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 December 2009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先有这个:

後有这个:

循众要求:

所以有这个:

撕烂、践踏、焚烧,三者有何异?

5 comments: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马来西亚的政治文化怎麽会越来越差(粗俗)的呢?

· 康華 · said...

我国政治欠缺的是政治人文。

Fair仔 said...

林冠英没有踏,只是跨过去。先前误会他有踏。

Alex Hiew said...

若从政者都能领悟到净化人心这一点,要达到详和的社会就离我们不远了 :)

· 康華 · said...

Fairnation, 对,所以后来我把文字“剧情需要”改为“循众要求”。但我觉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当时他应该阻止其他人那么做。

Alex,人不为己,天殊地灭,我们离理想国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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