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才对教育部欲发起500万名中小学师生参与反以色列暴行的大型活动而感到不可思议。
要示威要抗议,大人自己去进行就好,何必把小孩子也拉进去?
不是说,示威抗议等活动,不是大马文化吗?
此外,有异以往,大学生无需申请准证,如今高教部已改口允许他们参加任何反以色列的示威抗议。
星期五当天,首都有五个地点,也展开了反以暴行的示威活动,分别在:美国大使馆、国家回教堂、甘榜巴鲁回教堂、埃及大使馆和国防部回教堂。
在这五场活动中,警方都没有干预。
但是,很奇怪,星期六在首都独立广场举办的反战烛光集会,却遭到了警方镇压。
被逮捕的21名NGO人士中,包括了三位在野代议士。
同样是抗议以色列暴行的活动,警方不是应该一视同仁吗,为何持有双重标准?
当局此举,要传达甚麽讯息给人民?
全国大中小学生都可以参与反以示威活动,大人们却不可以?
可是,星期五的那五场活动,却未被警方阻止。
当局何以“厚此薄彼”?
一个烛光和平集会,参与人数约200人,它会比那五场逾5000人参与的示威抗议,更影响到公共秩序吗?
2 comments:
好!
警方多重标准,不可理喻也.治國矛盾重重,气死人矣!
悲极无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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