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大臣的情况,算不算闹双包?
对尼查来说,民联州政府仍然是合法政府,他仍然是合法州大臣。
这位民联大臣也质疑:国阵大臣委任三名特别顾问和一位新闻主任,让他们享有行政议员的地位和待遇,这样的做法是疯狂、非法及违宪的。
我在上篇文章里也提出同样的问题。
据我所知,只有沙巴宪法赋予首长委任不超过六位官委议员的权力。
尼查说:赞比里的做法,不止浪费纳税人的钱,也没有照章行事。
比如他应该正式提名先让苏丹御准,方可任命。
国阵大臣只是在其办公室里决定及公布。民联大臣说:这太疯狂了。
就算是先提名给苏丹御准,但,民政及国大的代表都不是民选出来的州议员。
尼查说:这是违宪任命;他们既不是民选出来的,就不应该受委。
“他们不具有议员身份,那就不应该享有和行政议员一样的地位与待遇。”
很明显的,他们受委,只是为了有来自各种族和各国阵成员的代表。
这三位顾问所负责的,分别只是回教、华裔和印裔的事务。
看上去似皆大欢喜,但有没有这个必要呢?
看来接下去,大家又会为这几个官委议员的合法性争论不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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