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6 November 2009

东马人的隐忧: 石油税是国阵的筹码


有没有发现,国内拥有最丰富油藏的州,也是贫穷率最高的州?

我说的是吉兰丹、登加楼和沙巴。

当首相宣布明年下放石油援助金(wang ehsan)给吉兰丹州时,心里就觉得很困惑,难道这些年来,吉兰丹一点都没有得到它应得的石油税(oil royalty)吗?

更令人惊讶的是,首相竟然说,吉兰丹政府无权索取石油税!

为什么?

首相解释道:因为根据法律,只有在水域三海里内(nautical miles)开采的石油,州政府才有权得到石油税。

不懂首相指的是哪一条法令,这还是我头一次听到。

但是,所有的石油产量,不都是从深海才有得开采吗?

哪来的法令说,三海里外的石油产量,就得归联邦所有?

这样子,根本就讲明:联邦不打算把石油税还给这些产油州。

因为,所谓的“石油援助金”,仍然是由联邦操纵,州政府要用,还必须申请得到批准才行。

可以想想,如果州政权是民联如吉兰丹,岂不是要向国阵联邦低声下气才用得到这笔钱?

登加楼的情况又如何?

当登加楼还是回教党的时候,联邦也是以石油援助金的方式处理。

但是,根据报导,联邦都把援助金拿去挥霍在昂贵奢侈的活动和工程上去了。

登加楼州政府也因此把事情带上了法庭,据知有关案件还未有个了断。

如今登加楼政权已经回到国阵,相信有关案件也跟着不了了之。

从这里,我可以看到一个问题,也是东马两州的一个隐忧。

如果国阵可以这样来对待吉兰丹和登加楼,那它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来“威胁”东马两州的人民。

假设,只是假设而已,东马人民在下一届大选把手里的一票投给了民联,我100%确定,联邦国阵将立刻把“石油税”收回,改以“石油援助金”代替。

瓜拉吉赖回教党议员哈达说,根据国家石油法令第144条文,各产油州理应获得50%的石油收入。

实际上,当下的石油税,只得区区5%而已。

在去年的大选,安华曾说只要反对党胜,东马两州的石油税将增加至20%。

如果你还问为什么这些拥有最丰富油藏的州属也是最贫穷的州属,我想,答案已经最明显不过了。

这些产油州,已经被国阵short change了多年,但也无可奈何。

哈达问得好,当首相在国会提出上述不可理喻的“三海里外无石油税”的谬论时,何以没有一个来自沙巴的国会议员开声抗议?

他们不是应该捍卫民意吗?他们不是应该照顾州民的权益吗?

其实,首相的这番理论也自相矛盾、

如果三海里外的石油产量不属于这些产油州,那又何必成立“石油援助金”给它们?

这样做,不是不打自招,自打嘴巴吗?

这是“一个马来西亚”?

5 comments:

eddieliow said...

这就是“我说了算”的典型。

· 康華 · said...

这也是大马人的隐忧。
他可能比敦马有过而无不及。

山城客 said...

东马二州与吉兰丹及登嘉楼的情况有所不同吧?这条件不是写入了参加组建大马的廿一条里么?
不过,在当下这些唯中央马首是瞻的无能者管治下,也难说不会将州石油拥有权拱手让出。让人记忆犹新的例子,就是当年人民党时代,哈里士自作主张把纳闽划归联邦直辖区,没有问过州民。
我们州利益被不断地蚕食,是腐败无能的领导者所害,而选这些无能者来当领导的,也恰恰是人民自己。
现今的非法移民也都成为了合法公民,他们如果够聪明的,当该想到,如今的州利益问题,也是他的自己子孙后代将来要面对的严峻问题。如果不能认真把握好自身的利益,阻止盗窃者,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和家人,没有人会同情你。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政治是非常現實的.只要州民不團結,人家肯定會趁机趁火打劫咯!在人家眼中,我們沙巴人的地位如何?他們如何看我們?大家深思啊!

· 康華 · said...

山城客,为了达到目的,那个人会不择手段的。

刚明兄,不是州民不团结,而是州领袖不团结。敦马当年把州政治州政党分而治之,显然已经奏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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