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3 June 2013

玲瓏回憶錄

去年就曾讀到哈林沙厄要向政府索賠的新聞,後來卻沒有了下文。

那之前,政府曾向馬航前主席達祖丁索償7.6億,達祖丁卻反向政府索賠139億元,結果雙方庭外和解,政府撤回案件,達祖丁無需還政府一分錢。

以為哈林只是要仿效達祖丁,可能覺得勝算不大,所以他沒有後續動作。

時隔一年,上周忽然讀到報導,原來這位玲瓏前主席已在今年四月採取訴訟行動,將政府、國庫和諾莫哈末列為答辯人,向他們追討13億元。

報導說,他是針對12年前的股權脫售和回購課題入稟法庭,當年他將玲瓏股權脫售後,僅拿回1.65億,他追討的13億是餘款。

大家如果記得,在這黨政不分的國家,玲瓏等於是官聯股也是政黨股,就合稱為政治股吧。

和馬航的達祖丁一樣,哈林可說是黨政的商業代理,借達祖丁的話,他們扛起這個大任,只是爲了履行「國民服務」。

當年,敦馬爲讓一小部份人先富起來,通過NEP立下30%股權目標,栽培了不少馬來企業家起來,達祖丁和哈林便是其中兩位。

可惜兩人經營的商業王國只是外表風光,財務不斷陷困,期間無數次的削資重組,叫投資者也陪著虧損,不在話下。

金融風暴一來,政府只好插手扶助。

爲什麽許多官聯公司長年虧損,可能就是因為有了這樣的依賴。

要它們放棄這樣的依賴,談何容易?

長話短說,玲瓏便是在那樣的情形下被政府通過國庫收購回去,其上市地位亦被其子公司友乃德置地所取代。

根據哈林的說法,原本他是與友乃德集團簽署的股權脫售協議包括回購選擇權(put option),當他過後欲履行這個回購權的時候,卻遭到拒絕。

也就是說,當局拒絕將股權賣回給他。

諾莫哈末是當時的政府特別經濟顧問,他在上述事件向國庫提供意見,因此哈林將他列為答辯人之一。

《The Edge》報導說,政府原本獻議13億現金及產業,還有一家20億值的公司控制權,以收購玲瓏股權。

但哈林最終只獲得1.65億元賠償,因此追討13億元餘額。

他也曾與敦馬會面數次,敦馬告訴他政府不會兌現有關協議,因為“這些資產都屬於巫統所有”。

明明是國家資產,敦馬卻說是巫統資產,所以你說,是不是黨政不分?

哈林因此在訴狀中指控,他是在被誘導和被騙的情形下簽署了有關協議。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12.html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halim-saad-sues-government-over-sour-renong-deal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家丑不可外扬,看来又是庭为外和解。

· 康華 · said...

賠償又一宗。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