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9 February 2012

EPF和直轄區部長說的不一樣


民聯領袖會見EPF副(投資)CEO沙里爾,後者向民聯領袖作出了以下澄清:

1.EPF不會參與聯邦直轄區推出的“特別融資計劃”。

2.EPF不會直接貸款給吉隆坡組屋買主。

3.沒有15億那麼多,目前只發出3億元貸款給政府。

4.EPF將直接向政府發放撥款,并要求政府作出總值相等於貸款2.67倍的抵押。

5.政府抵押將包括房地產、現金及所繳還的貸款利息,還有政府擔保。

沙里爾的解釋,顯然與直轄區部長拉惹龍吉所說的完全不一樣,甚至南轅北轍。

根據上周報導,這位部長是這樣子說的:

1.這是一個由公積金提供的“15億特別貸款計劃”。

2.EPF將直接貸款給這些吉隆坡組屋買主。

3.公積金將分批發放15億貸款,首批貸款3億。

4.若有拖欠貸款,將有組屋單位做擔保。

5.政府不提供擔保。

是不是說的不一樣?人民該以誰說的為準?

或許民聯領袖應該會見EPF的CEO。

沙里爾只是公積金投資部門的副CEO,他知道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嗎?

例如貸款總數,沙里爾強調只有3億元,但根據龍吉的說法,那只是首批貸款而已,總數還是15億。沙里爾豈有不知之理?

民聯領袖似乎對沙里爾的解釋感到滿意,難道沒有發現他的解釋與龍吉部長說的有很大的出入嗎?

既然有所出入,那是不是應該叫兩人來對質一下,看誰說的才是事實?

究竟是直接借錢給這些組屋居民,還是借給政府再由政府借給他們;有擔保和沒有擔保,分別可大了!

1 comment:

大佬 said...

副CEO,箭靶而已。tst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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