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今大马》报道,总检察署证实收到反贪会充公前首相及前政治秘书1.69亿令吉的完整报告,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决定直接充公归还政府,不提出刑事检控。
总检察署继续说,充公财产与刑事检控是两个不同层面,尽管反贪会已展开充公程序,检察署仍会全面审阅调查报告,包括证人证词及证据要素,才会决定是否提出检控,并确保决定独立,符合公正、透明与法律的要求。
这我就不明了,单从反贪会从前首相政治秘书住家和三所安全屋搜获1.69亿令吉值的各国钞票及700万令吉值的16公斤金条、名表与金饰等,前首相及其前政治秘书却表不反对反贪会充公全部现金归还政府,并表示无意出庭为自己辩护,这种种有违常理的行为,不是很值得怀疑吗?为什么还说奇奇怪怪的话呢?
既说归还政府,显示这些来路不明的资金应该原本就是公帑,如阿占早前说的,来自《大马一家》基金的政府宣传(government publicity)拨款,关于这点,相信反贪会的调查报告会有详细的描述,难道总检察署不相信反贪会的调查报告?
阿占在调查初期说伊斯迈涉嫌贪污和洗黑钱,在宣布充公赃款充改说是属于伊斯迈的钱,因为他没有申报该笔钱而充公;那还有700万令吉值的金条名表金饰等呢?这些不充公吗?
拜托,1.69亿令吉不是小数目,就算是个人钱财,为何要存放在前政治秘书的住家和另三家安全屋呢?这些不值得怀疑吗?
如是这样,反贪会收回资金,总检察署不打算提控伊斯迈,那就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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