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 July 2026

宣判日

赛沙迪案的检方上诉原本订在前天(30/6)由联邦法院宣判,却因三司之一仄鲁芝玛(Che Ruzima Ghazali)请了两天病假,宣判日期被改至本月13日。

上诉庭主席阿布巴卡(Abu Bakar Jais)表示,联邦法院三司其实已经作出裁决,唯因其中一名法官缺席,因此无法宣读判决。

赛沙迪辩护律师郑宝德说,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也是他执业以来首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其实,我觉得,既然都作出裁决了,为什么不能由另两名法官宣读,非要等三司都在才能宣读吗?

赛沙迪很无奈,说这不是新案件,他已抗辩了6年,如果要再等两周,他也只好接受(请看《没有比较 没有伤害》20231110)。

巧合的是,11日是柔佛州选的投票日,案件展延至13日,正好是出炉的第二天。

如果在原订的30日判决,选绩会不会受到影响,尤其是在MUDA上阵的4个选区,包括赛沙迪的麻坡国会选区辖下的两个州议席呢?

说到这,就让我想到优景镇(Puteri Wangsa)选区,那是MUDA唯一的州席,由主席阿米拉胜出,这次改由其助理拉菲雅上阵;希盟的候选人则是前教长马智礼,希盟的内定大臣人选。

赛沙迪是MUDA的创党人,由于官司在身,他表示不参与MUDA党在州选的竞选活动。

虽然如此,我的看法是,如果是在原订的30日作出判决,无论结果如何,都会给MUDA增加选票。为什么呢?理由很简单,如果判决对赛沙迪不利,选民是不是会投同情票?如果被判无罪,那也会激励选民投他。不是吗?

此案也相当有趣,高庭在2023年11月裁定赛沙迪4项失信、滥用资金及洗钱罪名成立,上诉庭在2025年6月推翻高庭裁决,改判赛沙迪无罪,轮到控方提出上诉(请看《最近很少看韩剧了》20250626)。

我们就耐心地等到宣判日到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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