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 July 2013

一張身份證叫賣10到15元

週一供證的非法移民多來自印度巴基斯坦。

在那個年代,根本就不可能有印籍與巴籍的州民,國民登記局官員在處理這些人的申請時,難道不會起疑嗎?

不過,當時的登記局官員多由半島調過來,或許他們對本州的人口結構不瞭解,根本未注意到申請者究竟像不像本地人。

也有可能他們是受到“上頭”指使才那麼做。

這是該局官員年初向皇委會供證時那麼說的。

週二供證的,主要是來自印尼和菲律賓的非法移民。

從他們的證詞,你會發現當時“販賣”身份證明目張膽,猖獗程度令人吃驚。

而且所販賣的並不是假卡,而是出自登記局官員貨真實價的身份證。

他們能夠輕易獲取身份證,比大家想像中的還嚴重,也讓人無法置信:

1. 只要虛報在本地出生,沒有出生紙等任何文件照樣可申請。

2. 在森林工作的外勞,不用親自申請,也有代理可代申請。

3. 10至15元就可買到一張身份證。車馬費都不止這麼少,販賣者如何牟利?等於是半賣半送。誰會做這等好事?難免令人相信背後有贊助者。

4. 一名移民說,他是在「執政黨」人士的協助下取得身份證,後來卻改口說沒有獲得政黨人士的協助。

對移民來到沙巴就可輕易成為大馬公民之事件層出不窮,皇委會主席沈立強在聽證會上不禁慨歎:大問題是,究竟是誰必須為此負上責任?

他說,制度再好,也要靠人去做事。做事的人的態度比制度重要,當局有必要提升官員廉正與誠信水平。

聽起來,猶如一記當頭棒喝!

他也說,對取得身份證的非法移民來說,有關證件是合法的。

這點我不敢苟同。我相信這些非法移民在付錢申請大馬身份證的時候,心裡清清楚楚知道,那是通過非法途徑取得的。

想想也知道,哪有一個國家會那麼好,通過非法途徑進來本州,卻可以取得合法證件,光明正大地成為大馬公民?

誰該負起責任?背後的始作俑者早已呼之欲出,要把他們揪出來,還不容易?

問題是,成立此調查皇委會的目的,並不是要把這些「叛國賊」繩之以法。

反之,只是要調查為何沙巴人口會激增、對沙巴社會的影響、探討發身份證給外來移民以及他們成為選民的情況。

調查過後又怎樣?大概就束之高閣吧!因為委任狀里并沒有說,是否可對涉及者採取行動,皇委會未被賦予這方面的權力。

是否因為這樣,皇委會主席沈立強不禁在聽證會上作出無奈的感慨?

順帶一提:不管是來自印度巴基斯坦或印尼菲律賓的移民,取得身份證者幾乎都是回教徒,唯有一位印尼籍的基督徒移民除外。

另一名也是基督徒的菲籍移民卻無法取得身份證,相信是因為他有個基督徒名字叫Wilfred。

1 comment:

Ima said...

Fanta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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