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9 February 2009

霹雳变天:合情、合理、合法?


在Malaysiakini的读者来函读到一位Slipperyhead读者的文章:Perak happenings may be legal but are they right?

就算所发生的一切都合法,但它可合情、可合理?

不错。但看你如何诠释宪法,就算所发生的并不违宪,但,那是否正确的决定?

我所可以看到的是:后患无穷。

媒体已经报导,吉打州已经在蠢蠢欲动。

当下,已经有一名吉打行政议员辞职,相信他也不会是最后一位。

媒体还报导说:在霹雳,可能还要拉多一些华裔印裔议员过去。

毕竟现在是29对30,只要又有一位议员跳回过去,情况又完全调转回去。

如此下去,岂不永无宁日?

所以如果还有新一批的议员,不管是自愿还是在压力之下跳过去,那也始料可及。

但是,这样子夺来的政权,我觉得不是很光明。

身为大马子民,我甚至为之感觉到羞耻。

那与津巴布韦,拥有世上最高最离谱上亿倍通膨率的国家,的选举情况,有甚么两样?

如此的“夺权”法,岂不永远没完没了?

如此不择手段,岂是君子所为?更为各州立下最不良的示范。


之前曾说15年前在沙巴政权替换的事件上,安华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如今同样的事件在霹雳重演。当时,在我脑海浮起的两个字是:因果。

不是诅咒,如果你相信因果,你也会相信因缘果报。

也有句俗话说:如果未报,那是时辰未到。

15年前种下的因,15年后尝下的果。

如果你也相信历史会再重复上演的话,那现在的果,又变成现在种下的因、未来的果。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做者是。

因果循环,这是宇宙不变的法则。

而这个所谓的前世今生,只是一个形容词。

它也可以是昨天今天明天,或者是去年今年明年。

它要形容的只是:过去、现在、未来。


好像讲得有点语无伦次了。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97748

1 comment: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大家文化背景层次大不同
谈因果恐怕是牵牛上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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