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Thursday, 12 November 2009
一个大马宪法,三种土著诠释
一个马来西亚,三个种族政策?
一个大马宪法,三种土著诠释?
日前读到砂拉越一位土著混血儿申请进入大学预科班被拒,原因是她妈妈是华人。
原来,在邻州,土著的定义是:父母必须双双都是砂拉越的原住民,他们的孩子才能算是土著。
在本州,只有父亲是马来回教徒或沙巴原住民,那他的孩子才算是土著。
在半岛,只要其中一位家长是马来回教徒,孩子就是一名土著(Bumiputra)。
这些是根据联邦宪法160和161条文的诠释。
Peninsular Malaysia: "If one of the parents is Muslim Malay as stated in Article 160 (2)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thus the child is considered as a Bumiputra"
Sabah:"If a father is a Muslim Malay or indigenous native of Sabah as stated in Article 160A (6)(a)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thus his child is considered as a Bumiputra"
Sarawak:"If both of the parent are indigenous natives of Sarawak as stated in Article 160A (6)(b) Federal 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thus their child is considered as a Bumiputra" .
为什么一个宪法,对东西马三地的土著定义有不同的诠释?那就不得而知了。
半岛不也有原住民吗?如果根据宪法的定义,只有马来回教徒才算是土著,那这些原住民难道不是土著吗?
他们可曾在新经济政策等有利土著的政策下受益?
然后,还有一个不成文的定义,就是当你成为一名回教徒,你就是马来人;因为你是一名马来回教徒,所以你也成为了土著,你就可以享有土著的权利。
这位砂拉越女生的情况,也让我发现一个矛盾的现象。
根据报导,国民登记局依据她父亲的种族把她列为伊班人,等于证明她是一名土著。
既然如此,为什么教育局不能根据国民登记局的记录,把她当作土著?
却要引用宪法,把她列为非土著?
反而理应更严格的国民登记局却将她列为伊班族?
走笔至此,使我想到,砂首长的夫人并非土著,也不是非土著,她完完全全是一名外国人。
那首长的孩子苏莱曼,他能不能算是土著呢?
如果他不算是土著,那将来他要如何继承他首长父亲的财产呢?
虽然如此,我相信在他的IC种族栏上,他是100%土著。
对那位上不到大学预科班的伊班女生来说,岂不是有双重标准?
除了这位伊班女生的情况,相信还有许许多多同样的情况,只是没有被发掘出来。
既然要推崇一个马来西亚,首相有必要处理这样一个自相矛盾三地不一的宪法条文。
既然要凸显一个马来西亚,那就乾脆把土著与非土著之分连根拔起,完全去掉。
那才是一个真正的马来西亚!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9 comments:
砂首长在联邦宪法的定义下是马来人,虽然他是malanau 人。
上个礼拜砂劳越的报纸有刊登州部长说(我不知道是什么部长)Taib Mahmod的孩子不例外,是非土族。
然后又有人提议要修宪,然后结果如你我所料 - 不了了之...
国华兄,他儿子是混血儿,将来可以做首长吗?
大牛兄,他儿子如何继承他父亲的产业?
白毛在栽培他的儿子当首长。
不是很了解砂州的政治,但看起来,白毛是目标在望。
国华兄,子承父业,在大马政坛也很普遍。
有些人是应该被树桐压死的,特别是白毛这些鱼肉百姓的人。
他死了可以造福很多人。
白毛简直就是砂州的皇帝。所以他的儿子将继承大统,何止是子承父业?
集权者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因此都会用尽办法把权力传给子女。
问题不大,反正这边是他说了算。
白毛的建国大业!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