迈个人所有,他只是没有申报而已,所以要充公。
言下之意,这些资金财物与“大马一家”基金毫无关系,但反贪会不好奇这些巨额资金的来源吗?如果属伊斯迈个人所有,为何他要匿藏在其政治秘书住家和另外三家安全屋呢?希望反贪会可以给我们一个圆满答案。
顺便一提,其政治秘书安努亚也是“大马一家”基金的CEO。
更离奇的是,副检察司马哈地(Mahadi Abdul Jumaat )告诉法庭,伊斯迈与安努亚不打算挑战控方提出没收被反贪会扣押的1.69亿令吉现金申请。
可是,为什么只没收现金,还有700万值的金条名表金饰等呢?
既然属个人所有,若是清清白白的来源,1.69亿令吉的资金就这样被没收,伊斯迈沙比里为什么不据理力争,眼巴巴看着反贪会没收,一点都不心痛吗?除非,这些钱本来就不属于他的,失去了也无所谓。
前首相及其政治秘书也通过代表律师阿米尔(Amer Hamzah Arshad)向法庭申请豁免当天出庭,控方表示没有异议。
即是说,两人都不打算出庭为自己辩护,同意让反贪会充公该笔现金。这很不正常哩。
被追问之下,阿占说,要不要提控伊斯迈,交由总检察署决定。但为什么早前他说,这些钱和财物属伊斯迈个人所有呢?可见反贪会根本没有建议提控咯。
大家如果记得,当初是首相安华在国会报告,从2020年至2022年期间,前朝在政府宣传费(government publicity)上花了约7亿令吉,慕尤丁政府花了将近5亿令吉,其余2亿是伊斯迈沙比里的花费,而他未为自己作任何政府宣传活动的拨款,所以他是沿用伊斯迈留下的余额(请看《两位前首相的政府宣传开销》20240111)。
安华是在去年一月在国会作此披露,巧合的是,反贪会也是在去年一月开始调查此案,如果用在“大马一家”宣传的预算是2亿令吉,这是不是意味着,其中1.77亿令吉被人从中挪走(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晕倒入院》20250225)?
此外,伊斯迈的前女婿乔维安(Jovian Mandagie)扮演的又是什么角色?反贪会官员特别在今年7月飞去印尼向他录供,因此相信他与此案有关,或对资金与财物的来源知情。
乔维安是一名时装设计师,伊斯迈在MCO期间是时任防长,几乎每天出来作疫情报告,他每天穿着不同的峇迪服装搭配,就是其前女婿设计的。
疫情过后,或者说自上届大选过后,伊斯迈可说事事不顺。女儿女婿离婚,女婿因一笔528万令吉欠款被判破产,但不解为何他还能出境回到印尼去;而他自己的一笔1.69亿令吉资金要被充公;上个月,一名前首相的27岁儿子又因涉毒被捕。
大家也会注意到,此案与慕尤丁Jana Wibawa的其中一案相似。在该案,阿当拉兰在缴付410万令吉“compound”后,地庭撤销了他所有12项总额960万令吉的贪污洗钱控状,阿当当场获无罪释放(请看《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mpound and Fine》20250822)。
不同的是,虽然阿占原先说伊斯迈沙比里因涉嫌贪污及洗黑钱而被调查,结果却是因为没有申报资产,反贪会却申请充公现金,这点很不合逻辑。
同样的是,阿当和伊斯迈都没有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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