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5 February 2012

政府和達祖丁庭外和解


昨天剛提到達祖丁,今天就讀到他和國家資管(Danaharta)庭外和解的新聞。

庭外和解的詳情不詳。

大家還記得整件案情的來龍去脈嗎?

達祖丁就是馬航的前執行主席。

2002年,馬航報警指他擔任馬航主席期間導致馬航蒙受80億元損失。

根據The Edge報導,達祖丁是在1994年以17.9億收購馬航32%股權,因無法在限期內償還貸款而遭銀行起訴。

金融風暴期間,政府成立國家資管以協助公司脫困。

2001年,國家資管向所有銀行收購達祖丁壞賬。

2006年,國家資管起訴達祖丁,要求償還剩餘的5.9億元。

但達祖丁反訴國家資管、大馬政府、幾家GLC和個人等多達24造,總共索償134億元。

達祖丁說他向銀行貸款收購馬航,是項被逼的國民服務(national service)。

言下之意,他只是政府的一名nominee。

(忽然想起,當下DRB收購普騰事件,是不是也是一樣?)

2009年,高庭裁決達祖丁須繳付5.9億元予國家資管及兩家子公司和4名董事,同時撤銷達祖丁索償134億元的反起訴。

但在去年,案情忽然峰迴路轉。

首相署的納茲里宣佈,政府已經和達祖丁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并“勸告”各造停止起訴。

這長達六年的國家最大宗企業訴訟案,昨天終於正式達致庭外和解。

庭外和解,包括撤銷所有欠款,各不相欠嗎?這點無可奉告。

從這案件,讓我想起首相上周推介TERAJU時,說要將國庫和國投(PNB)旗下10家非核心公司“私有化”,給合適的土著企業家,協助他們上市,以提升土著股權。

這不與敦馬當年爲了“先讓小部份土著富起來”的做法如出一轍嗎?

馬航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還有一些其他例子,最後還是倒回政府來收拾爛攤子,難道還不足以借鑒嗎?

我相信達祖丁說的,他只是在履行“國民服務”,替政府管理馬航這家“國家資產”。

這就解釋了爲什麽當年政府以8元,高出市價一倍的價錢,向達祖丁回購馬航股票。

因為達祖丁便是以每股8元買進馬航以“拯救”政府,如此“為國捐軀”,政府當然也要以同樣價格向他“贖回”借放他那裡的股票。

或許這也就同樣解釋了,為何雙方最終同意庭外和解。

但,馬航的80億虧損,以及Danaharta的5.9億餘數,現在該去向誰要?難道就這樣一筆勾銷了嗎?

3 comments:

小頑童@nottyboy said...

呵呵呵官司沒了,可能是東山再起的契機

· 康華 · said...

难讲,江山代有人才出。庭外和解,相信是因为他说出事实。

看不顺眼 said...

我们就拭目以待,看看莎丽诈起诉公正党的案件有没有好戏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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