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2 January 2009

若是两厢情愿,那算是性骚扰吗?


济世之家有个青年,平时静静地坐在走廊边的木椅上,有人走过时,他会在你毫无防备之下出手突袭你。

若是男的,他就来一招海底捞月;若是女的,他就会抓你的臀部。

我们是济世之家的常客,每当看到他有这样的举止,都会大声喝止他。

逐渐地,他对我们,不敢再有这样的行为。

但是,每当有新人去的时候,他还是会向这些新人动手。

上星期,有几位新来的沙大学生跟着我们去济世之家。

一时忘了向这些新生叮咛,结果,有一男一女被这位青年偷袭。

赶快告诉同学们,不要太靠近这位青年,以免让他有机可乘。

当然我们都不怪这位青年,因为他本来就是弱智儿,所以才会住进济世之家来。

他的智商年龄,大概还在小孩子的阶段吧!

他应该没有分辨对错的能力,可能他只是觉得好玩,可能他也知道,他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只是他无法控制他的双手,看见有人走过,他就会“手痒痒”了。

知道他有这样的病态,我们这些正常人自己稍微警觉一下就是了,不要让他“得心应手”。


同样的,如果你知道某人有这样的“嗜好”,你还偏偏要送羊入虎口,后来真的发生事情了,你是不是自食其果?

竟然还有图为证,但是,从图片中看,大家好像乐在其中,相当的配合,哪里有性骚扰的迹象?

若是两相情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可以叫性骚扰吗?

如此意图不良,如何取得他人的同情?

何况,如果对方有病,就像济世之家那位青年那样,我们是不是应该当场阻止他?

从图片看,对方根本没有受到阻止,反而好像受到鼓励,很开心似的,甚至是刻意摆pose,排排坐,齐齐拍照。

这样子来对待对方,对对方不是更大的伤害吗?

你明知他有“前科”了,竞还坐得那么靠近,任他去骚扰你,然后拚命拍照?

从这点看来,动机明显不良。

如果是用欺骗的方式来取得对方的信任,这样的行径,更加令人不齿。

布局引君入瓮,那与香港那些八卦杂志刻意制造新闻以耸人听闻的做法有甚么不同?

如果对方有病,我们是不是应该同情他,而不是用欺骗的方式来引他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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